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
你如果支持某总统,他做的正面的事情就是功劳。
如果你讨厌某总统,他做的正面的事情就是“应该做的”。
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
你如果支持某总统,他做的正面的事情就是功劳。
如果你讨厌某总统,他做的正面的事情就是“应该做的”。
残疾人公约美国也是签署但没有批准。
台湾立法院批准了A公约和B公约,但是联合国不接受。
那如果一个美国人在中国说中国人都是猪,你觉得他还能在中国境内停留吗?
言论自由是公民权,不是人权。
@asdfghjkl #154030 如果不考虑最后一条,之前的几条你同意吗
毛泽东饿死了三千万中国人(袁隆平承认的)。
蒋介石再怎么窝囊,也没有弄死三千万人吧。
而且蒋介石如果占领了大陆,照样能搞出核弹。
中华民国在二战之后就已经是五常之一,中国已经有了和平的环境。即使没有共产党,中国也不会战乱的。
台湾是半总统制,大家都说这个制度很乱。
我认识的台湾人都喜欢直选总统,但又不喜欢直选虚位总统。
那么,能实行的制度只能是总统制了。
第十三条改为出生时父母双方均为非法移民的暂不授予美国国籍,但是因此导致出生者无国籍的则可以获得美国temporary protected status,这个是不能转正的身份,类似于绿卡,可以工作,要交税,享受福利,但是没有难民纸,离开美国就不能回到美国了。
我比较好奇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是如何处理非法移民子女国籍的问题的。
@阿里萨斯 #154008 没有任何意义啊。审计长和检察长选举的时候也都是党派支持,这属于脱裤子放屁的行为,选举的时候也都是左右之战。
@消极 #154009 我同意,第一次扩充的大法官必须获得三分之二以上多数才可以。不能让第一届改组之后的最高法院被一个党霸占。
@asdfghjkl #153997 你不信任人民,你搞什么民主?
@asdfghjkl #153994 大法官即使在任上,也可能会被暗杀啊。
大法官的安保问题和任期有什么关系?
@asdfghjkl #153992 加拿大大法官就是75岁退休。
大法官即使在任上,也可能会被暗杀啊。
大法官的安保问题和任期有什么关系?
法院应该规定,被告必须在20日内找到律师。
这就不会导致某些顶尖律师排队排很久,普通律师失业了。
律师是你自由选择的,如果一个律师胜率高,那么找他的人也就多,他赚的钱也就多(只不过他赚的钱来自法院而不是个人)。
律师费法院报销,并不会出现加拿大这种医疗大锅饭,导致医生、护士没有工作动力的情况。
香港的建制派政党就和民革、民盟、民进、民建、台盟、九三一样,一律听党走。
建制派内部即使有内斗,也是比谁舔共舔的更厉害。
你的意思是说,因为有钱人有钱,请更好的律师不公平,所以干脆都别请了,统一由政府分配。
我并不是说有钱人不能请更牛的律师,而是说律师费可以让法院来报销。即使是乞丐也能请到顶级律师,反正律师费是法院来报销。
我的意思是让所有的人都享受最好的辩护条件,而不是只有有钱人才有。
虽然会多花钱,司法成本更高了,但是为了正义值得。
① 检察官也可以找社会上更牛逼的律师帮助政府起诉被告。
② 被告也可以找社会上更牛逼的律师来捍卫自己的人权,法院指定的律师肯定没有被告在社会上找的律师牛逼啊。
你要定义何为政治僵局?
政府停摆在美国并不常见,但过去几十年还是发生过几次的。
至于内阁制的政治僵局,主要就是政党林立无法组建联合政府造成的,最好的解决办法只能重新大选了。
我只能这么说,绝大部分大陆人民不可能支持香港独立。
如果香港非要独立,到时候大陆人民肯定也会支持解放军用坦克机枪去镇压港独的。
语言都不通的情况下,其实很难一起做事。
虽然魏京生也确实给越南人和朝鲜人的流亡组织站台过,但密切合作是做不到的。
绿卡转入籍是要查言论的,像李毅这种就不能入籍,他如果申请入籍就可能会被吊销绿卡驱逐出境。
言论自由是政治权利,不是人身权利。
就目前而言,绿卡是要查言论的,如果一个人总是骂美国,是可以取消绿卡的。
@消极 #153805 有一些权利是任何人都拥有的,比如无罪推定。
但有一些权利应该是公民独有的,比如言论自由、选举权。
@IronStar21 #153780 公民和绿卡是有本质区别的。绿卡是客人,公民是主人。
转载品葱文章,北京人大常委会紧急叫停《反外国制裁法》
我建议把标题改成“全国人大常委会紧急叫停《反外国制裁法》”。
现在写成“北京人大常委会”,容易让人误以为是“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但其实您想表达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马来西亚的Prime Minister应该翻译成首相更合适。
君主国的政府首脑应该叫首相而不是总理。
只有民选的上议院才有意义,加拿大这种非民选的上议院就非常鸡肋。
我反对中国设立两院制,我写的宪法就是一院制的。
立法院如果想增加委员会数量,就必须先增加立法委员的数量。现在立法委员太少了。立法委员之所以少,是因为林义雄错误的立法委员减半运动导致的。
不过委员会最少的是朝鲜(虽然朝鲜的最高人民会议形同虚设),只有三个委员会:立法委员会、外交委员会、预算委员会。
全国人大在建国之初也只有三个委员会: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和外交委员会。
现在全国人大也只有10个委员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民族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当然中国和朝鲜也不是正常国家了。
我理想中的选举制度是这样的:
学习德国的联立制。
但是各选区采取排序复选制,而不是简单地多数制。
在候选人超过两名的情况下,选民在选票上按喜好排列其支持的候选者。计票时,首先依照选票上的第一选择来计算候选人的得票,得票最少的候选人将被淘汰,然后将其得票依第二选择重新分配给其他候选人,按票数再排序后,再将最少票的候选者排除,并将其选票分配给余下的候选人,如此类推,直至有候选人取得过半数选票为止。
举例说明,刘晓波、魏京生、习近平选议员:
第一轮选举,魏京生得票45%,刘晓波得票20%,习近平得票35%,无人过半。
那第二轮的时候就淘汰掉刘晓波,把刘晓波支持者的第二选择加在魏京生和习近平身上。刘晓波的支持者不会支持习近平,所以魏京生就获得刘晓波的30%的选票,所以魏京生在第二轮选举中就以65%当选了。
中华民国立法院目前有如下的几个问题:
①立法院不分区立法委员的门槛太高,5%导致很多小党已经有了几十万票却没有席次。应该把门槛降为2%。
②废除朝野协商,避免党鞭的黑箱交易,委员会通过的法案就不要去协商。
③立法委员的席次太少了,导致各县市的立委票票不等值。林义雄主导的立法委员减半运动是错误的,目前的113席立法委员太少了,应该增加到250席到280席。
④增加委员会数量,行政院每个部都大概对应立法院的一个委员会。因此立法院至少十几个委员会,目前八个委员会太少了。
⑤立法院各委员会只设立一个召集委员即可。全世界各国国会的下属委员会都没有设立两个主席的。
⑥立法委员4年任期内只能在一个委员会,保证立法委员对一个部门的业务完全熟悉。但是台湾现在的立法委员是一年换一个委员会,导致立法委员非常不专业,政策也没有延续性。
多数制不利于小党的发展,非常容易形成两党制。
而且多数制无法避免出现搅局者。
举个例子,魏京生、刘晓波、习近平选议员,魏京生得票45%,刘晓波得票15%,习近平得票40%,习近平当选。
但其实该选区里面民运的支持者是有60%,刘晓波如果不选,魏京生就当选了,这种选举制度导致少数民意凌驾于多数民意。
完全是比例代表制的国家不存在,因为这会导致没有选区了。
联立制和并立制的差别不大,联立制更有利于小党的发展,并立制更照顾大党。
我认为他是一位足智多谋的美国军人,中国军人应该向他学习。
兵不厌诈,在战场上用任何手段打击敌人都是应该的。
未来如果中俄开战,中国俄罗斯族也可以用和吕超然一样的方式对付俄军。
美国以国家安全的名义限制言论自由只对公务人员而不是平民。
比如斯诺登在入职时签署过保密协议,所以他就不能泄密。
中国的工会都是聋子的耳朵——摆设。
纪录片《美国工厂》讲得很清楚了,福耀玻璃集团工会主席是董事长曹德旺的小舅子。
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历任主席都是党和国家领导人兼任的,近几任工会主席都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天下无贼 #153474 我并没有想再讨论这个问题。只是有一个叫移民的人,没完没了的拿这件事情来怼我,我开这个帖子是为了回应他。
@天下无贼 #153478 对内歧视是迫害人权,对外歧视不是迫害人权。
美国如果禁止华裔美国人做什么事情,这是迫害人权。
但如果美国禁止中国公民来美国,这不是迫害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