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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制度设计综述:基于人民主权、科学理性、扶弱平权、折中调和、小域自治这五个原则和方向设计与运转;政治设计的局限与制度的脆弱

革命军中马前卒  ·  2022年11月19日 中左翼社会民主主义者

以上所有内容,即是我对于民主中国的政治制度设计,其中还夹杂有对民主中国各种政策与理念的设想、建议。

我认为,民主中国的政治制度,应该基于人民主权、科学理性、扶弱平权、折中调和、小域自治这五个原则和方向,进行设置、运转、完善。

民主中国第一要义当然是民主,政治制度设计必须保障权力由人民授予、受人民监督、被人民约束。所以,总统和各地行政长官、中央和地方“人民议会(下议院/众议院)”必须由全民/当地居民普选产生,人民也可以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更换、罢免各级行政长官和议会议员。在议会成员组成和选举设置上,尽可能包容不同意识形态、不同身份、不同党派、不同立场的群体和个人,实现政治多元化与包容性。而立法(决策)、行政、司法的权力分立和制衡,行政权由总统和内阁分享,也避免了一党一派乃至一人垄断政治权力,确保民主宪政体制的存续。而基于市-县、乡-村两个层级的自治,也让人民可以直接参与民主、决定与自身息息相关的各项事务,让民主更加切实。

民主中国的治国理念,应建基于理性之上;而具体的政策措施,则应将科学融入其中。从恢宏壮丽的古罗马古希腊文明勃兴,到启蒙运动、工业革命、欧洲政治革命(三大革命)的文明重光与开拓,再到科技革命下全球化与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从先秦诸子百家争鸣、秦汉开疆建制立法,到清末民初“自强求富”、“民主科学(德先生赛先生)”,再到“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和“科教兴国”,无论古今中外,理性和科学都是文明建构、经济发展、社会革新、民生改善的基础与动力。而反智、迷信、非理性,就会造成如欧洲几百年狂热的宗教战争与中世纪那样严酷的高压专制,以及毛泽东时代工农业“跃进”和文化大革命的癫狂、对科学家的批判乃至科学本身的否定,还有当今中共政权在新冠防疫中的种种反科学反人道行径,这些都对民权和自由造成了极大损害。

而未来的中国与世界,是超工业化的、高度信息化和智能化的,必将更加依赖科学,也更需要理性主义稳舵护航。想要发展经济、促进民生、保卫民主法治,都需要利用好科学技术,并在治国中务实、求真、理性,避免重蹈历史上的各种反智灾难。

所以,我特意设置“社会自然科学院(专家院)”并赋予其巨大权力,以及在关于建设民主中国的各种具体政策建议中强调科学理性的重要。我在司法制度设计中对于大法官权力的限制,同样是为避免反智和违背时代潮流的法律人士为所欲为。而我所设计的整个政治制度,也是基于理性主义的价值观念和逻辑思维而建构的。

民主中国,应是全体人民共有的中国,是平等博爱的中国,是人民大众都能得其福祉的中国。如前所述,无论任何时代,人类都患不均、忧不安,各种丑恶与罪行,往往也都发端于不公与恐惧。而中共政权及中国历史上各个朝代,其最大罪恶皆是欺压百姓、鱼肉人民,而权贵则作威作福、享乐无极。而不公与恐惧的受害者也不止弱势群体,在互害社会中即便既得利益者也会惶惶不安,害怕沦落下层和遭到反噬报复。人与人之间充满仇恨和不信任,暴力和谎言盛行,社会恶性循环,最终全民都会不同程度受害。

而民主中国若想得到人民拥护,也必须要让人民尤其平民大众切切实实的感受到自己在民主进程中得到的好处。“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平民大众是“民”的主体,也是民主政治的源泉与根基。如果民主中国的体制和法律只是少数精英的玩物,人民也不会再热情参与政治,乃至被极端势力煽惑,民主政体也不可能稳定运转。

更根本的,是“人人生而平等”,人的平等不仅限于人格、法理、权利领域,还要保障所获物质与非物质(如所获知识与信息的数量质量多样性、所处自然和人文环境的优劣与参差)的相对均等。对于因为生理和心理、外部条件等原因处于弱势的,也应该以平权手段予以补偿。只有这样,“人人生而平等”才不是空话和虚幻,而是真切的现实。还有,人类社会本质也是丛林化的,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冲突、压迫、伤害普遍存在,这既是人与人权力、人脉、金钱、体格、知识不平等所致,也会加剧现实的不平等。只有通过法治和平权,包括强大的公权力和公共暴力机器,打击各种违法犯罪和遏制各色不道德行为,人与人的平等与社会和谐才能得以实现、维持、拓展。

所以,民主中国应该高度重视平等和安宁。我们要在坚持市场经济、尊重私有财产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措施,如征收累进直接税、教育资源均衡化、免费医疗、兴建保障房、养老育儿社会化公共化,以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而国家还要扶助劳工、农民、女性、残疾人、LGBT人群等弱势和少数群体的维权与抗争,并提高其自组织能力。国家还要强化治安、促进司法公正,对国家权力和权贵精英多加约束和监督,尤其要打击对弱势群体的剥削欺压,更要打击利用弱势者弱点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正义,保障人民尤其弱势群体免于恐惧。其他还有许多措施,在前面章节已有阐述。

而我设计的“联合院”中包含各少数/弱势/特殊群体代表,即是出于增强弱势群体代表性和话语权的目的。关于“人民议会”选举制度、中央地方关系结构的设计,我也都将保护弱势/少数群体的利益作为重要考量。在具体的政策建议中,我也将促进平等、帮助弱势作为重点阐述。

中国一些自由派人士往往对上述立场和建议不以为然。这显然是其过于恐惧“左”的意识形态、深受保守右翼思想影响所致。可现实里,即便是欧洲的右翼、美国部分右翼,也都认可了基本社会保障和促进公平的重要性。即便民主中国不愿走西欧北欧左翼的社会民主主义道路,那属于保守右翼的新加坡的制度和政策是否应该接受呢?如建设“组屋”避免人民被商品房房价压垮和成为“房奴”、公共化养老育儿,以及对涉及伤害弱势群体的犯罪加码重罚,是高度信奉自由市场与法治主义的李光耀-李显龙政府的作为。还有我前面所述的撒切尔也提到“梯子与安全网”的必要性。如果民主中国连右翼保守的新加坡的社会保障与促进公平措施都不愿意做,那这样的民主中国还是人民的国家吗?

在全球化的现代文明社会,没有人可以孤立存在。这个世界上一切人与一切人之间都有天然契约,每个人不仅要对家庭、亲友负责,对同学、同事、同仁尊重友好,也要与陌生人、社会团体、国家、全人类同呼吸共命运。在享受现代文明下各种人权与保障的同时,也需要履行作为现代公民的义务,为他人、国家、世界做出贡献。文明社会不是丛林与放任,而是团结互助的共同体。弱者需要扶助,强者需要抑制,人民应该互助,而民主中国的制度与法律,则应是平台与保障。这样的国家,才值得仁人志士付出牺牲去建立、全体人民倾尽心力去捍卫。

民主中国应是包容和谐的国度,而非政治恶斗与利益冲突的角斗场。中国的几千年的政治史上,缺乏妥协共存的传统,而多有胜者全得(败者一无所有乃至家破人亡)的前例。而近现代也一样,国共内战的血腥、中共以激进手段推动公有制/集体化和工业化造成的灾难、文化大革命和六四事件的悲剧,都在告诉我们,政治立场与行为的排他性、极端化、暴力化,是中国迟迟难以实现民主、国民蒙受重大损害的重要原因。苏联解体后俄罗斯的衰败、“阿拉伯之春”后中东各国的纷乱乃至内战,以及近年来美国两党政治的极化、国民的撕裂、国家的动荡不安,也都反映了互不妥协、零和博弈的恶性政治斗争的危害。

因此,民主中国无论从政治制度的设计,还是未来各种政策的酝酿和推行,都要坚持折中妥协、循序渐进的原则,调和不同机构、不同身份群体、不同意识形态的立场与矛盾,尽可能包容各方,共同参与政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我所设计的“半总统制”,在立法(决策)、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制衡的基础上,又拆分行政权,并设计利于容纳多个党派共同参与政治的议会选举制度和内阁推选方式,皆是出于促进民主中国政治的多元包容的目的。在中央地方关系上,我主张在汉族聚居区实行单一制,但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港澳台实行联邦制和赋予较大自治权,也是出于团结各民族和特殊区域民众的考虑。而在具体政策建议上,我也认为应该折中妥协。例如涉及到前中共政权的遗留问题、触及旧的权贵集团利益时,不要“赶狗入穷巷”,而要像韩国、台湾地区那样,给旧势力一席之地,然后再逐步促进“转型正义”。

民主中国应充分保障人民的自治权利、促进公民社会的成长发育。自从秦代以来,中国历史上大多数时候都是实行的高度中央集权的体制,皇权至上+编户齐民的体制,让社会原子化,加之商鞅式驭民之术的加持,每个个体都成为政权奴役的对象、权贵予取予求的黔首、各种政治运动和权力斗争的炮灰。但另一方面,中国古代的中央集权和国家管制,也促进了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和文化交流、实现了国家整体的强盛与相对均衡的繁荣,还抵御了外敌入侵、打击了豪猾大族、维护了公共治安、发展了文教商工,并在救济灾民、兴修大型工程等需要国家干预和集中资源的事务上有着难以替代的作用。

就像很多人指责汉武帝刘彻为征伐匈奴穷兵黩武、民不聊生,而如果没有汉武雄图下的“长城万里遍烽烟”,那蔡文姬哀叹的匈奴南下后“马边悬男头、马后载妇女”,就会早数百年出现在中原腹地。而后来“五胡乱华”、北朝混战、女真蒙元多次南下,对中原、江淮、江南、川蜀、岭南的残酷破坏甚至不可逆的损害(如对本属文明核心区、经济文化最繁荣的中原和华北地区的摧残,让这两地经济、人文、民风迄今都没能恢复繁荣和人道,连全国平均水平都达不到),则更证明了汉地团结抵御外侮的重要。同样,隋炀帝杨广兴修运河,也是“至今千里赖通波”,即便有“水殿龙舟事”,也和大禹治水一样利在千秋。当今许多国人对“宏大叙事”不是完全肯定就是完全否定。其实这都是错误的,一分为二对待才是合理的态度。而我在前面也谈了“小国寡民”乌托邦的虚幻性和现实里小国之间相互冲突兼并的残酷性,并举了许多实例,说明国家的统一十分重要。

 所以,对民主中国而言,国家的统一(主要是汉地核心区的统一)和中央集权,不仅是必要的,也是有益的。虽然统一和集权也会有些弊端,但是瑕不掩瑜。我们完全可以扬其长避其短,合理利用体制优势并对集权弊害有所反思和改进。

因此,民主中国一方面应该赋予并保护人民的自治权,另一方面又要发挥中央集权和强大政府的优势。前述的我主张的在汉族聚居区弱化省权强化市县权力、发展基于市县两级行政单位的地方自治,以及发展乡村两级的另一层自治,即是出于这样的目的。这样的自治可称为“小域自治”。顾名思义,“小域”域内人口和面积规模小,所以人与人关系紧密、沟通交流便利,各种民权民生事务涉及切身利益,即便缺乏政治知识和意识形态热情的民众也能积极有效参与。所以,“小域”中的公民更易组织起来,更有热情参与自治,对于切身事务也能更加有针对性的提出自身诉求和关切。“小域自治”下的民主和自治都非常真实可靠,还可以促成公民组织的形成发展与公民社会的发育壮大。而另一方面,“小域自治”也很难出现唐代“节度使”和民国军阀割据的情形,也不会像南亚、东南亚、中东、非洲许多国家那样各地方割据混战、暴力泛滥,市县的某些势力再强大,也不至于挑战中央权力,各种“地头蛇”也很难一手遮天横行无忌。如果一些地方发生恶性的侵害人权、倒行逆施、无法无天的行为和状况,那就可以集全国之力歼灭恶徒、救民倒悬。

民主中国的中央集权,是“小域自治”的助力而非枷锁。一方面,中央应利用调配全国资源的能力、掌控全局情况的优势,促进各贫困、落后、弱势的区域的发展,包括帮助当地自治事业的建设、引入先进理念和人才、促使社会风气与发达开放地区看齐等;另一方面,中央要成为地方遵纪守法公民和弱势群体的保护神,对内打击各种利益集团和强横恶徒破坏人民利益和阻挠公民运动的行为,对外捍卫国家利益和安全,成为保卫中国各地方自治的屏障。国家和全民这个“大共同体”,应与各市县乡村及家庭学校单位等分别组成的“小共同体”,优势互补、各展所长、共同壮大,以维护和发展国家利益与公民权利。还有,在推行中央政策和处理地方关系时,要一碗水端平,并基于人道、公正、进步、和谐的原则进行利益分配和处置纠纷,保护发达富裕之地同时适当扶助弱势之地,并压制损人利己的地域势力。

总之,我所设计的未来民主中国政治制度与政策建议,都围绕着人民主权、科学理性、扶弱平权、折中调和、小域自治这五个原则和方向而思考建构。上述五个原则是宏观(追求目的)理念,而我对于民主中国政治制度设计的微观(具体运行)理念,则是本文开头所述的充分代表性、公平合理性、运转高效性、决策科学性、长期稳定性这五个原则。关于这五个微观理念及其在政治制度设计中的体现,前面已有阐述,在此不再重复。

而我设计的民主中国政治制度的理念与具体内容的来源,既建立在我所了解的政治、历史、国际关系的知识与相关信息的基础上,也有我自己对相关知识和信息的选择、糅合、加工;既有一些是他国和中国历史上曾经实行或正在实行的制度政策,也有许多我的独创、改良、再造。在设计中,我既强调理性与逻辑建构的重要性,但也会考虑到历史经验与现实国情,还包括一些感性认知基础上的设想。相对而言,我更多借鉴了法国和德国为代表的欧陆模式的政治理念、制度架构、价值取向、历史传统,并在一些领域借用了新加坡、韩国的政策措施,也部分吸收了中国传统政治的一些特性,汲取了中国近现代政治历史经济社会的各种经验教训。我的制度设计与政策构想,也非常强调整全性、系统性、细密性,尽可能考虑全局及方方面面,并关注与优化各方之间的联系与互动。

我的设计从理论和逻辑上并不算十全十美,而其若能投入实践后影响如何,我就更难以准确预料。任何制度在真正实行之前,各种构思和期望都是假想,现实往往与理想颇有距离。例如对中华民国的政治设计,孙中山、黄兴、梁启超、章太炎、杨度等先行者皆有筹划,但现实却非常不尽人意。而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托洛茨基、陈独秀等人曾对“无产阶级专政/共产主义政权”的政治经济体制和社会形态有美好的设想,可后来苏联、中国、东欧的各“社会主义政权”的实际政治经济运作与之大相径庭甚至完全相悖。还有从形式上几乎完全效仿美国政治制度的非洲国家利比里亚、部分效仿美国制度的菲律宾,不仅没有复制美国三权分立式民主政治的成功,其政治的专制与官员的腐败反而甚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说明了政治制度往往也是“橘生淮北则为枳”,简单照搬很难复制他国的成功。而被作为世界民主灯塔和标杆的美国自身,其一些政治制度的弊端在近年来也越发明显,并多次造成不良后果,说明了曾经先进的制度如不与时俱进,反而成了阻碍社会进步与人权拓展的沉重枷锁。

以上这些政治制度失败例子,其失败都与复杂严酷的政治环境、尔虞我诈的势力竞争、相对差劣的国民素养、沧海桑田的时代变迁、云诡波谲的国际形势有关。在残酷而多变的现实面前,各种精妙的设计、美好的期望,经常会化作失败的泡影残梦,成为供人讥刺的谈资笑料。因此,不能指望依靠某种制度就能实现民主、巩固民主,更不能把某种制度当成不可更易的谕言教条。

对中国而言,主要还是要如何去实现民主化,实现之后政治设计才有意义。而即便实现民主,制度设计也只是巩固民主的一个方面,甚至在很长时间内将是非常次要的方面。各政治势力的作为、人民大众的素养、军人集团的态度、国际社会的立场、一些关键政治人物的决定,乃至一些意外事件和机缘巧合,在转型期和民主初创期都比政治制度和宪法法律更加能决定民主的存亡、方向、质量。只有到了民主稳定和成熟期,政治制度本身的结构与特性才能起到重要的乃至决定性的作用,早前的政治制度设计的价值(及缺陷)才能显现。

(需要补充一点,我虽然在制度设计中充分考虑到了人性之恶、社会复杂、国际局势严峻的现实,设想了各种可能的政治悲剧乃至诸多极端情况,尽可能通过复杂的程式和细密的规则避免发生专制、暴力、阴谋、分赃等祸乱与丑恶,但也不能完全杜绝祸乱与丑恶的发生。如果从精英到庶民、从国内人士到境外力量(尤其非常关键的政治核心人物和军人势力)一定要为私利等原因作恶,那无论怎样的设计都无法完全避免。没有任何制度完全没有漏洞、没有哪种制度不会被扭曲、没有什么制度能够在缺乏外部有利条件情况下抵御住破坏和以恶为目的的利用。

而中国经历中共几十年专制独裁,文化衰微、道德堕落、人心败坏,各种弊政和麻烦积重难返。民主化也已耽误百年,积累的历史欠账和公民参与民主经验的缺失,不可能在短期补回。欧美的民主进程经历数百年才日臻完善(即便如此也面临各种挑战),大多数发展中民主国家也已进行了数十年民主政治的调适,而中国在清末和民国有限的民主实验早已毁损,未来必须从零开始且要克服专制遗留的障碍。这样的环境和条件下,即便再好的制度,实际运行起来也很难有优良成效,民主法治在相当长时间内都会是低质和虚浮的,不公不义仍然会普遍发生。这几乎是必然的,也是无奈的)

而中国实现民主化、建立民主体制后,制度、法律、政策也需根据现实情况与时代变化而及时调整。当然,各种政治制度不能随意改易导致国体不稳政治动荡,但也不能拘泥因循、一成不变。在民主中国的基本政治框架确立后,具体的制度和法律是应该根据那时的情况有所调整、不断修正的。



我希望我所书写的这篇关于民主中国的制度设计文章,能够对中国的民主事业有所助益。现今中国的当务之急,还是如何去实现民主化,而非民主化之后怎么办。只有有了实现民主的前提,基于民主政治的制度设计才能付诸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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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切都挺好,但是你不能脱离历史背景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