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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烂尾楼,我想了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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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回到膜乎  ·  2020年11月23日 膜乎新网址https://www.reddit.com/r/mohu/

1.这个建楼的时候不可能只建某几户不建其他的。因此对业主而言,最好是等别人筹钱凑齐尾款,建好楼盘没有风险,自己再交齐尾款入住。所以我听到这个筹钱计划就觉得不可能,不知道为什么办起来了。

2.开发商按理应该向银行借贷,用楼盘自己抵押,然后收业主的钱还给银行。为什么要选业主集资这种方式呢。业主维权比银行维权麻烦得多,没法不认为这个开发商一开始就是打着钓鱼的主意。

3.产权问题。这一部分烂尾楼的债务应该属于地产商的。同时地产商持有业主的债权(如果尾款没有交齐),开发商的债务,而业主持有房屋产权。现在地产商不知所踪,开发商应该仅拥有对地产商的债权,而不拥有对这片地产的任何权利。所以业主的债权应该公开招标,请另一个公司愿意干的接盘。开发商的损失开发商自己承担。

4.房产产权不仅包括产权,应该还包括对土地的使用权。应该先给业主办理土地证,先拿到土地的用权,也算挽回一部分损失。似乎有个业主就是这么想的,但不知道为什么这个相对理智的想法被业主群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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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邹韬奋 外逃贪官CA
    邹韬奋   虽然韬光养晦,亦当奋起而争(拜登永不为奴:h.2047.one)

    为何集资建房(美国叫co-op)在中国不常见,因为要维持土地垄断权,土地开发的资质也是垄断的。搞清楚这个垄断,就知道房东在房屋建好之前的弱势地位。

    Edit:盖好房之后的房东面对漏水漏电漏煤气仍然是弱势群体,开发商面临资金链断裂也是弱势群体,银行面对坏账也是弱势群体,从土地开发来看,除了政府的土地局是赢家以外,所有人都在这个链条上或多或少地承担着后果。

  2. thphd   2047前站长

    南阳烂尾楼属于风控问题。

    如果开发商在没收到业主的钱之前盖楼,这个钱要么从银行借,要么开发商自己出,风险分别由银行或开发商自己承担,没业主什么事。

    现在开发商收了业主的钱来盖楼,而这个楼即不能马上交付也不能保证交付,于是业主成了风险投资人,楼盘本身则是业主购买的金融产品。

    既然业主是非特定公众,开发商这种做法就属于吸收非特定公众存款,本身就很过分了。再加上开发商根本没有也不可能取得任何金融牌照,银证监会不可能对其融资手段存在的风险作任何控制。

    从风控的角度,显然应该立法,开发商也得有准备金制度。比如准备金必须超过在建项目所可能产生的违约金(包括退还首付)总和的30%。不够的部分必须买保险。

    今年中央才约谈完一堆开发商,提这个事情,就是怕风险过度膨胀。要是房企学P2P暴雷跑路,重演六四指日可待

  3. 邹韬奋 外逃贪官CA
    邹韬奋   虽然韬光养晦,亦当奋起而争(拜登永不为奴:h.2047.one)

    房东沦为维权客的事情中国上下到处都是,各种房屋烂尾,硬件缩水,漏水漏电漏煤气的故事连续不断,还有各种闲置房,鬼城,套牢盘。这些投资人都在等一个胡温黄金十年的大牛市,年均gdp增长10%的时代。但是这个时代应该是永远不可能回来了。

    前一段时间看到日本东京日经指数创了29年的新高,但是当年日本经济高速增长的时代,也肯定是一去不复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