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没有原来的拉黑权限了,也就是被人攻击不能用盾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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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程随想」真名阮晓寰,2021年5月被捕,2023年2月10日被以煽颠罪判刑7年
所以沙特杀了记者,美国就要谴责沙特制裁沙特,把沙特推到中俄的怀抱里去吧
道德绑架不要太过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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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希望2047是一个什么样的网站?
两年过去了
当初的愿望实现了吗?
现在的2047是个什么样的网站呢?
和thphd站长在位时相比,发生了什么变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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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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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李显龙的访问
我顶起来的
这是作者目前最后一篇主帖,内容眼见着比早期的差,就像你说的描述太抽象,概念不清
可能就是论坛水平过低全是负反馈导致人家不爱细讲了吧
你看上面评论区洋洋洒洒几千跑题字,然后指责楼主没有对这些跑题内容逐条分析反馈的回复,谁看了不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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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李显龙的访问
没啥可反驳的
但是楼主本身也没有阐述清楚
马英九和李显龙是如何从华人共同体的角度出发劝诫习近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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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李显龙的访问
慢慢翻了你的历史发文,也不怪你最近总是怼人
评论区水平过低,又洋洋洒洒一大堆
想反驳吧,得从基础学科定义开始科普,花对方几倍的时间
不反驳吧,等于人家说你错你没还口默认
你他妈在说什么,长篇大论一堆废话,比本科生的课堂小论文都不如。
锐评:西山风雨的话我耐着性子看完了,和你感觉差不多。举例,就像期末考试你出了问题给本科生,本科生对该问题的正面回答不会,没有背,答不上来,于是写下了一大堆自己会的和问题有些弱关联擦边的东西想蹭分。
十行九行跑题,字缝里夹着几个和主楼内容有关的字。
也怪不得你文章和回复质量越来越差,发文等于负反馈,谁还有那性子把东西掰碎了细细给人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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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網於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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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可在暗網上建立交易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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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红了眼
习近平是雾 是雨
又是云朵永恒的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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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红了眼
习近平哭瞎了
但是他不害怕
长江是他的泪水
东海的潮汐是他的本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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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红了眼
习近平红了眼
将国旗抛至九霄云外
云说你哭吧
我还能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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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红了眼
习近平站在三生石前
他红了眼 眼泪如忘川滚滚向前
奈何桥说你别哭
水太大会把我冲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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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红了眼
习近平红了眼
眼泪像兰州拉面滚落下来
面汤说你别哭
你流泪太多我会溢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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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红了眼
习近平红了眼
泪流在了菩萨的脚面
佛说你别哭
这才哪到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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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人手一力滴水积累 闲的没事就谷狗去找世界互联网有价值有意义的网站内容复制粘贴 下
APP里面的内容除非可以用浏览器浏览(类似微信公众号)否则很难被收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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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评】对中新宣布互免签的回顾,以及对香港尴尬处境的观察
说句心里话,划向本质主义之后,其实我挺迷茫的。
把社会文化现象都用哲学化的视点观测之后,发现,嗨呀,本质其实都是那样,没意思,没意思透了。
知道语言=码之后,我就再也没有以前学习语系划分、探索方言区不同特征这些热情了,因为我忽然觉得这些都是面子,本质不过是一套套不同的编程代码。
哲学的本质是语言。你永远不能脱离你的编码系统讨论任何问题。
语言这个有损、丢包且不可被取代的编码系统,是我们思想永恒的囚笼。
就,感到很丧,很虚无。
原谅我,这些话你可能觉得很突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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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评】对中新宣布互免签的回顾,以及对香港尴尬处境的观察
有道理,所以反对推普也是润的理由之一 就像是抵制皇民化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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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评】对中新宣布互免签的回顾,以及对香港尴尬处境的观察
我看历来你的发言对语言类问题很感兴趣,我就多说几句,或许你可能会有新的收获。
请原谅我当一次颐指气使的教师爷,抱歉。
各语言的本质是什么?是一套符号,一套编码。
语言是干什么用的?将五感感受到的有生命的、有温度的、立体的复杂3D事物,有损转化为一套承载信息的符号。在这个过程中必然在无意中造成信息的部分失真和筛选。
使用不同语言的人,其文化差异的根源是用不同的符号系统强行转化3D事物为平面符号时,因符号系统的区别造成的视点上、倾向上的差异。
而换用符号系统或装载双符号系统的门,在青春期就关上了,人脑这方面的突触童年结束就消失了,都不用等到成年。
童年期过后学习的二语,是一种模仿,学习二语的过程中就会受到母语的千丝万缕的影响。因此成年人使用叫做语言的不同符号系统造成的认知差异能通过语言教育减少但并不能抹消。
若想同化,不如寄希望于为他们的下一代人装载另一套符号系统,让他们用新系统对五感感受到的世界进行编码、筛选并输出。
所以推普推的是什么?和皇民化一样,把普通话推到目标人群下一代的思考语言才是根本目标。如果普通话只是第二语,那么方言区的人脑子里依然用着方言区的符号系统给看到的世界编码并筛选信息,注定就和普通话区的人认同差异大。这样的文化同化只是同了面子,而面子本来就是任人打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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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劝身边的人尤其粉红不要去外网天天骂台湾和其他人 有话要说好好说
楼主也是好心,不至于这样(小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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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评】对中新宣布互免签的回顾,以及对香港尴尬处境的观察
香港的语言矛盾短期内确实是炒不起来 虽然在很多人眼里一国两制已经寿终正寝了 但目前中共也暂时没有在香港像大陆那样强力推普的打算 连中共对香港的广播节目都要迁就香港主流用粤语 那更加炒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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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评】对中新宣布互免签的回顾,以及对香港尴尬处境的观察
日本在香港教日语,拉主旋律横幅,然后呢?
推行语言学习对成年人的影响只是表面的啊,粤语(乃至各方言)母语者的脑结构又不会变,不管会不会第二语言第三语言,粤语为思考用语、文化认同的中心媒介是不变的事实
推行语言文字的真正意义是给下一代人植入不同于其上一代人的文化传统
如果时间不够长下一代人还没成年,又没有足够大量移民冲击,文化认同结构就不会有根本性改变,不是说像中华民国当时在台湾推了普,福佬人客家人外省人认同当即就没了的,效果得在他们的下一代或者下下代,例如现在体现。
所以我说短期内香港的语言矛盾很难挑动。这是我猜测你发图的目的回应的,希望你不要谜语人,可以好好说这图为了作为证明什么的论据。
你图二的地名在日据大连满街都是,用了几十年,大连依然是山东文化的中文城。
地名和公用语谁来都可以打扮一下。抢当地的下一代人用什么语言思考,才是皇民化的核心。
语言承载文化。没抢到下一代人之前,不出现大量人口移入移出,认同是几乎不能撼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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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评】对中新宣布互免签的回顾,以及对香港尴尬处境的观察
现行香港法律规定 移民香港需要在香港常住满7年才可以成为香港永久居民 这点才是限制说普通话的人群大规模移民香港的最大门槛
当时是战乱状态 如果你是当时的日本本土人(非日军) 你愿意移民当时日据香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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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评】对中新宣布互免签的回顾,以及对香港尴尬处境的观察
日本也没有移民大批说日语的人口去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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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去墙内说 在这里没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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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评】对中新宣布互免签的回顾,以及对香港尴尬处境的观察
我的意思是 目前暂时还看不到北京有 大规模 移民说普通话的人去香港的打算和趋势 重点是 大规模 现行香港法律规定 移民香港需要在香港常住满7年才可以成为香港永久居民 这点才是限制说普通话的人群大规模移民香港的最大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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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梁不正下梁就会歪
根本原因是这些人接收到的信息被过滤
结构出了问题,个人对个人的劝说只是杯水车薪、扬汤止沸
好意是好的
只是希望既然带着好意,你的时间可以用得更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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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评】对中新宣布互免签的回顾,以及对香港尴尬处境的观察
……北京是神奇海螺吗,在没有土壤的情况下试图强行挑起什么就一定能成功挑起什么?
那白纸革命不让步解封也能通过操作在早期瓦解不是吗亲
新移民和旧港人的矛盾好挑起
普通话使用者和粤语使用者的矛盾看在港人口结构,挑动也难成
大政府虽然会插手社会方方面面,也是不能强行逆规律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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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美国宪法修正案里学习美国历史(完结)
12:
第12修正案完全是关于总统副总统的产生形式。在美国宪法取代邦联条例之后,即开始总统副总统选举。美国总统是间接选举,各州按人口数分配选举人团的人数,各州以自己的方式产生选举人(有“普选”的,有州立法机构选的,这个年代所谓普选也只是有钱白人才有资格选)。产生了选举人之后,选举人聚在一起,组成选举人团。选举人团每人投出两票,最后得票数最高者为总统(且须过半),次高者为副总统。
这在第一次和第二次选举中没有问题,因为华盛顿威望太高了,选举人团所有人都投了华盛顿一票,第二票就要看情况了,两次都是联邦党的亚当斯当选副总统。华盛顿本人也没有特意拉着亚当斯搞竞选,没有必要,威望秒杀。第三次选举,1796,问题就来了,此时美国政治已经是政党政治了,亚当斯是联邦党的,杰弗逊是民主共和党的,两人各拉了一位副手,这也是美国历史上第一次有竞争性的总统选举。前两次的竞争仅仅是竞争副总统。结果选举下来,亚当斯票数最高,杰弗逊第二,因此亚当斯成为总统,杰弗逊成为副总统。这两人政见对立,但是宪法设定里总统和副总统在行政领域是合作关系,这就使得亚当斯总统的任期非常磕磕绊绊,也导致了第四次选举,1800年大选中,杰弗逊大胜亚当斯,但是这时候杰弗逊和他的副手平票了,这又导致了国会众议院举行了额外的选举,决定谁当总统,而这个选举又不是按人头数或者选举人团票数分配选票,而是按每州一票模式分配。
这两次大选的乱象让大家都觉得总统和副总统最好是同一个党的,而且选票也应该区分总统副总统,这就是第12修正案。
12修正案比较长,因为要规定很多选举细节问题,其中一部分被20修正案取代,这也是第一个部分被作废的宪法修正案。
“The Electors shall meet in their respective states, and vote by ballot for President and Vice-President, one of whom, at least, shall not be an inhabitant of the same state with themselves; they shall name in their ballots the person voted for as President, and in distinct ballots the person voted for as Vice-President, and they shall make distinct lists of all persons voted for as President, and all persons voted for as Vice-President and of the number of votes for each, which lists they shall sign and certify, and transmit sealed to the seat of the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directed to the President of the Senate;
The President of the Senate shall, in the presence of the Senate and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open all the certificates and the votes shall then be counted;
The person having the greatest number of votes for President, shall be the President, if such number be a majority of the whole number of Electors appointed; and if no person have such majority, then from the persons having the highest numbers not exceeding three on the list of those voted for as President, 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shall choose immediately, by ballot, the President. But in choosing the President, the votes shall be taken by states, the representation from each state having one vote; a quorum for this purpose shall consist of a member or members from two-thirds of the states, and a majority of all the states shall be necessary to a choice. (And if 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shall not choose a President whenever the right of choice shall devolve upon them, before the fourth day of March next following, then the Vice-President shall act as President, as in the case of the death or other constitutional disability of the President. )(作废)
The person having the greatest number of votes as Vice-President, shall be the Vice-President, if such number be a majority of the whole number of Electors appointed, and if no person have a majority, then from the two highest numbers on the list, the Senate shall choose the Vice-President; a quorum for the purpose shall consist of two-thirds of the whole number of Senators, and a majority of the whole number shall be necessary to a choice. But no person constitutionally ineligible to the office of President shall be eligible to that of Vice-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第一段,说每个选举人的选票上要注明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并且三人(选举人,两候选人)不能同州(州籍限制,这个是直接从宪法里抄下来的)。州籍限制对当年的第一大州弗吉尼亚影响很大,毕竟华盛顿,杰弗逊,麦迪逊,门罗都是弗吉尼亚人,如果可以弗吉尼亚双打的话其他州就不用混了。
第二段里的President of the Senate就是当朝副总统,在2021年1月6日的国会骚乱案里,当朝副总统彭斯,就在国会大厦里确认选举结果,这时候J6暴徒闯入了大楼,选举确认工作一度暂停。
第三段讲述了总统的产生方法,以及如果没有候选人过半的处理方案。我们当今看到的元首选举制度,有两轮制的法国,一轮制的台湾。两轮制可以避免spoiler effect,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但是会导致选举进程拖很长;一轮制台湾能够选出陈水扁这种少数派总统,当然今天的赖清德也是同样问题。而美国这套选举制度,可以说是结合了两轮制和一轮制的缺点。在无人过半的情况下,众议院可以从最高票的三人中选总统,但是此时众议院不是一议员一票,而是众议院议员按州分组,每州一票,而且要三分之二多数州参加此选举,且超过一半的州支持某候选人才可当选。第三段括号部分讲述了国会不作为的结果,到时间总统自动离职,副总统自动成为总统。这一部分被20修正案取代。
第四段讲述了副总统的产生方法,如果没有候选人过半,则让参议院在两个最高票的候选人当中做选择,参议院也要三分之二参加此选举,且超过一半支持才能通过。因为参议院是一州两参议员,所以这里实际上也是按州算的,一州两票。这里没有上述的后果(总统离职副总统就职),如果参议院选不出人,到时候副总统位置就空缺了。
我的评价是这个制度综合了两轮制和一轮制的缺点,两轮制是拉长选举时间,提高选举成本,让选举人在自己最喜欢的候选人不能选的时候,做次级选择;一轮制则是不管不顾,谁最多(哪怕不是绝对多数)谁就当总统。两轮制可以充分满足选举人的真实优先需求。一轮制则可以快速选出一个最符合民意(虽然是少数)的候选人。现在这个选举制度,在不过半的时候,权力转交到各州代表让他们投票,等于换了一批选举人让他们做决断,而无视总统选举阶段的民意。
这个制度问题在1824年大选的时候就暴露了,当时数个候选人没有谁拿到选举人票多数,结果国会就把亚当斯的儿子小亚当斯选上去了,而让得票最多的杰克逊落选。杰克逊那个气啊,于是苦干四年,终于1828年以大比分取胜,吊打小亚当斯,开启了杰克逊时代。后来到1860年,又一个关键选举,因为民主党分裂,共和党的林肯仅以40%的选民选票,拿到了60%的选举人团票并当选总统,南方民主党人则以脱离联邦作为回应,引发了美国内战。当然1860选举的问题是不直选,搞选举人团这套制度的后果,让民意支持率不高的候选人占了对方分裂的便宜当选。1824选举的问题则是让选举人团不过半的决定权给国会众议员的后果。
美国这种奇怪的选举模式,不直选是一大问题。黑人没有选票却要给南方各蓄奴州增加影响力又是一大原因。这世上不普选的国家多了去,不普选的话,直接按选民人头分配选举权直选是可以的,但是南方庄园主太混蛋了,又不给黑人选票,又要算黑人人头去分联邦政府的权力,这导致了五分之三妥协,即黑人在人口统计中算五分之三,国会选区和总统选举人也按这样计算的人口分配。所以美国当初就没法直选,因为弗吉尼亚太重要了,任何得罪弗吉尼亚人的政治分配都会失败。这个事情的解决还要通过美国内战。下一章三个修正案就是内战后的重建时期(Reconstruction)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对于奴隶制,南方权力等问题进行了一次重新洗牌,但是仍然没有把选举变成直选制,仍然是按州分配间接计算。这里的选举人团和国会选区划分,与其说是州权问题,还不如说是对美国黑人满满的恶意。
黑人民权问题,参考13,14,15,24四个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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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劝身边的人尤其粉红不要去外网天天骂台湾和其他人 有话要说好好说
不是什么好事 只会增进仇恨 把台湾越拉越远
我有一个疑惑 每天骂港台 骂日韩 骂乌克兰 骂以色列etc. 谁会喜欢 他们就不能“理性”粉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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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美国宪法修正案里学习美国历史(完结)
11:
第11修正案画风突变了,前十个都是州权限制联邦权,第十一修正案是联邦权限制州权。第十一修正案认为,在联邦法庭上,州政府不享有sovereign immunity.
Immunity 和 waived 概念不同,虽然中文用户都会把它翻译为“豁免”。 Immunity就是我们通常理解的不可控诉,比如美国总统在美国国内就是有immunity,即使他当街杀人你也不能逮捕起诉他,但是国会可以弹劾总统。弹劾成功之后,他就不是总统了,这时候就可以起诉他在总统任期内的杀人犯罪行为。所以immunity只是一个金钟罩,在金钟罩内无敌,但是撤掉之后还是可以法办。另外一个例子是驻外大使在国外有immunity,所在国不能逮捕他起诉他,但是所在国可以宣布他是不受欢迎的人(persona non grata)把他赶回母国,而母国可以使用母国的法律对驻外大使在国外的行为进行审判。immunity是一个无敌状态,在这个状态结束之后,正常结算这个状态下的法律后果,该掉血掉血,该掉牌掉牌。可以把immunity看成一个延迟机制。
waive则不同,waive就是真的免去了义务。比如某人当街杀人,被逮捕判刑;现在总统使用特赦权(amnesty)把他特赦了(pardon),那他从监狱里出来自然不用再坐牢。你怎么整蛊这个总统,弹劾他,起诉他,谋杀他...都没法改变这个法律事实,就是这个杀人犯不再承担刑罚的义务,他被豁免了。豁免是取消一个法律事实,这个不是状态问题,以至于将来发生改变,这个状态也是继续的。又比如非法移民偷渡入境美国,是违反美国边境管理法律的(U.S. Code Title 8, Section 1325. ), 但是偷渡入境后非法移民可以向移民局申请waive,比如说非法移民在母国被人追杀,为了生命财产安全不得已偷渡美国,这个就是申请庇护。一旦移民局接受,或者移民局不接受上法庭,法官判决偷渡者申请成立,则偷渡者原先非法入境的犯罪事实被waived,不再成为偷渡者的法律污点,他可以正常的拿到工卡,获得永居,归化为美国公民等一系列操作。
政府享有sovereign immunity, 就是通常来说政府不会成为被告。一个简单的例子是慰安妇案,中国韩国东南亚的二战时期慰安妇都有组织去战后的日本起诉日本政府要求赔偿,日本的法院统统判原告败诉,理由就是政府的immunity. 日本法官都不说“啊我国不是已经对你国进行战争赔偿了吗,怎么你又要赔偿?找你国政府要钱去吧!”有人说那政府既然无敌了为啥还有秋菊打官司这种事情?那是行政诉讼法,政府的immunity不是绝对的,为了打造有责任的政府,避免政府成为完全无责任的暴政机构,立法机构通过行政诉讼法等立法,有条件地取消政府的一部分immunity,在这些政府没有immunity的领域内,当事人可以起诉政府。
11修正案就是让州政府不能以immunity为由避免被联邦法院所管辖。原文如下:“The Judicial power of the United States shall not be construed to extend to any suit in law or equity, commenced or prosecuted against one of the United States by Citizens of another State, or by Citizens or Subjects of any Foreign State.”
在跨州和跨国的案子中,联邦政府的司法权力不得被限制或者延伸。
这个其实就是联邦的司法管辖权大于州权的体现,federal supremacy. 但是即使联邦司法管辖权可以覆盖州权,不等于联邦法律可以覆盖州法律。如果一个杀人案发生在州内,州和联邦都有杀人罪的定义,管辖权竟合。但是因为州优先管理,这个案子的审判是按州法律进行审判的,即使拿到联邦的法院上,联邦的法官也是按照州法律进行审判的。
同样,即使是在州内使用于州内法律的案件,当一个州的居民起诉州政府的时候,州政府也不能用immunity作为理由抗辩。哪怕是州法院认为州政府有immunity也没用,因为当事人可以上诉到联邦法院,联邦法院根据11修正案认为州政府没有immunity,当然因为这个事情适用于州内法律,所以联邦法官是以联邦司法当局的身份,应用州法律,对州内的居民-政府案件进行审理。
和1-10相反,第11修正案是联邦政府的反扑,而且很有必要,像跨州的案件不适用于任何一州的法律,只能适用联邦法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承认州政府的豁免权必然导致混乱。例如两个州争夺一块土地,如果允许州政府immune,这个官司根本没法处理,只能把这块领土直接划归联邦管辖,两个州都不准碰才是唯一的答案。
这其实也是给州权派提个醒,只要主权在联邦,哪怕原始州权再大,因为跨州活动的频繁,都会导致联邦权力侵入州,使得州权被削弱。哪怕是当今世界上性质更像邦联而不是联邦的欧盟体系,因为欧盟有大量的跨国协定,对欧盟成员国的主权侵蚀是不可避免的,任何一个欧盟成员国都不能用主权绝对性来违抗欧盟,因为欧盟的协定,你国是签了字的,签了就得认,不能一边签字一边让你国的法官把欧盟的协定当废纸。
联邦其实和邦联的差别就在这里,在建立联邦的时候,州其实已经让渡了一个重要权力,就是将来联邦政府,议会通过的任何东西,在州这里都是有效的,你州政府和州法院不得以“我们州又没批准”为理由否认联邦的管辖权(而欧盟则不然,欧盟成员国只要为已经签署的欧盟协议承担法律责任,将来如果欧盟修订新协议,你国不去批准新协议,则不受新协议约束)。宪法修正案,你州没通过,但是四分之三的州通过了,那就是有效,你州不能拒绝;美国总统,别的州支持了候选人A,你州支持候选人B,那A的选举人票多,A就是总统,你州不能说B才是总统或者以此为由叛乱脱离联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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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是自媒体里的内容 有的在手机应用里 丰富有趣 而且web.archive不收录app里的内容 正在被有意删去(尤其是16年之前的) 以及2010年之前的世界早期互联网(许多域名过期就不见了) 请多传广传到github v2ex等 万分感谢(我随便写写你随便看看) 本人基本不懂IT 只是喜欢看旧网站 互联网考古爱好者 只是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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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评】对中新宣布互免签的回顾,以及对香港尴尬处境的观察
冲突是可以挑起的,并不需要有大量说普通话的大陆移民vs香港粤语土著。
关键是看北京愿不愿做这个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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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评】对中新宣布互免签的回顾,以及对香港尴尬处境的观察
就正常的香港秩序而言,新移居香港的大陆人,绝大多数都会说粤语,但是如果北京方面认为这个粤语是门槛呢,阻碍大陆人赤化香港的防火墙呢?
那也不是侬说的“新大陆普通话移民和香港普通蓝丝粤语使用者的冲突”呀。
这不是大陆移民和香港土著的冲突吗?
如果一个人母语是粤语第二语言是普通话,那么这个人一生都是母语粤语二语普通话的状态,因为幼儿期的语言习得机制已经关闭了。
语言文化同化同化的是下一代人,同化已经成年的人在脑科学上就是不可实现的。
因此,既然短期内新移民没有以普通话为主,那么侬说的冲突在我看来只会出现在长期而不是在短期;短期即使冲突出现也是大陆移民和香港土著的冲突,不是大陆“普通话”移民和香港“粤语”土著的冲突,冲突和语言无关和人群有关。侬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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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美国宪法修正案里学习美国历史(完结)
因为早期美国政治是无政党政治,如华盛顿本人坚决不愿意加入任何政党,所以只能称呼他为“联邦主义者”,而不能称他为联邦党党员。当然在华盛顿两届总统的时段当中,联邦主义者建立了联邦党,反联邦主义者建立了民主共和党。到1796年,华盛顿不再谋求连任,亚当斯已经正式打出联邦党旗号,而他的对手杰弗逊也打出了民主共和党的旗号。华盛顿至死都是无党派人士,而且认为党派政治是不好的。当然这不影响他事实上和联邦党人政见接近。
和第一届总统在一起的第一届国会虽然没有政党,但是分为支持行政当局派(也就是联邦党人)和反对行政当局派(也就是反联邦党人,后来的民主共和党)。
至于用词,联邦是federation, 邦联是confederation, 联盟是union,从美国内战时期union和federal混用的情况来看,联盟一词更接近federation而不是confederation的。苏联也是联邦。说到用联盟代替邦联的,确实有人把内战中南方Confederated States of America翻译成“美利坚联盟国”。但是我更愿意把它翻译成“美国南方邦联”。
美国的政治中枢转移如下:大陆国会->邦联国会->联邦总统-联邦国会-联邦最高法院,但是即使是邦联国会时期,美国的国号仍然是United States of America,对外称联邦,对内称邦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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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评】对中新宣布互免签的回顾,以及对香港尴尬处境的观察
有些冲突不需要人多,要表态。比如林郑特首时期她就曾经说过要开发新界北部,移民两百万人进来。后来果然就有大陆移居香港的人开设了紫荆党。
“丝路金融有限公司行政总裁(CEO)兼港区全国政协委员李山,联同中播控股董事会主席黄秋智及卓悦控股董事会主席陈健文,于今年五月在香港成立了一个新政党,名为“紫荆党”。这三位创办人均在中国大陆出生,李山不会粤语,而黄秋智及陈建文自幼由广东省移居香港,均可操流利地道粤语”
“2021年6月21日,被媒体称为“三巨头”之一的黄秋智基于个人原因,辞去党总裁一职,而党主席李山兼任总裁一职。”
就正常的香港秩序而言,新移居香港的大陆人,绝大多数都会说粤语,但是如果北京方面认为这个粤语是门槛呢,阻碍大陆人赤化香港的防火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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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边尸色
尽说炉边尸色好
游人只合炉边烤
这结局,是你想要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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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边尸色
羊肉说我在哪里
我想回到我的家乡
大蜀民国临时政府听到了话语
贴心地把两脚羊在炉边就地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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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边尸色
炉火正旺
张献忠看到了星落时的流光
他将金色的国徽交给刘仲敬
蜀国从此有了新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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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边尸色
大鼠民国!鼠鼠民国!
炉子在呢喃 两脚羊在咆哮
刘阿姨却嘴里塞进丁真珍珠走上战场
放弃川西是他永恒的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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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边尸色
炉边
站着刘阿姨
他一边抓起五行山
一边将自己的肠在火炉上缠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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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边尸色
炉边
烤着两脚羊
张献忠在黑板上飞舞
毛大佐在汽修店里和张国焘拜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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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评】对中新宣布互免签的回顾,以及对香港尴尬处境的观察
但是短期内看不到香港会有大量说普通话的人移居当地的趋势 目前在港澳地区 说普通话的人大部分都是游客或者短期经商人群 新移民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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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心而论,中共对台湾2024大选进行了多大程度的介选,效果如何?
效果是 无论是红统还是反贼都支持民进党长期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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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评】对中新宣布互免签的回顾,以及对香港尴尬处境的观察
没错,我一直对港澳对大陆人的限制颇有微词,后来慢慢才知道这是港澳办和中联办定的规矩,那就没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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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美国宪法修正案里学习美国历史(完结)
古汉语的话,牛党、李党,牛李党争。现代的话,甜党,咸党,豆腐脑战争。这不是正对应联邦党人的“党”吗?
我个人觉得没有必要非得区分一切歧义啦。复旦校长李登辉,难道还得每次加个括号(不是台湾李登辉)吗?有些歧义就歧着吧,难免的。可能会造成实际经济损害的,再区分。
邦联和联邦有什么区别呢?汉语中其实没有区别。
我记得高中历史在美国那课会教这两个词的区别,邦联是一群主权国家的松散联合,联邦是一个主权国家。我觉得这两个词的具体词义范围有继续探讨空间,但是汉语里确实是两个不同的词。
只不过这两个词所形容的东西很难从中间很明确地切开,也很难划定清晰的范围。苏联是主权国家,但是联合国成立时白乌又单独入联,说它是联邦是邦联,都有理,但一般认为更像联邦一些。
欧盟是邦联,俄白联盟是邦联。那独联体呢?好像说是也行说不是也行。
顺带给楼主点个赞,我都读完了,感觉知识增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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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中国文化好不好,你得先懂中国文化
嗯嗯,我的意思是,思维陷阱是有的,尤其是政治课本。但中小学课本为了让孩子好理解故意说得与实际状况不符(但易懂)、故意说不严谨(但易懂)的现象包括理科在内也是大规模存在的。中小学课本这个东西就是为了能教能学不得不牺牲精确性的一种东西。
因此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话,我觉得你之前的楼所举的例子更像是在重要性只需要一笔带过、让孩子大概知道“从那以后儒家在我们国家思想史上最重要,大致上是近代之前一直的思想界第一”就足够了的地方,而不是需要让孩子明白魏晋隋唐发生了什么曲折变化、为什么发生这些变化的地方。
哪点是故意的思维陷阱,哪点是不得已的忽略,我觉得得一个个判断。(总不能说物理和化学教授的现象或反应与实际不符不严谨就是为了方便孩子理解,历史与实际不符不严谨就一律是中共作恶吧?)
例如语文课本,很多课文为了好讲甚至删改原文、断章取义。但不这样做呢,如《卖油翁》,不断章取义就太深了,不是义务教育的孩子能接受的。
所以我个人的结论是,存在有主观恶意的避重就轻,但不是所有叙述上的一带而过、故意模糊都是这样。需要从课时分配、知识点重要程度和教学难度上分析该处是否合理。
真的别太深,上了最烂的专科学历都能超越50%的同龄人的现况下,很多一带而过不谈细节都是出于对学生水平的适应。写给要参加选拔性考试的学生的选择性必修和选修可以复杂点搞,必修是写给所有人的,要考虑学习能力最差的那群孩子的水平。
写在课本里,为了叙述清楚,完全可以表述为“汉武帝接受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博士独尊儒术。自此,儒家成为中国主流政治学说之一,直到宋朝之后成为中国官方哲学。”学生不会不理解,也不会出现什么歧义。
这段是你新举的例子。放在初中这有点难教,可能小学的社会课听完孩子对汉朝、对孔子的儒有印象,但汉武是谁?董仲舒是谁?百家是什么?博士是最高学历吗?这些就足够占满课堂了。
放在高中,课本就是你这么写的,汉武之后“传统文化主流”,南宋之后“官方哲学”,董仲舒和理学分别是两课时的内容,这两点放在了两课说。
你现在的这段我觉得如果是高中完全ok,我说的不适合加入的仅限于之前那楼你说的博士和把魏晋说得太具体。很多问题就这样让学生不知所以然讲个大概吧,不然各个细节都追求严谨真的教不过来学不过来啊。
中国的历史学家做历史研究,经常会不自觉地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去分析,例如“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封建社会剥削压迫劳动人民的本质”。
现在的话不至于啦,就跟西哲入学老师说请将初高中学过的哲学全忘掉一样,西方人怎么研究历史、近代至今有什么历史学理论在历史学科是必修的。
90年代前的经典著作里可能用马克思理论的很多,人家老人家自己也是真信。如果说近年的习主席的马工程教材的话,那是政绩工程,一般按反馈来看大多数使用者都是否定的态度。
还是想说,新千年之后历史学界不至于。倒是我觉得,双方哲学知识到高中必修为止的大多数网络讨论才是潜移默化地用马克思理论分析问题的重灾区。因为马是大多数中国人唯一成体系地接触过的思想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