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通俄的Mueller调查不也是说没有证据说川普通俄吗?本来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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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制就一定比单一制自由么?——根据自由之家报告的具体分析
@陈士杰 #154156 叶利钦时期地方权力还是可以的,很多州都发了主权声明(类似民国时期地方军阀发的广西独立之类的),但是只有车臣争取到了高度自治。还是通过两场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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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制就一定比单一制自由么?——根据自由之家报告的具体分析
@陈士杰 #154153 “中國只有實行聯邦制才能實現民主。”
这个说法是不对的,举例说,俄罗斯是大国,俄罗斯是联邦,俄罗斯不是民主国家。所以联邦本身并不能民主。民国主张联省自治的军阀们也没有建立民主制度。
“中國沒有聯邦制的傳統。”
中国也没有民主制的传统,所以这个论据是不能支持论点的。
“日本是單一制國家,日本也沒有出現太大的問題,”
日本虽然人口不少,但是领土上来说并非大国。单一制的中国应该类比的是印尼,但是中国主体民族的认同比印尼要强得多。所以关于此问题,其实是没有定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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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你可以躺在沙发上看日漫,但你也要清楚你为什么可以躺在沙发上”
@PotatoPC #154092 “山东丢失是我的责任,那南京丢失又是谁的责任?”
@奭麦郎 #154147 这个倒是要说句公道话,同期大批亚非拉国家也是落后的,普通人享受不到高级的产品。批判中共,特别是毛共的主要说辞是四小龙的崛起和中共国的落后成鲜明对照--但是四小龙的崛起是60-70年代,而不是五十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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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T-J-6B鉴赏
什么,中国人通不过图灵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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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制就一定比单一制自由么?——根据自由之家报告的具体分析
注意规模,联邦制国家大部分面积和人口较大。
而且如果加纳和纳米比亚算自由国家,那印度也要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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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运 v 诸夏的一些见解
@PotatoPC #154094 https://www.pewresearch.org/global/database/indicator/3/country/cn/
问题:Overall, are you satisfied or dissatisfied with the way things are going in our country today?
2002年: 48%
2016年: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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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冲锋枪制作教学
文革武斗的血泪教训:有枪没弹怎么办。
就连塔利班的兵工厂都能拿民用材料仿制AK,但是没有好的化学工业水平是造不出子弹的,而且子弹壳做不好也会炸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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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移民的问题
@弓凛 #154086 你相信中共未来会收缩和倒台,那必然得出结论是你现在就投奔怒海,以命相搏流亡国外,可能死在偷渡的集装箱和起落架里,也可能死在非法移民斗殴或者其他犯罪当中,也可能活着被外国政府捉了遣返回中华人民共和国,这都有可能。
我个人是不认为中共会很快垮台的,所以我觉得除非生活在中共国底层(但是多半也没有移民机会了),移民的首要考虑是经济考虑,认为在国外比在中国赚钱更多更容易更轻松更安全等等。
偷渡和旅游签黑下来申请庇护属于同类,都是非法移民。前者靠蛇头,而且去了以后比合法入境的旅游签人士更难得到难民批准。后者则有中国海关和外国海关的两重审查。这么做,首先就是问你,是否desperate到了一定地步必须要这么做。是否真的只能铤而走险走这条单行道?偷渡本身有生命危险,旅游签转难民则面临巨大的不确定性。难民政策和时政高度正相关。有些人甚至是花钱出国留学之后,还要申请难民身份,还得回到前一条路上来。窃以为,如果留学之后留不下来还得申请难民身份,还不如一开始就申请难民省下学费。
如果你是中国中产,且认为中国未来大概率走衰。你可以选择移民去一些比较穷逼的国家,东南亚就算了,即使穷逼如柬埔寨,也是要你几百万人民币的.建议你去南美,厄瓜多尔和巴拿马都不错,费用不高,不到百万人民币。但是,我得提醒一下,如果中共没有垮,你离开中国肯定是亏大发了。你去了也没有什么好工作,当地治安也不好。如果你把钱花完了你会很痛苦的。可以说是pick your poison的典型了。而且就算你在中国有钱,一次搬多了你也未必能过中国金融监管部门的法眼。跑路不还是担心中国变动把你在中国的财产搞没了么?钱出不来人出来有啥用?
剩下的就是学签和工签了,家里有点钱,自己会读点书,对这个是很有帮助的。现在发达国家对中国人门槛最低的是日本,所以很多人建议去日本。辛辛苦苦打工一个月大概能有十六万日元这样子吧,还不错的,特别是如果你在中国社会地位普普通通的那种。
但是问题又回来了,你想出国是什么原因,是怕中国大洪水,还是嫌中国工作收入低工作压力大没有保障,还是不满于中共的专制统治对于个人自由的钳制?选择一,你可能会面临是死在中国还是死在移民的路上的两难,选择二,你有可能在外面受了委屈,又怀念起在中国的日子,选择三,你会发现自由不如面包珍贵。还是那句话,如果你在中国过得够烂够穷,那博一博单车变摩托还是对的。但是只要你家里还真有一头牛,这个事情得认真考虑。
至于你认为进中共体制内工作就一定要被他们同化,我想也不尽然。中国人在中国要活得好,要善于钻营投机倒把搞些边缘项目,这个可不是叫你在体制内溜须拍马讨好领导一心向上爬(你没有背景没有特长,就算给领导当奴隶都爬不上多少,要知道每升一级就要淘汰90%的人)。中共这套制度,谁真信谁傻。信,但是别真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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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你可以躺在沙发上看日漫,但你也要清楚你为什么可以躺在沙发上”
@陈士杰 #154061 两蒋的军管可是三十多年,你说三十年杀一千多人,这一千多人可只能是高等级共谍。相当于中共这边搞掉的高岗,林彪,江青这类的。
屁民一个被王八点了田鸡谱,然后进局子被失踪的,才是白色恐怖受害者的大多数人。而且台湾的促转会水平是很差的。因为蔡总统的根本目的又不是给受害者以公平,而是搞臭国民党,最好就是有大量冤狱永远不平反,让大家永远记恨国民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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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得选择,可能只能拥护党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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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国、美国和世界人权公约及宣言
很多公约美国没有签,但是美国自行立法保障了对应领域的人权。
很多美国没有保障的人权,多半是不被美军先进武器打死的权利。(裁军类协定美国签得就少了,除了核裁军以外,常规武器裁军美国是不肯签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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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习近平过去半年不电视直播打疫苗?
习近平一开始还喜欢作秀(庆丰包子),但是后来他觉得自己并不是真民粹,亲民秀效果并不好,就不做了。
洋人那是疫情严重,还有反疫苗人士公然鼓吹不打疫苗,当权者为了压制疫情程度必须站出来给疫苗打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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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修改一下美国的制度
@陈士杰 #154015 我倒是想解释一下我为何支持某些条款。
二:米国很多州都有罢免选举(加州就成功罢免了一个州长),当然众议员两年一选,罢免也不是很值钱就是了,建议着重于罢免参议员之权,还有就是让参议员可以补选,不要让州长指定一个人坐(<2)年,现在的规矩是参议员缺位之后,州长任命一个人,坐到下一个偶数年再选举。我觉得尽快补选,中间的时间空置比较合理。
五:是非常关键的一条。现代通信技术的改进和文档工作的复杂程度和历史上根本不能比。比如100年前,我要是把夏威夷群岛作为一个选区,根本选不成,通信和交通非常麻烦。现在就算我把关岛和美属萨摩亚作为一个选区选举都没问题。而且选举人团为人诟病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票票不等值,扩大众议院人数就能顺手解决这个问题。虽然这么做,不能解决摇摆州成为总统选举kingmaker的问题,但是我倒是愿意把这个问题作为联邦制的特有问题而保留下来(联邦制,各州以人口数加权平均选总统)。另外,我支持取消选举人团建制,不允许失信选举人。选举日直接机械地投出选举人票就可以了。如果有人认为赢家通吃不合理,该州可以模仿内布拉斯加州或者缅因州搞选区选举人制,也可以搞比例代表制,由该州议会自己决定选举人票的分配方式。EDIT:因此放弃第六条,因为加剧了票票不等值,偏袒人口少的州。其实,增加众议院选区数,还有一个好处,削弱gerrymandering的效果,因为选区更多了,要划得“把对手的优势区域集中到一处,然后我方在很多个选区小幅度占优,从而优化我方选票”的田忌赛马术,就更为困难。
七,我已经解释了,突然扩充法官数会导致现有政党获利太多,所以你也提了三分之二的第一次扩充议案,我认为我们两个的建议都是可行的。
十一,华盛顿特区,波多黎各,太平洋离岛三个区域没有代表权是不合理的(现在只有华盛顿特区有三张选举人票,而波多黎各,美属维尔京,关岛,美属萨摩亚四个区域既没有总统选举权也没有国会议员,只有无投票权的国会代表)。建议华盛顿特区有席位,波多黎各和美属维尔京共用数个席位,关岛和美属萨摩亚共一个席位。当然,也可以让华盛顿的席位变成参议员,离岛的席位还是众议员。总之他们的代表权弱于50个州,但是强于现状。因此离岛也获得选举人票。另外,离岛居民要交联邦税,并享受联邦的福利。
十三,这个比较麻烦,因为现有美国人主要获得美国国籍的方式是出世纸,如果出世纸不能取得国籍的话,美国各地都要设立联邦政府所管理的公民事务机构,这意味着全国范围内人员管理权力的重大调整。要配套你的第十五条,还要全国统一发行身份证(升级现有SSN制度)。这个改革非常地伤筋动骨。其实就连剥夺非法移民在美国出生后代的公民权都要修宪,而且就算修宪,以后还有一堆善后要做。比如出世纸要记载父母的immigration status,而且还要父母和移民局联系,给小孩领TPS. 这么做,唯一的好处是避免非法移民社团长出票仓,其实是确立了新时代的奴隶制,非法移民的后裔始终无国籍,没有选举权,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二等公民。
你问我为什么不支持你的某些建议:null hypothesis, 现有制度没有问题。所以我只是觉得现有制度有问题的时候才会提出改变,其他的条款,我看不出现有制度有什么严重的毛病,或者我没有看出好的解决方案,故不支持。不支持改变不需要理由,支持改变才需要理由。
EDIT:关于第十二条,鉴于候选人出现的时机不好控制,报税的时间仅仅是1-4月,报了以后不能改。我建议改为,任何人可以任意捐款给任意选举的候选人,每年报税的时候可以向IRS申请选举捐款退税,上限为100美元(该数值可以调整)。有人说捐款无上限导致金权政治,这个其实没有办法。你禁止捐款,我商业企业直接志愿给政治集团吹鼓手,言论自由,你管不了吧。现在的竞选资金限制,PAC, SuperPAC的监管根本没有用。哪天扎克伯格参选,整个Facebook给他吹喇叭,你们就傻眼了。这又有一个问题了,我希望外国人不得干预美国政治,捐款之类我还是管不了,但是退税总可以管吧--不过IRS不会审查此人的公民身份,所以这个问题又成了难题。
说白了,防止金权政治和自由市场,言论自由,媒体自由是根本上矛盾的。而在主要民主国家里,后者其实是宗教了(都不让说话算什么狗屁民主国家),所以作为代价,只能忍受这种金钱干政的腐败。所以民主券(政府补贴政治捐款)是唯一可以缓解这个问题(但是不能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即对于普通人参与政治给以补贴。另外,还可以搞投票福利,每参加一次选举投票(联邦,州,郡这三级,以及特别重要城市的市政选举,如纽约洛杉矶芝加哥等),每投一次,都有一个回执,在报税的时候都可以退税。联邦选举在IRS退税,州郡选举在州财政部处领取退税。这些都是鼓励大众参政议政,减少大财团大金主对政治垄断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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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修改一下台湾的制度
你这搞得和美国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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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一次比自由分数被扣了3分以上的国家
@弓凛 #154027 印度不是一个民粹国家,魔笛倒确实想往这个方向努力,但是BJP的底色是印度教霸权主义,所以就算成了也是一个神权国家而不是一个民粹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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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你可以躺在沙发上看日漫,但你也要清楚你为什么可以躺在沙发上”
我感激中共干什么?自从我离开中共国来到美帝,我的收入涨了十倍,而且我还没有拿到米国绿卡呢。照这么说,我得感激美国十倍于中共啊。
@陈士杰 #154024 正是有了共产党,中国才在刚赶走日本人之后陷入了内战,没有共产党,45年以后的中华民国只会有低烈度的骚动和暴动,而没有内战的可能,国民党内的军阀派系已经不敢再和老蒋开战了。
@陈士杰 #154043 蒋公没有弄死三千万是蒋公控制力不够干不来,就台湾白色恐怖的程度,按比例乘大陆人口,也能干死三千万人。
至于核弹没问题,也许会比中共晚,但是只要修建增殖核反应堆,早晚都能造出武器级的钚。最晚不会超过印度(19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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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一下我对排华法案的看法
@陈士杰 #154045 中国人也没有在中国说中国人是猪的权利吧...
其实米国的移民和国籍法里规定不得入籍的绝大多数言论,即使是米国公民也是会被制裁的。米国公民可以做而不违法,外国人做则不能归化的,恐怕只有加入美共这一类了。
可见本国人和外国人的言论自由权利同等是可行的,而且对于当局来说管理起来也省事多了。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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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达到司法公正,是否可以让法庭出钱给被告和原告聘请律师?
@陈士杰 #153991 嗯,举个类似的例子,看病的正常程序是先看GP,然后GP再给你推荐专科医生。
现在改成你上网看看Mayo Clinic等网站,自己找一个好医生。
这种改动只对那些有私人医生的人有利,对于普通人就是两眼一抓瞎。
这就好比说,美国人可以直接买股票,为什么养老金要买基金,让基金经理帮你买股票。
中间层必然导致腐败,但是踢掉中间层未必能改进收益。
另外一个例子是俄国休克疗法里的国企改革,给广大俄国人民发voucher,但是普通俄国人哪里懂资本运作,三下五除二就被寡头们骗回去了,完成了M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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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修改一下美国的制度
支持二,五。edit:放弃第六条,第六条增加小州在总统选举的权重,对于总统选举不公平。
第七条的话,第一次扩充时多出来的法官必须两党国会领袖都同意的时候才能任命,以后就按照旧例。
第十一条改为:华盛顿特区一席众议员,波多黎各三席,关岛等其他海外领地一席众议员.如果第五条通过,则华盛顿特区两席,波多黎各六席,其他海外领地一席。
第十三条改为出生时父母双方均为非法移民的暂不授予美国国籍,但是因此导致出生者无国籍的则可以获得美国temporary protected status,这个是不能转正的身份,类似于绿卡,可以工作,要交税,享受福利,但是没有难民纸,离开美国就不能回到美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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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修改一下美国的制度
米国国父是很讨厌democracy一词的,他们觉得democracy就是mobcr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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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达到司法公正,是否可以让法庭出钱给被告和原告聘请律师?
@陈士杰 #153988 这个制度就更不公平了,只有那些有钱经常和法律打交道的人才有能力在短时间里作出正确的决断,普通人因为对这个领域不熟,又不给时间,只会对普通人更加不公平。
本来就是有钱人靠钱办事,没钱人靠社会力量支援。比如有些官司怎么看怎么冤,这就会带来社会力量参与。没有class action suit就没有消费者权益,没有各种法律援助的NGO就不会有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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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达到司法公正,是否可以让法庭出钱给被告和原告聘请律师?
@陈士杰 #153981 顶级律师就这么多,政府补贴之后,还是要竞标,价高者得。唯一的好处是增加了律师这个职业的市场供应量,以后会有更多学生读法学院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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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
“年轻人,即便是有本事的年轻人,想不开也是常态。这方面我觉得应该多向消极学习。”
此事本人断不敢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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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达到司法公正,是否可以让法庭出钱给被告和原告聘请律师?
@陈士杰 #153967 都报销等于货币失去了再分配的功能,就像加拿大的医疗系统,你不管有钱没钱,都是一样的服务。
这对于提高服务质量是一大阻碍。
货币就是资源的分配工具,再有类似的经济学问题我回答不了,转豆沙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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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达到司法公正,是否可以让法庭出钱给被告和原告聘请律师?
@陈士杰 #153961 依美国例,DA自己就是律师啊,你看今天坐在白宫的副总统Kamala Harris在旧金山和加州作检察官的时候不晓得送了多少卖大麻的进监狱:“Kamala Harris oversaw more than 1900 marijuana convictions as San Francisco district attorney”,而人家问她是否吸大麻的时候,她怎么说,“你知道我爸是牙买加人吧,哈哈哈”。
中国的话,检察院也是直接起诉的,他们自己就是律师。
“被告也可以找社会上更牛逼的律师来捍卫自己的人权,法院指定的律师肯定没有被告在社会上找的律师牛逼啊。”
现有制度就是,人人皆平等,有钱人更加平等。法院指派的援助律师多半是些年轻资历浅的低等级律师,为了增加EXP值而参加诉讼。而等级高的律师是不会来这种新手服练级的。你的意思是说,因为有钱人有钱,请更好的律师不公平,所以干脆都别请了,统一由政府分配。
这就等于:所有人都不能吃山珍海味,所有人都不能住大房子豪宅,所有人都不能开豪车,所有人都不能享受远高于社会平均值的东西。那么要钱有何用?还是那句话,"Liberty is so precious it must be carefully rationed".
当然你会说,这不公平啊,穷人请不起好律师坐牢了,有钱人请得起好律师而避免坐牢。那同样,穷人吃不起山珍海味有钱人吃得起;穷人车都是分期贷来的,有钱人开湾流;穷人看不起病只能上水滴筹,有钱人直接去美国进行试验性疗法;如果都要平等,那就削除了社会阶层本身的存在了。而且,并不是穷人就一定没有机会碰上好律师--因为司法不公本身就是票源,有野心从政的律师会从这里突破,为自己将来以justice fighter的身份从政攒exp。只要你说的“穷人请不起好律师只能坐牢”的印象普遍存在于社会当中,就必然有野心家会利用这个理念吸票,而最简单的,就是给穷光蛋义务辩护并取胜。
而且类似class action suit, 穷人系统性地被司法制度迫害这件事本身就会催生NGO,他们用“穷人请不起好律师只能坐牢”的印象在社会上吸收捐款,并用此钱作为律师费用进行法律援助,因此也能缓解这个“穷人没有好律师只能坐牢”的问题。
至于“有钱人请好律师脱罪”(类似辛普森案),这种其实是好事,有钱人努力钻法律空子逃脱法律制裁,钻空子的行为本身就会促进司法体制和立法机构本身的进化。禁止钻空子,等于是不当扩大政府权力。而且会使得统治者们更懒于完善制度,因为制度就算不完善,因为我们禁止钻空子,所以没有完善的必要。同理,在Daniel Ellsberg案(五角大楼文件)中,Daniel Ellsberg身为涉密人员,私自接洽纽约时报和华盛顿邮报的记者,将泄密文件交给他们发表,是犯罪行为;但是纽时和华邮,并没有义务为美国政府保密。你美国政府请得人向我们泄密,失职的是你们的用人单位,而不是我们媒体。话说如果真的惩罚了纽时和华邮,判决你们两个报纸不应该发表国家机密,那等于是袒护了美国政府情报机构聘请不当人员的失职。而如果Ellsberg接洽的不是美国记者而是苏联特工,你们的机密不就被敌国拿去了?为了保护体制而限制他人钻体制空子,实际上是害了体制,阻止其自我完善。为了完善制度,必须允许人钻空子。为了维护计算机系统安全,必须请白帽黑客试图入侵计算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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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关于香港独立的价值判断
其实就是认同领域的双重思想。认为六四镇压不正当,是因为把北京的学生看成自己人;认为中共对新疆维吾尔人和哈萨克人镇压正当,认为中共和港府对香港人镇压适当,是不把香港人和突厥系穆斯林看成自己人。让 保罗 萨特说过,“他者,就是地狱” (L'enfer, c'est les autres),而这对于统派来说更加是一个二率背反:如果香港人和新疆人是“他者”,那么北京对他们的统治就不具有正当性,纯粹是占领当局对原住民的暴行;如果香港人和新疆人不是“他者”,那么他们遭受的厄运就应该类比六四学生而得到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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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达到司法公正,是否可以让法庭出钱给被告和原告聘请律师?
@陈士杰 #153959 刑事案,原告是检察官,这个是公家出钱,没有问题。
被告如果没有钱,法庭会指派律师进行辩护。有律师辩护是基本人权。当然,像中国特色的这种辩护词当然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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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达到司法公正,是否可以让法庭出钱给被告和原告聘请律师?
大量无意义的诉讼案瞬间淹没了各级法院。
这个就跟医保的copay和deductible一样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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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想法,歡迎討論和糾正
呆丸的优势领域又不是消费电子产品,今天HTC只相当于大陆二线电子厂了。
呆丸真正厉害的是芯片制造,就算fabless方面大陆能出一些好的设计公司,fab的话,台积电说自己第二真没人敢说自己第一的。而且因为有强大的fab,fabless也容易发展起来,就像大陆的电子装配业有巨大的规模优势,呆丸的集成电路产业也有类似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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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运 v 诸夏的一些见解
@kittydog #154188 要真是纯小农就不会改开和西洋接轨...
现在的问题是习式倒车有意要打击技术官僚的控制领域,因为专家们掌控了话语权,习就失去了话语权。所以本来中共是“高效而残酷”的暴政,被习近平一搞,变成了“低效而残酷”的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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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应该拥有宪法上的言论自由权吗?
现在的问题是,如何把“批评政府”的言论,和“辱国”的言论,从通常的言论自由权利里面剥离出去,从而制定不同等级的言论权利。
这真应了一句名言:"It is true that liberty is precious; so precious that it must be carefully ratio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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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运 v 诸夏的一些见解
但是这种思路又带来一个问题,中国大陆人总是慕强不错(谁不喜欢强者,还就是田园女权喜欢娘炮),但是反对中共当局的港,台,海外华人社群,虽然不能通过鼓吹民主自由,像十多年前南方系等大陆公知一样,利用中共政府舆论管控的漏洞和中共集团的内斗的空隙,在墙国制造不和谐气氛;但是他们可以通过引入美帝因素,例如Pompeo当年说的,要把中共和中国人民分开来,打破中共“人民的铜墙铁壁”。中共强不强?美帝更强。你从中共那里带出来任何侵犯人权的情报,拿到美国来,我们就给你办政庇,然后还上媒体大喇叭吹一吹,这样一来中共的气焰不就下去了么。而鼓吹本土化,香港人搞城邦自治,台湾人搞闭关自守,海外华人社区搞就地同化,那就失去了打击中共的机会。当然这个也不能怪这些海外反共人士,美国不出手,任何反共都是白搭。
香港人在美国国会哭秦廷还是挺成功的,英美两国都给香港人增发了移民和难民配额。这其实就给了中国大陆人一个信号,反共是有福利的,是有世界第一强国的保护的。这个信号能被中国大陆人接收到,那比共产党几十年的洗脑都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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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运 v 诸夏的一些见解
插个题外话,kill_ccp曾经做过中国大陆国族认同调查/t/9198,绝大多数本站用户都是单一的中国人认同者,但是当时的调查受制于本站当时的代码质量和稳健性,有跑票漏票问题,现在我用本站的投票功能再搞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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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民主国家,政治僵局出现的频率为多少比较合适?
贝叶斯问题,当然应该试图寻找贝叶斯答案。

答案在哪里?答案在风中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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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时的两种议会政治制度——一院制和两院制
@习近平死妈 #153919 两院多半来自于一些传统,英国日本的两院来自贵族特权,美国印度的两院来自联邦内实体的代表权。如果贵族也没有联邦也不是的话,一院制更为合理。所以英国日本,美国印度应该继续两院制,而法国之类国家两院制没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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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运 v 诸夏的一些见解
“毛泽东杀5%,你杀95%——这大概就是为什么民运对年轻人的吸引力越来越不如诸夏。”
看原文,你说的是inferior题目太难筛掉人太多,是“杀95%”,不如毛泽东杀5%。然后搁这你说杀95%才好,民运杀个5%就哭爹喊娘,诸夏杀个95%还不转刀的。
我看我的蜘蛛切怎么自己在动了?
@yingzhen251 #153908 大部分大陆中国人不仅认同中国,也认同中共的统治,而且在这个问题上,下层阶级是缺乏阶级自觉(class consciousness)的愚忠(虽然忠诚度不高,但是愚昧程度高);中上层阶级是故意模糊,和外国投资中国的投资者是一样的,你问他是否支持西方自由民主,他是支持的,就算公开不表态,私下他也支持;但是你问他中共干了很多违背西方利益损害西方价值的事情,他怎么看,他必然是王顾左右而言他的。因为这帮人就是东食西宿,又要赚中国市场的烂钱,又要把自己的DNA和账号放到中国以外去。
在这里,中国认同和中共认同是有意的战略模糊。西洋的政客也是一样,说中国政府侵犯人权,和他们在中国投资与中国的贸易伙伴合作,丝毫不矛盾。这个性质都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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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上的可爱农民工:美国将在10年内灭亡
农民工粉红很正常,高谈阔论很多自己都不知道的玩意则很不正常。而且“你看看现在,年收入一百万都算穷人了,有钱人都得一千万以上了!现在在中国一年挣个几百万太容易了!”出自社会的下层之口是不可思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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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关于香港独立的价值判断
@钦明方泽忘了密码 #153889 宪法也没有保护他当众撒尿的权利,因此按照华盛顿特区的地方法规,他这个属于public disturbance,按律当坐牢罚款一条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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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应该拥有宪法上的言论自由权吗?
@陈士杰 #153903 我只是举个例子而已。就美国的具体情况来说,这类法律不是当务之急。
其实德国在面临穆斯林难民大规模涌入的时候,倒是可以用反犹作为筛选武器,大量削除反犹的穆斯林移民。德国又不是美国,言论自由不是宪法特别标出来的神圣权利。(突然意识到为什么德国不用这招了,德国反犹人士,包括极左翼的反以色列国亲巴勒斯坦人士和极右翼的新纳粹人士和其他激进的民族主义者,占总人口百分之十几,由于德国的复合双选票选举制,这百分之十几的民意是可以得到充分表达的,所以德国虽然从立国初始就严厉限制反犹主义,但是很多时候不能严厉执行,否则有丢掉执政联盟的危险)
对于本国人和外国人的言论自由区别对待,很多时候没有必要。外国人经常要出入境本身就是他们的软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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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应该拥有宪法上的言论自由权吗?
从道义上说,我支持楼主的论断,但是这是很容易滑坡的地方。据我所知,A国并非玻璃心国家,所以保护A国免受C国离岸粉红的嘴炮攻击,并非A国立法机构当务之急。
何况A国又不是没有限制言论自由的法律,在第一修正案以后,不还有一堆反间谍法,外国代理人登记法,还有911之后的爱国者法案,我就不信了,连A国公民自己都担心言论自由受损的情况下,人生地不熟的C国侨民还敢乱撒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