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大多数反贼都不愿意承认,但实际上大多数国家的政治都是龌龊的。有些事情政府不说,但是暗地里却在做,因为这些事情说出来那就是当届政府的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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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独有任何可行性吗?
@陈士杰 #149627 其实我感觉,如果真的民主化了,并非是因为民众期待民主,而是他们觉得没有比中共更差的体制了。不得不说,中共这些年来的洗脑确实卓有成效,成功将国外的“民主”一词污名化了。在这种情况下,民众支持民主只是因为他们“死马当作活马医”了。所以新政府的一个最重要的工作是重建人们对民主制度的信任。
这是我的一个猜测,未经民调证实,也无法得到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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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独有任何可行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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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独有任何可行性吗?
@陈士杰 #149614 很简单,内地决不能发生和平移交政权的结果,对于香港来说,军阀混战正好可以浑水摸鱼,公投独立。(但最重要还是国际社会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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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独有任何可行性吗?
如果内地真的分裂了,香港最好不要参与进去。当好一个搅屎棍的角色,确保内地不会出现一个类似欧盟的存在(比如说欧洲军之类的)
(其实我本人非常不希望内地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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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独有任何可行性吗?
不是不可以,但是若想保持香港的安全,内地非得分裂不可。一个强大的中国对于独立香港不是一个好的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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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的中国宪法(完整版)
@陈士杰 #149513 应该依靠道德而不是法律来规定,我觉得民主化的基础就是民众恢复了一定道德基础。而真正的民主中国宪法肯定会比你我这样的半吊子写出来的要完善(这里的“完善”指的是能够适应那时的社会情况)
我其实更加希望能够尝试编写一套公民教育的教材或者是读本,这种东西不管是现在也好,还是未来民主中国也好,都是能发挥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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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的中国宪法(完整版)
@陈士杰 #149171 第四条其实不用加上“中国是法治国家”这几个字的,真的很多余,而且看起来很怪。
另外第九条建议删掉,我不认为宪法应该规定到这种“用语”上。
第十条建议这么写:“政府若需征收公民私有土地,必须给予相等补偿。”
第十四条我也有疑问,因为我在欧美等国的宪法中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么奇怪的条文。
第十五条其实也可以删掉,因为港澳本身就是因为特殊地位,所以才搞了这么一个特别行政区;如果中国大陆也改行民主制度,其实港澳本身的地位最多是个直辖市级别的。
第十六条感觉也有些多余。
第二十五条可以改成“国家无权剥夺公民国籍,但归化公民除外。”
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都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所以可以合并成一条。 (有关于公民权利这里,其实我觉得可以在有关立法权部分加入限制。)
第二十九条应该在相应的游行法进行规定。
第四十一条我个人认为可能会因为民粹而导致滥用,因为宪法委员会也是人。
第四十三条属于选举法范畴,不应该在宪法中规定。
第四十四条其实我感觉也有些多余了。
你的这份宪法无论怎么修改,都带有浓重的中共宪法特点,非常啰嗦,一些应该在普通法律中规定的条文却出现在了宪法之中;从我的角度来说,宪法就应该包含四部分: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和中央与地方的权责,最多加上一个有关于个人权利的部分。即使你没有时间阅读宪法学著作,也应该参考欧美那些具有成文宪法的国家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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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的中国宪法(完整版)
个人认为第二章(四)可以删去,而该在第五节(一)改为:“国家司法权全归宪法法院、最高法院和其下属法院。”因为地区法院是下属法院,所以最高级自然是最高法院。然后还可以在法院部分里加上“被审判人若对法院判决有异议,可基于合理原因而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而最高法院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事实上最高级法院,最高法院的判决也可以视作为是最终判决(除非认为该判决违反了宪法且有合理缘由,这样的话就可以告到宪法法院。)
然后我发现你的宪法里很多时候都用了“二十分之十一”这样的表述形式,其实可以用“过半”来代替的。这样更加直白一些。另外我个人建议对于政府高层职务,不要过于详细,只需要写一句“主席是中央政府的最高领导人。”或者是“行政权全归由主席领导的中央政府。”你这样细致的规定可能会妨碍到民主中国主席的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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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思广益 翻译问题】陈士杰版宪法的“国家议会”如何翻译?
我看过你写的宪法和香港基本法,我建议你先看一下宪法学的一些著作,再不济也看一看法国宪法和美国宪法是怎么写的。之后再构思你的中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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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粉红用“西方的繁荣是建立在剥削其他国家之上的”来为中国的劳工问题洗地?
@Truth #147096 也就是所,在极左的眼中,无论资本家对工人有多好,这种付出劳动与回报不平等依然还是存在,资本家还是拿走了不属于他的一部分(或者说叫资本家无权拿走任何产出,因为在产品的生产之中没有付出任何劳动,就没有回报,劳动=价值在马恩理论里是核心的核心),那就是仍然有“剥削”,资本家仍然要被打倒。这就是极左天天喊的“资本家原罪论”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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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粉红用“西方的繁荣是建立在剥削其他国家之上的”来为中国的劳工问题洗地?
@Truth #147096 其实劳动价值论很好理解,但是很难去让人去相信。劳动价值论有两条最基本的观点:原材料无价值,商品的价值是人通过名为劳动的过程“注入”进商品的。所以基于这两条原则,工人得到的回报和实际付出的劳动(这里的劳动很玄乎,是一个名词,在马恩信徒眼中是个实实在在的东西)是永远不相等的。工人没有得到的部分就叫剩余价值。而企业主/资本家就是靠着工人没有得到的那部分(也就是所谓的“剩余价值”)生存,这也是为什么马恩理论里认为资本家与工人的矛盾永远无法调和,为了达成平衡只能把资本家消除掉。
马列主义的核心就是我上面说的这些,一切的一切都是从上面的东西出来的。你也可以想象成万恶之源。只要证伪劳动价值论就可以推倒整座马列主义的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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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葱問題鏡像] 昔日战狼得癌幡然醒悟,大量曾经她口中的恨国党捐款救助,如何评价?
墙内人大多都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一个个喊得响亮,却步步后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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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豆沙】支黑到底辱了什么华?
“支那”这个词你大概可以想象成美国的“The N-word”或者是在德国敬纳粹礼一样严重。
同样,“支那”这个词不应该在任何场景中使用。使用了这个词其实已经预设了立场,也就是认为中国人低人一等,这是违反人权,造成事实上的不平等,在不平等的基础上又该如何建立民主制度呢?毕竟动物庄园里新秩序的崩坏便是从“所有动物都是平等的,但有些动物更平等。”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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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中国如果要撤销北京户口的特权,那么如何镇压北京市民的暴动?
@陈士杰 #148499 我觉得你对中国还是缺乏了解,不仅仅是北京,所有一线城市的居民都会反对取消户籍制度,因为他们都是既得利益者。但这就意味着没有和平解决的方法了吗?通过舆论来取得民众的同情心,继而推动废除户籍制度也是一条解决方法。我还是那句话,一个有能力的领导者可以协调各方利益来达成共赢,而这正是民主制度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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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中国如果要撤销北京户口的特权,那么如何镇压北京市民的暴动?
@陈士杰 #148466 关于户籍问题,我个人看法是保留有限时间,比如说立法机关以议案的方式设置一个户籍制度的有效期,要求政府在有效期之前提出改革方案。就和英国脱欧期间英国国会设置了一个无条件脱欧的最后期限一样,就是为了给英国政府压力。
户籍制度是中共最不合理的政策之一,一位公民为所在城市履行了纳税义务,所在地政府却拒绝为这位公民提供相应的福利。这本身就是政府的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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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中国如果要撤销北京户口的特权,那么如何镇压北京市民的暴动?
@陈士杰 #148466 民主制度下是靠对话来解决问题,如果分歧很大,那说明目前不是解决问题的时候。那么就先搁置问题,等到时机成熟再解决;或者说如果领导人有能力,也或许可以协调各方来达成一个皆大欢喜的结果。
我只能说你受到太多中共思维的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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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中国如果要撤销北京户口的特权,那么如何镇压北京市民的暴动?
@陈士杰 #148466 怎么能屠杀呢?屠杀是反人类罪行,就算国内都支持你,严厉的国际制裁也会使得新生的政府再次陷入困境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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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中国如果要撤销北京户口的特权,那么如何镇压北京市民的暴动?
我个人认为,考虑到迁都这件事重要性非比寻常,所以在新政府成立后应仍以北京为临时首都,待局势稳定后再开始迁都进程。而在迁都过程中,最开始应在全国和北京进行多次民意调查,之后提交给立法机构三分之二通过(至少三分之二通过,若是采用简单半数通过可能会有一些隐患)。同时也应该在迁都过程中尽可能对北京居民进行安抚。若是采取镇压手段很可能会导致新政府支持度下降(因为会联想到64镇压和其他中共时期的镇压行动),政府执政取决于人民的信任,若政府没有足够的支持便难以施政。最后即使迁都成功也会使得新的民主中国政坛陷入动荡,而这正是要极力避免的。
总之,镇压只能是作为最后中的最后手段,新政府应向民众传递一个信号,就是“我们和中共政府不一样”;贸然采取武力可能会有如下后果:第一,其他城市也爆发示威以声援北京。第二,新政府最高领导人及其内阁因民意被迫辞职,新政府上台后为了挽回民意必然会撤回迁都议案,导致一段时间内北京都将保持首都的地位,得不偿失。
但如果新政府的权力并非是由中共政府继承而来,比如说是在内战之中获得的,或者是因政变而产生的新政府,那便可以浑水摸鱼,把迁都做成既定事实。当然这就不是这个问题的讨论范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