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人说,2018年的时候,孟晚舟事件没有发生的时候,中加之间想再增加彼此的领事馆。
中国在温尼伯加领事馆,加拿大在武汉设立一个领事馆。
我听人说,2018年的时候,孟晚舟事件没有发生的时候,中加之间想再增加彼此的领事馆。
中国在温尼伯加领事馆,加拿大在武汉设立一个领事馆。
@donleagles #142465 如果只是理工科分校,倒还好。
先恢复成都和休斯敦的领事馆。
中国在西雅图、哥伦布设立领事馆,美国在西安、合肥设立领事馆
小号提问主号回答是因为看到有五毛提这种问题,我在反驳五毛在网上的论调。如果自问自答看起来太傻比了。。。
纽约大学在上海有分校,复旦在匈牙利搞分校问题也不大吧。
我反对用任何有政治含义或者人名来命名地标建筑。
解放路、中山路、特鲁多国际机场、人民广场、维多利亚公园这种东西我都讨厌,当然除非是逸夫楼这种人家掏钱搞的建筑除外。
如果是有历史糟粕的名字,我建议在多数民意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修改,但是也要改成中立的没有任何色彩的名字,或者直接改回之前的旧名字。
如果匈牙利首都真的改了中国使馆的路名,到时候北京市政府如果匈牙利驻华使馆的路名改成“反匈路”,这要怎么办?互相泼这么低级的脏水我真的觉得没意思。
我只是举个例子。因为我不了解匈牙利有什么黑点。
The Chinese Student Protection Act established permanent residence for Chinese nationals that came to the United States from June 5, 1989 to April 11, 1990.
所以是1989年6月5日至1990年4月11日之间来美国的中国人发绿卡,所以1994年去美国的人就没资格拿六四绿卡。
但是,1990年代中国人申请美国政治庇护绿卡很容易。如果李毅是政治庇护绿卡,照样可以去移民局举报他。
美国绿卡如果申请入籍,是要查言论的。像李毅这么反美的人,他这辈子算是没机会入籍了。我觉得如果让魏京生去国会鼓动一下,通过国会的力量撤销李毅的绿卡应该问题不大。不过李毅这种小毛崽子,不值得这么折腾。
现任总统如果做得好,可以让自己的同党同志八年之后继续当总统。
比如里根八年之后,总统就是副总统老布什接任的。
即使是中国的制度,习近平也完全可以推翻胡温的政策。
如果必须一个人长期执政才算“不短视”,难道你要恢复帝制吗?
我认为这就是小孩子吵架的档次,不是政府层级的行为。
改名字有任何意义吗?根本伤不到中共,中共也完全可以把匈牙利驻中国使馆的路名改成“反匈路”,顺带着让胡锡进、观察者网炒作一番民族主义。
地名是有历史积淀的,能不改就不改,尤其是不能因为政治因素来改,真的很烦。改路名这事情,除了徒增市民邮政的烦恼之外,没有任何正面意义。
人權高於主權這句話的意思是人權無國界,各國都應該保護人權。
但不是說,外國人也可以在別人的國家享受和公民一樣的人權。如果外國人必須和本國人享受一樣的人權,難道留學生能投票嗎?
言论自由是给公民的,留学生不是公民,所以当然可以驱逐出境。
如果每个中国人都必须有滞留加拿大的人权,那么加拿大的主权就没有了。
我第一次出国是去澳洲,2008年冬天的时候。
我爹在八十年代中后期(保护隐私故意不说具体年份)来多伦多当过交换生。
当时他就读过纸质本的《中国之春》,他当时还想带回国,但又怕入海关的时候被发现就麻烦了,所以没敢。
没有。
那么多舔共的YouTuber,谁被删号了?
六四屠杀如果论责任而言,邓小平负95%的责任,因为决定武力镇压的人是他,当时他是解放军的总指挥,六四屠杀的元凶就是邓小平。
4%的责任应该是陈云。因为在八十年代,全中国只有陈云可以推翻邓小平的决定。邓小平有决策权,陈云有否决权,陈云是实质上的第二号人物。如果陈云坚决反对武力镇压,那么邓小平的军令也无法下达。陈云在1989年虽然从未明确表态支持武力镇压,但他也没有反对过,所以陈云是要负一定责任的。
剩下的诸如李先念、王震、薄一波、宋平、宋任穷、杨尚昆、邓颖超、李鹏、姚依林、彭真、乔石、江泽民等人的责任,加起来勉强算1%吧。
我其实早就建议,粉红头子的留学生,校方找个理由开了他。
开除几个,粉红就老实了。
2019年,多伦多大学选出来了一个支持达赖喇嘛的藏人学生会主席,然后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的人就开始抗议。
我就在那段时间,在一个场所见到多伦多大学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的一个头头,好像是一个副主席还是执委。
我当时就给这个中国学生会的头头说,多伦多大学2004年就给达赖喇嘛发了名誉博士,你们既然这么讨厌达赖喇嘛,当初为什么要到多伦多大学来上学?
好比你明知道这是一家川菜馆,你还超级讨厌川菜。但是你还非要到川菜馆里面吃饭,然后边吃边骂,你说你是不是有病啊。
他被我怼的没话说了。
即使没有入籍宣誓词,第一代移民叛国的时候也应该比土生土长的本地人罪加一等。
但这有一个技术问题,就是不忠的移民驱逐到哪里去呢?
我举一个例子。张三加入美国籍之后,由于中国不认双国籍,所以他就自动丧失中国籍了。
所以张三如果因为当间谍被美国政府剥夺国籍之后,张三也没法回中国了,中国政府完全可以禁止他入境,到时候美国政府也没法驱逐他不是吗?
所以就是弄错了。
关键台词的人名搞错,这很丢人。
好莱坞不也如此吗?
中国有14亿人,谁也不想丢失这个市场,所以为了赚中国人的钱,当然也必须要符合中国的言论审查标准了。
当然,我相信这其中肯定也会有人专门做反中共的视频,然后在台湾大卖特卖。
我认为,chu ping,说的是《楚辞》吧,可能是屈原
结果给弄错了。
不行的话,没法解释。
@Ponyzeka0603 #141825 罢免法不需要写在宪法里面。
当然是男人更划算。
男人到了七十岁都有生育能力,但是女生过了四十岁生孩子就不太好了。
换句话说,如果男人老了,还可以找小姑娘结婚生孩子。
但女人老了,当然也可以交小男友,但生孩子别想了。
邵逸夫奖是特首颁奖,也就是林郑月娥颁奖,好恶心。
这是一个问题
加拿大总理就撤换过调查自己的司法部长。

Alexandria Ocasio-Cortez
李登辉红杉军的时候是支持施明德的,李如果支持陈水扁,就不可能一年多之后又支持倒扁。
阿扁其实公开威胁过李登辉。
美国想在北京奥运之前给胡温在台湾问题上添堵。
外蒙古是民主国家,对内蒙古的民主运动有冲击吗?
如果金正恩突然善心大发,率先完成朝鲜民主化的话,是否对于中共的体系将是一个巨大的冲击?
如果这件事情是陈水扁自导自演,马英九2008年当选总统之后绝对会查到底。
如果这件事情是共产党或者蓝营做的,那么陈水扁2004年连任总统之后绝对查到底。
所以这件事情的某后黑手,一定是扁马两届政府都不敢动的人。
那么这个人,只有可能是美国的CIA了。这件事情,应该是CIA联合马英九和陈水扁一起做的,联合起来坑了连战和宋楚瑜。
这是有一些旁证的。比如,连宋落选后,连宋的支持者占领凯道,结果当时马英九作为台北市长和连宋阵营的竞选总干事,竟然没有批注连战的游行,而且还派警察驱散了抗议者。
2005年连战去中国访问的时候,马英九也非常不高兴。
其实连马之间,从白晓燕命案开始,连马之间就已经结下梁子了。马英九上台之后,更是拼命地打压连战派系的人,连胜文枪击案马英九也没有认真调查,连胜文选市长的时候,马英九也是挺丁守中的。
如果没有三一九枪击案,马英九不可能做总统的,马英九才是三一九枪击案的最大获益者。
选举保证金我认为应该废除,改成议会有席次的政党提名或者人民联署。
考试院其实根本就没有正常运行过一天。
考试院本来是要考全国县长的,结果根本就没有考过一天。
考试院今天就等于是行政院的人事处,但还经常和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打架。
考试院一直都是一个养老机构,邱创焕被李登辉骗的辞掉省主席之后没地方去,李登辉就让他当考试院长来养老。
姚嘉文就公开说过,考试院就应该是行政院的一部分。
孙大炮原先的设计是国民大会拥有四大政权(选举、罢免、创制、复决),五院分别拥有五大治权(立法、行政、司法、监察、考试),立法院、监察院应该和行政院一样都是治权机关,而不是国会。
例如,国民党最初几版宪法草案里,立法院被设计成一群负责编写法律草案的专家而非民意代表组成的单位(由总统提名,国民大会同意后任命,和司法院大法官的产生方式一样),他们不需要对民意负责。
但在政治协商会议上,共产党代表团和支持共产党的其他几个党派要求立法委员改成直接民选,监察委员改成省议会间接选举,这个改动使得它们也变成了和国民大会一样的有民意基础的政权机关。这样的要求后来被国民党接纳写进政协宪草,最后变成了宪法。
共产党这样的要求是有道理的。孙文的五权宪法的设计的硬伤在于:孙文强调每个县都要有至少一位国大代表,这样国民大会有2000多个代表,根本没办法高效开会。国大只能六年开一次总统选举会,不得已时再加开临时会。这等于根本没有常设的民意机关,根本不能有效监督五院。政协宪草以前,也曾有其他宪草提议设置人数更少的“国民大会议政会”作为常设机关,但都被国民党以“违背孙总理遗训”为由否决了。
政协宪草是各方妥协后产生的一部宪法,它看上去还是孙中山的五权宪法,但是孙的核心理念(政权和治权分开,五院分工合作而不是互相制约),被三权分立那一套(没有政权治权之分,国家机关之间互相制约)所替代。没有常设的民意机关这个可能导致独裁的大bug被顺利解决了。
但是这部妥协的宪法带来了新的硬伤。叠床架屋的设计使得中华民国拥有了三个国会。一个负责选举和罢免总统以及修宪(国民大会),一个制定一般的法律和监督行政院(立法院),还有一个拥有国会听证权和纠举弹劾权(监察院),导致国会效率极其低下。尤其是1949年中华民国到台湾之后,台湾只有两千多万人,这么点人根本不需要三个议会。国民大会在2005年被废掉了,一部分权力给了立法院,一部分改为直接的公民投票(选总统、公投之类)。监察委员产生方式也被修改,监察院变回治权机关,而不再是民意机关了。
三个国会效率低下,废掉国民大会、改成一院制国会是中华民国在台湾发展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