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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到的白色恐怖, 或许二二八事件算? 那可以看看 悲情城市.
再来一个: 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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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程随想曾经做过很好的解释: https://program-think.blogspot.com/2014/02/freedom-of-speech.html#head-4
★言论自由 VS 煽动暴力/煽动仇恨
很多人(包括很多自由派网友)都以为,“煽动暴力和煽动仇恨”不受言论自由保护。其实不一定。下面俺来详细介绍。 在多数国家,“煽动暴力/煽动仇恨”都不受言论自由保护。尤其是煽动颠覆政府的言论,更加不受保护。但如果你仔细考察美国的立法,你会发现:对于暴力言论,美国的立法是“既宽松又细致”。 在美国的立法中,对这类言论是否违法,有一个判断原则叫“明显且即刻的危险”(由霍尔姆斯大法官1919年首次提出)。这个判断原则,通俗地说就是:某人发布的“煽动暴力/煽动仇恨”言论,如果会导致【立即】的违法行为,并且违法行为的危害很严重,该言论才会被判违法;反之,就是合法的,受言论自由保护。
举例1: 如果某人在美国发表言论说:“希望用暴力方式推翻美国政府”。 这句话虽然煽动暴力,但【没有】违法,依然受言论自由保护。因为这句话没有产生“即刻性的危险”。 举例2: 假如某个【很有影响力】的宗教领袖对其信徒说:“今天晚上去放火把某某人的房子烧了”。 这句话就会被判违法。因为发言者具有影响力(宗教领袖),而且言论包含了迫在眉睫的时间(今晚)和严重的威胁(纵火)。
刚才这两个例子都是俺杜撰的,所以某些同学或许还将信将疑。为了更加具有说服力,给大伙儿介绍一下美国司法史上著名的判例:
“布兰登伯格诉俄亥俄州案”(Brandenburg v. Ohio) 美国俄亥俄州有一个三K党(Ku Klux Klan)首领叫布兰登伯格(没听过三K党的同学,先去查维基百科)。此人在1968年通过电视发布了一段反黑人反犹太人的演讲。其中一句是:“如果总统、国会和最高法院继续压制白种人,我们将采取某些报复行动。我们有40万人,将于7月4日向国会进军。” 由于这个演讲,俄亥俄州当地法官判处布兰登伯格10年监禁。俄亥俄州法官的判决依据是当地的《组织犯罪防治法》。布兰登伯格不服,提起上述,最后一直闹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在1969年作出裁决,9名大法官一致认定:俄亥俄州的《组织犯罪防治法》违宪,布兰登伯格胜诉。 最高法院给出的裁决书中提到:煽动言论不但要【相当可能】导致【即刻】的危害,而且危害必须【相当明显和严重】,政府才能采取限制言论的行动。
俺估计,某些不了解美国言论自由的同学,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案例,会被惊得目瞪口呆。
★言论自由 VS 冒犯/挑衅言论
说完“煽动暴力/煽动仇恨”言论,顺便说说“冒犯性/挑衅性言论”。 还是以美国为例,看看美国的立法如何对待“冒犯和挑衅言论”。在1942年的“查普林斯基诉新罕布什尔州案”(洋文是 Chaplinsky v. New Hampshire),最高法院裁决:含“挑衅字眼”(fighting word)的言论是违法的,【不受】言论自由保护。为了防止被滥用,对啥是“挑衅字眼”有严格的定义。必须【同时符合】如下三条,才算。
- 通过激怒别人而“煽动【即刻的】破坏和平行为”的言论;
- 这些言论“由普通人通过【常识判断】很可能会引发【暴力】反应”;
- 这些言论还必须是“【直接针对】听者”。 从上述定义再次看出,美国的立法非常细致——细致才有可操作性,从而避免判决时,人为的随意性。
关于“冒犯和挑衅言论”的立法还没完。二战后发生了另一个案子“皮条客杂志诉福尔韦尔案”(洋文是“Hustler v. Falwell”,维基词条在“这里”)。这个案子也闹到了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给出的裁决是:针对“公众人物”(public figure)的冒犯性讽刺完全受言论自由保护。裁决中所说的“公众人物”,涵盖了政府官员和各种名人。 经过这两个判例,美国确立了:针对普通人(private figure)的冒犯言论是违法的,不受言论自由保护;相反,针对“公众人物”(public figure)的冒犯性言论受言论自由保护。 对比一下奇葩的天朝。 咱们伟大的党国跟万恶的美帝国主义当然是相反滴——在天朝,用言论挑衅普通人通常没啥事。但如果你胆敢用言论挑衅朝廷高官,就让你吃不了兜着走。不信请看如下例子:
举例:天朝的“一坨屎劳教案” 重庆市民方洪,网名“方竹笋”。2011年,此人在网上发了一个帖子,讽刺薄熙来和王立军在重庆的“黑打”(李庄案)。帖子原文如下: “这次就是勃起来屙了一坨屎叫王立军吃,王立军端给检察院,检察院端给法院,法院叫李庄吃,李庄律师说他不饿,谁屙的谁吃,这不退给王博士了,他主子屙的他不吃谁吃!” “方竹笋”因为此帖被抓去劳教两年。薄熙来倒台之后,才放出来。如果薄熙来没倒台,可能就远远不止两年啦。
★言论自由 VS 淫秽/色情言论
在多数国家中,“淫秽”与“色情”言论是不受言论自由保护的。但是,何种言论才算是“淫秽/色情”,其边界是非常模糊滴。比如“人体艺术”算不算色情,争议就很大。 在这方面,美国的立法值得参考。美国最高法院在审理“米勒诉加利福尼亚州案”(Miller v. California)的时候,确立了法学界很有名的“米勒测试原则”。这个原则主要包含如下三条:
- 在本地当前的社会标准中,所涉及的对象或作品就其【总体而言】会唤起【普通人】的淫欲(prurient interest);
- 对性行为的描写引起人们的【明显反感】,并违反各州法律;
- 作品就【总体而言】,缺乏严肃的文学、艺术、政治或科学价值。 (以上三条判定【同时】成立,该言论被判定为“淫秽言论”,不受言论自由保护) 该原则还有若干附录细则。比如说:有一本书的内容符合上述的“米勒测试”。但如果你只是在家中私藏这本书,没有拿出来公布,那就是合法的。 另外,美国法律对“儿童色情”有更严厉的限制。比如:私藏儿童色情内容是违法的。不光是美国,欧美主要的民主国家,对儿童色情的都有严厉的限制。在之前的博文《五毛谬论点评——“每个国家都有审查制度”》中,俺有提到西方民主国家对儿童色情的立法,细致到何种程度。
从上述介绍可以看出:“米勒测试原则”是比较细致的。这样的好处是:具有较高的【可操作性】,降低了审理案件时,人为的、随意性的因素
真欢乐啊, 信息来源是哪儿, 想订阅.
需要注意的是, VPN / tor 网络只能隐藏你的 IP, 但 Tor 浏览器做了很多保护浏览器指纹的事情.
很多网站可以完全不依赖 IP, 仅靠浏览器指纹来锁定用户, 比如浏览器会泄漏这些信息:
每个数据的独特性相乘, 很快就小于 1/70亿了, 也就锁定用户了.
比起一个普通的浏览器, Tor 浏览器:
其隐私度要远远高于 VPN + 浏览器. 鉴于 2047 和品葱是我匪的重点黑网站的对象, 上这两个网站请尽量使用 tor 浏览器 (外加 tor bridge / vpn). 千万需要注意的是访问这两个网站的浏览器一定不能用自己真实的用户登陆国内任何网站.
关于您当下的浏览器有多独特, 您可以访问以下网站来检查: https://amiunique.org/
这电影还不错, 描述的事件 Novocherkassk massacre
维基条目: https://en.wikipedia.org/wiki/Novocherkassk_massacre
Youtube: Veritasium, 科普类
视频经常让我 mind blown, 比如:
好看, 推薦.
老金 這個角色的氣質很好, 看起非常舒服, 和齷齪的其他人有鮮明的對比.
作爲影迷, 我很喜歡 OP 的這個電影系列
盲井很好看, 也很觸目驚心, 推薦!
但如果說 盲 的程度, 我記得當時看電影時覺得盲山要更加壓抑, 那種你都逃到鎮上了本應進入文明世界了, 卻還是被鎮上的人幫着施虐者一起再次將你帶回山裏, 讓你覺得沒希望. 但電影裏似乎暗示盲山最多侷限在這個山, 這個村, 這個鎮. 如果回到管轄的大城市或許就有希望了.
誰知徐州母親事件的現實比盲山電影裏更誇張, 原來整個中國都是盲山.
翻牆玩兒遊戲的話可以裝一起, 被逮住了也沒什麼.
翻牆鍵政的話, 請安裝一個 Linux 虛擬機或者安裝雙啓動隔離, 選擇某個全球性的社區發行版, 比如 debian/arch, 不要選擇國內的發行版, 安裝開源輸入法, 開源瀏覽器, 不開源的軟件就不裝.
說禁評同志野心大倒沒錯, 說他追求"永久"或者"永生"似乎還是抬舉了, 似乎禁評同志是個真心追求宏大/大義的理想主義者似的, 他這些宏大的想法卻不可解釋爲何姐夫哥在中北美離岸公司的鉅額財產.
我倒認爲他依然和歷史上其他獨裁者一樣, 是個不惜一切 (中國人民的) 代價來維持權貴的統治 (或許是您提到的維持"永久") 並利用無限公權力追求私利的下三濫, 和其他衆多趙家人沒什麼本質區別, 他們誰上到這位置上都差別不大. 需要修正的不是習總或者毛臘肉這些個人, 而是推翻逍遙法律之上的權貴們的統治和爲其服務的糟糕制度, 建立一個約束公權力的制度.
再说了,反贼们很想核平支国以解心头之恨
如果認爲反賊都想暴力革命那閣下可能還是想錯了. 我認同編程隨想推薦的非暴力革命.
非暴力革命不僅站在道德制高點 (和平演化, 不鼓勵殺戮), 並且快速有效 (幾天到幾個星期).
是的, 您說的沒錯.
共產主義和納粹主義很像, 而當下中國的狹隘愛國主義/民粹主義和納粹的民粹主義和日本二戰時的軍國主義也很像.
趁機轉載一下編程隨想的文章:
人类自由的三大死敌——谈谈“共产运动、纳粹主义、政教合一”的共性
原文提及的鏈接請點擊上面的鏈接到原文查找, 下面的複製只有文本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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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赛亚·伯林有一本名著叫做《自由及其背叛——人类自由的六个敌人》。俺模仿了这个副标题,以此来向以赛亚·伯林致敬。顺便说一下,此书在俺的网盘分享了电子版。
以赛亚·伯林那本书提及的“六个敌人”是指6个知名的思想家(其思想对“自由主义”构成了威胁);而本文提及的“三大死敌”是指3种政治体制。“自由主义”的敌人有很多,为啥俺单聊这3个捏?在本文的结尾,会给出答案。
★名词解释
为了避免歧义,先对本文的几个关键名词做一下解释。
◇共产运动(Communism)
本文所说的“共产运动”,主要是指“马列主义”以及它的衍生物(比如:毛泽东思想,主体思想)。【不包括】其它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政治流派(比如:“社会民主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虽然“马列主义”跟其它这些社会主义流派有共同之处(比如都推崇马克思的某些理论),但是“马列主义”是所有社会主义流派中,最危险的(没有之一);也是20世纪对整个人类造成最大伤害的意识形态(没有之一)。所以在“三大死敌”中,俺把“共产运动”放在第一位。
“共产党国家”举例:
苏联(第一个成功夺权的马列主义,已灭亡)、咱们天朝(现存)、北朝鲜(现存,参见《北朝鲜金氏王朝的崛起——聊聊金日成的历次大清洗》)、红色高棉(已灭亡,参见《最“纯正”的共产主义政权——红色高棉简史》)、古巴(现存)、越南(现存)、老挝(现存)。还有东欧曾经的一大堆共产政权,如今都已经灭亡,俺就不一一列举了。
◇纳粹主义(Nazism)
“纳粹主义”来自于希特勒领导下的“纳粹党”。该党的全称是“国家社会主义德国工人党”。“纳粹主义”的核心是“极端的民族主义”,外围还包括了:“国家主义”、“优生学”、“反犹太”、“反共”等元素。
很多人把“纳粹主义”跟“法西斯主义”混淆了。以为这两者是一回事儿。其实不然。 从某种意义上,可以把“纳粹主义”看成是“法西斯主义”的一个分支(这是学术界常见的一种主张)。但其实两者有很大区别:纳粹主义更强调“民族”而“法西斯主义”更强调“国家”。即使你非要把“纳粹主义”看成是“法西斯主义”的一个分支,你也应该明白——这是最危险的分支。
关于“纳粹主义”的更多介绍,可以参考维基百科的词条(在“这里”)
举例:
希特勒建立的纳粹德国(又称“第三帝国”)是纳粹主义【仅有的一次】掌权实践。仅这一次,就导致二战(全球死亡超过5000万,甚至更高)。
◇政教合一(Caesaropapism)
在人类历史上(尤其是在文明的早期),“政教合一”曾经是一种很普遍的政治形态。比如古埃及的法老,即是政治领袖,也是宗教领袖。
但是到了工业革命之后,尤其到了二战之后,“政教合一”的政权已经很少了。如果你注意观察,如今还残存的“政教合一”,主要是以伊斯兰教为主。所以俺前几天写了那篇《伊斯兰教极端主义溯源——“《查理画报》惨案”和“尼日利亚大屠杀”随想》,帮助你了解“伊斯兰教的政教合一”。
顺便说一下:
有一个“政教合一”的政权,长期被大伙儿忽略——那就是“明治天皇到昭和天皇这一时期”的日本。在这个时期,天皇掌握实权,而日本历史上长期主推“神道教”,所以也属于“政教合一”。
★共同点——对【终极真理】的过度自信
这是俺首先要聊的共性。因为这个共性是其它几个共性的思想基础。
对“终极真理”的过度自信,通俗地说就是——认为自己掌握了【永恒】的【绝对】真理。
◇共产运动的体现
马克思堪称共产运动的“第一任教主”。马教主的政治理论,有一个重要的基石是“历史唯物主义”(更准确的说法叫做“历史决定论”,因为这玩意儿跟“唯物主义”关系不大)。“历史决定论”在马克思眼里就是终极真理。为啥这么说捏?按照马克思的“历史决定论”,“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类发展的【最终】形态。不论哪个国家,哪个民族,最终都会按照“历史决定论”的发展规律,演化为“共产主义社会”。这个结论是“永恒不变的”。
俺小的时候,经常在政治教科书上看到一句话——“放之四海而皆准”,指的就是这样一种【永恒】的【绝对】真理。再比如:前两年的《解放军报》社论,公然宣称:【我们信仰的主义,乃是全宇宙的真理】(俺有时候在想:这篇社论的作者到底是脑残还是高级黑?)
在天朝,马教主的这套“历史决定论”忽悠了很多人。在《各种一元化思维的谬误——从“星座理论”到“共产主义社会”》一文中,俺介绍了,为啥“历史决定论”是错误的?
◇纳粹的体现
跟马克思不同,纳粹的理论基础是“生物学”——雅利安人的种族优越论。按照希特勒的逻辑——雅利安人终将消灭所有其他的民族,然后统治全世界。希特勒甚至把他的“第三帝国”称为“千年帝国”(可惜只存在了12年,蛮讽刺的)。
在二战中,纳粹打出的口号是:上帝站在我们这边。
补充说明:
纳粹所说的”雅利安人“,跟人类学所说的”雅利安人“是不太一样的。纳粹所说的,大致可以理解为”纯正日耳曼人“。
◇政教合一的体现
这个是最明显的,俺就不浪费口水多聊了。参见前一篇博文。
★共同点——对【人间天堂】(乌托邦)的幻想
所有这三种意识形态,都有一个非常显著的共同点——幻想创建“人间天堂”。
◇共产运动——共产主义社会
在马克思看来,工人阶级终究要消灭其他阶级,实现【世界大同】。
◇纳粹主义——雅利安民族统治的世界
在希特勒看来,其他民族都是劣等民族,只有雅利安人才是最优秀的民族。所以,种族灭绝是必须的。等雅利安人把其他所有的劣等民族都灭了,于是【世界大同】。
◇伊斯兰极端主义——世界级的“乌玛”
某些伊斯兰教的极端主义,会追求【世界级】的“乌玛”。考虑到很多读者不太了解伊斯兰世界,俺稍微解释一下:
伊斯兰教提到的“乌玛”,原意是“安拉的子民”(Ummatullah)——是指跨越国家、地理、民族,只根据对伊斯兰教的信仰,构建的“共同体”。
比如前一篇博文中介绍的,最奇葩的“伊斯兰国”(IS),该国的国歌是《我的乌玛,曙光已现》。请注意:IS 已经在伊拉克和叙利亚交界处建立了“政教合一”的政权。但是它的国歌为啥称“曙光已现”?显然,国歌所称的“我的乌玛”,并不是指【目前的】政教合一政权,而是指【未来的】“世界级”乌玛。如果你再对照一下 IS 的征服路线图(从新疆到西班牙,横跨几十个国家),就更能体会到这点。
伊斯兰教极端主义者眼里,如果实现了“世界级”的乌玛,让世上所有人都成为安拉的信徒,那么就【世界大同】了。
★共同点——对【一元化】的迷思
去年俺写了一篇《各种一元化思维的谬误——从“星座理论”到“共产主义社会”》,里面批判了各种“一元化思维”。今天俺要老话重提,再来批一下“一元化思维”。
不论是“马列主义”、还是“纳粹主义”或者是“瓦哈比主义”,都是陷入了严重的“一元化思维”的误区。
◇共产运动
按照共产党的说法:自己阶级的人是“阶级同志”,不同阶级的是“阶级敌人”。即使是“农民阶级”,在马克思看来也是反动的。参见《共产党宣言》如下一段:
中间等级,即小工业家、小商人、手工业者、农民,他们同资产阶级作斗争,都是为了维护他们这种中间等级的生存,以免于灭亡。所以,他们不是革命的,而是保守的。不仅如此,他们甚至是反动的,因为他们力图使历史的车轮倒转。
马克思的“终极理想社会”,就是创造一个不再有【阶级】差别的社会(因为其他阶级都被灭了)。咱们不妨称之为“阶级一元论”。
◇纳粹主义
和共产党类似,纳粹党把民众分为两类:自己民族的人是“民族同志”(Volksgenossen),否则是“社会异类”(Gemeinschaftsfremde)。具体可参见“这个词条”。
是不是跟共产党国家一个腔调?只是把“阶级”换成了“民族”。
在希特勒的理论里面,“理想社会”是由单一【民族】构成的(因为其他民族都被灭了)。咱们不妨把这种论调称为“民族一元论”。
◇伊斯兰政教合一
伊斯兰极端主义追求的“世界级乌玛”,全都是安拉的【教徒】。咱们不妨把这种论调称为“宗教一元论”。
★共同点——通过【社会改造工程】杀戮“异端”
为了实现上述提到的“一元化”理想社会,这三种思潮都采用激进的手段,进行“社会工程”。(为了避免跟信息安全领域的“社会工程”一词混淆,本文称之为“社会改造工程”)
在实施“社会改造”的过程中,这三种政权都大量屠杀所谓的“异端”。如果“异端”连“生存权”都没有保障,其它的基本人权(比如:思想自由、言论自由、财产权)就更无从谈起了。所以,这三种政治形态,都是严重践踏基本人权的。
在《面对共产党——民国人文大师的众生相》一文,俺曾经引用过徐志摩的一段话(如下)。这段话虽然是批共产运动的,但是套用到另外两种思潮,也很贴切。
他们相信天堂是有的,是可以实现的。但在现实世界与那天堂的中间隔着一座海,一座血污海。人类得泅过这血海,才能登那彼岸。于是他们决定,先实现那血海。
◇共产运动
既然要实现“阶级一元化”,当然就要消灭其它阶级(“70前”的网民,对这个提法应该耳熟能详)。
所谓的“消灭”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从思想上改造(俗称“洗脑”);另一种是从肉体上消灭。
在所有的共产主义政权中,“社会改造工程”做得最彻底的,是“红色高棉”(柬埔寨共产党)。“红色高棉”掌权之后,为了快速进入共产主义社会,进行了非常激进的“社会改造工程”。掌权才短短三年,就导致了“全国人口减少超过四分之一”(减少了约 25% 至 30%)。不清楚这段历史的网友,可能会怀疑俺是否夸大了,俺来介绍一下,柬共是如何做到这么神奇的杀人速度。
1975年4月,柬共控制全国之后,把所有的人分为两大类:旧人和新人。所谓的“旧人”,就是原先柬共根据地的居民;其它的人统统称为“新人”。波尔布特(柬共一把手,党内称“一号大哥”)下令:对每一个“新人”都要进行仔细严密的甄别。一旦发现阶级敌人,就地处决。 如下几种人都算是“阶级敌人”:
资本家
地主和富农
对新政权不满的人
违反新政权命令的人
原政权中的官员和公务员
原政权军队中的军官和士兵
......
(更多介绍可以参见《最“纯正”的共产主义政权——红色高棉简史》)
在马列主义眼里,只要阶级不同,就是“异端”。
◇纳粹主义
纳粹的社会改造工程,大伙儿应该都知道了,那就是“种族灭绝”。
希特勒鼓吹“雅利安人优越论”可不只是嘴上说说滴,他让党卫军/党卫队(SS)负责落实“种族灭绝”。首先遭殃的是犹太人——二战期间,据估计有超过600万犹太人死于集中营的毒气室;另外还有吉普赛人、苏联战俘、同性恋、等也遭到屠杀,累积超过1000万的平民和战俘被屠杀(参见“这个维基词条”)
有时候俺在想:假设二战是轴心国获胜,那么最终希特勒也会对日本下手(因为日本人是黄种人,血统不纯正)。
在纳粹分子眼里,只要血统不纯正,就是“异端”。
◇伊斯兰政教合一
至于伊斯兰教的政教合一,俺在前一篇博文已经多次提到了它们的大屠杀。伊斯兰极端主义,以瓦哈比教派最为残暴——他们的目标就是要彻底杀光其他信仰的人(哪怕是其他穆斯林,但不信仰瓦哈比主义,也会被杀)。
在宗教极端主义眼里,只要信仰不同,就是“异端”。
★共同点——通过“【洗脑】宣传”,造就“狂热信徒”
这三种政权能够作恶,关键在于:有一大堆【狂热民众】的支持。为啥会有这么多狂热的信徒捏?因为有非常彻底的洗脑宣传。
套用矮凳的一句话——洗脑宣传要彻底,必须从娃娃开始抓起。而且年轻人本来就比较有激情,一旦被煽动,狂热程度远远超过中老年人。
◇共产运动
比如文革的时候,为了响应毛腊肉的号召(红旗插遍全世界),有不少红卫兵自愿跑到东南亚去打游击,很多人客死异乡(王小波的杂文中,有提及此事)。
◇纳粹主义
比如纳粹即将崩溃前夕(柏林战役时),德国的国防军已经所剩无几,于是就让“希特勒青年团”(14-18岁)和“德国少年团”(10-14岁)上场。这帮10多岁的少年,打起仗来比成年人还要拼(比如“舍身炸坦克”之类的)。因为他们正好成长于纳粹党掌权的时期,已经被彻底洗脑了。
◇伊斯兰政教合一
这次伊斯兰国(IS)崛起之后,其军队中出现不少“娃娃兵”。据说 IS 设立训练营向15岁或以下儿童灌输极端伊斯兰宗教思想,教导他们以消灭异教徒为人生目标,满16岁则接受军事训练。
另外,俺还看到一张 IS 的宣传照片,里面是一个小孩(7岁)提着一个血淋淋的人头。他亲爹是澳洲人士,投奔伊斯兰国,把自己7岁的儿子也带过去了——由此可见 IS 的洗脑能力之强。(本来想把这张照片贴出来,怕有些读者看了受不了,就没贴)
★共同点——唯一的领袖拥有绝对的权威
洗脑宣传除了培养狂热的信徒,还有一个目的是:打造“唯一领袖”及其“绝对权威”。
◇共产运动
经历过文革的网民,应该很清楚:文革时期,毛腊肉的绝对权威是不容置疑的。当时的老毛已经被彻底神化了。文革时期有一个很知名的“四个伟大”口号——伟大的导师,伟大的领袖,伟大的统帅,伟大的舵手。
如今的北朝鲜,也是如此。北朝鲜甚至有一个罪名叫做“反对党的唯一思想体系”。大概从上世纪80年代,北朝鲜就开始禁止马列主义书籍(包括:马恩列斯毛)。如今的北朝鲜,政治思想的书籍,只允许出版金日成的“主体思想”相关的。
◇纳粹主义
俺只需要告诉你,“元首”一词就是纳粹德国发明滴(该词汇的全称是”Führer und Reichskanzler“)——纳粹以这个词汇来体现希特勒的绝对权威。
纳粹党的口号是:【一个民族,一个帝国,一个元首】。
补充说明:
某热心读者对”元首“一次的起源有不同看法。俺附上”元首_(纳粹德国)“这个维基词条,部分摘录如下:
作为”一体化“的其中一个步骤,总理阿道夫·希特勒法律上以“元首”作为头衔。在1934年8月2日,最后一任威玛共和国总统兴登堡逝世后,一个新职位建立,全名为”元首兼帝国总理“(Führer und Reichskanzler),它联合了总统和总理的职能。形式上使希特勒成为德国的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实际上是第三帝国的独裁者。
......
由于纳粹德国大幅使用的缘故,现今若提到“Führer”一词,通常就是指希特勒。
◇伊斯兰政教合一
前一篇博文中曾经介绍过瓦哈比教派教义的重点是“唯一的统治者、唯一的权威、唯一的清真寺”。简直跟纳粹的口号是一个模子造出来的。
★这三者的共同本质——【极权主义】
现在,俺来点出本文的主题。
为啥本文单独挑选这三个“自由主义的敌人”来批判?因为这三种思潮,最终都将导致“极权主义”。咱们平时所说的“专制/独裁”这类名词,都是广义的泛指。在所有的专制体制中,最危险最糟糕的(没有之一),是“极权主义”。比如在工业革命之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是“君主制”。“君主制”也属于“专制/独裁”。但传统的“君主制”与“极权主义”比起来,那就是小儿科啦——危害性完全不在一个层次上。
在咱们天朝官方的话语体系中,喜欢把“纳粹”称为“极右”,把“文革”称为“极左”。这实际上是“障眼法”,让外行以为这两者截然不同。其实恰恰相反——“毛泽东统治下的中国”和“希特勒统治下的德国”,本质上都是【极权主义】——两者是一路货色。俺在2013年写过一篇博文:《影评:<苏维埃往事>——帮你看清苏联和纳粹的共同本质》——当时就已经强调过这两者的【共性】。
“极权主义”不仅是“自由主义”的敌人,也是所有民主派/共和派的敌人。通过本文的介绍,希望你能对“极权主义”留下深刻的印象,并保持足够的警惕性。
★关于“极权主义”的引申阅读
关于“极权主义”的更多介绍,可以参见“这个维基词条”。
对极权主义的批评,已经有好几部名著,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去看一下(下面列出的每一本,俺的网盘上都分享了电子版)
卡尔·波普尔:《开放社会及其敌人》/《The Open Society and Its Enemies》
(本书中更多的是介绍“开放社会的敌人”,而不是“开放社会”本身。作者追溯了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思想来源。着重批判了“柏拉图、黑格尔、马克思”这三人的哲学体系。阅读此书需要有一定的理论功底,否则会看得很吃力)
卡尔·波普尔:《历史决定论的贫困》/《The Poverty of Historicism》
(这本是专门批马克思的“历史决定论”,在批判“历史决定论”的著作中,此书的影响力最大) 汉娜·阿伦特:《极权主义的起源》/《The Origins of Totalitarianism》
(这本书是该领域的理论经典,率先论述了“马列主义”与“纳粹主义”的【共性】) 弗里德里希·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The Road to Serfdom》
(此书论述了:所有实行【中央计划经济】的社会,不管采用什么意识形态,最终都会沦为极权主义——当中央政府具有强大的经济控制能力,这种能力必将延伸到对个人生活方面的控制,最终导致个人自由的彻底丧失)
在本文的结尾,俺引用德国诗人荷尔德林的一句名言(哈耶克的代表作《通往奴役之路》第2章,把此句作为引言)
总是使一个国家变成人间地狱的,恰恰是人们试图将其变成天堂。
我個人會建議更像美國的方式, 即闡述憲法的最核心的目的是什麼, 即爲什麼我們這羣人聚集在這片土地上生活. 它不僅僅要符合當下的文明, 還要考慮未來千萬年人們都可以在 不修改 此憲法即憲法序言的情況下繼續安樂的生活.
所以諸如 "国家议会", "民主制", "制度" 這類比較具體的詞語最好不必提及. 即, 1000 年後是否還有 議會/民主/體制 等概念不好說, 但人們想要 "树立正义,保障国内安宁...并使我们自己及后代得享受自由之赐福" 這樣的概念或許可以千年都經久不衰.
作爲貓奴, 這樣的事情真是讓人非常難受。在抗議的名義下,這些人可以做出藐視生命,並且沒有任何法律基礎的事情,剝奪別人的家人生命,和文革時又有什麼差別。
@SuperMild #155123 我同意那言論表達了 “女的..價值就失去了” 這樣極其貶低女性的言語, 我個人也非常不贊同它的觀點, 但它也表達了 “多死幾個男的不算事”, 所以我認爲這並沒有特意偏袒男性或者女性。它甚至提到了 "女的比較珍貴" , 雖然其理由愚蠢至極. 我覺得它只是表達了對男女雙方都蔑視的看法。由於是同樣的蔑視故不爲歧視。好比說 "這輛寶馬和那輛奔馳都是多麼垃圾的車, 只配去拉糞, 要是報銷了也不算事", 對於德系車迷來說是個愚蠢又過分的話, 但它並沒有在偏袒寶馬或者奔馳哪一方。
也因爲它將無視種族的男女都蔑視了 ,所以並非種族歧視 , 這是否比宣揚種族歧視更惡劣則仁者見仁了。
雖然它提到男女如何如何沒有價值假如死了不足爲惜, 但由於它並沒有宣揚施害於男女,所以我不認爲它反人類。
需要指出的是,我個人是極其厭惡並且不同意這樣的言論, 但只要沒有觸及最低的底線 (比如, 單純說 "死幾個男的不算事" 或者只表達 "女性無價值..分配給將士使用" 而觸犯男女歧視, 或者說 “我們應把男女都殺死”這樣反人類的話), 則依然在尚且可以維護言論自由的範疇中,哪怕它愚蠢至極, 是糟粕中的糟粕。
@thphd 站長是否有考慮用 linux 自帶的防火牆 (iftables 或者前端 ufw), 或者用另一個 VM 運行諸如 pfsense 這樣的專業防火牆? 在未來面對更加強大的攻擊時, 或許使用來自全世界開發者貢獻的開源項目會更加強大些。
我其實更驚訝說那幾個土耳其印度尼泊爾的沒有被刪除。
因爲您說了大實話, 而這實話又會潛在地影響當今天朝的統治, 所以被刪除了.
您說的話被刪除就當成是黨國對您言語真實性的認可,應感到榮幸 :D
举例的言论虽有些特立独行, 但并没有歧视男性或者女性 , 也无反人类语言 (诸如宣扬儿童色情,宣扬种族歧视等), 故属于被保护的言论自由范畴中。
答案请参照 恐怖分子人肉炸弹死后在天堂是否会得到 72 个处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