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关于权力起源的猜想
最早得到保护的是财产的所有权。为啥会有这个呢?因为不同人的意志是不一样的,如果财产不能私有(原始社会那就是公有制),让所有人的意志同时去安排财产,岂不天下大乱?所以东西方文明几乎刚刚发源就有了“我的财产”的概念,但这只是现代意义上私有产权的一部分。
人身权利最初是得不到保证的,国王要你怎么样就得怎么样。更早的奴隶社会更是如此。贵族之中,谁在斗争中失败,他就可能会被砍死或者至少剥夺自由。但是没有哪个贵族敢保证自己这辈子就没人弄他,所以后来大家立了规矩:可以搞斗争,但是不要剥夺失败者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所以我说这是博弈的结果,但是是统治者自己内部的博弈。后来是启蒙之后一般民众也要求这方面的权利,在斗争中,对人身权利的保护逐渐扩大到所有人。
财产权利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自由交易权。中国古代,宋朝对这上面保护的最好,这个时期也是中国最富裕的时期。在英国,最初这种权利不叫权利,叫privilege,成立公司是要女王的特许才行。这个特权也是后来扩大成为个人权利的。
似乎选举权、被选举权等个人权利也都是先从特权阶级开始出现,然后逐步扩大到所有人。
jargon 「權利」這個概念在歷史上的出現和這個概念本身基於的法理基礎是兩回事。前者誠如閣下所言,後者的基礎是「自然權利」,意即生命、自由、財產等基本權利屬於自然人所固有,無須君主賦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