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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不 理 解 【edited】

布兰妮  ·  2022年6月26日 偶尔沉默偶尔水,偶尔精分偶尔雷

现在已经有儿童监护机构,不想养打个电话就能让她母子分离

所以分离对母亲和孩子没有任何影响?

无保护性交只能怨自己,女性有选择权

在你说“女性有选择权”的时候你怎么不想想你为什么处在这么有利的境遇呢?

就算是被强奸,只要不是被囚禁当性奴,依然有事后避孕措施

所以女性不懂避孕是女性蠢——那你在说这话的时候你怎么不想想你为什么这么聪明呢?

只有性奴被囚禁,怀孕时被解救,后来生下来的孩子才应该单独由反堕胎人出资抚养

反堕胎人最多出资,不可能解决抚养问题。

也应该同时强制强奸犯劳动以抚养这些孩子

你就这么放心把小孩交给强奸犯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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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以道德规范要求别人的同时,请首先做到充分同情他人的境遇。

而在任何法案或者其它问题上,如果人的本能同情和道德规范发生冲突,则应当站在本能同情的一方。道德来源于同情,同情高于道德,更高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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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布兰妮   偶尔沉默偶尔水,偶尔精分偶尔雷

    https://2047.one/t/18895#189057

  2. 刺刺   台灣人,主修會計,法學只是下班後的興趣。

    其實能用超連結把這個網址嵌進文章裡。

    另外我看別處的討論重點現在轉移到說,是否影響到醫生動手術的意願,因為如果給孕婦動手術就是醫生違法,如果都不能墮胎的話,其實這對孕婦本身是個風險的提升。

    至於墮胎手術是不是都是「要不要生小孩」的問題,那就不好說了

    極端情況是,孕婦本身面臨什麼困境只要不致命,醫生都不願做墮胎手術。

    這個跟台灣的洗腎情境有一點點相似,因為腎功能完全喪失才有健保補助,所以病患都不會去治療這個已經危急的腎臟,直到腎臟符合法律規定有健保時才來做醫療處理。

    至於這些人為什麼這麼笨,不選擇在能治的時候治呢?

    哦,你在問的是「這些人為何選擇妥協的方法呢?」

    至於後遺症,呵呵。

    墮胎有風險,危及性命時才墮胎沒風險嘛

    ————————————————

    另外這個其實是價值判斷的分歧。

    你會發現支持墮胎的人首要關注於孕婦,而「將生未生」的胎兒的次序是被放在後面的。

    至於什麼叫做將生未生?我覺得起碼7個月大。

    7個月以前剖腹出來是活不了的,我自己就是8個月的早產兒,身上有那麼點缺陷,剛出生一年要在保溫箱裡,然後戴了幾個月的呼吸器,肺部發育未完整。

    至於人權,對,嬰兒確實是人,你要把禁止墮胎比照「法律禁止殺人」這確實邏輯自洽。

    就好像活著的人更重要,死人可以先放一邊,我覺得還沒出生的人當然也可以看情況先放一邊。

    反正我覺得有嬰兒遺傳疾病的話不如就幫他放棄了,我很殘酷的,幹嘛,讓他帶著缺陷過一生哦? 哪種缺陷都要錢或時間或其他付出的啦。

    我的缺陷到大概19歲才消失,給你們參考下

    當一個「我不知道怎麼正常地一字一句的說話,跟我不知道什麼叫抬頭挺胸挺直腰桿,你是一個直到十九歲前沒有正確理解『正常的身體協調』是什麼樣子的傻逼」你覺得我他媽過的很開心是不是。

    也還好啦,我的症狀各方面都很輕微,就連氣喘也是輕度的,全都是可以矯正的啦

  3. 史蒂芬 自由主义者
    史蒂芬   喜欢近代历史,有时间上传一些好的书籍,大家交流分享

    在我的帖子下直接评论没事,我支持大家畅所欲言,哪怕骂我的也可以接受不删

  4. Nemo  

    所以分离对母亲和孩子没有任何影响?

    我做過社工,見過對孩子毫無興趣甚至把孩子當謀財工具的父母的案例。分離對母親的影響大於對父親,而且,對母親的影響(多數是不良的)她自己並沒有感覺。分離對孩子一定有影響,也有孩子在善良的養父母呵護下健康成長的例子,不過,很少。對大部分孩子來說,可以痊癒,但傷疤一輩子都在。

  5. skflew 47绿帽子王
  6. 布兰妮   偶尔沉默偶尔水,偶尔精分偶尔雷

    @刺刺 #189132 谢谢你的分享。我不在正文贴链接的意思是表明我并不想和别人吵架抬杠。因为我无法和缺乏同情心的人讨论法律,也没有那么多时间可以浪费在这种无聊事情上。

  7. 布兰妮   偶尔沉默偶尔水,偶尔精分偶尔雷

    当我们以道德规范要求别人的同时,请首先做到充分同情他人的境遇。

    而在任何法案或者其它问题上,如果人的本能同情和道德规范发生冲突,则应当站在本能同情的一方。道德来源于同情,同情高于道德,更高于法律。

  8. 北条沙都子   泪水已然流淌殆尽,涌出的唯有汩汩殷红可怖之鲜血。这注定与永恒死寂为伴的悲戚宿命,早从那业火吞噬凡间之日起便已注定。

    在查看了原帖中的内容后,本人大概能够稍稍猜出楼主感到“愤怒”,或者说是“不可置信”的一部分原因。

    也许原帖作者只是想要单纯地分析事件的利害关系,并未抱怀有任何主观上的恶意,但个人认为其言辞间的确缺少了一份同理心,而这也导致了那段原帖中的发言显得格外的“不近人情”,颇有“理所当然地淡化他人承受的苦难”之嫌。

    例如楼主所列举的第一段话,原作者只是单纯地从“结果”的角度来分析这一议题,即“哪怕母亲不想要抚养孩子,也还是有能够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几乎没有考虑到当事人在这一过程中所要承担的痛苦与煎熬,当然也就更谈不上讨论关于疏解这些“附加创伤”的方法了。这样的思考方式与逻辑链在楼主所列举的第三段话中则彰显得尤为突出。在这段话中,原作者首先就使用了明显有着“淡化受害者所承受之创伤”的叙述——“就算是被强奸”,而之后的论调则依旧是熟悉却不会令人感到安心的“反正有解决之法”,依旧是“理所当然”地忽视强奸受害者可能终身都要默默承受的那份难以启齿的痛苦与屈辱感,简单粗暴地得出句“反正事后也有其他避孕措施”的话来,仿佛施暴人给受害者造成的唯一麻烦就是“意外怀孕的可能性”似的。很遗憾,这样“漠视他人之痛苦”的叙述方式可谓是渗透进了原帖中的每一个字,使得整篇论述都不禁会令人感受到几分寒意。虽然本人可以理解原作者或许只想要专注于讨论原帖中有关“堕胎”的议题,但不得不说最终呈现出的语调着实是少了些人心的温度。

    以上这些都不过是个人的一点碎碎念而已,倒也无需太较真。

  9. 低調的小白  

    難道不是天主教不允許墮胎嗎?這可是共和黨大票倉

  10. linda   rico y lib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