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为个体可以对别的个体具有同情或尊重,但是系统并非如此。司法秩序无论是否有人参与本身并不天然具备对个体权利的审判权,有人参与也不会赋予刑罚系统存在的更多的正当性。即便是必不可少的恶,人类判断会受到生理或很多预设价值观念的干扰,单次优质的判断也是无法被普遍化的。潜意识的偏见也很难通过代码直接修改,但AI相对而言更有可能。人类过去的哲学基本建立在人性恒定不变这一基础事实之上,但是随着技术发展,伦理学问题的边界也在改变,可以看作生物本能的文明化表达,现在对人权侵犯的基本事实未来或许会被解释为不同生物阶层的对不同物种的正当要求,还没有新的道德可以修补这一点。很多失效的伦理学问题也许只是适应性的问题,正因如此才更需要确定性。但是我不认同AI用于战争,战争双方之间不存在更高的正义规范框架,而只是关于效率的报复行为,是没有尽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