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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民主制度中选举改革的必要

这周一,加拿大议会对采取紧急法案驱散truckers示威进行了投票,投票结果是185-151,差了34票,尽管魁人党和保守党已经团结一致,还是没办法战胜自由党对保守党的41个席位差距。

那么这是不是能代表民意都站在自由党一边呢?我们先不管这次示威以及紧急法案,仅仅从2021的加拿大大选考虑。2021大选自由党获取了160个席位,而保守党获得了119个席位,差距41个。这是不是代表着支持自由党的民众比保守党多很多?现实恰恰相反,保守党获得了总共33.74%的选票,而自由党仅有32.62%,反而投给保守党的人比自由党更多。

为什么会出现投票的人更多,但是席位还大败的状况?这是由现有的选区制度造成的。目前的选举把城市分为很多个小的选区,然后每个选区的居民可以选出一个议员。对于获胜的政党而言,获得51%和获得90%选票的结果是一样的,但是获得51%而胜出会更值,而获得90%的会更亏,因为多出来的39%相当于成了废票。它们会记录在总投票数(popular vote)里,但是对选举结果不会有任何影响。

因此,虽然人人在拥有投票权上是平等的,投出的票的分量却并不平等。如果要最大化自己政党的利益,在90%优势地区的选民应该选择迁移到其他尚在竞争的选区,让自己的选票发挥最大的作用,这一点无论对于优势政党还是劣势政党都适用。但是为什么人民一定要在“被代表”和迁移中选呢?

在我看来,只要是使用相似选举制度的民主体系,都与民主相去甚远,因为这样的制度选出的代表根本不能反映民意。我们需要选举改革(electoral reform),选取一种比例代表制(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来让选举的结果和选民的意向成比例。

加拿大可考虑的选举系统有MMP(Mixed Member Proportional)和SRV(Single Transferable Vote),具体的介绍可以在 https://www.fairvote.ca/introprsystems/ 找到。

以上的这些方案可能可以使现状改善,但是似乎还达不到理想的民主。目前我知道的最理想的民主体系是liquid democracy。

在liquid democracy里,一个人对任何社会议题都有直接投票的权利,也就是这是一种直接民主,但是一个人也可以选择将自己的投票权代理给其他人。例如我可以指定一个人在某类议题上代我投票,因为我相信他比我更专业,然后对其他议题又可以指定不同的人,这样可以让不同领域的专家更好发挥作用,而不是指望一个议员对所有议题都能投出最优的票。一个人也可以随时撤回对代理人的授权,回归原先的直接民主。这样可以避免一个议员一旦赢得选举就可以稳稳做足五年的状况。

特鲁多曾经在2015年还是少数党的时候承诺进行选举改革,而当他在议会胜出之后,便绝口不提此事。这种行为无疑令人作呕,但是也让我们明白守护一个公平的民主体系绝非易事,值得更多人的了解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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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陈士杰   打倒共产党!打倒习近平!

    加拿大的选举制度应该学习德国的制度。

    但如果改成德国的制度,那么每个议员的选区人口可就扩大一倍了。

  2. 阿里萨斯  

    @陈士杰 #180420 搞成两院制怎么样 上议院全部单一选区多数制,下议院全部用比例代表制,每两年改选一半或三分之一,选举时间交叉错开,这样在野党就有机会占据其中一院

  3. 阿里萨斯  

    这个时候应该发动公投,提请民众行使复决权了吧

  4. 邹韬奋 外逃贪官CA
    邹韬奋   虽然韬光养晦,亦当奋起而争(拜登永不为奴:h.2047.one)

    @阿里萨斯 #180423 两院制的好处主要是照顾两类不同的民意,比如美国印度这种联邦制国家,下院是按人口分配,上院是按联邦组成分配。

  5. 陈士杰   打倒共产党!打倒习近平!

    @阿里萨斯 #180423 加拿大这个人口小国不需要参议院的,新西兰和台湾都没有参议院。

  6. 阿里萨斯  

    @消极 #180425 我觉得,“选党不选人”(比例代表制)和“选人不选党”(选区多数制)这两类才是真正有实质区分度的不同民意;按联邦组成和按(各个选区)人口分配这两类方式是趋同的,都属于按照地域区划选举分配,没有太大意义

  7. 阿里萨斯  

    @陈士杰 #180426 荷兰是两院制哦……台湾是李登辉瞎几把乱改的,江启臣主席曾提出恢复两院制

  8. aa33b927  

    @阿里萨斯 #180423 这样就不知道内阁怎么组了,如果由下议院多数组阁,那么上议院如果和下议院意见不一,内阁就会处处被挚肘,所以一般议会制上议院是不会驳回下议院的法案的。

    议会制和三权分立其实有很多内在逻辑的区别,美国的行政分支是独立的,不会被议会影响,只按议会的法案做,所以美国是法案驱动的。但是加拿大实际上是内阁驱动的,内阁做事不需要先有法案,只需要面对质询,所以加拿大议会很少表决法案,这也是因为内阁即代表议会多数,即使需要表决法案也基本是必过的。

    从这个角度看,加拿大的政府拥有的权力是比美国大得多的,而且任期结束之前你拿他毫无办法,美国制衡更多而且中期选举可以换血。

  9. 阿里萨斯  

    @aa33b927 #180444 现在两院制一般不再施行像美国那样的对称平权型两院,而是“重下院,轻上院”的“一个半议院”的模式,平常内阁就是由下院选举向下院负责,不需要理上院

    上院的角色通常是虚化无为的,但在特殊时刻仍可有效防止下院多数派擅权,比如规定在下院仅以微弱多数票通过的争议性法案,须经上院二读的方式才能生效,这是比较合理的

  10. aa33b927  

    @阿里萨斯 #180450 对,但是你提出的上下院都是民选,只是选举制度不同,这样的话要怎么规定他们的权力分配?而且选区多数制似乎不能看出有显著的“制衡下院”的特征,不过这是一种很新奇的方案。不知道你们对liquid democracy怎么看,如果议会由直接民主组成,然后总统是独立的行政分支,这似乎是最好的,而目前的议会制是最差的。

  11. 阿里萨斯  

    @aa33b927 #180531 比例代表制最大的优势在于“保障少数”,更能“全面”的反应“全国整体议题”的民意,而且由于议员没有经营选区的压力,在立法工作上的专业性也更强,比较适合处理国会的日常提案与立法工作;

    而选区多数制比较容易形成两党政治,最大的优势在于“会议效率”,适合对下院有争议法案以整体审议而非逐条审议的方式进行正否性表决。

    我也认为流动式民主在肌理上讲确实是目前最近乎完美的政治制度,但唯一有疑虑的地方是选择次数过多而导致成本过高、从而影响投票率的问题,私以为这种选制除非搭配在“在线选举”“网络选举”技术的广泛应用才可以有效运行,但我不认为当前民众对线上投票模式有足够的信任度,还是票箱投选更“放心”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