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司法实践

古代采用中华法系的地区,现代更适合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

kill_ccp 主权在民
kill_ccp  ·  2020年10月9日 何辨邪正,何谓荣枯

本站似乎还没有关于两大法系的讨论

鄙人在此抛砖引玉吧。

中国和其他一些东亚国家古代的法律,是两大法系之外的中华法系。而中华法系随着《大清律》消亡了,那么现在这些“前中华法系国家”,更适合两大法系的哪一种呢?

现况——

欧陆法系:中国大陆、日本、南韩、台湾、蒙古、越南、澳门

英美法系:香港

不确定:北朝鲜(疑似欧陆)

菜单
  1. 陈士杰   打倒共产党!打倒习近平!

    想使用英美法系,必须先被英美殖民。

    所有使用英美法系的国家,都曾经被英美殖民。

    中国没有被英美大规模殖民,所以中国不可能实行英美法,只能用大陆法。

    个人觉得大陆法更好,大陆法更符合民主的原则。

  2. 中国人民大学  
  3. 陈士杰   打倒共产党!打倒习近平!
  4. 陈士杰   打倒共产党!打倒习近平!

    @中国人民大学 #110045

    大陆法系相信规则,英美法系相信人。

    但我们都知道,制度就是相信规则而不能相信人,相信人迟早出乱子。

  5. 邹韬奋 外逃贪官CA
    邹韬奋   虽然韬光养晦,亦当奋起而争(拜登永不为奴:h.2047.one)

    @陈士杰 #110049 普通法系就是认为习惯大过天。加上陪审团制度整一个人治。

    不过普通法也有妙处。大陆法就是unpopular的东西可以通过规则强推,而普通法,就是如果大家都认为B罪大恶极,A杀B是为民除害,法官和陪审团都会为A开脱,于是A就顺利脱罪。这属于民意践踏法律。

  6. sorrysorrysorry  

    走中国特色的中华传统礼教法典制度,道德不能强加在法律中,不能用道德驱动法律执行,所以,还是大陆法系为主,修正的部分大致是中国特色的传统观念生成的各种不成文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