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milton #117408 我个人认为,这些规则和设计的目的都是,在存在不同观点、立场、态度时如何维护讨论的秩序和质量,所以要评价的话需要从“是否能达到目的”来看。
假设我说的目的是确实的,那么楼主负责制、黑名单的最初版本(A被B拉黑不能回B开的主贴)、争论发新帖都是试图通过“在一个公共论坛上维护每个人言论的私人领域”这种方式,达到维护讨论秩序的目的。具体来说,楼主负责制和有争议发新帖的规则类似于private(?) property law,我开的楼下所有言论我自己有最终管辖权;最初的黑名单类似于restraining order,对于不受欢迎却执意要来我楼下的客人直接驱逐。
而黑名单的升级版(对方看不见回复、at对方没用)是增加了“可以不看到不喜欢言论的权利”,避免浪费自己的时间(因为有时看到不喜欢的观点会忍不住回复,但之后的争执容易陷入发泄和情绪化的陷阱)。这些规则其实直接涉及的只是“秩序”而非“质量”。但如果假设建立了某种“市场秩序”则会有“看不见的手”让高质量内容更多涌现,那这些规则可以间接地提升质量。这一假设是否成立,需要时间的检验。
既然版主被赋予了删除用户发言的权力,用户也应有自由发言的权力,要不还有什么可删的?
这要看情况。我觉得如果A明确表示B不应该回复B还回复,那是B的问题,属于不尊重他人意愿;如果A没有表示而只是反驳,那B继续回复没有问题,因为B并不知道A是不是想继续讨论下去。什么事情都是说清楚比较好,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不能假设对方知道自己的想法。所以A如果不喜欢B的发言,应该先想清楚自己是想继续和ta讨论,还是不想再和ta说话,然后明确地表达出来。如果是后者,而B还是有意见,那可以在自己的“私人领域”里说,不应该强迫A听自己说话。
总之,如果存在“逻辑没理顺”的情况,我认为原因是少了一个环节:在某个问题上,当希望别人不要回复自己时,需要明确表态;此外,黑名单即是假设明确表态“在所有问题上,我都不愿意听XXX的话,XXX也不要和我说话”。
争论发新帖是强制还是主张?貌似执行的时候标准不一啊。
目前似乎是鼓励大家这样做,但只要楼主允许也可以在其楼下进行争论。我觉得需要建立进一步的共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