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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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点星事件】端传媒:他们为被删的文章存档,却可能因此面临刑罚
@爱狗却养猫 #1
他们真的很擅长把有理想的年轻人推到对立面。
晴雯之死之所以令人扼腕,是她原本清清白白,却被诬陷为淫娃荡妇,被处以完全不合理的处罚,扫地出门,最终惨死。
这些志愿者根本没有做什么图谋改朝换代的大事,毕业后踏踏实实上班交税过日子,做社会的螺丝钉;不过工作之余收集一些文章,居然成“了“寻衅滋事”,工作丢了不说,背上案底,一辈子人生轨迹都将会改变。商鞅在世,也不敢这么乱用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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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章潤指已被清華法學院革除教職 稱對將來未有打算
@冷嘲热讽 #11
大陆一方面禁嫖,禁娼,打击。另一方面桑拿,按摩,夜总会…,卖淫活动场所又存在,正常营业。能存在,正常营业,必有“保护伞”。需要时,抓些嫖客,罚款,“创收”。
真受不了了,我给您改改语法吧,不然看得我眼睛疼:
大陆一方面打击卖淫禁止嫖娼,另一方面遍地都是桑拿、按摩和夜总会。卖淫场所能正常营业,必有保护伞。这其中的猫腻儿是:养贼自重;必要时,还可抓嫖客开罚单,搞搞“创收”。
您这业务素质不行啊,不但带不了风向还得让风向反过来带您,太失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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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朔再爆粗口:开通你妈B国际漫游!当时就操了
王朔本人和在大众印象中的王朔似乎截然相反。
王朔的发小叶京说,王朔本人极其腼腆,小时侯文静得像个女孩一样。叶京还说,这个社会居然把王朔这么腼腆的人逼得说出了"我是流氓我怕谁"这样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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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章潤指已被清華法學院革除教職 稱對將來未有打算
@爱狗却养猫 #1
搞不懂安个嫖娼罪名怎么就能出气,这不是摆明了说某人品味低吗?打击报复都这么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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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小唐的一封信
这篇我转树洞了。
全篇阴谋论,都是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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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昕:“在这样严重违法的法庭上,多待一分钟,都可能随时被气死。”
以前还有影帝,现在连戏都不想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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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字两张口,胡阉狗怎么说都是对的
中国高层怎么没有得病呢?一定是病毒有眼力见儿。上帝都忌惮的人,病毒能不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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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管理脚本,可应对长名刷屏
突然好感动:小二要是知道猫猫以及大家为维护这个网站花了这么多心思一定会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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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点星事件】第79天:媒体报道不断跟进;法律援助律师也失联了?
失联律师为被失联警方抓走的失联嫌疑人辩护,等等看法庭是不是也失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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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管理脚本,可应对长名刷屏
非常感谢!我学习学习,然后再来汇报一下试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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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霏藝
@da6359772 #18
除了英语和中文之外,我也用其他语言写过论文,我的感觉是,不同语言语法不同,使用方法也不能完全求同。英文即便你分别用了nationality, ethnicity, race,heritage, culture,在不同语境每个词都有不同的意义,必须需要额外的定义来确定该词在某种context中的意义。中文的歧义,也完全可以通过附加的定义来规避。
我做过一些跨学科研究,个人感觉,相对于文科论文,理科论文要稍微好写一些,起码同样的精确度要求下,理科论文的修辞不用文科那么讲究。从我个人的经验来看,所谓的中文语言含混,是可以通过附加定义来避免的。
这是我的一点经验。不过每个人经验不同吧。您也有您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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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有人恶意双屏让我想起品葱
@electron8964 #1
我挺佩服你的。
一方面有血性,嫉恶如仇;另一方面又自辞管理员,抛却身外物,颇有李太白“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轻舟”的潇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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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有人恶意双屏让我想起品葱
@electron8964 #1
嘻嘻,前尘往事成云烟,当时我再成熟点就好了。嘴仗应该彻底避免。
我就不提以前了。不提说明翻篇儿了 (这一点特别适用于情感教育,越是骂对方越说明在乎)。
奇怪的是,你这篇艾特我但是我没有收到提醒 (这种情况似乎偶尔会在tor上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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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张怀义和编程随想问题解决措施的提议
@爱狗却养猫 #2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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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有人恶意双屏让我想起品葱
@electron8964 #22
你的形容很贴切。
以前有不少人变着法儿的骂小二,搞事情,他都能见招拆招,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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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反省
谢谢你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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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d this to your members of congress/parliament
@BE4 #7
还念念不忘结婚这茬儿呢....
有情人终会成眷属,结不结婚都无所谓,别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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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二,快回家
@electron8964 #43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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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点星事件】第72天:做法律援助,怎么搞得像做贼一样?
关于“软”“硬”这件事,让我想起香港理大包围的时候,曾鈺成进入理大救走一个名叫“朱媛”的孩子,警察无人阻拦,应该上上下下都打好招呼了。这应该就是有高层关系走了“软路”,但有几个人能动用得起曾鈺成这种级别呢?
这种“软”路的级别,陈玫和蔡伟家肯定是没有的。端点星案在警方和司法部门百般刁难的情况下,硬路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不硬起来,就是坐以待毙。硬,好歹能搏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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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国安法终于出炉,香港彻底沦陷
部分原因,也怪欧美的新一代张伯伦们太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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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点星事件】第72天:做法律援助,怎么搞得像做贼一样?
@electron8964 #6
应该不是要面子,是身上猫腻太多,怕被挖出来,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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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点星事件】第72天:做法律援助,怎么搞得像做贼一样?
恰恰相反。我认为陈纯一的思路是正确的。
首先,你说“交代问题争取从宽”,你怎么知道交代了所谓的“问题”就能被宽大处理?如果对方可以被信任,又何必阻挠家属见当事人并硬塞法援律师?又何况,言论自由何时成了“问题”?
其次,不靠外部关注,难道要靠内部良心发现?第一批法援律师如果不是有外部压力,难道会自动退出?刘晓波不受关注,难道就不会被关死了吗?鱼肉在案板上乖乖躺好,就不会被宰了吗?要指责的不应该是家属的呼吁和曝光,而是对方的无耻吧!
第三,如果你有更好的点子,就提出来,头脑风暴一下,不要指责家属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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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点星事件】第72天:做法律援助,怎么搞得像做贼一样?
@小火车车 #9
也许你是对的。
不过,世界上还是有理想主义者的。
他们也知道搞端点星是“作死”。
其实你上这个2049,某种程度也是作死。
但是你还是上来了。
他们还是做了端点星。
31年前一个骑自行车的眼镜仔说,这是我的职责。
无非是一个使命感。
人无理想,跟咸鱼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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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点星事件】第72天:做法律援助,怎么搞得像做贼一样?
@小火车车 #11
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你怎么知道理想主义者稀罕“成功”和“掌权”呢?你觉得他们稀罕“被天下笑”吗?“天下”你不得先定义一下吗?你凭什么认为理想主义者以结果为导向呢?你凭什么认为“以成败论英雄”是普天下的唯一标准呢?
这事说不出谁对谁错,我们三观不同,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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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高的两个天堂
@爱狗却养猫 #2
关于梵高的艺术,其实并不是不被人欣赏。他当初去巴黎,是巴黎艺术圈子里的人请他去的,说给他提供展览机会。梵高的作品在巴黎的艺术圈子里是一直都被认可的。并且他刚一去世,就立刻被正典化了,一下子涌现出大量的回顾展,市场价格也节节攀升。
一般来说,正典化都是发生在艺术家死后的。就像天主教的封圣都是给死去的人封圣一样。因为正典化的过程需要时间,艺术家必须足够长寿才能在活着的时候享受到正典化的待遇,比如毕加索。梵高如果活得稍微久一点,就能看到他的作品卖出去了。
至于穷困潦倒,其实没出名的画家都不宽裕,好在梵高有个弟弟提奥一直接济他,衣食住行都还过得去。真正穷困潦倒的是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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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高的两个天堂
@electron8964 #6
嗯,月亮和六便士,有好几处写得特别动人,有飞蛾扑火的惊心。
说到高更,现在也有一些批判的声音,就是他的画里表达了白人至上主义和欧洲中心主义。甚至可以说他本人其实是一个恋童癖,他在塔希提的妻子当时好像只有15岁(或更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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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高的两个天堂
@爱狗却养猫 #4
卖得好和正典化不是一个概念。
卖得好是市场行为,与艺术价值关系不大。一个得力的中介和经纪人就会帮画家拿到好价钱。有时候收藏家会出于投机目的(比如中国当代艺术近些年很夯)买一些作品。但这种行为是碰运气,很多年轻画家一时运气好卖了高价,但过一阵可能就卖不出去了。
而正典化是收到艺术专业人士的认可。正典化需要经过大型博物馆的展览(一次不够,要在几十年里连续不断地被策展),知名评论家的点评,收录进权威教科书,并一版再版,还要有专业人士为其撰写相当数量的专著。一般说来,被正典化的作品都会卖高价,而且因为正典化是不可逆的,价格会越来越高,不会跌。
用演员和偶像明星来比喻可能比较好理解。“出名”的年轻画家相当于小鲜肉爱豆,片酬可能很高,但能拿几年不一定。如果演技不提高,很快就会糊了。而正典化的作品相当于老戏骨,业务能力受到业界肯定并得过影帝,有演技加持,片酬只会稳中有升,不会跌到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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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高的两个天堂
@electron8964 #8
这些批评也是欣赏高更艺术的角度。欣赏也可以是批判地欣赏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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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二,快回家
@libgen #33
谢谢解释,又试了一下。
-----BEGIN PGP MESS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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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 http://openpgpjs.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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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tDc
-----END PGP MESS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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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二,你好吗?
小二消失第7天时,我们都在茫然中,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如今已经第70天。
时间过得真快。
不知你现在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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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警告!
谢谢提醒,我也使用的是tor浏览器,也没有出现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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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有禁令不许报道端点星案
电子经常用的那张老胡动作四连拍,真的很适合形容端点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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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点星事件】认识蔡伟的15年
网上找到东环律师事务所的两个网址。一版为 http://www.donghuanlawyers.com(京ICP备16000181号-1 2018 北京东环律师事务所,下称2018版), 另一版为http://www.bjdhlawyer.com/ (2019 北京东环律师事务所京ICP备17008918号-4,下称2019版)。虽名为2018版和2019版,但未知究竟哪个更早,欢迎补充纠正。
两版的内容有所差异。目前似乎2018版的链接速度更快,并且似乎家属所知的也是2018版。然而在2019版中,蔡伟的官派律师之一、东环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南征的履历大大不同于2018版,区别在于2018版中突出了其在法律援助领域的履历,给读者营造出一种中立的印象,但却掩盖了其长期在司法部担任要职的经历;2019版则大大突出了其政府工作背景。
下面将刘南征的履历做个版本对比 (字体加粗部分为有所差异的字眼):
刘南征 (2019版)
执业证号:11101199911667600
刘南征律师1998年3月取得律师资格,现任北京东环律师事务所主任。
1980 年初到司法部工作,在司法部工作了30 年。曾先后担任司法部公证律师司干部、公证律师司公证管理处副处长、公证司民事处处长; 司法部中国收养中心(筹备组)负责人(副司级); 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副巡视员等职。曾兼任中国公证员协会副秘书长,负责起草海峡两岸公证书转递办法,并全程参与了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就两岸公证书转递事宜的商谈。还曾兼任第一届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副秘书长。
1998 年 3 月取得律师资格,并在原司法部所属华援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承办过大量法律援助案件。2009 年 5 月退休后于同年 7 月成为专职律师。
刘南征律师长期从事民事公证管理工作,熟悉婚姻家庭、财产继承等国内和涉外民事法律事务,曾负责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熟悉收养法律事务。刘南征律师还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理事,热心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刘南征 (2018版)
刘南征律师1998年3月取得律师资格,现任北京东环律师事务所主任。
在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建立之初就参与法律援助的创建工作。长期以来从事过法律援助的管理工作,并办理了大量法律援助案件,积累了丰富的法律援助实践经验。2010年被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评为法律援助优秀律师。
刘南征律师过去长期从事司法行政管理工作,熟悉婚姻家庭、财产继承等国内和涉外民事法律事务,熟悉收养法律事务,有着深厚的理论功底。在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方面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特别擅长办理婚姻家庭纠纷、赡养纠纷、抚养纠纷、继承纠纷、人身伤害赔偿、交通事故等民事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在刑事案件中,办理了侵犯人身权利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案件和抢劫、盗窃、诈骗等案件。近几年还担任多家公司企业和社区的常年法律顾问,为公司企业和社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刘南征律师热心公益事业,经常深入社区,深入居民家里,耐心解答法律咨询,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积极、认真、负责的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经常受到案件当事人、群众和承办法官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