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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条例一二说

有时候看历史,怎样可以客观公正?历史、政治从来没有绝对的客观。但如果以国外发达国家标准来看,走到现在国富民强的,多为中间路线,可能中间稍微偏左或偏右。

上面说的左代表自由和民主派,右为保守或保皇派。但怎么来说,还是在中间路线。

但在中国媒体及互联网,上到中央新闻下至微信公众号文章,报道逃犯条例,皆清一色极右。这样看来,是否,或有不妥。

香港逃犯条例,可追溯到1992年英国为香港制订引渡协议的情景。

根据英国外交部档案,英国在一九九二年为香港制订引渡协议及现行《逃犯条例》时,强调“只与司法制度、刑罚制度、人权状况达标的政府建立引渡关系”;

即使香港主权移交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后,此等必要人权标準仍然适用。

有研究认为这表示了当时英方忧虑引渡及不信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英谈判时有意识地在中港两地法制之间建立鸿沟,此举是为设立人权防火墙,并非现今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所说的「漏洞」。

​来源: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维基百科 ​

特别经历过铜锣湾书店事件、中国709维权律师大抓捕事件;我只能说,说到精明,香港人还是很精明。

微信公众号凡说到香港的、极右论调文章篇篇10w+,评论者口径一致,是真人还是五毛?人数之大量已无从考证。只能让人捏一把汗。论开智,此情此景,国人何时开智?

当然事情发酵到现在,已经走歪了。现在蒙面暴徒颇有当年红卫兵风范。可能,这就是人性最深处的原罪,只是平常一表斯文无需表露出来。也可能,得到海外庇护。八百万人口基数大,林子大什么鸟自然也多。

但有些大道和视野还是高点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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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ok2049  

    如果内地人不理解香港发生的事件,用一句都是房价闹的,他们大摡多少有些理解了,毕竟感同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