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彭大侠
2022年10月13日,彭大侠在中共召开20大前夕登上四通桥,振臂高呼打倒习近平。 如今已过一年。 愿彭大侠可以在共匪的监狱里仍然保持健康平安。愿他可以亲眼看到自己打碎的旧社会彻底毁灭的一刻。
习近平真爱粉去他妈的爱情,把余生献给党 如果他打碎了旧社会那旧社会已经毁灭了,不用再毁灭一次了
需要在未来毁灭,那就是他没能打碎。
未来毁灭的意思,话没说明白。
奭麦郎满辗鲜衣八岿合艰萨逆疯金颐提酵甚瞻冰坡秩歼殊淆冯 四通桥上孤烟长,勇士高呼震八方。 莫道人心皆死尽,犹思博浪击秦皇。
那你至少也得学个黄海刺杀胡锦涛一样来个刺杀习近平啊
奈何桥上孤烟长,定睛一看你站亡。你站人心皆死尽,犹思当年击葱网。
paper 四通桥上和平抗议无罪,让人无声无息地消失表明中国中国政府是多么地可笑和无耻.
还是可以洗地的,我来试试:
彭载舟抗议有罪,有罪在点燃了轮胎。
在人流密集大街上纵火,已经超出了和平抗议的范畴,如果形成了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即使在西方各国,抗议时在大街上点火,警察也会对纵火者动用暴力手段。
纵火罪属于行为犯,也就是说只要实施了放火行为,那此时就会被认定为犯罪,不必产生重大财产损失的结果。
按刑法114条,火只要点燃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地方了,燃的一瞬间三年起步,最后造没造成损失只影响刑期不影响有没有罪,对岸的台湾也一样是三年起步。
因此,彭载舟抗议有罪,犯了纵火罪。
你看我说的有道理不?
名残雪 呃呃
paper 回复7楼,这个回复是给其他人看的,不直接回复是为了不让7楼的attention troll satisfied.
纵火罪的中心是主观故意放火损坏公共和他人财物,彭载舟怎么也对不上纵火罪。你我心里都明白彭载舟为什么会被消失,原因是在独裁主义国家抗议独裁 寻求自由民主法治。
还是可以洗地的,我来试试
“洗地”是个贬义词,我用贬义形容自己将要进行的行为,明显是使用修辞方法“反语”配合id说反话
“还是”表示这个地就算想洗也真的不好洗,说明作者本人并不认同接下来的文字是一段严丝合缝没有逻辑问题的叙述
irony,一种修辞格,特征是字面意义与深层意义不一致,即言在此而意在彼
从第二行开始narrator并不是打字的我,我是作者,我虚构了一个洗地者作为一人称视角narrator,以开始一段明显不合理的叙述
你不会又是一个只看字面斯基吧,难不成你心里世上所有文字的叙述视点都等于作者视点?
另外,纵火罪的中心我记得不是“主观故意放火损坏公共和他人财物”,纵火罪只看行为,不看主观故意,着了就算,意外也算。你说的有相关资料吗?我看看
过失叫失火罪,意外无罪
意外也有罪吧,不小心点燃了山也违反刑法,虽然这倒不是重点,本来也只是在模拟一次“洗地”,不需要事实正确论证坚实。第一句那么明显的提示是在说反话
不过本身我也不支持必须就某个主题讨论不能把话题发散,了解一下更多方面也很好。于是关于火的事情我去看了下维基
纵火行为无论出于故意或过失,都是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故意纵火称作“放火罪”,过失导致火灾则称为“失火罪”。
《刑法》对于纵火行为“采取危险犯的方式立法”,“危险犯”即“不待实害结果发生、仅犯罪行为使保护法益陷入危险的状态,罪行即宣告成立”,也就是说火着了不管最后造没造成损失,在着火的一刻“提前动用刑罚权”
应该是“纵火罪”是个口语,正式法律用语只有放火罪和失火罪,分别对应故意和过失,它们在日常口语中被合并起来简称为纵火罪?我猜的
不小心点燃了山火叫做过失,你带着火种进山,把火种撂在一块空地上忘了带回去,结果把山点了,叫做“疏忽大意的过失”
你在山里野炊,点了火,烧的好好的,突然一阵大风吹来,把旁边的树林子点了,叫做“过于自信的过失”
你带了火种进山,然后一阵泥石流把你冲倒,火种掉了出去引燃了山火,叫做意外。意外需要不可抗力,比如被泥石流冲倒是当事人无法预见也无法组织的事情。
回到彭载舟的问题, 在公共道路上点燃轮胎等物品显然是影响交通的,但是周围没有其他可燃物,所以点轮胎不会引起火灾,应该按违反治安管理法规论处,处以行政拘留并罚款。
好的谢谢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