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腊神话说,神用火和土造人。大洪水后,丟卡利翁用“石头”造人,这是西方人勇敢的原因。中国神话说,女娲用“泥巴”造人,这是中国人软弱的原因,中国人拜龟加剧了奴性。普罗米修斯偷火与智慧给人类。用火是人区别于动物的第一个标志,智慧即理性是人类的本质。希腊人一开始就理解了人的本质,拜火爱智。中国人一开始就反人类的本质。老子拜水反智。因为水是农业的命脉,中国人盼风调雨顺,故拜龙,龙吸水后腾云布雨也。但水不是人别于动物的标志,水是以黑暗为基础的,秦朝称水德尚黑,尚黑必邪恶。在神农架地区流行的《黑暗传》被学界公认为汉族的史诗,可见,黑暗就是汉人的信仰,这就是中国流行《厚黑学》的原因。鲁迅说:“所谓中国的文明者,其实不过是安排给阔人享用的人肉的筵宴。所谓中国者,其实不过是安排这人肉的筵宴的厨房……”这个标榜从未“中断文明”的中国史,其实是一味坚持野蛮与愚昧而拒绝进化到文明与科学的愚顽史。
一,唯有中国文化提倡吃人
西方的宗教反对吃人肉。《圣经》中三次提到“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出埃及记》23:19、34:26、《申命记》14:21)。上帝不许“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的事发生,更不容许人吃人。
克洛诺斯神喜欢吃子女,他的妻子是女神瑞亚。瑞亚每次生下的孩子就被克洛诺斯吃掉。当瑞亚生下宙斯时,她用布裹住一块石头谎言称这是新生的婴儿,克洛诺斯将石头一口吞下肚里。于是,宙斯躲过一劫。宙斯长大成人后打败了吃子的克洛诺斯。用正义的政治取代了吃人的政治。公元前800多年的赫西俄德在《工作与时日》提出:宙斯赋予了人正义,正义是人的本质,正义的人反对弱肉强食。中国文化里缺乏宙斯,所以中国文化被称为杀子文化(鲁迅)和吃人文化!
希腊神话说:坦塔罗斯把自己的儿子做成肉泥招待奥林匹斯诸神。众神因此把坦塔罗斯打入地狱,他被浸在齐头颈深的湖水里,湖周围有许多果树,结满了果子。当他口渴低头喝水时,水就下降,因此他永远喝不到水;当他伸手去摘果子时,树枝就扬起来,他永远也够不着。更可怕的是,一块大石头悬挂在他的头上,随时都会掉下来要他的命。这惩罚真让人害怕,英语的tantalize(折磨)就是这么来的。
希腊神话还说:宙斯以大洪水毁灭人类是因为人类邪恶到吃人肉。原来,阿卡迪亚国王吕卡翁请众神吃儿童的内脏,主神宙斯推翻宴席,用闪电把吕卡翁的儿子们全部烧成灰烬,吕卡翁被变成狼,终日在森林中嚎叫。随后,宙斯与诸神商议决定以大洪水惩罚人类。
唯有中国文化譬如中医提倡吃人肉。人肉治病的药方起源于西来佛教经书所载的血髓治疾(或说本是佛经寓言实非药方),西晋时期传到内地,逐渐流行民间并得到创新,南朝刘宋时始有“僵尸人肉”做药的记载。隋代有晋陵人陈杲仁割股疗亲的记载,唐代隐士王友贞为母割股治病,受到武则天嘉奖。唐玄宗开元(713-741)中叶,陈藏器在《本草拾遗》记载了“人肉治羸疾”(或“瘵疾”即痨病——肺结核)的最早记载。民间孝字当头,遂全民传开来,多相效割股,连玉皇大帝都要靠人肉(女儿的手和眼睛做药引)来保命。1578年李时珍完成《本草纲目》,鼓吹吃人对人的身体有好处。他搜集药名是为了“凡经人用者,皆不可遗”,“人部”举凡毛发、指甲、牙齿、屎尿、唾液、乳汁、眼泪、汗水、人骨、胞衣(紫河车)、体垢、月水、人势(阴茎)、人胆、结石……皆可入药。头发可治伤寒、肚疼,男性阴毛治蛇咬,人魄(人吊死级的魂魄)可以安神定魄。崇祯十二年(1639年)郑鄤以“杖母、奸妹”罪被磔死。《明季北略》记载郑鄤被凌迟3600刀后,为“都人士”药用:“炮声响后,人皆跻足引领,顿高尺许,拥挤之极……归途所见,买生肉为疮疥药料者,遍长安市。二十年前之文章气节,功名显宦,竟与参术甘皮同奏肤功,亦大奇也。”
古希腊的大力士,赫那克勒斯打破主奴、尊卑、等级观念,把战俘当人看,给予怜悯和优待。这和黄帝吃战俘蚩尤,有天地之别。1973年在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黄帝经》,对发生在冀州中部的黄帝蚩尤大战有较为详细的记述。黄帝把战俘蚩尤的肉腐为肉酱,让天下人尝食。吃战俘乃中国悠久的文化,所以,岳飞才“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胡虏”即战争中的俘虏。
《人的生命永远都只能是目的,而不是手段》的文章说:1884年7月 5日,由于风暴,一艘海船沉没在距好望角1600英里的海上,3位海员和和一位少年男孩被迫进入到救生艇上。7月25日,当饥渴越来越无法忍受时,两个海员杀死了那垂死的少年。3人依靠吃那男孩的血肉又维持了4天,终于得到了外界的救援。事后查明,如果没有那位男孩的血肉,他们会饿死。陪审团在发现和证实了他们杀人的事实后,法官据此确认两位杀人者构成了杀人重罪。那位没制止杀人又吃了人肉的海员也被定罪。英国通过这个案例确认,人的生命不能成为他人生存下去的手段。每一个生命都是珍贵的,都有活下去的理由。
人的生命是平等的,不能因为男或女、富贵或贫穷、聪明或弱智、有用或无用等原因而受到剥夺。人的生命(躯体)不能成为某些人的健康、幸福或生存下去的手段。中国人割自己的肉给父母(或长官)吃的“孝”道就把子女当成了手段,没有当成目的,是极端错误的。中华文化中,从根本上说没有博爱的概念、没有“人是目的”的意识。中华文化在观念上,一直保持着丛林时代的水平,几乎没有发展,即:人只是一种工具、一种食品。大禹吃了防风氏的肉。刘邦命令下属吃彭越的肉酱。王莽的肉被汉人吃了;董卓在朝堂上命令众人吃人肉,他的肉也被汉人吃了。《三国演义》里诸葛亮骂死王朗:诸葛亮说“天下之人,愿生食汝等之肉”,王朗当场被吓死。一代又一代的中国帝王沿用同样的把戏:强迫臣民吃人肉。清末民初的中国大陆,一位大名鼎鼎的土匪被公开砍头处决,群众一涌而上、带着事先准备好的馒头抢沾土匪脖子上的鲜血吃,认为这种带着土匪血的馒头吃了可以驱邪百病不生,随后土匪的尸首更被不肖官吏盗卖,做成包子出售,市场上百金难购,多可怕的吃人文化与食人民族啊!
从中国史书上常可以读到诸如“人相食”、“啖肉”、“癵肉”、“肉刑”、“割股事亲”、“割肝炒菜”、“弱肉强食”、“人市”、“人肉包子”、“人肉市场”、“人肉筵席”、“杀妻宴客”,甚至“干尸”、“盐尸”、“人彘”等骇人的字眼,可见中国不仅饥荒时人吃人,战乱时人吃人,即使平时,也常以人肉当美食,生病时以人肉当药补,并发展出一套全世界独一无二的人肉料理学。韩国裔的美国人郑麒来在《中国古代的食人》一书中说,中国的“食人”记录,在世界上是少有的。食人的多次性、残酷性和有理论的吃人,在世界上是罕见的。中国历史上共有118个年代发生过人吃人的记载。平均每18年就有一次大规模的人吃人。这还仅限于有官方文献可考的官方纪录(不包括地方志、野史杂记),也仅限于大饥荒时的人吃人。若至于战乱时的人吃人,平常时的吃人肉……那就更无计其数了。
在基督教未传入的地区,食人的习俗是很普遍的。中国文化一开始就是吃人的文化!一部关于周口店北京猿人头盖骨的一个电视片说,为什么只有头颅而没有其它的身体部分?是因为当时的人有吃人脑的习惯,被发掘出来的头盖骨正是被带到山洞里吃掉脑浆的人头。
刘仲敬说:殷商是个吃人族,人吃人发展到最后,连自己民族的人都吃,纣王因吃本民族的人而灭亡。当周人来灭殷商亡的时候,殷商周围的族群纷纷欢迎周人。墨西哥的阿兹特克人(殷商的后裔)用几十万人几十万人的规模进行活人人殉和献祭,把他们吃掉。在古城城墙外的肉锅中常是死尸的存放处,让最穷的人将它拿来烹煮当作食物。最后他们的帝国被小股西班牙人灭了,因为被压迫民族欢迎西班牙人。
在基督福音所传之处,食人的习俗都被废止了,人们在信基督后便有了新的眼光,看到了生命的真正尊严。一位学者在描述斐济岛上所发生的事时,他以一句话总结了在大部份地区食人习俗被连根拔除的情形:“从食人到爱人”。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在太平洋一个的小岛上,一位美国大兵遇到了一个手持圣经且会说英文的当地国民。士兵指着圣经笑道:“受过‘教育’的人不再相信那本书了。”这位岛上的居民也笑道:“嗯,我们这么做对你们是有益的,”他一边抚着肚皮一边说:“不然,你现在就已经在这里面了。”
二,中国文化提倡吃人,被审美化了。
林冲须提人头才能入梁山集团。“母夜叉”孙二娘卖人肉包子。宋江被抓住后,王矮虎要取宋江心肝来吃。“黑旋风”李逵在杀掉“假黑旋风”李鬼后,在李鬼腿上割下两块肉来吃。朝廷命官黄文柄被梁山众好汉给生吃了!《水浒传》第40回道:把黄文柄剥了湿衣服,绑在柳树上,待众头领团团坐定,宋江问道:“我与哥哥们动手割这厮。我看他肥胖了,倒好烧吃。”于是李逵便拿起尖刀,“看着黄文炳,笑道:‘你这厮在蔡九知府后堂且会说黄道黑,拨置害人,无中生有,撺掇他!今日你要快死,老爷却要你慢死!’便把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拣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无片时,割了黄文炳,李逵方才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可见,水浒英雄个个都是杀人高手,吃人甚在行。这个吃人集团被中国人所崇拜,恰恰证明了中国的野蛮落后性。在1920年代井岗山又重演过,在21世纪的中国仍在演义这类野蛮故事。那个抢劫武汉广场和银行的湖南张君集团,其入伙的条件就是必须先杀个人!
春秋战国、秦代比后来的朝代生产力落后,也没有出现大规模的吃人;而汉代尊儒以后,却出现大批的吃人案例,并把吃人当做实现“忠孝”的手段。孔子赞扬晋文公的政绩,可从没有谴责过晋文公吃人肉。晋文公继位前曾到处流亡,没吃的,介子推就割自己的肉给他吃。这很合乎孔子的杀身成仁的精神,以后历朝历代都规定寒食节来学习介子推的献身精神!杀自己老婆给他人吃,被儒家称为“忠”;割股救亲被称为“孝”;把满城的人都吃了为官僚集团守城,被儒评为“忠和义”、吃敌人的肉喝敌人的血,称为“勇、义”……这些例子在中国的史书中很多,根本见不到其它文明公开表彰和肯定“吃人”的典例。所以,儒教与吃人有着必然和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个无法否认。
用自己的身体的某一部分做药,献给自己的父母,为他们治病,滋养他们的身体。《二十四孝图》尽量赞美的就是这一类的“食人”。历史上关于割股治病的事,举不胜举。两宋时期,割股治病更加流行,观《宋史·孝义传》,内载75位行孝者,中有20余人既是毁伤身体为亲治病,如有太原人刘孝忠,“母病经三年,孝忠割股肉、断左乳以食母;母病心痛剧,孝忠然火掌中,代母受痛。”如斯苦行不绝史书,割肉疗亲几成风气。宋朝有个朱云孙,其母第一次生病时,由他割股;第二次生病的时候,就由他老婆刘氏割股;《宋史》赞颂刘氏是“孝妇”。《金史·孝友传》中亦复如是,“割股”行为被作为一种大孝行甚加褒奖。在元朝,《元史》里记载着河南的秦氏姐妹,为了替爸爸治病,姐姐竟凿出自己的脑浆,妹妹也割下大腿的肉。脑浆是用来熬药,大腿肉是用来煮粥,实乃愚昧至极。元朝还有割肋肉来为亲人治病的例子。割肋肉的人名叫胡伴侣,为了治爸爸的病,才这样做的。这种行为,还特别得到政府的奖励,除了荣誉奖以外,还给绢五匹,羊两头,田一顷。一些民众或为求名,或为避税,往往残毁肢体以邀赏,迫使元政府专门立下法条,严禁愚孝之举的过分蔓延。元人《通制条格·杂令》就专有“非理行孝”一节,对某些愚孝行为予以禁止。其中记载,“至元三年(1266)十月,中书省左三部呈:上都路梁重兴为母病割肝行孝。合依旧例,诸为祖父母、父母、伯叔姑、兄姊、舅姑割肝、剜眼、割臂、脔胸之类,并行禁断。都省准拟。”此处的“旧例”,是指金《泰和律》,可见割肝、剜眼之类的愚孝在金代也曾经被法律禁止过。但此时对“割股者”却无禁令,一有“割股”尽孝者出现,朝廷反而命当地官员察访清楚,系真者“官给绢五疋、酒二瓶、羊二口,以劝孝悌。”到了至元七年(1270),对“割股行孝”政府不予以表彰,仁宗延佑元年(1314)十月,又有保定路清苑县安圣乡军户张驴儿,“为父张伯坚患病,割股行孝,止有壹子舍儿三岁,为侵父食,抱于祖茔内活埋。”不仅自伤身躯,甚至活埋亲子,愚昧至极。元廷为此颁下禁约:“割股毁体,己常禁约。张驴儿活埋其子,诚恐愚民仿效,拟合遍行禁约。都省准拟。”
可惜禁令的效果不佳,迨及明初,愚孝行为仍是有增无减,时常有行孝者割股、刲肝乃至“以指燃灰”,伴以粥水服用为父母疗疾,其他如卧冰、绝食、舍身投崖、毁伤肢体等等行径不能遍数。初时明太祖尚对其进行旌表,光耀其门,但逐渐亦不胜其烦,开始意图约束。洪武二十七年(1394)八月,有日照县民江伯儿,因母病自割“肋肉食之,不愈。乃祷于岱岳祠,誓云:母病愈,则杀子。”之后其母果然病愈,伯儿遂杀三岁亲子以祭。太祖知晓后,怒其绝灭人伦,“杖一百,谪戍海南。”并且禁止表彰割股的愚孝。但朱棣当政后,对割股的愚孝行为大加奖赏。1913年的一天,阮守真生了一场病,当时她的小儿子刚满20岁,他见母亲病得厉害,孝心一动,从大腿上割下一块肉来,煮煮熟,跟草药和在一起,服侍母亲连汤带肉吃了下去。没几天,母亲的病好了,这个孝顺小伙却因伤口感染,不幸身亡了。
咸丰皇帝临死前,怕慈安被慈禧欺负,特别给慈安一个密令,内容说如果慈禧欺负人,就可以把她宰掉。咸丰帝死后,慈禧对慈安非常尊敬,目的就是要骗慈安,使慈安毁掉那个密令。有一天慈安病了,慈禧竟在胳膊上割下一块肉来熬药,送给慈安吃。慈安很感动,认为慈禧简直就是她的亲姐妹,遂把密令烧了。密令一烧,慈禧再也不听话了。后来慈安(以及光绪皇帝)的暴毙,据说是慈禧下毒。这一切,都是吃人肉惹来的麻烦。陈泱潮说:我的外祖母身体力行儒学“百行孝为先”的教义,实践过“割股疗亲”(割下腿肉作药引以治父疾)。李敖写过一篇《中国女人割股考》,从各类作品和州府的地方志中摘取了女性割股饲亲的事例,总计620个。最早的是唐穆宗长庆三年冯氏割股给母亲治病;最晚的是胡适的老妈冯顺弟割下左臂上的肉喂给自己的弟弟,也就是胡适的舅舅。
曹操手下一个将军,打仗的时候,眼睛被一支箭射中了,他赶快一拔,眼珠子都被拔了出来。他当时大叫说:“身体是爸爸妈妈给的,不能丢掉,所以这颗眼珠子,我把它吃到肚里去!”说着,就吃下去了。《三国演义》第十九回讲:刘备被吕布打败而投奔曹操,在途中住在猎户刘安家中。刘安非常崇拜刘备,刘安家中又没吃的,他就“杀妻以食之”。这样他以“食人”的行为实现了“忠孝两全”的儒家理想。曹操知道后还给刘安百两黄金。奴隶主灌输给奴隶这样一种伦理:一个奴隶,只要忠诚地侍奉奴隶主,即使残杀并吃掉另外一个奴隶,也可以不用承担任何的罪责。假如这种残杀和虐吃的目的是为了维持奴隶主的统治,那奴隶的行为还会受到褒扬和奖励。作者是赞美这种的德行,而读者看书时也没感觉到可怕,可见我们的心灵麻木到了什么程度!这种吃人有理的文化说明了中国人根本是一个“妖魔”的种族,无需别人来“妖魔化”。恐怕全人类找不到第二个这样没有人性的民族。在这个以“仁”为道德核心的国度,几千年来,这样大规模、肆无忌惮地食人,这种被被儒家学说所默认、所鼓励的食人,在世界历史上都是罕见的,都是毫无人性到了极点!
每一种文明都必须具有道德底线,才能防止人的集体性道德犯罪与无意识地全面堕落。道德底线,是守卫人的最基本的尊严、良知的最低防线,是做人应该遵守的最基本的行为规范(或做人的最基本的道德良知),是是与非、美与丑、善与恶、好与坏的分水岭,也是使人不至于堕落为禽兽的最后防线。道德底线要求人们谴责并反抗伤天害理、泯灭人性的事。如果整个民族在几千年的历史中一代代的重复那些灭绝人性的事,对泯灭人性的制度、习惯熟视无睹,那么这种文化绝对是出了重大的问题甚至是野蛮到了极至而使人丧失了觉悟能力,是一种野蛮的变态文化,是文饰野蛮的伪文明。
东汉末年有兄弟与伴避乱,遇粮绝则兄弟杀伴而食。兄弟两人竟遇赦无罪。孔融曾为两兄弟“吃人”辩护,认为他们杀伴而食合乎尽孝与亲疏有别这两条原则。他说吃不认识的人,就好比吃猩猩吃鹦鹉。吴虞在《吃人与礼教》一文中说,“把人当成狗屠,把他人的生命拿来供自己的牺牲”,然而,就是“这样蹂躏人道蔑视人格的东西,史家反称他为‘壮烈’,国人反慕他为‘忠义’,真是是非颠倒,黑白混淆了…孔二先生的礼教,讲到极点,就非杀人吃人不成,真是惨酷极了!”他得出结论说,礼教就是“吃人”,“吃人”就是礼教。
明末,河南和山东发生饥荒和蝗灾,可以吃的东西都已经吃完,唯一剩下的可以吃的就只有人,于是便有了公开的人肉市场,其贩卖的乃是活生生的人,称之曰“菜人”。清代纪晓岚(1724-1805)在《阅微草堂笔记》叙述了中国北方的饥馑和食人情形。人肉在市场上公开出售,这一地区的人们以人肉为消费品是常见的事,因而政府正式认可这种减缓食品短缺的非人道交易。书中说:“有客在德州、景州间,入逆旅午餐,见少妇裸体伏俎上”,马上要被屠宰出售,旅客起了恻隐之心,愿意付双倍的价钱从屠夫手中赎买下她。不料在帮她解开绳索时,旅客无意间“手触其乳”,少妇当即义正辞严地说:“荷君再生,终身赋役无所悔。然为婢媪则可,为妾媵则必不可。吾惟不肯事二夫,故鬻诸此也。君何遽相轻薄耶!”仍旧伏身砧板,闭目受屠。这位“不肯事二夫”而被卖为“菜人”的少妇,其实多半就是为其丈夫所卖,却还要为这样的丈夫守节!舒芜不无激愤地指出:“这个故事如果完全真实,自然可见儒家的仁义道德、儒家的礼教、儒家的女教,确确实实是在吃人,是在使被吃者心甘情愿地被吃。而且说故事者意在歌颂赞美这样甘心被吃的女子,而他[指纪昀,字晓岚]平素还是思想通达的学者,这一点同样可怕,或者该说更加可怕。”
隋朝末年即墨人王君操6岁时,父亲被李君则所杀。20年后,当李君则回州府自首时,被王君操杀死。王君操取出李君则的心肝当场生吃。由于他杀人是为了报杀父之仇,事后还获得了皇帝李世民的赦免(施剑翘杀孙传芳也被民国赦免)。王君操破坏了“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神法,且人吃人更为上帝所禁止。可见,儒家孝道不仅破坏了法律,而且使人堕落为吃人野兽。文明必须在吃上有所禁忌,汉人恰恰在吃上没有禁忌,无所不吃。1958年初南宁会议时,MZD与众大臣吃一顿“龙虎斗”。龙就是蛇了,是一种叫做三花蛇的毒蛇;虎就是猫了,但不是一般的猫,而是一种野生的猫科果子狸。果子狸带有非典病毒,加上汉人不讲卫生、肮脏不堪,吃出令全球恐怖的“非典”。“非典”的爆发说明儒家文化已经腐烂,成了危害人类的瘟疫。
当1215年英国剥夺国王权力的时候,中国正在人吃人呢!1149年,金朝发生了自然灾害,金熙宗下令翰林学士张钧为此事起草大赦诏书。张钧在诏书中用了套话“顾兹寡昧”“眇余小子”,就被皇帝用剑剁成了肉酱,让众人吃。两宋之际吃人成风,被吃的人被称为“两脚羊”。当英国民主革命建立共和国的时候,明末上万的中国人吃了袁崇焕的肉。崇祯二年(1629年)剐了袁崇焕3600多片肉。张岱《石匮书后集》:“(袁崇焕)遂于镇抚司绑发西市,寸寸脔割之。割肉一块,京师百姓从刽子手争取生啖之。刽子乱扑,百姓以钱争买其肉,顷刻立荆开腔出其肠胃,百姓群起抢之,得其一节者,和烧酒生啮,血流齿颊间,犹唾地骂不已。拾得其骨者,以刀斧碎磔之,骨肉俱尽,止剩一首,传视九边。”“时百姓怨恨,争啖其肉,皮骨已尽,心肺之间犹叫声不绝,半日而止,所谓活剐者也……百姓将银一钱,买肉一块,如手指大,噉之。食时必骂一声,须臾崇焕肉悉卖尽”(计六奇:《明季北略》卷五)。当日本脱亚入欧的时候,清末的谭嗣同在被押往刑场的路上,愤怒的汉人骂为汉奸、洋奴,用鸡蛋砸他……鲁迅《狂人日记》里提到:辛亥前夕的民主革命家徐锡麒被抓后,他的心被炒着吃了。民主革命家秋瑾遇难时,麻木的看客把她的血做成人血馒头吃掉……林彪围困长春、大跃进、文革,数十万中国人被吃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