汁:香港電台
立法會通過《2020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賦權保安局局長,可要求航空公司在航班抵港前通報乘客資料,並授權入境處可要求航空公司,禁止運載個別乘客,措施將於今年8月1日實施。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條例中可指示航機不能運載某人,是針對前來香港,而非離開香港的航機,並不會對香港居民的出入境自由有任何影響,重申《基本法》第三十一條,保障香港居民的旅行和出入境自由。
------------我叫分隔線----------------- 條文內容:
關乎運輸工具上的人的規例 (1) 保安局局長可訂立規例—— (a) 就向處長提供該等規例指明的、關乎某運輸工 具、其乘客或其乘組人員的資料或數據,訂定 條文;及 (b) 賦權予處長,指示某運輸工具可或不可運載某 乘客或該運輸工具的某乘組人員。 ……
有說過只關乎入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