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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英烈法》

catcat  ·  2018年5月1日 呼吸新鲜空气

第十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以青少年学生为重点,将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将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纳入教育内容,组织开展纪念教育活动,加强对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

第十八条 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网信等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以英雄烈士事迹为题材、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的优秀文学艺术作品、广播电视节目以及出版物的创作生产和宣传推广。

第十九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通过播放或者刊登英雄烈士题材作品、发布公益广告、开设专栏等方式,广泛宣传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

第二十三条 网信和电信、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对网络信息进行依法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发布或者传输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信息的,应当要求网络运营者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对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上述信息,应当通知有关机构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阻断传播。 网络运营者发现其用户发布前款规定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网络运营者未采取停止传输、消除等处置措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处罚。

看来一是给学生洗脑,二就是给网络监控合法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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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yjam  

    emmm 对比下精日在烈士公墓撒野和毁坏成吉思汗塑像的结果就知道了

  2. catcat   呼吸新鲜空气

    @yjam 类似厦大那个女生,确实做法很令人反感。可以不喜欢这个政党,但还是要有道德底线的,要有基本的良知与是非观。

    我想表达的是,这个英烈是如何定义的,谁来定?定义的标准是什么? 比如雷锋这种,为了宣传而用谎言编制的人物,这个英烈真是是英烈么?

  3. yjam  

    英烈的定义 6,6年以前的都是英烈,7,6到现在的基本都是烈士

    还有雷锋是真的(//∇//),可能有一定美化,但是基本脉络是没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