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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卫士】剧本和策划:中国强迫电视认罪的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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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新闻(关于人权组织“保护卫士”的建立者):被电视认罪5年后,他让央视在全球丢执照、被调查

保护卫士(Safeguard Defender)网站:https://safeguarddefenders.com/zh-hans

中文报告地址:https://safeguarddefenders.com/sites/default/files/wp-rsdl/uploads/2018/06/剧本和策划:中国强迫电视认罪的幕后.pdf

以下摘录序言和摘要。

序言

经过了大约六个月对受害者进行采访、研究其背景、并收集证词后,4月10日,保护卫士发布了《剧本和策划》的英文版。该报告首次将焦点投放到人们是如何在案件进入任何庭审之前,且几乎总是在被正式逮捕之前——其中许多人仍被关押于看守所或RSDL(注:指定住所监视居住)时被强迫上电视认罪的。我们都有看到过这样的认罪,并且还可能是很多个,每个人都知道哪里不对劲,但不一定知道它具体是什么。这些意志最坚强的一批人,怎么会愿意牺牲他们的安全和保障,最终上电视谴责他们自己和他人?

本报告的研究和制作,强迫电视认罪的背后真相很快变得清晰,不仅仅针对受害者本人实施酷刑,还有对其爱人、孩子和伴侣的威胁和迫害。同样,警察为他们写出答案的脚本化本质变得越加明确,以及当媒体合作时,警方如何甚至为在场的记者写下问题。纵观这一切,中国国家媒体在帮助警方摘录认罪供词,同时制作和传播中的合作也变得显而易见。

发布该报告的英文版有一个明确的目的:一旦外国政府、编辑和记者、普通民众了解了这些电视认罪的本质,在未来他们会立即忽视这些视频,因为它们没有任何价值。许多这些“认罪”实际上是针对外国政府或听众,也意味着暴露它们的真实本质将使政府更不可能强迫人们录制新的视频,从而保护未来可能出现的受害者。该报告的发布引起了全世界的广泛关注,包括纸媒,电视台和电台报道——也导致发布该报告的网站RSDLmonitor.com在中国被封锁。

随着华文社区对该报告所表示出的兴趣,自4月下旬开始,制作本报告中文版的工作开始着手进行,也就是现在你正在阅读的版本。报告的目的始终如一——通过揭露这些强迫电视认罪的真实本质,希望能解除此被政府用作对付维权人士和国家目标人群的武器库工具。我们也希望让那些没有遭受过这种经历的人明白,那些经历过的人是如何被迫录制这些认罪视频的,并帮助人权社区和解因为电视认罪所造成的分歧。

报告摘要

自2013年7月,中国政府对被拘留者实施强迫认罪的行径才开始受到世界的关注。当时第一例高知名度的认罪正在被广播中:梁宏,英国制药巨头葛兰素史克公司中国区的高级负责人,出现在中国国家广播电视CCTV上,为他的贪污行为认罪。此举不仅违反了中国法律中公平审判的权利,也违反了国际上多个人权保护法。从此以后,一个接一个的强迫认罪高调地被播出,包括多个外国国籍持有者,他们的认罪视频都在中国的官方电视台播出,有些案件则由香港的媒体播出。

《剧本和策划:中国强迫电视认罪的幕后》分析了自2013年至2018年间被播出的45例电视认罪,采访了十几位遭到中国警方强迫录制或试图录制电视认罪的人,他们包括认罪受害者、其家属和其律师。这些认罪视频是在被审判之前录制的,而且甚至往往在被正式逮捕之前。该报告将展示中国的电视认罪通常是被迫,甚至通过威胁、酷刑、和制造恐惧气氛所获取的;警察往往支配和操纵供词;以及在个别案件中显示出有力的证据,证明这些认罪被用作对国内民众的宣传工具,甚至作为中国外交政策的一部分。

在此项研究中的每一位受访者都表示审讯人员曾强迫他们认罪。不过,认罪视频将在电视上播出的事实却遭到了隐瞒。在隐瞒中最糟糕的一个案例是,英国调查员彼得·汉弗莱(Peter Humphery)当时只同意了会见报纸记者,但是接着他就被喂服药物并锁在一个笼子里,等待被录制认罪视频。警方往往通过威胁(针对被拘留者或他们的家人)和身体或精神酷刑,制造出恐惧气氛,以逼迫当事人认罪。在此报告中所分析的曾出现在电视认罪中的37个案例中,其中5位公开地收回了他们的认罪,许多其他人则以匿名方式对《剧本和策划》的研究员表示收回他们的认罪。

受访者描述了警察如何事无巨细的掌控强迫认罪的过程,他们会安排被拘留者的“着装”;写下认罪“脚本”并强迫被拘留者背下来;指导如何“表达”他们的台词——包括在一个案例中,被拘留者被要求流泪哽咽;在对结果不满意时,他们会要求一遍又一遍的重录。一位受访者表示,他花了七个小时录制,就为了几分钟的播出。

警方对导演电视认罪所做的努力也能从此报告研究的45例案例中看出,它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在看守所的设施下进行录制,另一种,则是在年后变得更加普遍,穿着便服在看起来不太有威胁的环境下录制。在这些案例中,对这些认罪视频进行播出的媒体也踊跃地参与了视频的制作,从使用警方提供的提问脚本,隐瞒认罪策划的真相,到通过对警察和评论人员的采访,描绘出嫌疑人有罪的形象,制作出手法老练的新闻播出。而且通常这些被拘留者并未被判有罪。

如果有人对这些认罪是为制造宣传持怀疑态度,他们只需要阅读知名的人权律师王宇为本报告提供的证词,她的证词内容详尽,篇幅颇长。当时她因被捏造的罪名消失了十个月,在四月她刚做完乳腺手术的几周后,王宇被强迫录制一个认罪视频,以此保护她的小儿子。由于在关押中的严酷待遇,她的记忆功能受到了严重的影响,以致她无法记住警方要求她在视频中要说的话。在持续几周每次几小时的多次重录后,他们采取将她要说的内容放在电脑上的办法,用很大的字体,就像提词机一样。但是最终的视频还是不够好,那个认罪视频从没被播出过。接着,王宇一直被关押到八月。

这些认罪的播出时间和内容也表明了它们通常被用作宣传的目的——国内宣传和国外宣传都有。有的认罪播出是与大抓捕的时间吻合,比如2013年的新法律是为了阻止“谣言”在网上传播;2014年夏天的运动则是针对毒品的使用,以及2015年7月发起的,针对人权律师和活动人士的臭名昭著的709大抓捕。其他的认罪则是在遭到来自中国大陆以外针对受害者的拘留进行批评后不久播出。这些认罪视频的措辞为直接的反驳,比如认罪人否认被酷刑或遭到中国当局的绑架。此类认罪通常被用在外籍人士身上。其它宣传的痕迹包括认罪人为中国共产党、包括公安等党机关和他们的行为感到骄傲或为它辩护。还有一类为谴责和归罪那些被关押中或最近被判刑的同事或朋友。许多的这些认罪都发生在人权捍卫者、独立记者、维吾尔族人和那些被视为共产党的敌人或批评者的人身上。

中国的电视认罪让人联想到历史上的暴力和有辱人格的政治迫害事件。它们被比作斯大林的摆样子公审、中国文革的公开斗争大会,以及几年前才被取缔的做法——将嫌疑人带到公众面前进行羞辱游行。电视认罪这种侵犯权利的行径,在今天,只有像朝鲜和伊朗这样的政权才会执行。他们剥夺了嫌疑人的应有的法律程序;侵犯了公正审判的权利,无罪推定,保持沉默的权利,不得自证的权利和受到保护免受逼供和酷刑的权利。这些都是基本人权,主要是国际习惯法的部分,无论条约批准如何,这些国际习惯法对所有国家都具有约束力。而在中国,它本身表面上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在刑事诉讼法中,列明了公平审判的权利、不得自证其罪的权利、并纳入了针对酷刑和强迫认罪的法律保护。所有的受访人都表示他们没有给予机会与律师会见商讨他们认罪的事。在这份报告的认罪分析中,有18例为当事人被关押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RSDL)时发生,RSDL 为一种在多数情况下实际构成强迫失踪的关押行式,嫌疑人在此被隔离关押,且得不到任何程序保障,比如会见律师或检查院监督。

中国对强迫电视认罪的使用值得得到全球迫切的关注。这种做法构成了不仅限于中国境内的侵权行为:受害者中也有外国人;来自中国大陆以外的私营媒体也被增选到录制和广播这些电视认罪的行列;而北京在对它的党媒和官媒进行全球化的积极性推动——包括在那些禁止在国内使用的社交平台上。“讲述中国的故事”意味着这些对人权的侵犯行为最终会装扮成“新闻”的形式,流向世界各国的屏幕上。媒体组织在强迫认罪的剧本和策划过程中与警察合作并播出这些供词,无论他们是中国国家媒体还是私人媒体,都犯有和中国政府这种有欺骗性的,非法的侵犯人权行为一样的罪行。

建议应对措施

中国对电视认罪的持续使用,以及越来越频繁用于对国外批评的回应,比如最近的2018年2月,几家媒体对瑞典公民桂敏海的第三次认罪视频进行广播,包括有最新加入的南华早报,体现了强迫认罪的做法和宣传泛围在扩张中。桂先生最近的这次认罪,是在他有瑞典外交官陪同的情形下被绑架后,随着国际上的谴责声加剧,他被安排在视频中指控瑞典把他当成一颗“棋子”。

中国的电视认罪不仅违反了中国的法律,也违反了国际普遍接受的人权准则,是中国精心策划的宣传工作的一部分。中国的国家广播公司,中央电视台(CCTV)作为电视认罪的主要平台,对此项罪行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责任。

Safeguard Defenders(保护卫士)建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当立即停止此类电视认罪的使用,并依法为所有在押人员提供中国法律中列明的法律保护,审查现有的法律框架以防止进一步的侵权行为

  • 外国政府:应当明确地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施压:需要更有力的法律保护和执法中的应有程序;必须立即停止传播被拘留者的电视认罪;持续侵犯基本人权和自由将产生后果

  • 国际媒体:有义务对中国的电视认罪进行有道德和负责任的报道,通过谨慎且增加关键背景的报道,说明这种做法如何违反中国法律和国际的人权保护;威胁和酷刑是如何被惯常的用于胁迫;这些视频也往往由警方安排剧本和策划;而且它们很可能是党的宣传工具。

  • 应立即对播出电视认罪的中国媒体采取行动。本报告中确认了中央电视台进行广播过的各频道——CCTV1,CCTV4,CGTN(前CCTV9)以及播出中国电视认罪的主要频道CCTV13。

所建议采取的行动包括:

  • 利用美国的“外国代理人登记法”和其他国家的同等法律,强制将中央电视台和其他有责任媒体登记为外国代理人。

  • 利用现有工具对央视主要执行人员进行制裁(旅行禁令和资产冻结)。这将和欧盟在2013年对伊朗媒体进行强迫认罪的转播后采取的行动类似。

  • 在没有马格尼茨基法的管辖区引入马格尼茨基式的立法,并利用该立法在中国共产党所有或控制的媒体(包括中央电视台)中采取进一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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