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永春:本澳行政主導非三權分立(香港爭議未停,澳門風波又起)如何「平價」?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基本法》已明確規定澳門特區的政治體制,強調行政、司法、立法三者之間並非三權分立,而是各有自身權限。自特區成立以來,行政主導,三權相互配合及制約,且恆之有效,對澳門發展和社會穩定起到正面作用,亦得到社會各界了解及認同。 至於如何確保司法獨立,張永春表示,按照基本法及一系列的法律規定,法院獨立行使司法審判權,檢察院亦獨立行使檢控權,這受到法律明確規定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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