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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刀捅强拆人员两人重伤一人轻伤 最高检:公民住宅神圣不可侵犯

rebecca  ·  2020年12月3日 我不是品葱的神,但是后来发生了一些事情

stand your ground + castle doctrine,中国一夜之间变成了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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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rebecca   我不是品葱的神,但是后来发生了一些事情
  2. 狼狼醬 耶渣
    狼狼醬   私信可以,但我保留你亂罵的時候公開私信的權利。不算好的基督徒,深信左右都是膠的港獨。

    對強拆人員用刀好像太過了。不過法院難得說人話了?!

  3. 邹韬奋 外逃贪官CA
    邹韬奋   虽然韬光养晦,亦当奋起而争(拜登永不为奴:h.2047.one)

    强拆要刹车,房地产开发要暂停了

  4. 爱狗却养猫 饭丝
    爱狗却养猫  

    稍微查了下,这类案子的判法似乎大都是以故意伤害罪起诉,捅死人一般会被判为防卫过当,还有可能被判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我查到了两个案例,一个是付奎生父子vs强拆人员案,打死了一人儿子判了3年;一个是范木根案,捅死了两人判8年。故意杀人罪的案例有丁汉忠案,致死两人,终审判死缓。

    楼主提到的这个案子没判刑,可能和没死人有关系,也可能和双方使用的武器有关。武器力量的对比是判定正当防卫vs防卫过当的一个因素。

    这里有篇有意思的文章:2016年十大拆迁典型案例

    还有这里:阻拦违法拆迁致人身亡,能算正当防卫吗?

    所以就poll的问题来说,我认为比较稳妥的方法是若预料到可能有强拆,事先准备棍棒、电棍、喷雾之类的武器(强拆人员也喜欢用棍棒甚至电棍,因为打不死人);看到来者不善迅速报警(报警时要录音以证明自己首先尝试了正规途径解决);一旦打起来先用棍棒、喷雾等,形势不妙再上刀子。拖把沾屎这个主意虽然不错,但是略为儿戏,因为需要有“弹药”储备(除非天天去突沼气池…………)。

  5. 邹韬奋 外逃贪官CA
    邹韬奋   虽然韬光养晦,亦当奋起而争(拜登永不为奴:h.2047.one)

    在中国这种体制下,有薛定谔式的反抗:

    害怕惹事的就被基层干部甚至协警们任意欺负,因为没有能力反抗,当然人家什么都敢做,甚至直接淫人妻女都有可能。

    敢于反击的就有可能掉进基层干部的陷阱里,人家故意唆使反击者使用暴力,再以寻衅滋事罪名抓捕。

    所以@爱狗却养猫 #115453 的建议还是有趣的,准备非致命武器,提前报警并录音(最好是自动上传到云端,以免设备被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