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士杰版宪法原文:
(十四)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制定法律或者修改现行法律的权利。
(十五)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撤销现行法律的权利。
(十六)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撤销议会和政府的决议的权利。
公投直接制定法律,法律绝对代表民意。这样就可以避免议会被财团绑架,议员不为人民服务而为资本家服务,资本家的游说集团影响立法。今天美国很多问题,就是由于国会太腐败,人民除了能投票之外就没办法牵制国会议员。立法权被国会那几百个议员垄断,导致很多利民法案被搁置,但很多害国害民的法案却都通过了。
(十七)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罢免现任总理的权利。
这也是避免独裁者的。如果总理做的太烂,人民可以绕过国会直接罢免。
总理是最高行政首长,如果只有国会可以控制行政权,容易出现“国会专政”。
虽然总理是国会议员,总理的国会选区选民只要罢免总理的议员职务,总理自然就卸任了。然而如果总理对自己的选区照顾的很好,但导致全国其他地区的人民非常愤怒,人民可以直接公投罢免总理。
(十八)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罢免发布特赦令的权利。
这一条主要是照顾阿桑奇、斯诺登这种犯人。阿桑奇动了资本家和政客的奶酪,政客是不可能特赦他们的。但很多人民支持他们,所以人民可以通过公投的方式特赦这种犯人。
(十九)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五四运动就是反对中日《二十一条》协定,学生上街游行,火烧赵家楼。但宪法这一条,直接赋予人民通过公投的方式废除政府和外国缔结条约的权利,以后再出现这种情况,中国人民不用上街游行了, 直接发动公投废除中国政府和外国签订的协定即可。
(二十)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宣布结束战争状态的权利。
美国上世纪连续十几年的反越战运动是轰轰烈烈,甚至还闹出人命了(1970年肯特州立大学屠杀)。
这条法律直接赋予人民宣战权。如果政府发动一场不得人心的战争,人民可以通过公投的方式结束战争,直接调回军队。
中国以后也不会有大规模的反战运动了,直接宣布通过公投的方式结束战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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