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能真是小学生。
“可能”和“真是”语意矛盾。
我词不达意是很普遍的现象吗?
普遍现象指的是在众人之中经常出现的现象,一个人无法“普遍”。如果你的意思是指你自己是否经常犯语法错误,是的。
我的帖子错别字不多吧?
你说呢?
再说,这些语法在小学高年级就应该已经学过了吧。就算复杂词汇不懂没关系,用简单的学过的就好。
我可能真是小学生。
“可能”和“真是”语意矛盾。
我词不达意是很普遍的现象吗?
普遍现象指的是在众人之中经常出现的现象,一个人无法“普遍”。如果你的意思是指你自己是否经常犯语法错误,是的。
我的帖子错别字不多吧?
你说呢?
再说,这些语法在小学高年级就应该已经学过了吧。就算复杂词汇不懂没关系,用简单的学过的就好。
这就是我想说的啦!可以讽刺某人的学历学识不相符,可以拿他的语病开涮,但如果开玩笑的人自己语言水平都这么差,连句通顺的话都写不出来,涮别人有意义吗?
虽然顺着这个思路说下去会很无聊,但疯狂宇宙没看出儿童不宜呢。
再者,就算是风狂雨骤,也算是有创意的说法呢,没准用在诗歌散文里为了押韵还专门会这么说,跟通商宽衣不是一个档次的。
新的网络用语的出现,有其社会意义和时代意义,是好事。但要理解和驾驭它们之前,起码要有基本的语文素养,不至于丧失了正常说话的能力。
所以,才更需要阅读这本书。最近国父们对民主化空想太多了。
这三个获奖者,一个新闻记者,一个建筑师,一个电脑工程师。三个人的合作才实现了这次报道。所以,文理并重以及跨学科合作,有机会达成更具创意性的成就。
葡萄牙革命给我的一个启示是,独裁的灭亡,并不一定意味着民主的诞生。就算中共政权灭亡,也未必意味着中国民主化自然会到来。
举例说明一下吧:
比如说高铁建设利益了部分人他们有文化说好。
这句话到底什么意思?
我们庆幸的是我们没有成为。
缺少宾语。
小学博士同学,咱们先把标点符号用好行不行?你是不是只会用句号和问号这两个标点?
还有,有些语法错误明显不是打字笔误,建议你把句子整理通顺。
1974年的葡萄牙革命推翻的是诞生于1926年的独裁政权。因为政变更常见的是推翻民主政权而非推翻独裁政权,所以1974年政变成为了第三波民主浪潮的一个无意的开端。说它无意,是因为建立民主制度并非是政变者的本意,更不要说引发一场全球性的民主运动了。独裁的灭亡,并不意味着民主的诞生。然而,这次政变的确释放了在独裁期间受到压制的大众力量。
政变之后的18个月内,葡萄牙陷入混乱。武装政变的军官们也分裂成好几个派别,从左翼共产党到右翼法西斯,五花八门,一共换了6届临时政府。各方力量在不断角力。与此同时,工人农民罢工、示威、占领工厂和媒体等活动不断发生。
尽管葡萄牙革命在很多方面于俄国十月革命很像,之后的混乱也很像,然而最后民主获得了胜利。最后关键时刻动用军队制止了混乱的人物伊恩斯,是一位同情民主的军官。1975年他粉碎了军队中极端左翼分子的企图,保证了葡萄牙向着民主的方向迈进,并影响了随后15年席卷全世界的民主浪潮。
最近的例子,叶刘淑仪用迪丽热巴来证明新疆人都生活的很幸福没有集中营。
但这种说法简直完全站不住脚啊,热巴不就只有一个人吗,怎么能以偏概全。
我同意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并不是错误,这也是一种方法论。用来给权贵辩护也没有错。我认为错在,只用这单一的方法,并把这单一的方法常态化,排斥其他方法。
所谓的反贼,因为从小接受了这种教育,也只会这一种方法。这就是很悲哀。
哲学其实是反贼重要的思想武器。
谢谢关心和指出这些细节。
从这种视角抬杠的人其实还蛮多的。优先级只能从阶层出发,只能说马克思主义社会经济学在中国基础教育领域深入人心。
嗯,我理解你的意思,弱势群体要看按照什么标准来区分。你用的是马克思主义社会经济学视角,把人先按照阶层分类,所以才会出现这个问题。
首先按照体制内和体制外分,也没有错。视角的不同,标准也可以是多元的。
Well said!
如果局限于楼主所提出的具体问题,第一,对该女住户的处置是否过轻(骚扰他人还白住一段时间)?我也有此感觉,的确还可以处罚得更严厉一些。
第二,是否变相鼓励女性更多的骚扰?
这个问题应该这么看,这是一个单独的案例,你还举得出第二个女性骚扰他人还白住的例子吗?用一个案例来推广到所有女性,逻辑上不成立。
然而,如能井所言,通统计上看,男性针对女性的性犯罪,压倒性地大。因此从性别角度来延展这个问题,我认为是不妥的。
不管男性还是女性,甚至不管是不是性骚扰,如果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并且该漏洞是一贯性和系统性的,的确会鼓励符合某条件的一类人,重复地甚至加倍地犯同一类错误。通常系统性漏洞的受害者,都是社会上的小众或弱势群体,如残疾人,少数民族,LGBT,女性等。
印刷术对于知识传播的贡献,取决于识字率。只有在识字率大幅提高的前提下,印刷术才有促成信息革命的可能。
同理,在数字极权体制下,任何创新型的交流方式,在必要的技术手段未在大众中普及之前,都无法达到信息革命的要求。
有趣。国际主义,世界主义,全球主义,这三个概念如此相似,却又不同。
出于帮助您圆梦的目的,建议您不如把转载来的文章裁剪得短一点, 这样您就有精力把每个转成繁体的字都查清楚。免得本来是想有美感,却弄得跟文盲一样。谁想看一个文盲发的东西呢?读者在感受到您的反共情怀之前,先笑掉大牙,这也不是您的初衷啊。
这种语调,反而见消极兄的真性情。
唉,蔡伟家人的呼声,一字一泪。
士杰兄指控的“natasha认为应该照搬美国移民政策”甚至“natasha先提出照搬美国政策”这种说法简直不知怎么说好。观点不同可以探讨,但到底是谁的观点?
最先提出“美国移民政策”的帖子是士杰兄的 #147134
精神中国人是非常空虚扯淡的概念。我如果熟读美国历史,热爱美国文化,支持美国政府,说一口流利的美式英语,难道我就必须获得美国绿卡?美国政府如果不给我永居身份,我就能在美国移民局门口一哭二闹三上吊?
正因为士杰兄提出了美国移民政策,我才有了下面的回复 #147138 :
如果一个人真的对美国文化打心眼里认同,英语超棒,历史文化都非常理解,就算不给绿卡,那也是很遗憾的事。但不说明ta不配拥有绿卡。只能说美国移民局僵化而没有人情味。
请问到底是谁在照搬美国移民局的政策?
然后士杰兄就推导出:
“这是因为natasha说中国政府如果只为中国人民负责是不好的,所以我才回答难道美国政府也要为中国人民负责吗”
"国际政治玩不起这种人性和人道。美国人如果讲人道,请先查清楚爱泼斯坦是怎么死的。"
"你们用欧美来压中国,让中国学习欧美的移民政策。"
"明明是你先说的要拿欧美举例子来看中国,那我不能拿欧美其他的例子来反驳吗?自己说的话自己不承认吗?"
先是自己借鉴美国移民局的例子说美国不随便给人绿卡,来说明广州也不该收容非法居留的黑人。反过来却成了natasha先说欧美例子却不承认。
我给他找出帖子编号证据,证明是他先提出的之后,他说:
“我是随便拿一个国家来举例子,但我不是拿美国的移民政策举例子。我这个帖子里面的美国换成任何一个国家都可以。”
之后陈继续用美国做例子:
世上也没有慈善家,美国富豪做慈善是为了避税。
然后跟复读机一样:
是你先拿美国的移民政策来套中国的,是你先让中国向美国学习, 是你先用美国的移民标准来套中国的。
然后再不断地美国美国美国.....
美國也阻止兩岸統一,讓兩個中國政府互相鬥爭,進而守住自己在東亞的利益。但美國你肯定就支持了。
我已经无语了。观点不同可以探讨,但自己说过的话非要塞到别人嘴里,这就不知道说啥好了。
谢谢图书馆同学润物细无声的贡献。
他稱之(重庆大厦)為低端全球化的中心。他看到全球化下廉價商品如何流通,聆聽在港難民的故事,感受不同族裔的共存和角力。(--麥高登 人類學之眼看世界)
我欣赏这种态度和角度。
有关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的解读,当然是有意义的。
“光复”的意义是推翻政权,还是恢复秩序,直接关系到“颠覆政权”罪是否成立。
当然,国安法官也许装聋不买账,但那是另外一回事了。
2010年11月,来自四川省的李彦,在激烈争吵后杀死丈夫谭勇。据李彦的律师指出,谭勇用脚踢李彦,并且威胁用空气步枪射她,结果李彦抢下步枪,用枪管反击谭勇,造成谭勇死亡。事后李彦肢解了谭勇的遗体。
李谭两人于2009年3月结婚,婚后不久,谭勇就开始对李彦施暴。根据李彦的律师和弟弟说,谭勇在命案前数月不断虐待李彦:拳打脚踢、白天把她反锁在家里没吃没喝、冬天把她锁在阳台过夜、用烟头烫伤她的脸和腿部、还有一次拽着她的头发拖下三层楼梯。李彦早在2010年8月起,即不断向警察、居民委员会和官方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当地分支机构提出申诉。有关她受家暴的证据,包括派出所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目击者证词、受伤照片和向妇联求助的记录等,都曾在法庭上提出。警方和妇联都不曾就此案进行调查。据李彦的弟弟说,警察曾向李彦表示这是“家务事”,叫她到居委会寻求帮助。
然而,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李彦遭受家暴的证据不够充分。由于李彦受伤的所有目击证词全都来自她的家人或朋友,而李彦曾经求助的官方机构都未经调查确认施暴者是否谭勇,该法院据此认为无法确定是否曾经发生家暴。该法院乃判决李彦“蓄意谋杀”,并以其谋杀的“手段残忍,后果严重”为由判处死刑。
上诉法院在2012年8月维持原判。李彦案随即移送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复核,据了解案情的律师表示,最高法院已批准死刑,但尙未签发执行命令。一旦执行命令发出,李彦将在七日内被处决。
最近几星期,李彦案广为人知后,近400位中国公民、律师和学者联署请愿,要求暂缓处决。另外,自11月7日起,已有逾8000人联署呼吁制定反家暴法。根据2013年1月中国政府公布的统计数据,四个妇女之中,就有一个遭受家暴,包括婚内强暴和殴打。自2000年至今,中国各地方政府已陆续通过家暴相关法规。但这些地方法规仅列出原则,欠缺能有效保护妇女免于家暴的具体条款。在李彦居住的四川省,当地反家暴法规没有受害者保护令的制度。
越来越多要求制定反家暴法的呼声,已促使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一议题展开调查。2013年1月公布的调查结果发现,现行法规不足以保护妇女免于家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表示,关于在何种情况下应展开侦查起诉,目前没有明确标准;因此,相关案件很少得到侦办与起诉。即使有些案件进入了法院,法官仍倾向将家暴视同夫妻争吵,对施暴者从轻发落。最高人民法院的这项调查还指出,受暴妇女以暴制暴的案例当中,执法单位通常不会采信女性受暴的抗辩,也不会把受暴状况纳入量刑考量。
“离婚案件原则上,第一次起诉离婚,是不准离的。[维护婚姻是]传统的道德观念,” 成都法官张焱彬在驳回一名女性起诉离婚后解释说,“我们做出暂时给男方机会的判决。”
2017年6月,由于对女儿教育问题发生争论,董芳(化名)和女儿遭到丈夫毒打。董芳因此申请到人身保护令。五个月后,她起诉离婚。庭审后,张姓法官驳回董芳的请求,强调婚姻应尊重“传统道德观念”。该法官并表示,由于丈夫并非“长期实施”殴打,他不认为构成家庭暴力。
但中国《反家庭暴力法》并未规定加害人必须“长期实施”才能构成家暴;《婚姻法》则肯定家庭暴力可作为请求离婚的理由。因此,张姓法官所谓初次申请离婚应一律予以驳回的“原则”,在中国法律上找不到依据。
这位法官的做法贻害甚深,但非孤例。从中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其中包括家庭暴力的法律定义)于2016年3月生效实施至今,媒体已报导许多女性即使遭受家暴仍无法获准迅速离婚的事例。有些基层法院甚至高调宣传他们如何“挽救”婚姻。2017年,一名妇女因被丈夫“当著孩子面前拿菜刀架在[她]脖子上”而诉请离婚,却被广西省某法院驳回,法院声称“我们挽救了一对可能和好的夫妻”。
这种判决反映中国法院向来轻视女性受暴问题,总是逼迫女性和解而非伸张正义。太多法院仍将一名家属(通常是女性)为全家牺牲自己的权益视为美德。政府要求所有机关配合达成“维稳”的首要施政目标,也是导致法院为“维护家庭和谐”不惜牺牲女性的一个重要因素。
国安法案件的法官是特首指定,且不设陪审团,法治社会已经大打折扣。
残留下的这点法治,是北京特意留下装点门面的。就跟人大释法之后的选举一样,只能小修小补,要翻盘几乎已经不可能。因此之社科专家的庭上辩论,相当凶险,万一庭上险胜,庭下一定还会有更阴的后招。
法庭变成了一个社会科学讲堂,不论是元朝历史中寻找“光复”的意义,还是从“文革”案卷中寻找“革命”的定义,都需要夯实的社科素养。这些社会科学专家的证词将对“国安法案件”的审案起到决定性作用。
这是国安法的第一案,对“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的诠释,直接关系到几十上百人的命运,间接关系到香港社会的未来。
谢谢图书馆同学提供资料。
不生气,没关系,我也对你的主张不满意。
谁压你了?没人压你吧?乖,对着空气骂。
相信你在幸灾乐祸的同时,也能够看到,一直把问题极端化的人,不是我。
说广州黑人,一下子用杀人犯举例,说明驱赶他们的必要性。这不是我说的。
我重申,我只想有一个微观的观察视角,看小众群体的个体故事。
感谢消极兄的长帖。
在那个长帖中,我一直没有反对过对于犯罪的打击。只是建议有一个观察视角,从微观的角度了解小众群体中的个体的故事。我一直提的不是观点对立,而是互补。就这么一个堪称卑微的想法,都被打成是“圣母婊”,“同情罪犯”,我无语了。
嗯,也许你说的有道理。
中国这么大,很多群体都是不被主流重视的,我们对他们的了解都很少,只从统计数字上看,会流于宏观。我只希望能够有媒体或调查记者能够提供一个微观的视角,讲述个体的故事。这样人们在谈论他们的”危害“的时候,就不仅仅是把整个群体当成是臭虫,驱之后快。
再扩大一点说,比如,在新疆人权问题发酵之前,大部分国人对新疆人的看法也是小偷抢劫犯,恨不得都抓起来。这也是缺乏微观视角的流弊。
外卖骑手、农村妇女、留守儿童、民工学校、LGBTQ....中国还有太多小众群体,而媒体对他们的关注太少(或因自由采访权受限而不敢报道),导致民众主流对他们越来越不关注,偏见日益加深,形成恶性循环。
微观视角与宏观数字并不矛盾,而是相辅相成,帮助我们从有温度的角度观察社会。
如果您能写一写您学徒时的事情就好了,一定很有意思:)
我已经画了休止符 #147566
丁兄,这个话题再争下去也不会有结果。当一个人思想封闭拒绝交流的时候,就没有办法了,消消气。
@陈士杰 士杰兄,这个话题我到此为止了,因为到现在已经完全脱离理性讨论,再说下去只是各说各话,甚至发明创造,没有任何意义。我已经拉黑你,建议你也拉黑我,彼此冷静一段时间,以后也许有机会还可以再探讨。
嗯,你说的对。
如果都是说理,那都能心平气和。但其实后来,已经不是在说理了。而是某人一再发明我没说过的话,用来说明他的道理。用帖子编号来证明都没用,这还怎么说话?
甚至都开始怀念虫了,虫同学起码承认自己说过的话,不会“发明”对方的言论。
遇到杠精,最好还是拉黑算了。
谢谢你分享这篇文章,在同一篇文章里,还提到这个小姐姐的父亲2015在索马里被杀了,她一个女孩子回国不安全,所以才想千方百计留在他国。
15年的时候因为她爸爸已经在索马里被杀掉了,回到索马里一个女人也不安全,
也许广州的非洲人有人违法,但里面也有一个个鲜活的故事。并不是说要同情扰民犯罪的人,但不能一杆子打翻一船人,起码这个小姐姐貌似就没有违法,中文流利,而且对中国充满好感。
希望看到更多长期不受主流重视的群体的故事,从一个有温度的视角看待社会问题。
他刚才自己提出要封号#147366 ,我就给封了,不过丁兄已经给他解封了。
您说美国的帖子是#147134,我是回复您的例子才提到美国,是#147138,您不仅记性不好,还不会数数。您的小迷弟也不会数,只会点赞,这种粉丝有意思吗?!
为了抬杠,捏造别人的话,故意混淆先后顺序,这种抬杠您觉得有意思吗?
精神中国人是非常空虚扯淡的概念。我如果熟读美国历史,热爱美国文化,支持美国政府,说一口流利的美式英语,难道我就必须获得美国绿卡?美国政府如果不给我永居身份,我就能在美国移民局门口一哭二闹三上吊?
您贵人多忘,自从我们开始在这个帖子里对话,第一个用美国做例子的人是您。您就不要再捏造我的话了,拜托,别说着说着自己都信了。
我有说中国学习欧美移民政策吗?你又发明我的话了。明明是你whataboutism,却左右互搏自说自话,真是无语。
whataboutism您知道什么意思吗?你就在做这件事。
国际政治玩不起这种人性和人道。
好像国际政治是您玩的一样。你是被玩的那个。希望您一辈子顺顺利利,永远不需要别人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