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制国家的弹劾制度,是国会大多数议员提出弹劾案,最后交给宪法法院或者最高法院来决定。
总统去留不应该和法院扯关系。因为所谓的给总统定罪,根本就不是司法问题,而完全是政治博弈。
我觉得,一院制国家弹劾总统, 搞一个四分之三以上议员赞成就可以了,无需交给大法官审理。
一院制国家的弹劾制度,是国会大多数议员提出弹劾案,最后交给宪法法院或者最高法院来决定。
总统去留不应该和法院扯关系。因为所谓的给总统定罪,根本就不是司法问题,而完全是政治博弈。
我觉得,一院制国家弹劾总统, 搞一个四分之三以上议员赞成就可以了,无需交给大法官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