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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

陈士杰版宪法讲解:公投最大(广征意见)

陈士杰  ·  2020年11月29日 打倒共产党!打倒习近平!

陈士杰版宪法原文:

(十四)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制定法律或者修改现行法律的权利。

(十五)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撤销现行法律的权利。

(十六)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撤销议会和政府的决议的权利。

公投直接制定法律,法律绝对代表民意。这样就可以避免议会被财团绑架,议员不为人民服务而为资本家服务,资本家的游说集团影响立法。今天美国很多问题,就是由于国会太腐败,人民除了能投票之外就没办法牵制国会议员。立法权被国会那几百个议员垄断,导致很多利民法案被搁置,但很多害国害民的法案却都通过了。

(十七)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罢免现任总理的权利。

这也是避免独裁者的。如果总理做的太烂,人民可以绕过国会直接罢免。

总理是最高行政首长,如果只有国会可以控制行政权,容易出现“国会专政”。

虽然总理是国会议员,总理的国会选区选民只要罢免总理的议员职务,总理自然就卸任了。然而如果总理对自己的选区照顾的很好,但导致全国其他地区的人民非常愤怒,人民可以直接公投罢免总理。

(十八)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罢免发布特赦令的权利。

这一条主要是照顾阿桑奇、斯诺登这种犯人。阿桑奇动了资本家和政客的奶酪,政客是不可能特赦他们的。但很多人民支持他们,所以人民可以通过公投的方式特赦这种犯人。

(十九)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五四运动就是反对中日《二十一条》协定,学生上街游行,火烧赵家楼。但宪法这一条,直接赋予人民通过公投的方式废除政府和外国缔结条约的权利,以后再出现这种情况,中国人民不用上街游行了, 直接发动公投废除中国政府和外国签订的协定即可。

(二十)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宣布结束战争状态的权利。

美国上世纪连续十几年的反越战运动是轰轰烈烈,甚至还闹出人命了(1970年肯特州立大学屠杀)。

这条法律直接赋予人民宣战权。如果政府发动一场不得人心的战争,人民可以通过公投的方式结束战争,直接调回军队。

中国以后也不会有大规模的反战运动了,直接宣布通过公投的方式结束战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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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邹韬奋 外逃贪官CA
    邹韬奋   虽然韬光养晦,亦当奋起而争(拜登永不为奴:h.2047.one)

    公投战争非常适合小国,大国还是不要冒险了,否则一弹核平日本,一弹核平台湾,就完蛋了。

  2. 阿里萨斯  

    公投只能选择继续或退出战争,不能发动战争,这样呢?

  3. 爱狗却养猫 饭丝
    爱狗却养猫  

    我觉得公投权本身没什么问题,发起公投的条件和程序更重要。例如,谁能发起?谁来决定哪些议题在什么情况下值得公投?投票率需要达到多少公投才有效?等等。

  4. 陈士杰   打倒共产党!打倒习近平!
  5. 陈士杰   打倒共产党!打倒习近平!
  6. 陈士杰   打倒共产党!打倒习近平!

    @爱狗却养猫 #115143

    公投通过两个条件:

    赞成票>上一届国会大选的投票率×最近一次人口普查的成年人总数×0.5

    赞成票>不赞成票

  7. 陈士杰   打倒共产党!打倒习近平!

    发起公投的两个方式:

    ①国会四分之三以上议员发起,然后提交宪法法院审议,宪法法院认为不违宪才能公投成案。

    ② 发起公投的联署超过 最近一次国会选举投票率×最近一次人口普查的成年人总数×0.01 的时候,就可以提交宪法法院审议,宪法法院认为不违宪才能继续联署。

    等联署票超过 最近一次国会选举投票率×最近一次人口普查的成年人总数×0.05 的时候,公投正式成案。

    @爱狗却养猫 #115143

  8. 名残雪  

    @阿里萨斯 #115141 可以提高门槛,比如公投通过后还必须要一定比例的国会投票同意或者需要国防部同意,人民应该是有权利要求国家发动战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