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技术

浅谈如何杀人

雷国民:

我10多年的杀人犯罪生涯,从使用各类杀人凶器的效果上得出了这样一条经验,刀不如枪、枪不如斧、斧不如锤。用刀作案,不能一招致于死地,受害人容易喊叫,且流血也比较多;用枪作案,虽能一招致于死地,但响声太大,公安机关110反应也快,容易破案,我认为“张君”他们的教训就在这上;用斧的效果不错,但过于笨重,不易于挥动;用锤最好,轻巧灵活,可以一招就将对方制服,喷出来的血也不多。我在作安徽宿州案件前买了锤子,在自己的头上作敲打实验,感觉效果很好,最终确定了使用这种工具。但我在作这起案件时使用还不熟练,打击受害人头部的次数较多,身上溅了不少血迹。作完这起案件后,我坚定了使用锤子作为杀人工具的决心。为了增强自身体力,确保锤子打击头部的准确性,我在安庆老家专门租了100多平方米的房子,改造成健身房,使用拉力器练臂力,在沙袋上划了几个圈,练习从各个角度打击人头部的技能,并每天坚持长跑三、四十里,锻炼自己的耐力。通过练习之后,我有把握在6 秒钟内杀死一个人。我在江西省瑞昌市杀6个人、在江苏省盐城市杀3个人都是用锤子。

“10多年的杀人犯罪生涯”--经验丰富

“用锤最好,轻巧灵活”--真知灼见

“在自己的头上作敲打实验”--有科学实践精神

“作这起案件时使用还不熟练”--自我批评精神

“使用拉力器练臂力,在沙袋上划了几个圈,练习从各个角度打击人头部的技能”--富有学习精神

“通过练习之后,我有把握在6 秒钟内杀死一个人”--优秀毕业生

“我在江西省瑞昌市杀6个人、在江苏省盐城市杀3个人都是用锤子”--相当于一个博士生做出了教授的成就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各位博士生请照此练习。

菜单
  1. rosamore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