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水期刊——第一期】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病态的心理,吃人的道德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这句话可以说是庄子的一大名言了。此话意为:“偷了别人的衣钩的人,要被问斩。然而窃取了一个国家的大盗,却成为一方诸侯,并受人尊敬与崇拜。” 在对这句话展开讨论之前,我想先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那个年代都发生了什么:
史记记载,庄子与齐宣王和梁惠王等人同时代(周尝为蒙漆园吏,与梁惠王、齐宣王同时《史记·老子韩非列传》)。在秦国和他们同时期的秦王是秦昭襄王嬴稷,但是他的上位可没那么一帆风顺。他的哥哥秦武王嬴荡在周王王城举鼎,装逼不成反被砸死。然而他并没留下儿子,此时秦惠文王的众多子嗣开始争夺王位。嬴稷在他妈宣太后(即芈月,是武王的妾)和他舅舅魏冉这两位大仙和别的各路大侠的帮助下登上了王位。但是问题又来了,嬴壮,就是秦惠文王的庶长子不服,并发动了叛乱。后来大家明白的,嬴稷平定了叛乱。后来嬴壮以及其派系的人全被杀,其中包括了惠文后(即秦武王他妈),同时武王他老婆也被赶走,被迫回了娘家魏国。
大家不妨想想看,一个王位,就真这么吸引人?甚至能让兄弟之间,姐妹之间相互残杀?难道权力真就那么吸引人?他们杀人之时难道没想过血肉亲情吗?这种事情,也不少了,大家可以再想想沙丘之变,公子章因为对武灵王传位于赵何即赵惠文王一事不满,于是发动政变,将赵武灵王活活困住并饿死。这是一起子杀父的事件!为了权力,连亲生父亲都能下手杀死。这就是政治!
可笑的是什么呢?很多人只记得嬴稷带领秦国克赵于长平,只记得他是如何奠定秦国统一六国的基础的,但是他杀害自己兄弟的事情,就很少有人提起。试想一下,如果这些事情放在平民家,放在普通人家,会发生什么?早就已经遭到制裁了!也许有人说是公子壮叛乱,破坏秦国稳定;也许有人说公子章叛乱,破坏赵国稳定。但是此时我想问一个问题,如果上述两主人公赢了,夺得王位了,请问他们又会被怎么评价?这里再举个例子,明朝时朱棣发动靖难之役,把建文帝赶下了台。虽然现有资料只能证明建文帝在那之后失踪,但是我们可以想想,失踪意味着什么?就算不提这个,他在靖难之役途中屠杀的不愿归顺的百姓还少吗?再想想后面他又因为方孝孺的一句“诛十族”又杀了多少人?可是他杀了这么多人,怎么就没人用法律去治他罪了?试想,如果一个普通人杀了这么多人,那又是什么结果?这结果我们可想而知。
再想想看腊,再想想波哥他们,那段时间多少人死于他们的手?可是现在孝子依旧很多,依旧很多人为他们辩护。鬣宁和撕带林也是这样,他们杀人何止一两个?但是现在依旧有很多人为他们辩护,说什么:“带橘棺,为了保卫锅架,必须杀。”锅架是为人服务的,郑泉应该是为人服务的,而不是人要为政泉无条件牺牲。要求人无条件为郭牺牲已经违背了郭嘉建立的目的了。
此时再回过头来看这句话,你会突然觉得庄子的眼光真是跨越时代。一个普通人犯了一点罪都要受到严厉的惩罚,然而所谓的伟人犯罪何止那么一点?可是却没人来治他们的罪,反而有一群孝子为他们辩护。这就是一种病态的心理。现在很多所谓“秦粉”,也是用着同样的话语秦始皇为修长城与秦陵死了这么多人辩护(也许你会说没死这么多人,但是你可以查查资料,对比对比秦刚统一时和秦始皇死后的人口数量,你就自然明白),甚至为这些东西感到所谓的“骄傲”。然而,那些辩护的人也不过是修长城和皇陵的一个劳工罢了,你死了也不过是随便一丢就完事了。
但是仔细想想,不管是为上述哪个人辩护,那些辩护者的出发点就是所谓的“大橘棺”“没有大家哪来的小家”。虽然我不否定要保证大多数人的利益,但是少数人的利益就不是利益?少数人的命不是命?也许你的目的很好,但是你能为了目的而不择手段吗?可笑的是那些辩护者就是拿目的为手段辩护。
在他们用马基雅维利主义的那一套为这些人辩护时,他们中的很多人心中认为的道德就是:只要得要想要的结果,那用什么手段无所谓,少数人可以无条件为多数人牺牲,为了目的可以不择手段。就像一些秦粉总是会说:“没秦始皇,我们中国现在还是四分五裂。” 他们这种想法或者说是道德观念,和重郭长期以来流行的宏大叙事观是密切关联的。 宏大叙事的意思是从宏观角度上出发,注重叙述关于整个社会的笼统的,抽象的叙事。当一个人沉溺与宏大叙事中时,个人的悲欢在他眼里会显得微不足道,张口闭口就是郭嘉兴衰,民族兴亡等他们口中的大义,却很少会想到自己的生活是多么惨淡,就像秦粉很少会想到自己可能只是一个劳工一样。也许他们还会觉得自己的牺牲很光荣,然而他们修的秦始皇陵并不会给他们本身带来什么好处,倒是便宜了老爷死了还享福。这种宏大叙事,就构成了他们的道德中的非常重要的一部分。“窃钩者诛,窃国者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如果再大胆点,我甚至可以说这是支配了我们的社会千百年,甚至支配到了现在的群众心理。
这样的心理是病态而毫无人性的,由此衍生出来的道德,是吃人的道德。想想看,在这种“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的虚伪的道德观念或者说道德体系之下,无辜的人的死亡就会像一粒灰尘一样,随历史的轻风散去,再也无人知晓。这样的死亡,何止一点两点?何止一个两个?我甚至可以毫不过分地说,这种道德就是吃人的道德,吃人不吐骨头!这也难怪鲁迅先生能写出那句著名的话:“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来,满本上都写着两个字“吃人"!”多少人!就是被这样的道德吃掉了。可是,被吃掉了就是被吃了,毫无一点回声,他们自然也没有灵魂,也化不成冤魂找那些罪犯和为罪犯辩护者索命。被吃了,就是被吃了……
我们这个民族,似乎有着一种强权崇拜的扭曲和病态心理。一个人哪怕杀了再多的人,只要他身上贴着个伟人的标签,那他的罪行就能很快被光辉掩盖。我不否认那些伟人有功劳,但是我不认为我们可以因此而忽视那背后堆积如山的白骨。我们可以在蔷内的网络上见到秦粉、曹操粉和明粉等大行其道。秦粉总是吹嘘“强秦”“长城”“带秦铁骑”,然而秦法之严苛在他们眼里什么都不是,甚至他们会为此辩护。他们只会吹嘘秦始皇之武功,而将秦之二世而亡之责全推给所谓昏君胡亥和奸臣赵高。曹操屠城杀人何止一两个?可是网络上总有人以一句“历史局限性”而将他的罪行洗去,认为屠杀天经地义。明粉总是吹嘘所谓的“太祖白手起家”“天子守国门,君主死社稷”“不和亲,不割地,不赔款”。可是这些和生活在东西厂特务政治的威压下而惶惶不可终日的普通人有什么关系呢?他们生活在那个朝代,只会被那些唢呐“吹得水尽鹅飞罢”。可是一旦你提起这些时,这些“粉”会倾尽一切为之辩护洗白,甚至将他们吃人的行为说成合理的事情。鬣狞和撕带林还有猫的辩护者也是这样为他们辩护,甚至很多人认为他们杀人完全合法。这些人也是同样受到这么多人的崇拜。
从中我们也许可以瞥见很多人可能存在一种不但不认为杀人与迫害人是罪过,反而将自己代入图杀者视角的心理,并且从中获得一种满足。这种心理又引发出上述的这种吃人道德。
若是不摆脱这种病态心理,那么我们这个民族就会一直被这种吃人道德绑架,我们便会一直只有吃人与被吃,无法真正取得进步。
地中海酱油你一条 我一条 跃入大缸中 等待一把盐 第一次写文章,写的不好请多多包涵,为了在墙内传播,一些人名等用了“马赛克”处理,因为是直接把稿子里的文章“Ctrl+V Ctrl+C” 来的,请大家自行脑补,有时间再做去“马赛克”处理。
PS:这里的排版不太好做,分段要打好几次,分段前的两个空格也没法打
狼狼醬私信可以,但我保留你亂罵的時候公開私信的權利。不算好的基督徒,深信左右都是膠的港獨。 我是進來看的。
有華麗的墳墓,卻只有壓迫,統一也不過是擴大了奴役的範圍。
沮渠蒙逊十六国春秋 崇拜织田信长的人,是崇拜他搜山捕杀一揆做成烤人排吗?
崇拜上杉辉虎的人,是崇拜他祈祷佛祖保佑杀光甲斐信浓所有人吗?
诚然“历史局限性”这句话经常被中国用于蛊惑宣传,然而这在某些角度确实是事实。就像我们的祖先追溯到商朝都是野蛮的血祭文明,这当然是否认不了的。
某些反曹操的人物把“喜欢曹操”和“喜欢屠杀”挂钩俨然已经成了一种政治挂帅,这我觉得是显而易见的稻草人谬误,就像喜欢刘备的人也不是在喜欢他大铸法币掠夺益州。
当然那些觉得屠杀看起来很帅,喜欢什么“宁教我负天下人”台词的人非常可怕。曹操因为他取得了阶段胜利,但是子嗣国祚不长,导致他的记载相对丰富,而且被粉饰的程度相对较轻。他自己还有作品传世。这导致他的人格特征对于后人来讲更加清晰。他的部分人格和事迹让一些人认同是非常正常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