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8/18示威案
BBC中文网:《黎智英、李柱铭等9名香港民主派人士被判刑8至18个月,4人缓刑》
香港壹传媒集团主席黎智英、民主党创党主席兼资深大律师李柱铭等9名民主派人士,被控2019年8月18日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的案件,周五(4月16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进行求情和判刑。
在求情时,被告的代表律师多次强调有该次游行属于和平性质而希望轻判,而部分被告年纪较重或身体欠佳,希望争取非以监禁作为惩罚。
法官胡雅文宣布,9人分别被判监8个月至18个月,其中何俊仁、吴霭仪、梁耀宗、李柱铭获缓刑。法官认为,各被告是知名人士,他们“带头集结”必会引来人群众聚集,虽然是次示威和平进行,但在2019年示威的背景下,这种规模的集结有机会引致暴力场面,又指集结令交通及道路受阻,对未有参与集结的人士造成不便,认为判监是唯一适合刑罚。
2019/8/31示威案
立場新聞:《黎智英、李卓人 8.18、8.31 兩案共囚 14 個月 楊森緩刑》
西九龍裁判法院今日(16 日)進行聆訊,就前年 8.18 維園集會案及 8.31 港島遊行案判刑。在 8.31 案件,黎智英判囚 8 個月;李卓人判囚 6 個月;楊森判囚 8 個月,緩刑 12 個月。
法官指,黎智英和李卓人就 8.31 案判刑,有 2 個月刑期會跟 8.18 案分期執行,而黎智英、李卓人在 8.18 案都被判囚 12 個月。換言之,黎智英和李卓人在兩案共判囚 14 個月。
黎智英加罪名
香港獨立媒體:《黎智英被指協助李宇軒潛逃 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遭加控兩罪》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去年12月被控欺詐罪及《港區國安法》下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後,不獲保釋還柙至今,兩案今(1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黎遭加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兩罪,被指協助李宇軒離港。涉及欺詐罪的一案押後至5月6日,在區域法院進行答辯。涉《國安法》案件則押後至6月15日,以處理兩項新增控罪及其財務資料。
除欺詐罪外,黎智英(73歲)原被控一項「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今被加控多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串謀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辯方沒有保釋申請,但要求控方在下次提訊的7日前告知會否要押後。
机关报促“依法取缔”苹果日报
該篇評論文章舉例指《蘋果》昨日報道《團體倫敦登廣告 宣揚香港民族》 (Paywall),在文中列出重光團隊(Stand With Hong Kong)的背景、口號及宗旨,是篇港獨組織的「宣傳稿」、「政治宣傳」,涉嫌違反國安法。方靖之指控《蘋果》以報道採訪之名,利用報章版面為「港獨」、「分裂」勢力做宣傳,反問「這樣的報道是否已經逾越了國安法的界線?」。
方靖之:依法取缔《苹果》 堵塞国安漏洞
www.takungpao.com/opinion/233119/2021/0416/575051.html
国安法出台后,《苹果》仍然没有收敛,继续抹黑、攻击国安法,每日都有报道及文章造谣抹黑,甚至呼籲外国向中央施压。《苹果》的社评更走火入魔,猖狂地喊反中的口号,摆出一副“全面开战”的姿态,更狂言要求围堵中国云云。
这样的报道和社评已经暴露出《苹果》的本质,就是一份反中反特区的报章,其办报目的就是成为外国反华势力的舆论机器,在香港煽风点火,从而配合反中乱港分子乱中夺权。《苹果》已是一份彻头彻尾的反中报章。这样一份以反政府为职志的报章,在全世界都不会容许,就如美国也不会容许一份以“肢解联邦政府”为宗旨的报章存在,但奇怪的是,这样一份报章仍然可以存在到今日,这不是咄咄怪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