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samore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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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rosamorena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浅谈如何杀人

    雷国民:

    我10多年的杀人犯罪生涯,从使用各类杀人凶器的效果上得出了这样一条经验,刀不如枪、枪不如斧、斧不如锤。用刀作案,不能一招致于死地,受害人容易喊叫,且流血也比较多;用枪作案,虽能一招致于死地,但响声太大,公安机关110反应也快,容易破案,我认为“张君”他们的教训就在这上;用斧的效果不错,但过于笨重,不易于挥动;用锤最好,轻巧灵活,可以一招就将对方制服,喷出来的血也不多。我在作安徽宿州案件前买了锤子,在自己的头上作敲打实验,感觉效果很好,最终确定了使用这种工具。但我在作这起案件时使用还不熟练,打击受害人头部的次数较多,身上溅了不少血迹。作完这起案件后,我坚定了使用锤子作为杀人工具的决心。为了增强自身体力,确保锤子打击头部的准确性,我在安庆老家专门租了100多平方米的房子,改造成健身房,使用拉力器练臂力,在沙袋上划了几个圈,练习从各个角度打击人头部的技能,并每天坚持长跑三、四十里,锻炼自己的耐力。通过练习之后,我有把握在6 秒钟内杀死一个人。我在江西省瑞昌市杀6个人、在江苏省盐城市杀3个人都是用锤子。

    “10多年的杀人犯罪生涯”--经验丰富

    “用锤最好,轻巧灵活”--真知灼见

    “在自己的头上作敲打实验”--有科学实践精神

    “作这起案件时使用还不熟练”--自我批评精神

    “使用拉力器练臂力,在沙袋上划了几个圈,练习从各个角度打击人头部的技能”--富有学习精神

    “通过练习之后,我有把握在6 秒钟内杀死一个人”--优秀毕业生

    “我在江西省瑞昌市杀6个人、在江苏省盐城市杀3个人都是用锤子”--相当于一个博士生做出了教授的成就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各位博士生请照此练习。

  2. rosamorena   在小组 江湖 发表文章

    无题

    恩,我表達能力不是很好,學历也不高。可能隔段时间更新,釆用日记或者周记方式來敘述自己的 一些可怕經历。

    在此要補上自己几位亲戚,以及有着严重恩怨邻居的名字。为日后可能产生的官司,做个证据铺垫。 以下信息,根据需要,會不斷的添加,但是絕不會刪減。

    以下透露信息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皆由本人:邬纬清 承担

    需要身份驗证的请私信我, 若有违反豆瓣条例或者小組条例的,請私信我,請勿刪除该帖。

    本人:邬纬清 男 30岁 (1987年)工作:无业

    父亲:邬云宝 (1958年)

    母亲:林蔚(1961年10月11日生 上海市嘉定區戶籍)

    堂哥:邬文杰 男35岁 工作:在上海开地鐵的司機

    伯父(堂哥父亲):邬云貴 工作:鐵路局退休

    以下是恩怨邻居的信息

    姘夫:李东海(后文就称你隔壁老李吧) 原配:王三宝 与我同齡的小鬼:李方沪(就你的事儿我也會好好說上一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