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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体制下“大政府”、“中央集权”、“高福利”不同于专制下相应主张和体制、利远大于弊

革命军中马前卒  ·  2022年11月16日 中左翼社会民主主义者

这几年疫情下,自由派普遍又把各种丑恶归罪于“大政府”、“中央集权”、“利维坦”。我就知道他们会这么说。 但其实,一,没有“大政府”而是民众自组织、没有中央集权而是地方自治,各种丑恶同样会发生,只不过形式和参与者不同;二,现在的情况只能说明坏的大政府和集权是错的,并不代表好的集权和大政府

甚至说,如今的各种灾难,一定程度恰恰是没有真正“大政府”和“好的集权”才导致的。如果真是全国一体的大政府,黑龙江执法者刁难奶茶店、西安城管殴打买馍人,上海居委会吃瑞士卷,以及全国各地恶行,那应该被举国的正义力量击灭。 之所以没有,恰恰是地方势力太强、地头蛇压过公权、私人欲望超公共利益

在整体上,民主中国中央和地方各国家机构,应在立法、行政、司法、人事、军事、治安、科技、教育、医疗、就业、住房、养老、交通、财政、金融、文化等各领域,以强大国家、伸张民权、改善民生为基本目的,以人道、平等、高效、进步为原则,辅以现代信息技术和未来科技,建立现代化科学化的治理体系并稳定运转,实现全体国民的安宁与富足。

以上这些所有措施,显然都需要强有力的国家权力、中央集权,才能够实现。如果过于限制政权和中央的权力,只将改善民生、启蒙大众、弱势群体维权、打击犯罪等,寄托于公民自发自力的自我组织,显然是不切实际的,那样也是受益不均的。人民大众尤其弱势群体条件和能力有限,很难凭借自身力量组织动员,倒容易被恶势力利用收编。边远地区和贫困阶层的民众,也难以自主的获取与大城市精英相近数量质量的知识和信息,在受教育程度和话语权上完全无力与后者抗衡。因此,只有国家权力的下渗扶助,才能让公民社会得到呵护、从幼小到壮大;也只有在国家权力和资源的普惠之下,全国各地各阶层各身份的人群,才能相对均一的享受到相关的政策红利与资源供给,尤其让弱势群体可以相对突破自身劣势条件约束,实现全民的富足与安宁。

	

其他许多国家的革新和进步,往往也都是依靠的国家强权,例如日本明治维新,在天皇的权威和高效的立宪体制下,大力发展教育、学习西方文化、集中资源推动工业化,短短数十年就让日本实现文明开化,工业化水平、国民受教育水平追上了发展数百年的欧洲。二战后日本的经济腾飞,以及全国国民相对平等的享受到经济发展成果,同样有赖于日本中央集权的体制和全国一体化的政治经济形态。而1930年代的美国总统罗斯福推行“新政”促进就业和经济平等、1970年代又一总统约翰逊启动“伟大社会”计划,全面改善医疗、教育、交通、城乡建设,二者都取得了极大成功,也都是凭借联邦政府的强大权力和充分资源实现的。而韩国的朴正熙政权、新加坡的李光耀政权同样利用国家权力推动了本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很多中国知识分子把韩国、新加坡的经济发展当成自由放任政策的功劳,但其实韩国和新加坡经济高速发展期恰恰是实行强调国家干预和重点扶植的“统制经济”模式(当然基础是私有制和市场经济)),文化教育事业也在国家强制力和巨量资源的挹注下成就斐然,迅速改变了国家贫困落后的面貌,让国家一跃成为世界强国,民生也得到极大改善。民主中国完全可以效仿日美韩新,让饱经苦难、麻木沉沦的人民早日普遍得到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幸福。

	

有人可能会质疑,我所设计的民主中国汉族聚居区的制度,过于中央集权,不利于地方自治自主,可能导致全国性的专制独裁。

	

这样的担心是情有可原的,但其实是不必要的。我前面讲述了中共中国中央集权的危害,但我设计的民主中国中央集权是建立在民主政治基础上的,各级政府和官员的权力是自下而上授予,而非自上而下“赐予”。这就决定了他们服务对象是人民大众而非领导、上级、国家元首。在民主中国,总统/各地行政首长、国会/各级议会均由普选产生,司法也有很强独立性,权力由人民授予并分立于多方,中央权力本身就是多机构的众多人士共掌,而非古代君主制和现代极权统治那样的一人独裁。民主中国中央集权下的决策,是全国人民公共意志的体现,并于宪法和法律框架内实行,足以避免恶政和独裁。此外,国家各权力机构还要受在野政党、公民组织、新闻媒体等方面的制约与监督。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央集权就不会变成专制极权,权力寻租与滥用职权也会被抑制,从总统到普通公务员都不能为所欲为。发生在中共中国的各种集权悲剧,例如最近几年为对抗新冠疫情而实施的严厉封城隔离措施及衍生的种种残酷行径,在民主中国的民主集权体制下绝不会发生。

中央集权有好的集权,也有坏的集权。我主张的是民主法治的、进步主义的、扶助弱势的集权,通过中央集权改善落后地区处境、打击地方旧势力和各行各业利益集团并翦灭恶势力、帮助各地各阶层的弱势群体,以缩小全国各地经济文化发展差距、消除(或起码减少)各阶层各行业内部及之间的不公不义,实现人与人之间权利、物质、尊严的真正平等。如果过多放权给地方,不仅无法实现以上目的,还会导致各地权贵和“地头蛇”横行无忌(即分权和自治恰恰会加剧权力寻租和腐败泛滥,因为缺乏监督和约束,公民“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同时,官员和黑恶势力也可利用之为所欲为),各区域间贫富差距拉大、弱势群体被边缘化和欺凌剥削等种种问题,有害于民权民生及国家利益。

民主中国的中央集权,的确会对各地方、各阶层、各领域进行管理与约束,但具体约束对象、管制标准,以及具体的执行,都会在民主法治的框架下设置和进行,并受到各方制约和监督。中央集权管理与约束的对象是为恶之人与损害他人权利自由的行为,是对群己权界的区分,是对相对丛林化社会的矫正、是对人际不公平的平抑。在人权方面,每个公民都享有基本的权利和自由,如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自由、结社自由、游行示威自由、人身自由等,并可无条件获取基础性的教育、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经济方面,民主中国也将实行市场经济,尊重私有财产和保护合法交易。中央集权还会对公民组织和公民运动进行扶植而非打压,注重对公民的“培力(授人以渔)”而非直接干预(授人以鱼),有利于提高社会活力和伸张公民权利。因此,中央集权不会有损各地人民自由和经济社会活力,反而保障了人民基本生存发展和社会公平、促进了人际和谐,为人们追求更加自由富足的生活提供了条件。

除了管理,中央集权还要更多用于服务,通过各种积极的政策措施拓展民权、改善民生,例如派遣中枢机构的政治骨干,帮助地方政府建立科学高效的社会治理机制、协助建设民间组织;调集发达地区教育工作者赴贫困落后地区开展公民教育;将只有国家层面才能研发出的各种科技及产品,无偿或低价的普及于各地方……这些都是有百利无一害的事。

何况,中央集权的同时,地方自治也是实实在在的。民主中国将有强大而有活力的公民社会,各种公民组织也会蓬勃发展。而以市县为单位进行的地方自治,公民可以充分参与与切身利益、现实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事务,选举罢免地方官员和议员,在一些事关重大的决策上可以参与区域公投同意或否决,享受直接民主的种种好处。对于中央政府,各地方的公民也可以通过各种方式产生影响,例如选举总统和国会议员,以及参与全国性的政党及公民组织,都可以参与全国政治、约束中央政府,中央政府的决策和各具体机构的执行都需要人民授权,还受人民制约和监督。而新闻媒体与自媒体,也将作为公民社会的一部分,对政府(广义政府,包括行政、议会、司法等各机构及人员)的管理与服务进行曝光和监督,进一步促使政府规范和公平施政。人民在民主体制下,不需要担心中央集权有害于地方自治和公民权利。废除户籍壁垒后的中国各地居民都可自由行动,完全可以无碍的跨界沟通、联合、结社、集体行动,弱化地方政府权力并不影响普通公民的权利与自由,反而避免了各地方各领域各单位具体的利益集团阻挠破坏人民的维权抗争。即便中央真的被某些势力把持而作恶,各地市县也可以通过民主体制下成立的各种公民组织相互串联,组成跨区域的政治力量共同反抗暴政。

还有,我主张的一系列推动平等、平权、社会福利的政策措施,会被人们认为类似于共产主义。我前面已经详细讲了具体内容,显然与共产主义(起码是列宁毛泽东那样的“共产主义”)并不相同。这些政策是社会民主主义范畴的、连西方右翼自由主义保守主义政党都部分接受和实行的,是建立在民主、法治、和平非暴力、统筹兼顾等基础和原则上的,不会对社会和公民造成毁损和伤害,更不会导致列宁、斯大林、毛泽东时代那样的极权暴政。相反,因为贫困和不平等是极端主义和暴力行为的温床,所以我主张的政策措施恰恰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减少社会戾气、提高人性底线,从根源上遏制极左和极右民粹极端势力的崛起,避免人民被列宁、毛泽东、希特勒、裕仁那类人及其代表的势力煽动和利用。

有人会觉得过多过密的国家管理与服务、平权和社会福利政策,会有损自由。但其实,有了平等、平权、社会保障,人民尤其平民大众才会有更多更真实的自由。自由虽然是人生来就应该享有的(应然),但并不是自然而然就能够拥有的(实然),而是建立在各种物质和非物质条件的基础上的。对每个个人来说,接受了良好的教育,有了知识和判断力,对个人、所处环境、整个世界有了一定的认知和理解,对自身和世事有所探索和思考,才能积极有效的参与公民社会、运用法律与舆论维护权利,以及过好自己的人生;“无欲则刚”不是说人真的完全无欲无求,而是满足了基本生存所需,就可以不依附他人而自主行事。例如有了医疗和住房保障,孩子的教育和老人养老也有社会托底,才能从容的按照本心从事自己喜欢的事业,而非为生存疲于奔命、攀附权贵、受制于人,也不至于为私利徇私枉法、作奸犯科、狗苟蝇营;“有恒产者有恒心”,有了不需“内卷”就可拥有一定收入和空闲时间,才能免于不安全感的困扰、不必为名利而耗竭心力,才有条件使用四通八达的交通工具享受旅行的乐趣,在闲适的环境、平和的心境下释放自然的天性,也能理性的参与政治和公共事务;贫富差距缩小、治安改善、社会平等公正后,有了充分的安全感和平等性,才可能在没有恐惧(起码不会恐惧的完全不敢言说)、没有压力(起码不会压力大到逆来顺受)、不受干扰(不被恶意的骚扰欺凌)下畅所欲言、做自己喜欢的事、自由的实现和发展自身的正当利益……

反之,一个人如果得不到好的教育、没有医疗住房保障、收入微薄、生活在贫富悬殊治安不良的环境,每天为基本生存和种种纠纷而焦头烂额,即便生活在民主体制下,即便从法理上拥有各种权利和自由,又有什么意识和能力去行使、有什么条件去享受呢?如果一个人没权没钱甚至还有残疾,在没有特殊的保障和支援的情况下,日常遭受不公和压榨,被种种热暴力和冷暴力折磨,又如何和比自己有权力、人脉、金钱、体格、话语权等优势的施暴者(如坏的上司、同僚、亲属)对抗呢(甚至连逃脱都不可能)?如果指望个人慈善和私人救助,那等于加剧人身依附,也会让当事人惹上新的恩怨纠葛,等于“刚出虎口,又入狼窝”。没有平等和福利保障,不仅难以实现自由,法治也会脱离平民。各种法律虽然名义上对待全体国民一视同仁,可复杂的法律、繁琐的程序、高昂的成本,足以让知识、财力、人脉皆乏的平民大众对法院望而却步。这是我们要的法治吗?民主中国应是全民的共和国,而不是精英阶层独享权利自由的国度。所以,必须要平权赋权、调节分配、托底民生、提高弱势者地位和话语权,让人民得到充分的物质和非物质供给、促进社会平等,人民才有真正的自由、真实的法治。平等是自由的前提与保障,而非阻碍和破坏。

当然,对于权贵精英等上流阶层及一部分知识分子而言,各种积极平等的政策,的确会一定程度抑制其自由。但第一,抑制的自由往往并不是合情合理合法的自由,而是禁制其违法犯罪、专横跋扈、损人利己;其次,即便各种平权和税收等削弱了其行使自由的能力,但这只是相对于其无约束状态而言,如果和社会平均水平及弱势群体拥有的实际自由度比较而言,这些人仍然拥有远超平均和弱势者的自由度,其仅仅会减少一些奢侈享乐,而作为公民的基础性自由与权利不会受损。例如一个身家百亿的企业主,税收收取其40亿收入,剩余的60亿仍然足够其尽情享乐,作为公民的各种教育医疗住房养老权利和自由,皆丰富优质而绝不短缺,也聘请得起身价昂贵的律师办事维权。这样的自由还不够吗?

何况,进步主义指导下的平等社会将给予个人更多自由。一方面,它将削弱家庭和宗族、学校和工作单位、宗教和教会等势力对个人的压制控制,另一方面,还会赋予个人更多权利自由,如实现性交易合法化、大麻合法化、同性婚姻合法化等,保障个人在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情况下所有的自由。这比保守派主张的自由更加真实和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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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TangPing  

    中央集权最大的问题就是,任何政策都会相对地放大。好的皆大欢喜,可不好的政策,比如美帝禁止堕胎这种。美帝已经在民主框架限制中了,可类似禁止堕胎政策还是侵犯了人权。西方思想总体上就是限制权力,把权力放进笼子里,而这种中央集权恰恰违背了这些原则。

  2. 革命军中马前卒   中左翼社会民主主义者

    补充:

    需要特地说明的是,我所主张的中央集权与国家干预、“整体主义”和人与人普遍的联系、团结、协作,并不是主张人们放弃私权、个人独立自由、隐私。相反,在强调社会的整全性、世间万物的普遍联系、人与人之间的团结互助同时,更要强调群己权界的重要。第一,公权力必须尊重个人权利、自由、财产、隐私,其介入个人生活必须有充分的理据和经合法的程序,并且适度和有节制;第二,国家干预主要在于提供服务和保障,而非禁制和约束。换句话说,公共机构主要是为国民提供自身所没有、不及、不足的资源和服务,而非剥夺国民本就拥有的物质和自由;第三,人与人之间存在联系乃至责任义务关系,是指在公域的、共同涉及的利益和问题,而每个人私人的、不直接和间接损害他人利益的言行及其他活动,都属于个人的隐私与自由,他人无权干涉(甚至也无权公开评判,除非当事人是公众人物)。第四,人与人之间的互助合作,以及所构成的公共关系和空间、形成的利益与价值观连接,归根结底是为了每个个人的权利、自由、利益,前者只是实现后者的手段,后者才是目的,而非相反。
    		
    第五,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进行恰当的国家干预、管制、服务,构建广泛连接和互助的民族乃至人类共同体,以及每个人对他人的关切和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参与,正是更好的厘清群己权界、实现个人自由发展的前提和方式。秩序与自由是一体两面,没有良好的秩序和适当的管制,人类就是一群穿着衣服的野兽,世界就是钢筋水泥铸造的工业丛林。如法学教授罗翔所说,“如果自由不加以限制,就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丛林社会中强者可以随意侵入弱者的空间、践踏弱者的尊严、夺走弱者的财富甚至生命。没有国家权力的介入,极端宗教势力、保守宗族势力、地方头人和黑恶势力,以及每个学校、企业、单位、家庭里的强人恶人流氓人物,也会在其地盘上建立它的“管制”与“干预”,弱者更无从反抗,大多数人也没有条件和能力逃离(逃离也需要成本。如果大环境恶劣,受害者逃离后往往又陷入一个新的恶劣处境。而互联网时代,即便一个弱者逃离旧环境,恶人也可以通过各种合法或非法获取的信息,追击至其新环境)。
    		
    中国一些反体制的政商学精英人士非常忌惮国家权力的压迫和侵害,而大多数民众尤其工人、农民、女性、少年儿童、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更恐惧身边的宰制者。““县官不如现管”,对一般工人,工厂里边的老板比帝王更能拿捏自己,工厂雇佣的安保人员凶恶也甚于军警;对农民,面对村长族长尤其有黑帮联系的地头蛇,就只能逆来顺受,自己的家“国王”“总统”乃至县长局长都没兴趣进,但村里恶霸随时都能进(哪怕有法律禁制),家暴弱者的家人更是就在家里居住。即便县长局长为利益而派人私闯民宅登堂入室(如强拆),也只是偶尔,而家庭的恶人则时时刻刻、起码一天10个小时都在身边;对女性、儿童、老人、残疾人,身高体壮正当壮年且脾气暴躁的男性,就是她们的梦魇,各种暴力殴打、性侵害、财产剥夺、人身控制,让这些弱者只能忍气吞声、予取予求,成为虐待和发泄的对象。自由派精英称道的“小共同体”的头面人物,起码一部分对弱势平民如同奴隶主般邪恶。相反,代表“大共同体”的国家机器,起码部分时候可以成为其庇护和主持公道之处,也不会随时随地侵入弱者个人空间。虽然“大共同体”统治者和“小共同体”主宰者有勾连,但也有一定矛盾。所以中国才有上告“青天大老爷”的传统。而民主中国的“大共同体”则代表全民意志、保护弱势群体,打击那些在工厂隔间、田间地头、家庭厨房里施暴的各种恶人,是弱势者的屏障,能够让弱者摆脱各种恶人的掌控和折磨。所以,国家干预、管制、服务,正是通过物质供给、治安维持、统筹调节,尽可能保障个体的权利不受侵犯、自由不被剥夺、私域不被闯入。
    		
    而基于“整体主义”理念和策略的人与人合作互助、相互承担责任义务,同样是为了这样的目的。如前所述,弱者是孤单的无助的,恶人是强大的抱团的,如果仅仅希望通过个人奋斗和明哲保身来保障自身利益,对于绝大多数人是不可能的。而即便少数人看起来可以凭借自身条件独善其身,其实也是建立在他/她有各种资源和助力的前提下的(例如家庭的支持和保障),而非真的凭借单打独斗。只有人与人广泛的联合,从邻里的守望相助,到国际上的合纵连横,才可保障个体的利益不被损人利己者侵害。而且,人都有结党抱团的天性,现实世界又要求人必须合作才能生存,所以积极的理性建构和主动的结社互联,是符合人性和现实的。如果听凭自发自愿、自由放任,那有更强动机和能力互助联合的强者与恶人就能把持利益、为所欲为,一盘散沙的大众尤其力量与话语不足的弱者,必然会被各个击破、成为被宰的羔羊。强人恶人更是会利用家庭、学校、工作单位、特定区域等相对封闭的空间和盘根错节的关系网,一手遮天作威作福而没有曝光和制约,受害者面对恶人的强横和周遭的冷漠乃至鄙夷讥讽,只能逆来顺受。在这样的情形下,弱者哪里还能正常行使各项权利、享有作为公民的自由呢??即便那些似乎“独善其身”的旁观者,难道不也是通过生活中谨小慎微乃至讨好恶霸强人,以及各种圆滑世故、打点钻营,才得以苟活的吗?这样的环境下,个人的权利和自由自主又从何说起?
    		
    

    只有通过各种积极和强制(而非消极和自任)的方式将尽可能多的群体和个人进行连接和统筹,以集体的力量屏卫每个成员的安全与利益,才能让良善(起码是“非恶”)者的团结战胜邪恶者的勾连,在保障集体的安全与博弈成功后,实现其中每个个体各自的权利自由。

    	 
    我以上所设计的制度和政策,在现实中已经有许多国家在推行,且运转良好。法国、德国、西班牙、葡萄牙、荷兰、瑞士、瑞典、挪威等西欧和北欧国家,皆已实行并在长期实行以上我提及的制度和政策,国家的经济社会形态、国民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也与我主张在民主中国实行的相似。和中国同属东亚文化圈、与中国近几十年政治变迁颇有一些相似之处的韩国,其进步派执政期,同样秉持以上理念、推行相关政策。而这些国家都政治昌明、经济发达、社会公正、人际和谐(当然都是相对而言,而非完美)。而我主张部分学习的新加坡,其政府治理能力和效率、法治水平、经济繁荣程度、治安水准,皆居于世界最顶尖行列。
    		
    当然,中国是发展中国家,无论经济还是政治,以及国民收入和素质,都与发达国家颇有差距。但发展中国家中,实行类似于我主张的中间偏左路线的政权/政府/政党/政治人物执政期,其公民权利与福利保障、法治与社会公正、弱势群体和少数群体权利保护、资源与环境保护等方面,大多数都好于持右翼的保守的自由放任的立场的政权。如巴西的卢拉政府(劳工党政府)、墨西哥的奥夫拉多尔政府(民主革命党及继承者政府)、阿尔及利亚的布特弗利卡政权(民族解放阵线政权)、乌拉圭“广泛阵线”政府等,都是发展中国家左翼执政且有所成就的例子(当然,他们也有很多问题,我前面还将其中一些作为总统制失败的例子。但如果相较右翼,他们在民权民生方面还是做的更好的(或者说相对不那么差))。即便在经济发展方面,中左翼力量也并不差。例如南美的智利,很多人将智利的发展当成右翼独裁领导人皮诺切特的功劳,可皮诺切特下台后由左翼联盟执政,经济增长不逊于皮诺切特执政期(具体数据较复杂,在此不展开分析),而且经济成果更加普惠、收入分配也远比军政府时期公正。民主中国当然应当选择有利于全民或起码最大多数国民利益的理念、制度、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