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士杰版宪法注解:总理不一定是国会议员
宪法原文:
总理由总统在征求国会议长、国会副议长和部分议员的意见后提名,交由国会全体议员投票表决,获得过半数议员同意后,再由总统根据国会的决定任命。
总统提名的总理候选人获得国会过半数同意票,就可以出任。所以总理不一定必须是国会议员,只要总理能安抚过半数的议员即可。
为了保障总统提名的总理候选人被国会通过的可能性表大,所以总统提名总理之前需要征求国会议长、副议长和各党团的头头的意见。当然这也是走过场而已。
这就和英国的西敏制有本质区别,西敏制的总理肯定是国会议员。
各部部长由总理向国会提名,国会同意后出任。
国会可以罢免总理,国会也可以罢免个别部长。
大家对此有什么意见请写出来,谢谢。
维尼吃屎 这条宪法适用于半总统制,不适用于议会制
维尼吃屎 议会制的总统只有象征性权力,因此不必普选产生,只需要参议院或众议院选出就行
维尼吃屎 任何议会制国家的总理都是党首,这个是议会制都有的特点,所以总统不能提名一个不是党首的议员
维尼吃屎 总理肯定不能是普通议员的,因为他必须在党中有威信,否则他没法领导他的内阁,也很难获得本党党员的支持
维尼吃屎 能力不足的人也当不了党首,这样也可以避免出现无能的总理
维尼吃屎 有两点应注意,总理必须获得本党的支持,也必须获得国会的支持,这两点都必须满足,除了第二点,也要考虑第一点,而且应该先考虑第一点
维尼吃屎 假设国会一共200席,执政党130席,反对党70席,同意提名的执政党议员有60个,而反对党有50个,这样虽然国会通过了,但这合理吗?
维尼吃屎 刚才没仔细看,才发现这条宪法赋予了总统和国会议长和副议长决定总理的权力,违反了民主原则
维尼吃屎 知道了,原来您的宪法可能导致不被执政党支持的人当总理啊,这样的议会制国家现实中是不存在的。如果非要这样,那么要么走向独裁,要么频繁倒阁,根本没法运行,因为它存在我举的例子那样的隐患。对了,世界上从来没有过被执政党反对的人当总理的议会制国家,而您的宪法很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维尼吃屎 由执政党推举一位党员(很可能是党首),由总统提名该党员,由国会投票表决,肯定不会乱投票的,因为党纪肯定有这方面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乱投票基本上是不被允许的),然后总理就产生了,这样这条宪法就落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