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上真正實行美式總統製的國家其實並不多,美式總統製不是總統說了算,準確來說是總統議會對抗制,或者總統議會平衡制,對應的是議會制下,議會一家獨大的情況,但其他採用總統制的國家,尤其是拉美和非洲,他們理解的總統製就是總統說了算,總統凌駕於議會之上,比如俄羅斯,雖然名為雙元首制,其實是超級總統制,總統可以凌駕於一切權力之上為所欲為,而韓國改革以前的總統制也是總統獨大,凌駕於議會的制度。我這裡說的總統制,是要借鑒美式的總統制,也就是總統議會對抗制,避免總統或者議會出現一家獨大的情況,和地球上很多掛羊頭賣狗肉的總統制有本質區別。@陈士杰 #10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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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國憲法(草案)
首先選舉人也是選民直接選舉產生的,相當於他們取得了選民的授權,所以失信無從談起,如果失信選民以後不選他們就好了。作為直接選舉的國會,採取間接選舉的總統反而更合適,因為直接選舉選民之間不會做任何交流,沒有交流想法就很容易受到自己的認知而局限,而間接選舉之前,選舉人可以坐下來一起分享交流,從而使得投票前的意見更加理性和充分,從而對直接選舉不經交流產生的國會形成補充,
政黨在美國是很鬆散的,很多候選人原本就是兩黨陣營都呆過,隨著科技的發展自媒體的崛起,現在很多獨立參選人也進入了國會,以後這個比例預見得到還會增加。歷史上獨立參選人當選總統也有不少,比如著名的林肯就是獨立參選人。在自媒體和互聯網的崛起下,兩黨通過信息壟斷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了,沒有可行性強的政綱的候選人在政壇往往難以生存下去。美國可以組建很多新黨,但是沒必要,因為互聯網之下很多政黨才能做的事情普通人也能做到了,像歐洲這些小黨林立的國家,大多數都是原本保留下來的舊黨,同樣是因為現代科技下獨立參選人不需要依賴黨派,就可以參與競選,政黨壟斷的時代正在逐步淘汰。
至於選舉人團是根據議會兩院議席分配各州選票的,這是折中了人口比例和地方利益,比單純代表人口比例的直接選舉更能代表廣泛的利益,人口多數決而不考慮地方差異性,反而是一種多數人的暴政,所以選舉人團多數票比簡單的人口多數票更符合民眾的利益更具有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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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國憲法(草案)
關於這個問題,我去實地考察過,我認為不需要擔心,像西藏新疆這些地區宗教世俗化非常深,不會出現什麼神權政治,所謂宗教世俗化就是指宗教和公共生活完全區分,典型的例子比如土耳其,土耳其雖然是一個文化上的伊斯蘭國家,但是在政治這些公共生活領域則是完全西方化,同理,藏族自治以後,大概率的情況是對比現在的尼泊爾、錫金、不丹,雖然文化上是徹底的藏傳佛教,但公共生活領域則是完全西方化。國家之所以分裂往往是各自的糾紛解決機制不同,無法取得認同,只要彼此都是在憲政的政治體制下,那麼不管發生任何糾紛,就都可以通過彼此共識的途徑去解決,那麼就不會產生分裂。關於當地的分裂問題其實沒有我們想的那麼嚴重,問題也不在於文化,而在於趙家專制派的不人道統治,這個問題日後有機會我會說一下自己的見聞,這裡就不展開了。
行省主要是在具體的部門法領域不統一,但是像國防、外交、國稅、央財、貨幣、移民、省際衝突這些核心權力肯定是由中央統一把控的。
關於東北,雖然也是漢人主體,文化上也是中原底蘊,但是東三省自從經過這一百多年以來,基本上已經自成體系,在經濟和發展模式上都和中原地區相對獨立,比如東北因為開發晚,所以側重於重工業和大面積的農業,又因為氣溫較低,所以農作物和中原區別較大,我們往往一提內陸經濟和內陸發展很少會認為包括東北,而一說東北經濟我們也很難聯想中原可以複製。所以事實上,東北已經形成自己的發展模式和本地的利益圈,如果把東北和內地作為一個行省的模式來發展,往往不好照顧東北的具體情況,說白了就是現實因素導致東北和中原存在的地方差異性較大,所以為了更好的發展東北(東北現在也確實需要根據其自身的特點去發展),很有必要將東北單獨劃分為一個行省,從而使東北擺脫中原的束縛,能夠根據自身的情況探索適合自己的發展道路。
至於說到對少數民族的尊重,世界各國基本都一樣,比如美國也有特別照顧印第安人的法律,我們說要把握好尺度就行,比如在排名這個問題上,無關乎痛癢的,把少數民族擺在前面,更能夠體現我們不會因為漢族人多勢眾就忽視和輕視少數民族的尊嚴和地位,這樣反而可以取得少數民族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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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國憲法(草案)
你說得很對,不過沒有完全了解我的意思,我的行政區劃構想和你說的完全不衝突,而且更完善。我來具體回答一下你的問題。
首先關於神,其實是神州大地的簡稱,不過考慮再三,還是改為漢比較合適,所以又改回來了,排在後面那是因為人多的漢族不能以大欺小,反而要尊重弱小的少數民族,至於東北稱滿,完全是對滿族發源地的一種尊重,雖然東北目前是漢人多,但是歷史上東北是滿人的故鄉,所以我們尊重歷史也為了讓後人記得東北是滿人的故鄉,所以我還是建議用滿作為行省名稱。
接著,我對於行省和地區的劃分是兩個概念,行省是法域,指的是行省內的法律制度是統一的,而地區是作為一種選區,比如當我們要選舉中央領導人時,那麼是按照地區來劃分選區的,中央的地方議席也是按照地區單位而非按照行省單位進行劃分的,只不過在眾議院的地區議席是按照地區的人口比例分配,而參議院是按照地區的為單位平等分配。之所以要設置行省一級,目的在於使行省內的地區法律製度得到統一,從而方便民眾普法、懂法、用法,不然像美帝那樣五十個州(也就是我們的地區一級)各個州基本法律都不一樣,很不方便民眾,民眾很難預測自己的行為在不同的州是否合法,當然中央什麼都說了算肯定也是不對的,那樣很容易損害個別地方的利益,所以我折中一下,把地方利益接近文化接近的地區劃分為五個行省,各個行省之內法律製度統一,這樣就可以既避免中央獨大,又可以避免各地法律製度過於分化,至於您說的西康、熱河、綏遠、察哈爾等等,都屬於地區這一級,和行省一級兩者不衝突。不知道我這樣說是否說得明白?
至於外蒙古加盟以後,那麼外蒙和內蒙就作為一整個蒙古行省,然後在蒙古行省之下又劃分若干的地區,其中就包括綏遠、察哈爾、拉圖等等。@刘慈欣 #102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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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实行议会制的八个问题
比起停擺,因為倉促決策而導致的弊政所引發的糾錯成本更高,沒有盡善盡美的制度,我們只能是兩權相害取其輕。就像民眾當初擁護趙家為了避免資本家消滅資本主義當政禁止私有制,最終反而導致趙家更大的資本壟斷,停擺是一個正常體制不可避免會存在的風險,就像感冒發燒一樣,緩過就好了,為了防止停擺而倉促立法,無疑是刖趾適履,得不償失。@陈士杰 #10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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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很少有中国男留学生找到白人女朋友的
這和拜金沒任何關係,浪漫不是錢,但是營造浪漫的一切都要花錢,你只有有錢才有足夠的時間去健身,吸引別人的眼球,你只有有錢足夠的錢才能去研讀思考進修,提升自己的逼格和談資,你只有學會賺錢才知道如何與別人打交道,了解人與人之間的溝通技巧,提升自己的情商和智商,你只有有錢才能走遍世界各地大江南北,增加自己的閱歷和提升自己的眼光,不會覺得村口二妞是地球上最美的女人,總而言之,富有的人往往不是簡單有錢,而是讓人從內而外散發出比同性多得多的人格魅力與自信,人窮志短,一個身材好、品行佳、家境富的男人,沒有任何女人可以抵擋。@消极 #10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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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很少有中国男留学生找到白人女朋友的
有錢不用想,沒錢不用想,適用於世界各國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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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总有人不顾“灭共大业”而“给敌对势力递刀子”?
要懟對抗境外勢力必須容忍專制統治的詭辯其實很簡單,先不論是否真的存在境外勢力,退一步說真的存在,那麼首先你要讓這個物業公司(也就是政權)可以接受民眾監督,專心致志的懟境外勢力,而不會濫用權力侵犯民權以權謀私,那麼懟境外勢力的目的才可能實現,否則政權損作威作福與民爭利卻不受監督,那麼它還有什麼動力去幫屁民懟境外勢力?因為民眾不可能自己去懟境外勢力,必須是依賴某個政權去幫懟境外勢力,所以懟境外勢力的前提是幫懟境外勢力的政權要受到民眾的監督和制約。否則,不僅懟不了境外勢力,就連懟境外勢力的開支也都被政權拿去中飽私囊了。
《讓子彈飛》裡就有這麼的橋段,黃四郎和縣長總是巧立名目搜刮鵝城百姓的財富,美其名曰是要拿去出城剿匪,讓大夥過上好日子,結果大家的稅收都被收到100年後了,百姓都成了窮鬼,早就沒有油水可榨了,黃四郎和縣長則一個個肚脹腸肥、驕奢淫逸,但麻匪卻一個沒剿成。所以要剿麻匪,首先就是要把黃四郎和縣長監督起來,讓他們服務於民,老老實實幹好本職工作,如果他們不從,那就把他們換下來,這樣才有剿匪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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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让你选一个城市定居,你选哪一个,为什么?
拋開某些獨派反華支黑對大陸人的盲目歧視(大陸憲政化以後,這種歧視必然會逐漸消失),首選當然是高雄。一來是憲政體制,二來是中華文明,三來語言交流,四來飲食習慣,五來兩岸來回便捷,六來沒有台北這麼緊張的政治氛圍,高雄是我最理想的宜居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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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如果想中立,应该修改国会批准大法官批准的门槛
中立是一種主觀要求,客觀上人就是有立場的,所以美帝設置這套機制的目的不是指望得出中立的法官,而是為了確保司法機關在進行違憲審查國會和白宮時取得合法性,因為法官是總統提名國會通過的,所以以後司法機關進行違憲審查時,你國會或者白宮就不能說這個人我們不信任,他的違憲審查是有立場偏見的,因為那是國會和總統共同委任的人。
美帝其實不太相信人的「良善」,包括法官在內,他們打心底就不認為通過制度設計可以選出中立的法官,他們維繫結果正義的方法,不是利用人的品行和立場的中立性,恰恰是利用人的不中立性,然後多股不中立的力量相互抗衡,最終得出一些相對中立的結果。不中立的法官與不中立的國會和不中立的總統之間相互制衡,打比方當國會左傾嚴重時,那麼一個右傾嚴重的法院就能達到制衡國會的目的,而一個中立的法院就會讓國會渾水摸魚,從而導致整體國策越來越左傾化。比如國會提出接納難民的政策時,右傾的法院會宣佈國會違憲,然後兩者妥協的最終結果可能會演變為不接納難民或者接納難民需要進行司法審查,這樣國會就很難通過討好難民來推動一些本國人可能不太支持的政策從而換取自己的立法會議席,如果法院很中立,完全不考慮政治因素,從法律出發,那麼妥協的結果就跟可能會是有限接納難民或者設置接納難民的法律門檻,這就給了國會很大的操作空間,而國會接納難民其實也並非為了正義,只是想通過這個政治正確的理由,來設法增加自己的票倉,其結果就是導致整體的國策越來越極端化。
仔細看一下美帝的憲法就不難發現,美帝任命法官的要求里從來不要求出身,比如法官出身、律師出身、檢察官出身等等,而現實生活當中,美帝很多大法官的出身也並非司法從業者,除了有法官律師這些以外,還有教授、學者,甚至還有行政官員、議員,由此可見,這些非法律人士原本就是帶著立場去上任的,目的就是為了改變當下的政治格局,而非實現司法中立、中立的審判案件。但正是因為這些有偏見的人相互博弈,最終的結果大多是中立客觀的,這也使得美帝的制度可以相對穩定,不會過於左傾或者右傾。
綜上,要實現中立結果最好的辦法不是委任中立的法官,而是讓各種不中立的力量相互制衡,當只有法官中立而國會不中立、政府不中立的情況下,結果往往也是不中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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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定政治倾向的“8项价值观政治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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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定政治倾向的“8项价值观政治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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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idea #101913 谢谢你,我学会了。 -
副总统接任总统是错误的
你犯了一個錯誤,就是那職權=級別,現實的情況是即便級別相同但職權也是不同的,比如在法國總理就是有巨大行政決策權的,甚至可以和總統叫板,而在俄羅斯、中國大陸、台灣地區,總理或者行政院長只是總統的擋箭牌和附庸,同理,國務卿的職權雖然沒有法國總理行政權力這麼大,但是從級別上來講,兩者就是平級的,都屬於除元首外行政部門的一把手,而且你說國務卿等於副總理那也是不正確的,因為美帝除了有國務卿,還有副國務卿,如果國務卿對應總理,那麼副國務卿對應什麼呢?如果對應的是部長,那麼美國的部長又對應什麼呢?@陈士杰 #10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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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定政治倾向的“8项价值观政治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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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定政治倾向的“8项价值观政治测试”
不懂怎么发图。求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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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统接任总统是错误的
應該說國務卿的職權上有部分和外交部長重合,但是國務卿的級別上是要高於部長,屬於部長之首,國務卿除了擁有外交職權,還有行政聯署權和國璽保管權、國家元首過渡代理權等等,正如李克強自己也有外交職權一樣,你不能說李克強就等於外交部長對吧。@陈士杰 #10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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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den or Trump Test: 你更倾向Trump还是Biden?
兩個都不太喜歡,他們對待專製政權的態度都太過於綏靖和軟弱了,川普分不清主次,都蹬鼻子上臉了,還只顧著這份貿易協議,這不明擺著,光治理水流不治理水源有屁用,光簽協議而不改變專制政權的體制,你這份協議可以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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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统接任总统是错误的
稱謂而已,國家需要一個國務卿但沒有國務卿,同時民眾又習慣了總理的稱謂,那麼讓總理承擔國務卿的職能,把總理原本的的行政權力交給總統未嘗不可。國務卿和外交部長是有區別的,外交部長級別上只是一個部長,級別和其他部長一樣,而國務卿是部長之首,總理也是部長之首,這兩者才有對應性。如果別人國防部長到訪你讓外交部長去迎接,那麼別人國務卿到訪也讓外交部長去迎接,那不是對別人很不尊重了嗎?@陈士杰 #101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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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民选总统的任期是否合理?
總統可以連選連任那就成為委內瑞拉啦。比如政策連貫性,領導人成為權威領袖的後果更可怕。議會制之所以沒有連任是因為議會制的政府很不穩定,隨時倒台,你說的那幾個都是例外,絕大多數都是在位期間很短,比如近年來的的英國首相和法國總理,日本更不用說了,可謂十年九相,既然政府這麼短命還限制總理任期,沒有必要。羅斯福是例外,因為當時美國憲法沒有禁止,而且還處於二戰,羅斯福一下台馬上修憲,就是為了不出現像希特勒那樣的權威領袖。
一個好的政權不在於出多少個偉大英明的領導人,而在於不管領導人多麼平庸,任何人都不可能濫用權力侵犯民權,國家得以平穩發展,民眾的自由得到保障,所以總統是一定要限制連任次數的,最多連任一次,而像副總統、議員國務卿等等,都可以連選連任、連命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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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统接任总统是错误的
不是不如的問題,是不能的問題,原本副總統外交事務就是兼職,反而參議院長才是正職,但隨著世界格局發生巨大變化,各國交流日益頻繁,光靠總統和國務卿/總理已經無法完成如此繁重的外交任務,而又沒有其他對應級別的高級別外交官員,所以副總統的外交職能就逐漸從原本的兼職成為專職,你真要擔心別人不喜歡這個副字可以改一下嘛,就像國家主席以前也有名譽國家主席,你直接叫國家主席也是可以的嘛(西方國家的國會山領袖就是稱呼為主席,比如聯邦主席或者聯邦議會主席),行政長官叫總統,立法領袖叫主席,司法首長叫院長,這下大家都有面子,都不用爭了,話說一般議會領袖都喜歡別人稱呼他主席,而不喜歡叫他黨魁什麼的,比如香港立法會主持人就是稱呼主席。@陈士杰 #10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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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统接任总统是错误的
平票和單數雙數無關,比如99名議員,其中49個投支持,49個反對,一個棄權,那也是平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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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统接任总统是错误的
眾議院本來就是多數人的意志,如果平局就眾議院議長投票那就等同是說平局時多數人說了算,而參議院的存在就是因為對多數人暴政的防範和不信任。副總統是通過選舉人團選舉出來的,選舉人團是根據兩院議席分佈選票的,所以副總統可以代表多數人和少數人的權益,但是眾議院議長只能代表多數人,代表性比不上副總統。
副總統很難說得上是政府的副首腦,因為他根本就沒有行政權。
副總統對國會的影響主要就體現在平局投票權上,其實臨時議長是後來慢慢成為日常的,因為事實上外交國務繁重不得已佔用了副總統的時間,這也說明副總統是不可或缺的職位,不是無所事事的冗員。
眾議長民意代表性不如副總統,所以代位順序排在副總統後面,眾議長後面是國務卿,我們這裡對應的就是總理,然後就到國防部長,然後就是農業部長。
一般來說,總統、副總統(代表國會,所以兼任參議長)、最高法院院長在法律上都屬於第一官階級別,但最高院院長是不參加外事活動的,所以如果總統實在無法抽身,那麼副總統在外事級別上相當於總統,既可以被總統接見,也可以接見總統,副總統之間也可以相互接見。@陈士杰 #10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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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人似乎总有种轻视中国军力的倾向
想要台灣既保持狂熱又能民國永存,就像大陸想要專制統治又要千秋萬代一樣,在邏輯上就難以自圓其說,一個政權違背邏輯而導致覆滅這不是順理成章嘛,如果我阻止不了這個趨勢,那麼我可以做的就是在這個趨勢下尋求憲政之道。原諒我有點悲觀,類似你這些話我在品蔥說過很多次了,結果是被當成大外宣各種封禁,同樣的情況,在目前墻外最大的自由派自媒體文昭談古論今上,也是各種唱衰大陸軍力的聲音,一片宵殺之聲,不知道的還以為趙國在島上,民國在大陸呢。更早之前我就引用了蕭銘採訪美高級軍官的報道,美軍自己也承認登錄戰對趙沒有充分的把握,美軍尚且如此,更何況民國。我不敢說趙軍必勝,但如果台灣人因為繼續剛愎自用、目空一切真要敗了,那也不無道理。哪怕敗了,只要人恢復理智日後也有機會東山再起,如果人失去理智,勝利也不可能長久。總結一句,說他們是不會聽的,加速主義也同樣適用於台灣,說再多還不如真幹一仗,用事實去證明真理吧。@刘慈欣 #10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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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实行议会制的八个问题
我認為停擺僵局說明國家的意見還不夠理性和全面,還不足以謹慎的照顧到多數派和少數派的正當權益,這種情況下,寧願停擺直到作出妥協一致的理性決定也比硬乾快上式的推行或者否決政策,日後卻要為這個不成熟不嚴謹的政策反復修改重整所花費的成本要低得多。尤其像中國這樣地域遼闊、各地文化和經濟差異性大的國家,硬幹快上還真的不如謹慎穩妥要來得好。
政府停擺,其實正是國家大事謹慎、理性的表現,像是那種普世價值沒有爭議的法案,比如《香港人權和民主法案》、《維吾爾人權和民主法案》一下子就快速通過了。國會扯皮的情況下政府可以出台行政命令,比如修牆談不攏,不要緊那麼你們國會繼續談,我政府做其他的事情,水利、人文、教育、科研、治安,通常是不會停擺的,美國停擺那不僅僅是因為修牆,而是整個財政預算案都不通過,啥都不讓你乾,那行,你要給老百姓解釋,修牆不撥款,為什麼其他也不撥款?解釋不出來?那你下屆別幹了。所以只要民主成分夠充分,你說的情況就不太會發生,因為除了體制內的制衡還有體制外得選舉監督。綜上,總統制即便存在停擺的風險使國家看起來決策慢一點,但是比起議會制硬乾快上而言,總統制反而是最高效也是最合理的。@陈士杰 #10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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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人似乎总有种轻视中国军力的倾向
雖然我們都知道理性是認清現實的基礎,而只有認清現實才能從實際出發解決問題。如果兩岸都失去了理性認知現實的能力,那麼就只有切切實實幹一仗用明白無誤的勝敗來讓人清醒過來。
如果雙方只有通過熱戰才能讓沖昏頭腦的情緒回到現實,那麼無論哪一方勝負對於自由派來說都是一件好事,如果台灣取勝,那麼無疑徹底戳穿了趙家專制派的謊言,墻內的百姓也會意識到趙家專制派只是一個連大號香港也幹不過的紙老虎,公信力破產,加速了趙家專制派的滅亡。如果台灣戰敗,也可以讓台灣人拋棄幼稚幻想,重新審時度勢正視對岸的實力。無論是哪個結果,都最起碼能讓其中一方首先回歸理性,回歸理性是解決問題的先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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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实行议会制的八个问题
這也不是半總統製,半總統製的總理其實相當於是分享了總統的部分行政權力,所以才會出現左右共治,這裡稱呼的總理只是為了方便國人的歷史稱呼習慣,再具體職權上總理並不享有像法國總理這麼大的行政權,而更接近是像美國國務卿這樣的角色。@陈士杰 #10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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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实行议会制的八个问题
最後是關於政體中的國家結構形式,也就是中央和地方的關係。首先單一製肯定是行不通的,因為單一製忽略了地方的需求,很容易造成中央統一以法令的方式為了個別地方的利益而犧牲其他地方的利益。但美式聯邦制也是有瑕疵的,美式聯邦制把國家分為五十個州,各州是獨立的法律領域,各地法令不統一,導致普法困難,而且民眾也難以預測自己的行為在全國是否合法,不利於民眾投資發展,比較妥善的方式是,把全國分為五個行省(滿、蒙、藏、維、漢),中央除了外交、國防、貨幣、國稅、央財、移民這七大權力統一行使外,其他領域的法律由五大行省一級制定,行省內的法律統一。但在全國選舉時,為了避免人多的行省濫用人數優勢侵犯少數行省的權利,我們再把地方劃分為五十個地方,以每個地方作為選區,換而言之,美帝是法律領域和地方選區都是五十個州重合,但我們是劃分為五大法律領域和五十個地方選區,兩者不重合,這就既避免了多數地方侵犯地方權利又保障了地方的法令盡可能的統一,取美式聯邦制的精華而去其糟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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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实行议会制的八个问题
行政首長叫總統就可以了,簡明扼要而且沒有爭議,勞民傷財選一個虛權元首沒有任何意義,既然是民意授權那麼行使實權更合適。總理可以繼續保留,為了和總統區分開來,也為了避免像台灣那樣拿行政院長給總統逃避責任,總理可以改為由總統提名,國會通過提名產生,職務方面可以安排類似國務卿這樣的職權,但是行政級只比總統和副總統低,比其他行政官員要高就可以了。@陈士杰 #101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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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实行议会制的八个问题
設立憲法法院沒有必要,最高法院本來就是案大事少,另外又開設憲法法院明顯就是浪費公帑,最高法院可以兼任憲法法院的職能。至於法官任期也沒有必要限制,法官是講究經驗和閱歷的工作,年紀大的法官反而可以作出更符合司法實踐的判決,一旦法官身體出現不適,助理也會提前知會,而且還有其他法官共同審理,個別法官出現問題不會直接影響到全案的審理進程,司法程序是很漫長的,往往法官從出現不能就職到新法官上任都未必可以審結一個最高法院的案子,如果真的不得已更換了法官,那麼其他法官也可以臨時代替,只要沒下判決,重新開庭也不是不可以的。至於法官人數十五人實在太多了,一般合議庭也就三名法官,按照三個審級遞增,最高院作為第三審級也就是基層的三倍,有時候基層還是獨任審理呢,3✖️3,九名大法官也就差不多了,多了也就浪費公帑,法院又不是議會,不需要這麼多人表決,貴精不貴多。@陈士杰 #101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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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实行议会制的八个问题
比例代議制只能避免選出極端政黨,比如納粹、共產、綠綠等等,但無法阻止政黨林立,現在德國議會也是五顏六色政黨都有,不用刻意迴避政黨林立的問題,只要不是極端黨派,都說明民眾有更大的選擇權,並非壞事,只要取消倒閣制換成彈劾制,行政長官採用選舉人團的方式產生而不是從議會中產生就可以避免政局不穩了。@陈士杰 #10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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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实行议会制的八个问题
一屆政府出現一次倒閣就很麻煩了,因為倒閣往往與政府能力無關,只要議會出現分裂不信任政府就必然導致倒閣,而倒閣大概率又會導致議會重新選舉,勞民傷財,看上去把選擇交給民意,實際上就是把責任也推給民眾,這是非常不負責任的表現,民眾選舉議會是為了讓他們作出對國家有利的考量而不是讓他們成為民眾的機械投票工具人,否則事無巨細直接都讓全民公投多好,還要代議製何用?行政機關不應當有權力解散國會,免得又把問題拋給民眾,同時也不允許議會議員可以在政府做官,更不能憑藉喜好倒閣政府,但是可以賦予國會在官員違法犯罪時彈劾他們的權力,用彈劾來取代倒閣是更加合適的做法。@陈士杰 #10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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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实行议会制的八个问题
五年對於代表多數民眾利益的議員來說太長了,很難及時代表民意,想想看五年前世界各國對於趙家專制派是什麼態度?今天是什麼態度?而五年對於代表少數地方的議員來說又太短了,黑命貴從爆發到巔峰才用了多久,怎麼能讓黑命貴短暫的激憤而摧毀了國會政策的穩定性?所以分兩院比較合理,代表多數人的下議院任期兩年就差不多了,代表地方利益的上議院任期可以延長到六年也不要緊,如果擔心民意僵化,可以讓上議院每兩年換選其中三分之一就可以了。@陈士杰 #10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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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实行议会制的八个问题
最新民意至上這個原則就是存在爭議的,兩院制的存在使得激憤的民意得以冷卻,避免過於感情用事而失去理性,一旦作出錯誤的決策,糾錯的成本往往高於一開始謹慎決策犧牲的效率,而在大是大非的問題,比如香港人權法案,兩院一下子就通過了,可見兩院制並不會成為阻礙正當性事務的絆腳石,而對於有爭議的問題,兩院制可以加入更多理性的考量,這反而是更利於國家的。@陈士杰 #10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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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民主国家有一些议员连任几十年?为什么选民会几十年投给同一个人?
限制總統連選連任是為了避免總統成為權威領袖,破壞憲政。議會不是某個議員可以說了算的,同一議院的議員都有相同的票權,不可能成為權威領袖,議員是講究經驗和閱歷的,越是資深的議員只要是民選的,往往都能更好的代表民意,限制議員連選連任沒有任何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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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统接任总统是错误的
副總統作為總統第一繼任人是最合適的。
首先,正常情況下,總統選舉是搭檔選舉,也就是一次選舉同時產生總統和副總統,這就確保了總統和副總統都是同一陣營,萬一總統不能順利完成任期,那麼副總統繼任往往可以延續總統的政綱,避免政局出現較大的動蕩。如果由國會產生總統的繼任人,那麼繼任者很大程度上會受制於國會的利益,出現國會獨裁,從而破壞三權分立,但如果副總統是由總統個人任命,又會產生當總統個人意志和行政利益衝突時,很難通過褫奪總統來實現救濟,這種情況下即便是褫奪了總統職權,但由於副總統是總統任免的,那麼也很難保副總統繼任後能捍衛行政利益而不偏袒原總統。所以美帝目前通過選舉人團制度搭檔選舉副總統是最佳的方案。
接著,副總統並非是擺設。當參議院出現平局時,副總統有決定性的投票權,因為一個法案從眾議院通過再交由參議院審核是非常困難的過程,誰都不希望法案在參議院出現平局時仍然懸而未決,因此出現打破僵局的一票非常關鍵,但這一票肯定不能從國會議員中產生,否則國會同一議院的議員票權不相等,就等同是破壞了民主性,難以服眾。但這一票交給總統也不妥,一來總統有立法投票權就等於破壞了三權分立,二來總統原本就有否決權,不應該再擴大總統的權力,司法機關是消極的,不應該主動行使立法權,否則司法機關就不再中立,所以交給司法機關投票也是不對的,因此,和總統搭檔競選卻根據憲法規定不允許擁有其他實權的副總統就是最佳人選,正因為他不能擁有其他實權,所以才能最大程度確保他不會為了個人行使其他職權便利而失去投票的公正性,同時又最大程度避免了國會議員或者總統這些實權官僚破壞投票民主性的嫌疑,說白了,如果讓副總統擁有其他實權反而不能更好的行使這項權力,一個看似沒有任何實權的副總統正是打破參議院僵局的不二人選,可見美帝制度設計者們智慧之巧妙。
再者,總統和副總統不是一個政黨從而導致副總統繼任後超綱大變的情況只有一種,那就是沒有任何一位總統候選人的的票數可以獲得選舉人團的過半數,這種情況在美帝立國兩百多年來也只出現過兩次,說明美帝的機制通常情況下是很穩定的,退一萬步說,如果真的出現了沒有總統候選人能夠獲得選舉人團過半數的票數,那恰恰說明瞭民意分歧極大,而無論是國會還是政府的權力都來自於民眾的授權,既然民意分歧極大,那麼由一個政黨完全掌控行政機關,那麼都難以代表民意,這種極端的情況下,就只能由眾議院選舉總統,參議院選舉副總統,由於總統和副總統的產生來源不同,就極有可能產生於不同的黨派,其實這也正反映著分裂的民意,雖然犧牲了一定的三權分立,但是總比無政府主義要強,這種情況下,如果總統在極端分裂民意的情況下一意孤行破壞憲政,國會也可以通過褫奪彈劾的方式來替換掉總統,讓不同政見的副總統繼任,迅速調整政策,而不用擔心極端政黨破壞憲政的行為會持續影響到下一屆選舉。
綜上所述,如果能夠理解以上這一些制憲精神,也就會感嘆於美帝的強大並非空穴來風,哪怕任何一個職位設立都是經過精心設計,正是如此考慮周全而又細微謹慎,才造就了美帝可以最大程度的蓬勃發展。認為副總統只是無用擺設的人,往往是未能領略美帝制度設計的巧妙精湛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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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補充一點,關於談到副總統在日常工作安排,由於副總統沒有打破參議院平局和總統第一繼任者其他的職權,那麼副總統平日里也就無所事事,浪費公帑了嗎?非也!副總統不僅不是百無聊賴的冗員,反而是日理萬機的大忙人。
副總統日常工作安排,主要有兩個,一是當國際上沒有重大的外交活動時,副總統需要兼任參議院議長一職,主持參議院的日常工作會議,因為他並非由議會選舉產生,所以這也確保他主持會議時不會受參議院多數黨的影響,打壓少數黨的發言權利。當國際上有重大的外交活動時,副總統就要代表國家出訪外國,事實上進入現代以後,代表國家出訪外國幾乎成為了副總統的主要職能,僅靠總統和國務卿來完成所有的外交工作明顯也過於繁重,很需要副總統來分擔這項工作。由於國際條約的最終決定權在參議院,因此不管是總統、副總統、國務卿出訪的區別都不會太大,總統、副總統、國務卿只是向國會傳達出訪的情報,因此即便沒有其他實權的副總統也完全可以兼任這份差事,但反過來,其他官員,哪怕是國會多數黨黨魁卻不能代替副總統出訪外國,因為行政級別不夠,你讓一個議員去出訪外國,別人就會覺得你是在輕視、蔑視別國,搞不好還會釀成重大的外交事故。副總統的職權用一句話來概括,沒有其他實權才是副總統充分行使職權的基本前提,有其他實權反而不可能行使副總統的職權。
副總統就相當於系統編程時那個看上去不起眼平日里也完全不怎麼起作用但卻不可或缺的程序,但當你認為這個程度是多餘的BUG想把它從系統中刪除,那麼就會發現整個系統離開了它就再也無法正常運轉起來,很多時候人們認為副總統沒用並非真的沒用,而是沒意識到他存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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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中国人的这种心态?
公正從來就是指機會公正而非結果公正,如果能爭取成為特權階層當然比普通人更有調動資源的能力,但問題就在於我們結果不平等,機會也不平等,那些認為只要只要努力就能在仕途上平步青雲的,只是一廂情願,絕大多數的人,比如那95%收入不到5000一個月的人,他們怎麼競爭都不可能超過剩下5%的人,而剩下5%的人又無論如何都競爭不過5%中的5%的人。@陈士杰 #100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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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下,“反贼”究竟是什么意思?
如果拿三國殺來比喻,反對派是反賊,趙家人是主公,粉紅是忠臣,那麼內奸是什麼?@沉默的广场 #100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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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中国人的这种心态?
為什麼總是把簡單問題複雜化,大家都有和大家都沒有確實是一樣的,但專制的本質就是一部分而一部分沒有,特權階層有民主自由,民眾沒有,而且特權階層可以左右沒有特權的民眾。
至於那些說不需要憲政自由的人,只需要回答一個問題就可以,那就是專制體制下如何有效避免公權力侵犯民眾的正當權益?如果不能有效避免,那麼民眾擁護一個會侵犯民權的政權又有什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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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陪審團制度?
陪審團制度是判例法系的標配,典型的大陸法系是沒有陪審團制度的,日本是個怪胎,兩個法系的東西他都有。判例法系之所以有陪審團是因為判例法系的審判邏輯是不嚴謹的,需要法律以外的東西——普通人的認知來調整。
顧名思義,判例法系的審判邏輯是判例,也就是根據大量的例子去推導背後的原理,比如英國有白天和晚上,法國也有白天和晚上,德國也有白天和晚上,很多國家一天里都有白天和晚上,所以歸納總結地球一天就是有白天和晚上的,但這個結論明顯是不對的,比如南極和北極就有極晝和極夜。這個時候我們就需要普通百姓的認知去補充,比如有人提出來他們的國家處於兩極,那裡一天就沒有白天或者黑夜。
與判例法系對應的是大陸法系,大陸法系的審判邏輯是根據一般規律去推導個別現象,比如地球已知是圍繞著太陽公轉的,所以地球一天會有白天和黑夜,但正因為圍繞著太陽公轉,所以地球兩極會存在極晝和極夜的現象,這裡就表明瞭根據大陸法系的邏輯,不需要法官真的看過極晝和極夜的地區,只需要根據邏輯推論就可以得出只要地球圍繞太陽公轉,那麼哪怕法官沒見過極晝和極夜,但極晝極夜在邏輯上就是存在的。
經過上述兩個例子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大陸法系的審判邏輯比判例法系的審判邏輯更嚴密,所以大陸法系國家普遍不需要陪審團。實踐當中,目前也沒有任何證據表明在憲政體制中,判例法系比大陸法系司法審判更公正的證據,根據「如無必要,勿添實體」的原則,大陸法系國家沒必要增設陪審團,中國大陸屬於大陸法系,和台灣地區、日本、德國、法國法系的起源一致,中國大陸目前的司法不公正和法系無關,和陪審團有無無關,和沒有建立起憲政體制從而有效監督公權力有關。所以,比起設立陪審團制度,應該更多關心如何建立起憲政化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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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品葱一个主流观点(中共倒台天下大乱)让我一直忍俊不禁直到现在。
屁民的矛盾不足以導致軍閥割據,絕大多數人都是趨炎附勢、見風使舵罷了。@Wolfychan #10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