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王庆民 写于 二零二六年
从毛泽东时代到今天,中共对“平等”和“反剥削反压迫”的背叛
中共以户籍制度与等级化供给待遇为轴,有意制造的干群、工农、城乡、地域不平等;对妇女、贫困者等弱势群体的规训与压迫 一、从毛泽东时代到今天,中共对“平等”和“反剥削反压迫”的背叛 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宣称信奉共产主义,声称“反对剥削压迫”、“为穷苦人说话”、“与不平等做斗争”,并提出“官兵平等”、“八小时工作制”、“打土豪分田地”、“妇女解放、婚姻自由”、“打倒吸食人民血肉的地主资本家”、“打倒束缚农民自由的反动保甲制度”、“打烂人吃人的旧世界”、“建立人人平等的新社会、新中国”等口号。
从1921年到1950年初,中共也确实凭借这些主张平等、反对压迫的诱人口号,以及其组织能力、统战能力、军事和文宣能力,不断发展壮大,争取到中国不同身份、多阶层、多民族的广泛支持。它也因此成功的从一个不到百人的小党,变成有数百万党员和数百万军队的庞大政党,击败国民党及中国其他势力,颠复民国政府,成功在大陆执政。而其掌权之后又持续执政了几十年直到今天。
那么,当中共成功统治了中国,它是否履行了曾经的诺言,通过其强大的权力和控制力,将这些反剥削压迫、追求平等的宣传付诸实践呢?
从表面上看,中共确实做了一些相关措施。如1949年《婚姻法》的颁布从法律上确立男女平等和婚姻自由、1950-1952年的土地改革分配土地给无地少地农民、1951-1953年“三大改造”将农工商均“公有化”等。这些措施看起来是促进了妇女解放、农民“耕者有其田”、工人阶级居于“领导地位”、“中国人民站起来了”。
但真实的情况,却并非表面看起来的这样,甚至真相与表象是相反的。中共背叛了关于反对压迫、实现平等的诺言,也背叛了被压迫的弱势者。而且这并非是一些左翼所认为的在改革开放之后发生,而是在毛泽东时代就已如此了。这体现在中共许多政策细节中,也有一些不为人特别关注的制度,或隐性的制度与规则,加以定型。
中共对于平等、反剥削压迫宣传的背叛,非常典型的体现在将中国人划分为不同身份群体,并对不同群体以不同的态度、待遇、方式对待之。
在毛时代的中国,中国人可以分为干部与群众、工人与农民、城市人和农村人,以及不同省市户籍的人口。而这些群体之间,所处的社会地位、获得的福利待遇、衣食住行条件、教育医疗资源、各自的生活水平,都是差距悬殊,甚至一者在“天堂”、另一相对者在“地狱”的。
二、干部与群众:统治者与被统治者悬殊的地位与待遇差别、干部在物质匮乏年代的丰富“特供” 所谓“干部”,即是指担任各种职务、充当党政军和基层骨干的中共党员。担任职务的共青团员也可视为中共干部。他们是中国的统治阶层。而“群众”则是指并非中共党员身份、处于被领导地位、被统治状态的平民大众。当然另外还有民主党派人士等,但占人口比例极少,可基本忽略。
正如“干部”一词的字面意思“躯干部位”,中共干部也是中国各领域的主心骨、主导者、特权者。相对于人民群众,中共干部在权力、地位、资源分配优先性方面,都处于压倒性的优势地位。首先,在职务工资上,干部就具有明显优势。但真正显示干部特权和优越地位的,是非工资的各种名目的补贴、特供。
在物质非常贫乏的毛泽东时代,中共干部获得了免费的住房、医疗、子女教育保障,日常还得到肉蛋奶、饼干、时令蔬菜等物质配给。而具体配给的多少,严格按照干部等级划分和分配。
据杨奎松《五十年代领导干部的工资住房轿车待遇》等文章所述:
“我们在建立职务等级制度之初,不仅全面拉大官民距离,而且严格官阶差序标准,通过把其他各种职务行政化,比照官阶规定相应待遇,建立起了一套官本位体制。这种不同级别的干部在工资以外的待遇和享受标准,极为细致复杂。几级以上可以配厨师,几级以上可以配勤务,几级以上可以配警卫,几级以上可以配秘书,几级以上可以享受何种级别的医疗和疗养,包括对不同级别的干部享受何种档次和牌子的专车等都有具体规定。”
其中“高级干部的特权包括取医疗、福利、 保健、住房、商品和服务等一切“消费”,均由国家供给,几乎不受限额规定,工资只作为其职务收入的象征而已”。“以副食供应为例:八级(部级)以上干部,(细)粮、鱼、肉、蛋等没有量的限制,基本能满足全家的需求;而八级至十二级级干部可以凭一个红皮“供应证”买到可以满足基本家人的精副食品和高级烟酒,这些东西在那物质极其匮乏的票证供应年代,对于一脸菜色的普通百姓而言,(细)粮、鱼、肉、蛋平时是见不到的。”
在医疗上,中共干部是各身份群体中最广泛而真实的获得免费医疗的群体。所谓“公费医疗”,就是干部医疗费用均由国家财政负担。在住房分配、子女教育、养老保障上,中共干部也得到免费而优质的资源配给。中共在基本资源分配上的优先和丰厚,也让其在男女婚配、规避风险、购物尝鲜等更多方面获得优势和便利,成为名副其实的“人上人”。而且中共干部将社会上所有优质资源获得之后,只剩下相对劣质和稀少的资源,供其他群体获取。
事实上,早在延安时期,中共就已经有了王实味所说的“衣分三色,食分五等”的身份等级和配给差别。只是那时物质相对贫乏,以及未掌握国家政权之前以平等主义拉拢人心,特权还相对较淡。而中共掌握全国政权并逐渐稳定后,就不再那么顾忌批评,而可以为所欲为。
中共干部不仅在政治领域居于领导地位,也在经济、军事、文化等各领域都充当骨干身份和享受特权。如中共干部在国有企业担任管理者,将国家命脉和经济收益控制在手中;在高校等文教机构,党干部决定文教方向和拥有否决权;在中共长期宣称“官兵平等”的军队,干部享受的待遇也明显超过士兵,且按照职级高低有鲜明待遇差别。
中共干部作为中共本身的组成部分,中共利益共同体的成员,又肩负着保卫政权稳定的责任,就获得了中国最多的资源,在配给制度中居于绝对优势地位。可以说,中共统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存在,就是以实现和维护中共干部阶层的利益,为根本目的的。
当然,会有人以“干部担任重要职位、肩负重任,所以需要更多物质保障,以利于革命事业、国家发展”等理由,为干部特权辩护。
首先,许多干部的劳动强度和重要性,并不及普通劳动者。干部中有大量尸位素餐,上班只喝茶看报,做事官僚主义、敷衍了事的人。他们只是消耗民脂民膏,而并没有什么贡献。真正有贡献的干部,也应该接受监督,所得与贡献真正匹配,而非将特权和各种待遇在不经人民了解和许可情况下授予。
第二,中共及各国共产党都激烈批判封建和资本主义国家的君主、贵族、资产阶级官僚如何享有特权、骄奢淫逸,批评“法不加尊”、“刑不上大夫”等不平等规制。那么这些传统贵族阶层和官吏,也同样以自身地位高而肩负重任等理由为特权辩护。共产党干部不认可这种辩护,就是双重标准,认可则是否定了自己的宣传和主张。
事实上,中共干部及世界各国列宁式一党专政下的红色干部,确是古代贵族和官僚等特权阶层的变体。苏共和中共的“先锋队”理论,就是将自身与群众剥离、为特权合理化寻找的借口。而在许多方面,包括道德水平和责任心上,许多共产党干部还不如传统贵族。但无论共产党干部这些“新贵族”比传统贵族好还是坏,显然都背叛了其所公开声称的人人平等、反对特权、批判等级制的立场和信仰,也失去了其道德优越性,变成令人唾弃的“骑在人民头上”的剥削阶级。
三、工人和农民:地位不平等、福利差别鲜明的“工农联盟”,国企“工人贵族”阶级的优越与世袭 而另一组对比鲜明的不平等关系,是工人和农民。在宣称信奉马列主义的中共看来,工人是比农民要先进的多的力量。马克思也确实是主张工人阶级先进、农民阶级落后。但苏共和中共不仅因为推崇工人阶级而强调工人领导地位,还在执政后把工人和农民分成了身份地位、保障待遇相差巨大的两种不同的阶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写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名义上,工人是国家的主人。而实际上,国家的主人是中共干部尤其高层干部集团。但工人的地位和实际权利及获得的利益,仍然高于另一主要阶级农民阶层,也高于包括教育文化工作者在内的知识分子。
在毛泽东时代,拥有正式工人身份的人,占到中国劳动年龄人口的13-15%。而同时,还有近80%的中国人是农民,中共干部和解放军及其他非工农身份者占约10%。而在合计占中国人口约90%的工人和农民之间,有着巨大的鸿沟。
毛时代的中国工人,不仅在政治上拥有优越的身份,也在权利和福利保障上,相对农民有着显着的优势。工人群体居住在公共服务条件较好的城市,自己及家人享受着比较完善的住房、医疗、教育、养老保障体系。一些较大的工厂还有自己的医院、学校、养老院,甚至自己的警察系统,俨然一种“独立王国”。更重要的是,这些工人的子女可以几乎无条件的接替父母,成为新一批工人,继续享受父辈的待遇。
在物质极度匮乏的毛时代,工人的福利待遇虽然不及中共干部,但比农民的生活确好了太多。在饥荒年代,工人仍然拥有足够温饱的口粮,而种植粮食的农民则成为饿殍。在饥荒较少但物质仍然匮乏的其他日子,农民仅能果腹,而工人可以有瓜果、肉食、蔬菜食用。甚至一些工厂还有汽水这样的“稀罕物”可以饮用。工人子女可以得到较好的教育、未来接班。自己生病可以被治疗,年老也有退休金。
虽然这一切也是微薄的,和同时期西方人、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富人相比,毛时代工人的收入和保障其实很低,但却比同时期的农民好许多倍。这种地位和待遇的差别,也直接影响工农之间的相对关系和尊严。在当时,残疾工人也可以随意挑选农村的漂亮姑娘,后者自愿嫁给前者。
只有少数农民因机缘成为正式工人,如同古代科举考中、“鲤鱼跃龙门”。但这种机会是很有限的。除1950年代工业化期间工人数量有所增长,少数农民成为工人,后来20多年里正式在编工人占劳动者比例基本没有变化,新增工人主要从工人子女中产生。因福利保障负担加重、工业停滞等原因,中国工业系统还清退过部分原为农民的工人,令这些人重新务农。
另外,毛时代也已经有了“临时工”等做着非农工作、没有工人编制、不享有工人福利的群体。这些人基本都是农民以及城市的闲散边缘人,往往会从事工业原料加工、运输、工地建设等工作,以及为正式工人做帮工,从雇佣其的政府或工厂获得微薄的报酬。他们所做的工作劳动强度和贡献,不亚于许多正式工人。且因“临时工”没有福利保障,只按劳动成果支付报酬,所以他们往往比“铁饭碗”的正式工人更勤奋。但他们没有正式工人的地位、权利、福利,而与其他农民或城市边缘人一样的地位和处境。即便如此,许多农民仍然争抢这样的工作机会,因为做“临时工”收入和舒适度仍然好于做农民。
毛时代中国工人的地位很高,某种程度真的符合了马克思主义和正统社会主义对工人阶级、工业劳动者的应有地位的期待。但这却是建立在对农民的残酷剥削之上的。工人阶级从被压迫者成为压迫者,身份已经悄然发生了蜕变。他们已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劳动者,而是享受特权的“工人贵族”。而大量没有保障、工资很低的临时工的存在,也反映了工人的地位和福利并非依照劳动贡献、而是由官方指定和确认的身份归属决定的。这其实违背了马克思主义主张反对剥削压迫、主张人人平等的基本立场。
四、城市人和农村人:剥夺迁徙自由、远恶于保甲制度的户籍制度;城乡差别待遇与工农“剪刀差” 毛时代中国的城乡差距、城里人与农村人的差别待遇,与工人和农民之间的差别,是高度相关和捆绑的。城市人口以工人为主,乡村则几乎都是农民。中国民众根据劳动与生产方式划分了工人与农民,也根据居住与生活方式分成了城市人口与农村人口。
而城市居民与乡村居民的差别,不仅体现在具体的生产生活方式上,也通过户籍制度及户口簿以正式的方式加以区分和固定。这种固定不仅确定了其说法特征,还限制了其身份转换和居住地迁徙,将每个居民牢牢固定在特定的居住区域,并基于其身份给予不同的义务要求、权利保障、利益分配。
户籍制度在中国历史悠久,古代的“编户齐民”即是户籍制度的源头。但在不同历史时期,户籍制度特性和政府对民众的管理方式不同,有时严格有时松懈,有时束缚民众有时允许自由迁徙。民国时期中国也有户籍登记制度,但民众都有自由迁徙权,在福利保障上也并没有从中央层面设置城乡与地域差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户籍登记同时也并没有限制民众的迁徙,只对“反革命”等特定群体加以限制、监视、拘捕。
但到了1956年前后,随着城乡居民生活差距、福利保障的日益显着,以及农村因“农业合作化”等导致的贫困化,中共对基层管制需求大大增加等情况变化,中共党和政府开始建立和强化户籍制度,并于1958年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这一条例不像《宪法》、《刑法》等那样隆重和被宣扬,却对于中国大陆后来数十亿人的生活与自由产生着极大的影响。
在《户口登记条例》和其他户籍政策出台后,中国人事实上被剥夺了自由迁徙权。虽然名义上中国人仍然可以迁徙,但变更居住地必须得到迁出地和迁入地的单位、社队、公安机关的批准。同时,相关条例和政策又设定了很高的户籍迁移门槛,而基层又出于各种原因加码和刁难,导致户籍迁移成为极为困难的事情。而不能迁移户籍则意味着一个人不能在异地长期工作和生活,甚至短期旅行都需要有“介绍信”,否则会被逮捕、刑罚、劳改、遣返原籍。
自由迁徙权是人应有的基本权利之一。人有选择生活在哪里、从事何种工作、是否可以离开一地前往另一地的能力。这涉及到人是否可以自由的追求更好的生活、远离危险和损失、获得更多机会和资源的可能性。而限制甚至剥夺这项权利,也就意味着摧毁了人趋利避害、追求更好生活的能力与机遇。
同时,这也意味着政权更加可以控制和奴役民众,让户籍制度下的人们更难以逃脱剥削压迫,更难逃亡和反抗,也更易被镇压。在1959-1961年的大饥荒期间,许多人正是在户籍制度束缚、军警和民兵暴力阻止下,无法逃荒要饭而饿死在家乡。一些侥幸逃亡者也成为政府所称的“盲流(“盲目流动者”)”,没有任何保障而常被抓捕、毒打,惨死。幸运者也只能在无依无靠中凄惨度日,最终不得不回乡或病饿而死。
与户籍制度相配合的,还有一套对于城市社区居民和农村公社村民的管理制度。每个区域都有党干部、公安人员、民兵等负责,再上层级有派出所、公安局、武装部、驻军等,形成了一套严密的管制体系。人们想迁移、逃亡、反抗,都会被轻易发现和扼杀。这也正是大饥荒时期许多人饿死也难以逃脱或反抗的重要原因。
中共执政前后都激烈批评国民政府管理基层的保甲制度、指斥保长甲长如何凶恶、“反动”。而中共户籍制度和基层干部、民兵、公安人员,其严密和残酷远胜民国的保甲制度。而基层党支部、派出所、联防队,以及近年的“网格员”,其性质和对民众的监控约束,也都类同乃至超越了古代和民国的里正、保长、甲长。
户籍制度还将人们依照身份划分为权利义务不同的群体,其中城市人与农村人的差别最为明显。当时的城市人也被称为“定量户”,即定期可以获得一定数量的粮食和副食配给,而农村人则需要自食其力且要上交大量粮食。另外,城乡居民都要承担一些公共劳动义务,如修河堤、建水渠、铺梯田等,但在分配劳动时往往是城里人付出较少、农村人付出更多。这些劳动也都是“义务劳动”,而没有报酬。
城市人和农村人所获得的不均衡、不平等,还体现在工农业品“剪刀差”上。所谓“剪刀差”,简而言之就是由官方控制的全国各商品定价,有意对工业品以较高定价(往往高于工业品本身包含的价值与使用价值),而对农产品以较低定价(往往低于农产品本身包含的价值与使用价值)。这种定价不是基于商品真实价值,也不是源于市场规律,而是通过行政手段强制制定,并有意利于工业、工人、城市居民,而不利于农业劳动者。
这样,城市工人等工业品生产者、工资较高者,可以以低廉的价格购买到粮食和副食等农产品,而农民则需要支付高昂的价格来购买包括农业器械、衣物、日用品等工业品。于是,城市工人和其他非农人口,生活水平显着超过了农业劳动者。中国形成了巨大的城乡差异,城里人与农村人地位和状态、生活质量、精神面貌的显着差别。这种差别超出了正常国家公民在制度上权利地位平等情况下,正常的城乡差别程度,是在行政和暴力手段、户籍制度下,人为造成的社会鸿沟和人际不公正。
有不少毛左、邓右、习派,经常批评民国贫富差距社会黑暗面,比如说上海等大城市灯红酒绿、绅士贵妇、学术大师,农村却大量缺衣少食的穷人,饥荒下饿殍遍野,城市里也有很多衣食无着的流民,并以此讽刺“国粉(民国派、国民党支持者)”。这些评论一定程度是事实。
但问题是,取代了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差距、贫富差距,并没有缩小甚至更严重。毛时代北京上海人温饱基本无忧,文化生活也较丰富,而农村赤贫人口、饥荒中的饿殍,比民国更多。改革开放至今,中国城乡也还有大量贫困人口,大城市的城中村和打工者也如民国时的流民,农村许多老人无钱养老和看病而自杀。
而且“新中国”不仅存在因为区域发展不平衡导致的差距,还通过制度将城乡和地域差距固化,农村人在权利和福利上天生就不如城市人。民国不禁迁徙,人们可以自由流动和选择背井离乡打拼。民国也没有全国性的社保等级化制度,中央层面不分户籍权利和保障一律平等。
毛时代的中共中国却禁止了农村人自由前往城市,扼杀了千万人改变命运的机会和可能性。城市户籍居民得到粮食配给,农村户籍居民自己种的粮食却要被强征而不能填饱肚子。直到改革开放后,中国农村户籍居民才得到民国时农村居民的部分权利,且仍然受到遗留的制度性不平等的负面影响。
不同地域的差别与壁垒:户籍制度和分配不均、京沪“特权”、全国各省区之间制度性的差异、人为的不平等与隔阂
不同户籍和居住地的人之间的不平等,不仅体现在城乡之间,还体现在地域之间。户籍制度与行政区划、行政管理制度相合,将全中国数亿人(毛时代中国人口在5-8亿人)划分在20多个不同的省级行政区内。
中国并非联邦制或邦联制等地方自治权很大的体制,而是单一制的中央集权体制。单一制本来是强调全国整齐划一,尤其公民权利和社会福利的均一化。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单一制却颇有特色,即中央集权和地方缺乏自主的同时,又有鲜明的地域壁垒和地域界制度性的不平等。
与城乡之间类似,不同地域的人们也不能自由流动,迁徙需要获得批准。部分省份之间的迁徙和户籍转移,比城乡之间的迁徙和户籍转移还要困难。而生活在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中国人,在物质配给、教育资源、升迁机会等方面,有着显着的差异。其中北京市和上海市“断档式”领先于其他省市区,东北和内蒙古等地次之,其他地区再次之且也可分为更多档。
北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政治地位独一无二,又聚集着大量高级干部;上海是中国最大工商业城市,在中国南方具有压倒性的优势地位,也聚集着诸多社会精英。所以这二地在所获的基本食物配给、医疗、教育、住房等资源上,具有绝对优势和优先权。
如北京和上海居每人每月可以获得30斤(15kg)口粮和若干肉类,且优先获供给细粮和精肉,也少有拖欠。其他城市居民得到配给的数量、质量、足额度不及京沪,各地农村居民则完全得不到配给。
北京户籍居民可以相对容易的得到名校云集的北京各大学的录取,北京考生在全国重点院校录取比率超过人口稠密的内陆省份5-15倍。上海户籍居民获全国重点高校录取比例也较其他多数省份高出5倍以上。京沪居民的医疗资源,如人均医生、护士、床位数也显着高于其他城乡居民,也得到更高报销比例。
而在国共内战期间对中共支持较多、工业区较大、有重要战略价值的东北(满洲)、内蒙等地,当地户籍居民也获得了虽不及京沪,但超过沿海和内地其他省份的粮油肉配给,以及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的更好待遇。如东北和内蒙考生考入全国重点院校的比例是超过全国平均,是河北河南山西湖北等省份的一倍以上。新疆、西藏等边疆地区也得到一定政策照顾,如更多物质和收入补贴、更容易的“提干”机会等。
在大饥荒期间,当全国多数地区都发生饥荒和饿死人事件时,北京、上海却并未发生饿死人情况,只是物质供给略有减少。而这是建立在中共中央强行调剂粮食和副食品、将饥荒地区存粮运往京沪等地的结果。如大饥荒之前和饥荒期间的四川,在毛泽东的力主、周恩来、邓小平等人的支持下,四川省委书记李井泉从饥饿的农民那里强征粮食,运往京沪等地。
在《“大跃进”时期四川省大饥馑的特殊成因》一文中,提到自1953年四川就大幅调粮运往外地,且外运粮食数量不断攀升:
“在逐年大幅增加粮食征购的同时,李井泉最大的“政绩”就是外调粮食——这是那个年代对中央的最大支持和贡献。从1953年开始,四川外调出省的粮食急速攀升,由1953年的52万吨增加到1957年的290万吨,7年间增加了5.8倍,成为全国粮食外调第一大省。1957年外调的粮食占全国各地外调粮食的三分之一,而且全都是大米小麦,调运范围扩大到全国十几个省和三个直辖市。四川的生猪、食用油等农副产品也大量供应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于是,中央对四川的粮食、食用油、生猪等农副产品严重依赖的局面就此形成。”
毛泽东对于李井泉积极征粮和外运,给予很高评价:“只知大公无私,不知大公有私”。而大饥荒期间,700万至1100万四川人非正常死亡,包括饿死、病死、病饿而死等。
同样,安徽、河南、甘肃等地的饥荒,也与强制征收粮食运往外地有关。这些地区在中共治下本来就处于权利地位弱势、缺乏独立性状态,在资源紧张、民生恶化中,不仅没有得到帮助,还被加倍的“吸血”。他们为全国和京沪等地承担了各种义务和付出极大代价,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权利和利益。
查看大饥荒时期各省份饿死人数量和比例情况,越是政治弱势、缺乏独立性和话语权、内陆汉族聚居的地区饿死人越多,京沪东北内蒙及边疆等政治地位高、重要性大、独立性较强、涉及政权稳定和“脸面”的地区饿死人较少甚至未有饥饿死亡现象(仅仅在大饥荒期间出现部分物质短缺)。这与中共的地域划分、不平等的地域政策、地域之间的壁垒,有着密切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户籍制度,也阻碍了中国各省区之间的人口流动和经济文化交流,让同属于汉族的中国各地形成不必要的制度壁垒。这也是中共“分而治之”、将权力集中于北京中央政府目的,而有意为之。从中央地方关系看,中共治下的中国不是正常的单一制权力结构,当然也不是联邦制,而是一种既中央集权、又打散地方、人为制造地域隔阂与不平等的特殊体制。这种体制利于中共中央操控全局,而不利于地方的自主与反抗;利于获得政策倾斜的地区,不利于被压制的区域;利于中共权贵阶层和各民族体制内精英,而不利于各地尤其内陆汉族农村民众。
五、干群、工农、城乡、地域差别从毛时代形成、巩固、达到高峰,改革开放之后仍遗留和变形存在,并影响至今 以上所述的这四大差别、等级制度,正是标榜“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解放”、“反对剥削压迫”的毛泽东时代所建立和巩固。而且正是毛时代这些差别和等级最为鲜明和严酷。在这四大差别之下,还有更多基于身份的分类和差别对待。如包括干部和贫农的“红五类”和“地富反坏右”的“黑五类”,以及更多名目繁杂的荣誉和罪名构成的身份差别。
这些等级制度从1950年代初开始形成,1960年前后最为清晰和稳固,“文革”初期等级制受到一定冲击,但随之而来的是更加严酷的对弱势身份者的迫害。“文革”也没有根本性动摇和改变中国不同群体和个人间的地位和待遇差别。可以说,除了1949-1950年年中这很短暂时期,毛时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直是等级鲜明、高度不平等、充满剥削压迫的状态。这与毛泽东、中共、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宣传标榜的完全不同,也是对中共建党后、共和国建国前的承诺的完全背叛。
讽刺的是,毛泽东还公开提出过要废除包括城乡差别、工农差别、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差别的“三大差别”,可实际政策却是将前两大差别拉大和固化,第三大差别的“缩差”仅限非体制知识分子,中共干部作为脑力劳动为主的群体,特权反而越来越多,待遇远超农民等体力劳动者。这样的“说一套做一套”,可谓是1949年后中共和毛泽东的常态了。
而1978年“改革开放”开启后,毛时代的干群、工农、城乡、地域差别,反而有所松动和发生变化。具体说来,干部和群众的关系变化最小,干部显然还是特权阶层,民众继续处于被统治地位。但改开后干部和群众这两个身份的政治属性也较毛时代弱化,而更多表现为权力和利益上的差别。换句话说,干部不再具有某种“神圣”属性,而只与其身份所拥有的权力有关。
工农、城乡差别缩小幅度最大,尤其随着城市化进程和取消农业税等,工农城乡差别以不再那么鲜明。工人、农民、城市、乡村各自内部及内部不同成员之间的分化,超过了工农间及城乡间的差别。
如改开后,工人中有一部分仍然是“工人贵族”(主要是国企央企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享受八小时甚至更少工作以及同时优厚的福利;而更多工人是私企普通员工、农民工,加班加点工作,收入偏低又缺乏保障,劳动法对他们的雇主形同虚设。这两种不同待遇的工人,根本不是一个阶级。
而地域差别在改革开放后也有缩小,不同地域之间的人们流动更加便利,户籍迁移也更为容易。但地域之间的资源分配和保障差别仍然较大。尤其在高考录取比率、转移支付分配、各种政策优惠上,仍然根据地域有明显的差别和利益冲突。
总之,改革开放以后走向资本主义、利益至上的中国,反而弱化了大力宣扬“共产主义”毛时代中国的等级制度。虽然改革开放之后的财富不平等日益严重,但制度上的不平等反而有所减轻,民众有了更多自由和机遇,而少了压迫和束缚。人们的身份地位也不再那么的固定和不可逆,而有了更多流动性。
而改革开放以后存在的各种不平等,也有很大一部分正是毛时代遗留的产物。如城乡和地域差别及相关的不公正,很多都与毛时代建立的城乡二元体制和地域壁垒有关。户籍制度这一最大的历史遗留,仍然深刻的影响着亿万中国人的命运与基本自由。而国企的特权、与民争利,同样源于毛时代国有企业的垄断和优越地位。改革开放前京沪和东北内蒙等地的政策倾斜和获得资源优先性,改开后至今也得到了保留。
妇女在“新中国”:“半边天”与父权从属者的复杂身份;“妇女解放”的局限与渐行渐远 中共从建党到建国,长期都将“妇女解放”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主张,以争取女性和进步人士对中共的支持。在早年,中共也确实较真诚的主张女性的权利自由、反对压迫。无论作为共产主义信仰者对女性解放的立场,还是革命政党反对旧秩序的需要,中共都曾大力推动过妇女事业。毛泽东本人也主张“妇女能顶半边天”,并批评传统礼教和夫权压迫。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第一部法律就是倡导婚姻自由和男女平等的《婚姻法》。许多女性成为中共干部、产业工人、青年学生。中共的若干政策和风气,也有利于女性获得自由、争取平等。
但随着政权的巩固、中共政策从革命到稳定的需求转变、男性主导政治军事经济的现实,中共的妇女政策发生了悄然但巨大的变化。简而言之,就是从主张男女平等,到强调男女分工不同、女性相对从属地位;从主张自由恋爱和婚姻自由,到分配婚姻和阻止离婚;从性开放到性保守;从强调女性自主决定命运,到“听从组织/单位/公社、服从安排”。
如一份1968年的离婚诉讼案民事判决书,就反映了毛时代官方以“革命”名义,实际上阻止妇女离婚、要女方服从大局,并将女性追求自由斥责为“资产阶级思想”: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高民监字第177号
申诉人:史德宏,男,三十八岁,京西矿务局干部。
被申诉人:游秀兰,女,三十五岁,中共湖北省咸宁地委干部。
案由:离婚
史德宏和游秀兰于一九五一年自由结婚……近几年来,游秀兰的思想起了变化,在婚姻家庭问题上的资产阶级思想一度占了上风……
本院认为……至于“没有感情”,完全是由于游秀兰的资产阶级思想发展的结果……对资产阶级思想必须从各方面进行批判和抵制,决不能让它自由泛滥,决不能让它破坏社会主义的婚姻家庭制度。只要游秀兰以“斗私、批修”为纲,用伟大的毛泽东思想批判和克服自己在婚姻家庭问题上的资产阶级思想和行为,双方的婚姻家庭关系是完全能够改善和巩固下去的。
毛主席说:“我们同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思想还要进行长期的斗争……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必须用阶级斗争的观点……坚决地批判抵制资产阶级思想。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批准游秀兰与史德宏离婚的判决书,找开了感情变化的原因,避过了两种思想的阶级斗争,是中国赫鲁晓夫的资产阶级“唯感情”论的产物……所以这两个判决书都是错误的,应予撤销。
据此,本院判决如下:
一、撤销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67)中民监字第467号判决书和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65)门法民审字第101号判决书。
二、不准游秀兰与史德宏离婚。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印)
一九六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这一判决书反映,“革命”、“社会主义”、“阶级斗争”不仅不再是婚姻自由的后盾,反而成为阻止婚姻自由的借口。而主张婚姻自由,成了“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判决书提到的“社会主义家庭制度”,也正是披着“社会主义”外衣重新强调传统家庭的重要性,与曾经批判传统家庭及封建礼教的革命潮流背道而驰。而且本案女方还是中共地方干部,也仍然被迫服从,普通女性则更弱势和难以实现离婚自由。
在毛时代,还有一些重大的事件和历史细节,也能反映中共对“妇女解放”和女性权利的背叛。如为稳定边疆,中共派遣大批军队和民兵驻扎于新疆等地。而又为了稳定这些几乎都是男性的戍边者,使用软硬兼施方式将大批妇女(包括“出身不好”的前国民党军政人员亲属、被“改造”的性工作者、城乡流民女性等)运往边疆、与男性婚配。而且是由男性按照军政职务高低,像对货物一样挑选女性。这些女性并没有自主权,而只能听凭安排。
而在毛时代尤其大饥荒期间,还有大批女性因饥荒被家人或人口贩卖者贩卖,甚至自己卖身求活。如女作家依娃的《陕甘逃荒妇女血泪史》所述:
1:一个妇女,或者年青未婚的女子,可以卖得100元。其中包括坐火车的路费、伙食、汽车费用等等,人贩子除去开销,最后的“利润”可能是五、六十元,这在当时是不少的钱。
2:50元~60元不等。更多的陕西男人,鳏夫或者单身男人根本拿不出一百元钱,就是借,那个年月家家紧张人人没钱,人贩子又着急着走。一般来说“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他把一个妇女从甘肃某县山村领出来,送到陕西某县“收货人”手里,就不会再来打扰他们的生活。于是,50元~60元也能成交,彼此不会吵架闹事。
3:用粮食交换。有时是家里的父亲、兄长,甚至丈夫带领这些妇女出来,挨家挨户的询问,看收留不收留这些妇女、女子。如果有人收留了,讨价还价,换上二、三十斤包谷,也不会太多。当时政府不允许粮食私人交易,如果被抓住就会被没收。
4;一个馍一个媳妇,谁给吃的就跟。一个馍在当时的价格是一块钱,一个馍就能找一个媳妇吗?好像是在说笑话。但是逃荒妇女王秀英,77岁,她说:“我的妹子去相亲,我说能不能看上,回来给我说一声。到那家,人家给吃上了一个白面馍,我妹子就不回来了,跟上人家了。”当时只有19岁的李春花说:“下了火车,就有在火车站等女子的人,他领我到食堂,给买了个馍,就花了一块钱,吃了,我就跟回来了。不说人模样子好不好,先有个地方住下。”
5:白捡一个媳妇。有些妇女是下了火车,漫无目的的要饭,到一个村子被人收留,就一个馍都没有了。还有些是在烂庙里、小草房里休息,被村里人领回去,就那么生活在一起,一分钱都没有花。白捡了个婆娘。
6:儿女白白送给人。有一些妇女来陕西时带着四、五个孩子,因为没有户口,新的夫家很难养活,她们会把一、两个娃娃送给别人抚养。“女娃娃有人要,男娃娃没有人要。”“小的有人要,大的没有人要,害怕养活大跑了。”送自己的孩子给人家,不得分文,只要求把孩子养活大。娃娃跟母亲逃荒出来了,还是不得以送人了。
因为严格的户籍制度,这些妇女逃荒来陕西后不可能在城市找到工作,生活下来,她们唯一的生存之道——嫁给一个陕西男人。
这些血淋淋的事实,都反映了毛时代中国绝不是一些人尤其西方左翼想象的女性得到自由解放的伟大国家,而是充满着对妇女的禁锢和女性的血泪。至于上层阶级的女性所得到的权利自由,那显然不能代表中国全民。许多中外的左派和毛派批评民国时期自由恋爱、身份高贵、颇有成就、活跃于社会和公共舆论的妇女是“吸食人民血汗的贵妇”,而平民妇女饱受压迫和贫困之苦。那么毛时代那少数上层女性又是什么身份?“新中国”平民女性的恶劣处境又算什么呢?
另外,中共在对待性问题、对规训女性行为的态度、LGBT问题等,也可看出中共的保守化。早期革命年代(1920-1930年代)的中共是支持性解放性自由的,但后来逐渐强调妇女对婚姻的义务。在毛时代,城市乡村还都盛行抓“搞破鞋(婚外情)”。如王小波的《黄金时代》就以此为背景。中共对于女性的个性解放、性自主从提倡和赞扬,到回避和贬损。另外对于同性恋问题,中共也倾向保守化,还冠以“流氓罪”进行迫害。这与左翼反叛传统、个人解放、同情弱势和少数群体的立场是相悖的。所以从毛时代的中共已逐渐体现其“形左实右”的保守性。
在中共的定位中,建国后中国妇女的地位,已从“应获解放的被压迫者”,变成了“应从属于父权的顺从者”。而“父权”既包括执政的中共,又包括家庭的男主人。妇女群体尤其中下层妇女,成为中共利用发展生产、安抚男性、稳定社会的工具。当然在具体不同时期,中国女性及女权状况也有变化,近年显然走向更加保守。如“离婚冷静期”被写入《民法典》、女权遭受打压等。
笔者也并不否认中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女性权利上取得的一些成就,但也必须看到它在妇女解放上的局限、反向行为,以及其治下女性遭受的苦难。中共及其主导的妇女解放运动,确实打击了传统礼教、宗族、家庭对女性的束缚,但又以国家政权这个新的“父亲”,让女性继续在父权压迫下沦为他者的附属。
关于中共及“新中国”女权问题及历史,笔者另外有文章论述,在此就不再详细展开。仅以以上这些论述和例子,即可说明中共对妇女及妇女解放事业的背叛。
“为穷苦人斗争”的“共产主义”旗帜与“社会主义”面具下,利益至上的实用主义和“弱肉强食”的社会达尔文主义主导70余年:中共治下“新中国”对弱势者的利用和抛弃、压迫与剥削 “新中国”的建立,在中共官方宣传中,是“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三座大山(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主义)压迫一去不复返了”、“穷苦人翻身了/盼来希望了”等。可纵观1949年至今的70多年中国大陆的历史变迁和国情民情,包括1949-1976年毛泽东执政期间的中国,真实情况与这种宣传不仅大相径庭,还有许多完全相反的现实。
在毛泽东时代,穷人名义上得到了很高尊崇,“贫下中农”在当年就是十足的褒义词,“富人”则是贬义词。“忆苦思甜”也颇为流行。可同时,当时中国最穷困的人,包括饥荒中的农民、城市流民、“黑五类”等,却遭受着残酷的对待。许多贫民百姓被枪毙、活活打死、酷刑虐待致死,活着的穷苦者也遭受无尽折磨。被认为没有配合中共政策的农民,以及为求生偷拿一些粮食的公社社员,普遍受到各种批斗和虐待。当时的劳改营、收容所,有大量社会底层人被关押,疾病和饥饿让他们生不如死,劳教干部及管理犯人的犯人都很凶恶。
这些弱势者自己无力发声,个人经历几乎都湮灭在历史中。只有通过其他人搜集的只言片语信息,才能侧面了解这些穷苦百姓的遭遇。杨继绳的《墓碑》不仅记载了大饥荒的悲惨,也搜集了逃荒农民被抓捕、虐待的信息。而如巫宁坤的《一滴泪》、张先痴的《格拉古轶事》等都回忆了当年劳教机构的残酷。而莫言、严歌苓等作家基于真实历史改编的文学作品,如《丰乳肥臀》、《陆犯焉识》等,也能为那些受难的底层人做旁证。
如杨继绳《墓碑》中记载的公社干部对农民的虐待和造成的死亡:
这份报告介绍,龙王公社人和管区有 3 被人整死,2 人被整残。贫农社员龚明通因出工不积极,被分支书记罚扣饭 15 天,他饥饿无奈,挖了一些红苕,被 “洗毛芋子”而成重伤,送回家后上吊自杀。大明管区分支书记廖某,强令有病的社员肖有根从公社背米回管区, 肖走得慢一些,就以“磨洋工”的罪名,轮流三次给肖“洗毛芋子”,第二天,肖上吊自杀。肖父因气愤不已而死,其妻精神失常,幼子无人照看也很快死亡。1960 年 8 月,土桥管区双流公社就有五个社员被干部迫害致死。该社总支委员兼前进管区支部书记吴某,在 1960年一年内就逼死社员两名, “洗毛芋子”10 多人,扣饭 300 多人,罚款罚苦工 20 多人。又新公社社员周玉明因得肿病,管区主任周某强迫其出工,昏倒在地,而主任反而诬陷他偷吃红苕,当即毒打,拖回办公室,第二天即死。据不完全统计,土桥区从 1960 年 1 月到 11月,由于干部扣饭饿死 8 人,因占小便宜被干部组织斗争、 “洗毛芋子”而后自杀 26 人,被干部活活打死 2 人。
据不完全统计,长宁县桃坪公社总支书记、委员、支书与乡干部 15 人当中,关过社员的就有 9 人,占 60%。全社伙食团长以上的干部 441 人当中,扣过社员饭的 212 人,打过人的 19 人,捆过人的 48 人,虐待病人造成死亡的有 31 人。被他们扣过饭的社员不计其数。他们私设劳改队,私设监狱,不准病人吃饭,强迫病人劳动。碾坎生产队罗大娘母子 4 人病在床上,10 天不给饭吃,死了 3 人。中坝管理区的劳改队中有一个叫陈玉秀的 11 岁 女 孩 ,她被迫干了 5 天 5 夜的活,疲劳过度,口鼻流血而死。大同管理区社员李友成怕扣饭,带病出工,病倒田间,被抬回后,队长说他装病,踢他几脚,回家即死。
那些在大饥荒中企图活命的农民,当然也是穷苦人,也符合中共名义上尊崇的“贫下中农”定义。可对于这些人,并没有看到中共的仁慈,反而中共军警是非常残暴对待他们,包括殴打、拘禁、劳改,以及对反抗者的杀戮。
曾经的、未取得全国政权的中共,鼓励生活艰苦、处于被压迫境地的人反抗压迫、“打土豪分田地”、“打倒代表大地主大资本家的国民党反动派”;而中共掌权后,却千方百计阻止相同处境的农民和各种穷苦人,把反抗者不分是非和行为缘由的称为“土匪”、“反革命”,予以无情的镇压。
中共对于并未反抗政权、只是逃荒要饭的饥民,即便太多无法全部阻止和拘禁,也会在领导或外宾到来时驱赶离开,以免影响观瞻。
如“革命圣地”延安在毛时代就有大量乞讨者,有外宾到来就会把他们从街上“收容”,等到外宾离开再放出(引自人民出版社《告别饥饿——一部尘封十八年的书稿》):
这些人白天沿街乞讨,晚上就露宿在街道两旁的屋檐下。一天夜间,我们到清凉山上原延安解放日报社门口转了一趟,只见大门两侧的人行道上,横七竖八地睡着五十多个要饭的人。幸而时届盛夏,要在严冬那该是何等的悲惨!
可是,沿街乞讨、露宿街头也不是可以“自由自在”的。延安是革命圣地,来此观瞻的外宾很多,每逢外宾到来之前,公安人员都要一齐出动,将流落街头的讨饭人集中到宝塔山下的收容所里,再遣返回去。
显然,在中共执政者、各级官吏眼中,党和政府的面子、国际观瞻,比老百姓的生命和吃饭的诉求重要。这与其标榜的“为穷苦百姓而斗争”、“贫下中农最可敬”完全不符,反而与其批判的“国民党反动派”、“北洋军阀”高高在上、践踏穷苦人、弄虚作假、取悦洋人等颇为相似甚至“更胜一筹”。
中共之所以能夺取中国大陆控制权,曾经正是依靠了来自农村的大量兵员和后勤人员,尤其贫苦农民的支持。中共也说淮海战役胜利是“支前民工用小推车推出来的”。中共利用了农民而战胜国民党、成功执政;执政后又通过压榨农民得到工业化资本,也养活了中共干部。但利用了农民、榨干贫下中农的剩余价值,这些穷苦人就被中共所抛弃了。旧的被榨干的穷苦人最终凄惨死去。新的穷苦人又成为政权的廉价甚至无偿劳动力,又开始新一轮的压迫与剥削。
名义上,中共信奉的是为被压迫者说话、为穷苦人代言的共产主义;实际上却是利益至上的实用主义和弱肉强食的社会达尔文主义。他们对待穷苦的人,只有利用而没有真正的爱护。他们对于有“统战价值”(讨好就有利于统治,得罪则容易遭报复)的势力和人员,无论日本战犯、“美帝国主义”总统尼克松、阿尔巴尼亚友人,都可以极尽热情的招待、不惜代价的示好;对于没有依靠、任其摆布的中国底层百姓,则任意凌虐和遗弃。哪怕曾经,中共承诺过要给这些中国穷苦地方的穷苦百姓好日子、要打倒压迫中国人民的帝国主义。
当然,改革开放之后,中共的实用主义和社会达尔文主义更加明显,中共统治存续成为中共执政集团的核心关切、一切政策的源头。改开后的中共将共产主义理想束之高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名目下的权贵资本主义成为主导国家发展的真实路线。这时中共对“反剥削压迫”、“为穷苦人代言”的宣称越来越少,背叛初心越来越明显。
一些人因此认为中共是改革开放之后背弃了共产主义、背弃了反剥削压迫和为穷人代言的初心。但据前面所述可知,从1950年代开始、从毛泽东时代,中共就已经实质上背叛了这些信仰和初心。只是毛时代的中共通过一系列激进政策、红色宣传,掩盖了中共真实的政策、中国复杂的情况,给许多人(包括亲历者和旁观者、中国人和外国人)以错觉。
当然,也确实有一些穷苦出身的人及其家庭,借助中共崛起而成功“翻身”,甚至成为中共高级干部。这些人从在民国时期的食不果腹,到中共统治后的衣食无忧甚至富贵荣华,确实是从中共受益了。但他们并不能代表大多数贫苦百姓的命运,他们只是蜕变为新的既得利益者,依靠对另外的多数贫苦者的剥削压迫过上了好日子。他们运气也比较好,没有在各种政治运动中家破人亡。但他们的“翻身”、幸福、因中共而得益,显然不能证明中共真的让中国劳苦大众普遍幸福,只能反映其与“打江山后坐江山”的古代造反者本质相同。
对被压迫民众和穷苦百姓的背叛、公开宣称与实际作为的相反:中共的背信弃义和表里不一,造成中国国家命运悲剧与亿万人民的祸难 中共之所以曾经得到中国社会各领域的真实支持,从一个建党时仅50余人的小党,发展壮大到可以统治中国大陆900多万平方公里上的几亿人民,以及它对中国内外宣称其合法性、优越性、执政必要性的来源,正是其为穷苦者、被侮辱与被损害者代言,反抗各种剥削和压迫,建立人人平等新社会的主张和承诺。
可中共在1949年后至今,从整体上及多数具体情况下,显然背叛了其承诺,许多实际政策和行为与其公开主张的完全相反。中共在政权稳固后,从被压迫者的代言人转换为压迫人民的上位者,穷苦百姓遭受剥削和苦难的来源。只是相对于封建王朝和资产阶级国家,这个宣称信仰共产主义的红色政权会做一些与前者不一样的表面功夫和各种新的名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义上是人民当家做主的民主国家,可实际上国家大政方针的制定、国家领导人在内权力阶层的产生和轮换,并不由人民决定,而是中共一党专政和黑箱操作,权力不受监督制约;
中共宣称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主义“三座大山”压迫民众,可中共一己之力就在专制、管制、压榨程度上超过了“三座大山”的合力,从镇压和屠杀异己,到造成饥荒和内乱,以及长期的干部对群众的严酷管理,比“三座大山”带来的灾难更大、压迫更深;
国有企业的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名义上归全体人民所有,可普通大众并不能无偿享受国企产品和对国企进行监督,也并没有均等机会进入国企就职;中共干部公开被要求“为人民服务”,实际上是人民为他们服务;
中共批判旧社会官僚和地主对农民的剥削压迫、为农民的苦难疾呼,执政后中共以“农业合作化”等名义剥夺农民土地所有权,中共自己成为全国的“大地主”,对农民的粮食和税款征集比旧社会官僚地主更甚,农民更加穷困;
中共批判古代王朝的官吏衙役和民国军警特宪对社会的控制、对民众的镇压,保甲体制的邪恶等,说过去全国各族人民都在“大监狱”里,中共却在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各领域无孔不入的控制和管理,还以户籍制度剥夺民众自由迁徙权,国家权力渗透到最基层,让各族人民生活在新式的、更残酷而难以逃脱的红色牢笼中;
中共及其支持者将中华民国尤其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描述的一团漆黑,批判国民党政权专制、腐败、阶级差异、上层富贵而底层穷困,饥荒和战乱不断,对外软弱卖国等,虽有一定根据部分属实,但中共执政后有过而无不及,且是在二战后全球和平发展背景下,却连二战及二战前全球普遍贫困动荡背景下的民国也还不如;
中共推崇工业劳动者,批判旧社会权贵对工人的压榨,宣称“工人阶级领导一切”,却只是造就了工人身份的新贵族,让拥有正式身份的工人凌驾于农民之上,又大规模实行同工不同酬的临时工制度,改革开放后又制造无数“血汗工厂”和“996”模式企业,与马克思主义解放劳动者和追求平等的立场背道而驰;
中共对于古代“人吃人”社会里穷苦百姓极为同情、批判那些歧视穷人和弱者的高高在上者,可中共执政后底层民众更无权利尊严,为了党和领袖的功绩面子乱搞农业、虚报数字、造成饥荒,又为了政权稳定和内外观瞻,宁可暴力阻止饥民逃荒要饭、以“收容”等名义监禁和虐待无依无靠的流民;
中共宣称要解放妇女、要女性和弱势群体翻身当家做主,但执政后就更强调妇女服从包括强制婚配在内的各种安排,做国家政权的螺丝钉、男性主导家庭的附属品,并冠以“革命需要”等冠冕堂皇的名义,压制女性对权利自由的追求;
……
总之,中共在执政后的许多行为,都与公开的宣传和执政前的许诺背道而驰,反而与其曾大力批判的邪恶势力和丑恶行为相一致,且其统治下人与人更加不平等,统治者对被统治者的压迫剥削更甚。只是这些丑恶被换上了不同于旧社会的新名目,政权换上了新“马甲”,更多迷惑性和虚伪性。
当然,中共在执政后也并非完全没有做任何好事,并非一点初心都没有保留,也确曾做了一些让受苦受难的穷苦百姓受益的事,也客观上打击了中共之外其他的各种恶势力。如“爱国卫生运动”促进了医疗卫生体系在基层的普及、妇女解放运动打击了传统礼教对女性的规训,土地改革等政策曾在一定时期促进农民收益和劳动积极性等。改革开放之后,也有一些扶贫开发、民生工程,改善了人们的生活,法治和文教也有进展。
但这些成就和益处远不及中共执政带来的损害,且很多属于执政者应做的基本义务,有些好政策仅仅短暂进行而后来又转向坏的方向。这些都让中共的成就大打折扣,不必对其过誉。在全球进入有史以来最为和平、生产力大发展的20世纪后半叶,中共执政的中国即便纵向比旧社会有进展,和全球尤其欧美、日本、韩国、新加坡、港台等相比,显然是大大落后了,中国被中共拖累了。
而且,中共最大的问题并不是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落后,而恰恰在于在其宣称的“反对剥削压迫”、“解放劳苦大众”、“人人平等”等方面,其实际行为与官面主张的背道而驰、表里不一、背叛承诺。毛泽东时代中国人被分成若干等级、贴上标签记入档案、人与人不平等现象无孔不入,也是政权对民众压迫最沉重的、人民最没有自由最不解放的历史时期。而改革开放以来不平等继续存在,但束缚有所松动,剥削压迫也变换了具体方式和表现。
有一部颂扬红军的话剧《从湘江到遵义》,因其中借由红军之口质问当代中国现实的“红军十问”,内容颇有政治敏感而具刺激性,导致话剧演出被叫停。而这“红军十问”,可谓振聋发聩,讽刺了中共政权(以及许多中共干部)对曾经理想的背叛:
我们的身体,早已深埋在泥土里! 我们的灵魂,经常在天上会合! 我们仍在牵挂,我们流血牺牲建立的新中国! 我们当年那些梦想实现了吗? 人民当家做主了吗? 老百姓都过上好日子了吗? 还有贪官汙吏吗? 还有人骑在人民的头上作威作福吗? 中国人真正站起来了吗? 我们的党还记得我们对人民的承诺吗? 还有纠正错误的勇气吗? 需要有人站出来的时候,还有人站出来吗? 还有人像我们一样,愿意为信仰而生,为信仰而死吗? 长征并没有结束,我们这个民族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
这“红军十问”的答案,是不言而喻的。本文前面的陈述和评论,也给出了回答。曾经的中共革命者、红军战士,起码有一部分是真的有“改天换地”、建立人人平等的新社会、让所有穷苦人和被压迫者得到解放的理想的。这也是许多人不怕牺牲参与革命,为共产主义抛头颅洒热血的动力。
经历千难万险,中共从弱小到壮大,从边区窑洞到京畿红门,从一船之地到拥有万里江山,红色革命者成为中国执政者。可他们执政后的行为,背叛了初心、废弃了承诺,并且给国家民族带来巨大的悲剧和不可逆的损害,人民遭受祸难和付出惨痛代价,许多人的生命无辜的毁灭。许多暴政披着“阶级斗争”、“革命”、“反对压迫”等名义,实际则是在进行剥削压迫、对人民施以奴役、造成不平等不正义。
中共所作所为,也违背了马克思主义的核心思想、根本目的。马克思坚定的批判剥削压迫,为被侮辱与被损害者代言,追求平等公正与自由解放。中共及世界上其他若干列宁式共产党,表面继承了马克思主义若干思想和主张,如公有制、工人至上、反对资产阶级等,但却以各种名目造成更严重的不平等不公正、更残酷的剥削压迫,更加束缚人民自由和欺凌社会中的弱者。他们有马克思主义的皮毛,却没有马克思主义的心灵。所以中共的行为是背叛而非继承了马克思主义。
执掌权柄、坐拥庞大国土和各种资源、驾驭十几亿人的中共执政集团,在依靠虚假承诺软硬兼施连打带骗取得政权后,坐稳了权力宝座,就再也不愿意“下去”了,而是千方百计保住政权,不择手段的维护统治,保障这庞大的食利集团、剥削阶级的特权。中共从激进的“革命党”,到最顽固的“保守党”,其变化如此巨大,在许多人意料之外;而若深知人性和社会现实,又能明白这在情理之中。人往往是利己自私的,失去制约的势力也必然腐化堕落。
但无论如何,中共背叛建设人人平等新社会的理想、废弃为穷苦百姓代言的承诺,摇身一变成为剥削压迫者,都是不可原谅的。而且中共政权犯下与传统封建王朝、资产阶级政权相同罪恶,如残虐对待底层、执政集团特权等,中共政权应被加倍的批判。这是因为其表里不一,且正是依靠各种美好许诺争取到支持和夺取政权,所以对这样背信弃义者应格外谴责和唾弃。
本文之所以重点讲述毛泽东时代的不公不义,是因为改革开放之后的不公正更被广泛知晓和批评,而毛时代在很多人想象中却是平等的、有利于穷苦人、平民百姓有尊严的时代。但真实情况是,毛时代的不公平更加制度化和残酷,弱势群体更无尊严,穷苦人更加贫苦乃至温饱不能满足、许多人在毛政权暴政下凄惨死去。毛时代也并不是真正的正统的社会主义,那时的中共也已经蜕变。所以本文特意重点强调毛泽东时代的不平等和弱势者的苦难。
1949年之前和之后的“两个中共”:从可同情理解敬佩的革命团体,到压迫人民作威作福的“新阶级”,蜕变令人心痛,背叛最为可耻;对于如此重要和耐人寻味的历史与现实,加强研究和反思特别重要 1921-1949年在野、割据、处于抗争状态的中共,虽然也有这样那样的缺点甚至罪恶,但也有许多值得敬佩之处。比如确实是为被压迫的劳动人民抗争,为弱势群体发声,也主张自由民主和军队国家化。许多共产党人,确实有理想和牺牲精神,为信仰、为国家、为人民付出了生命代价。而当时的共产主义革命虽然残酷和充满破坏,也是被压迫者、不幸的人遭受苦难后的反抗、反噬,也是可以同情与理解的。
但1949年之后尤其1950年代初之后上位、执政、大权独揽的中共,则其本质、主流、80%以上的行径,都是恶的、坏的、应被批判和唾弃的。这时他们不仅不再是被压迫者的代言人,还是压迫人民的红色特权阶级。中共各级干部享受了其统治的这块巨大领地上最优质的资源,包括衣食住行、金钱美色,以及许多无法以钱财衡量的服务。留给平民大众的,只有残羹剩饭。而干部之外的中国人,也被按照出身、职业、地域等划分为不同权利和待遇的群体。旧的社会等级看似消亡了,新的等级制度以冠冕堂皇的名义及各种潜规则出现了,并且在暴力机器为后盾下得以巩固和难以撼动。
执政后的中共统治集团所作所为,与理想和承诺背道而驰,驾驭国家、管制人民手段的残酷,胜于其批判和推翻的旧政权、旧社会。在血与火洗礼后出现的,不是充满光明和正义的美好国度,而是红色幕布遮盖的黑暗牢笼。在打倒许多旧的权贵精英后,主宰国家的是换汤不换药、更加粗俗野蛮的“新阶级”。虽然1949以来的中共内部,并非没有坚持理想与守护良知者,但那显然是少数。而且每一个中共成员无论是否保有良知,都已经享受了特权,成为压迫阶级的一员和国家统治机器的组成部分。
1949后的中共背叛了1949前的中共,数百万计的中共干部背叛了曾经的自己,老年毛泽东也背叛了青年毛泽东。中共也背叛了马克思主义,效仿了列宁和斯大林,却又比列宁更加背离社会主义,比斯大林还残酷无情。中共的背叛和为恶,让汉族和中国其他许多民族陷入苦难的深渊,许多个体生命被或迅速或缓慢的毁灭。
而其中尤为悲惨的,是那些相信了中共看似诚恳的许诺、“新中国”美好愿景的那些中国人。他们实实在在被骗了。这里包括青年进步学生、知识分子、农民、妇女、前民国政府人士、国军官兵。他们正是听信中共的统战宣传,或加入中共,或充当地下党提供情报,或参与反国民党活动,或提供后勤支持,或率兵投诚。而这些人中的大多数,在1949-1976年间都饱受劫难折磨,许多人死去,幸存者也处境凄凉。
他们中绝大多数生前都后悔了,可世上并没有后悔药。他们眼睁睁看着自己参与推动建立的、名义上属于人民、却只属于一撮人的政权越来越稳固,自己支持的看起来朝气蓬勃进步开明、实则阴险歹毒的政治势力肆无忌惮的压迫和掠夺。这些人自己也被其所滋养的利维坦先后吞噬,却已经无力反抗。这些人在中共诱骗下,一步步走入自己挖掘的坟墓中。
严谨的说,中共也并不是从一开始就是欺骗大众的心态、以夺取权力后享受特权为目的。比如中共一大及陈独秀担任领袖时,怎样看都是一个充满理想、希望救民于水火、让国家民族摆脱内乱外患、让人民都过上好日子的政治团体。但随着它的成长、壮大,经历诸多内部纷争与外部挫折,在人心的贪欲和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影响下,逐渐蜕变,变得功利、阴险、暴戾。
而当中共真的打败各路势力,从西柏坡走入北京城,主宰了中国大陆亿万人命运、可以对庞大国土上的资源予取予求时,它完成了彻底的蜕变,露出了无情、蛮横、残暴的本质。它吞噬了上亿人美好而宝贵的生命,将国家民族带入充满悲剧的道路,在国际上被长期边缘和孤立,还让国人之间丧失信任、社会道德崩坏。中共所作所为也让其自身堕落,毁坏了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及左翼的愿景与声誉。
中共背叛了关于追求平等、反对剥削与压迫的理想与诺言,成为这世界上最大的特权集团,其实也并不意外。因为人性就是自私的,社会结构的不平等也是难免的。无论一些人的初心多么纯洁、某些党派的理想多么高尚,但经历了世间的复杂残酷,最终取得不受制约和垄断性的权力时,蜕变和背叛就成为了某种必然,或者说极高概率的事情。古今中外,从农民起义到贵族自我革命,都难免是打倒旧的权贵,迎来新的“人上人”。
而中共的特权、压迫、制造的不公不义、对穷苦百姓和各弱势群体的剥削欺凌,比历代王朝统治者都更应被批判、谴责、推翻。因为中共口口声声“为穷人说话”、“解放被压迫人民”、“新中国人人平等”,并依靠这些吸引了大众、夺取了政权。而其当权后却背叛了这些理想和口号,自然比历朝历代并未如此宣传和许诺的统治者更加阴险恶毒、背信弃义。当然,中共从理想主义走向利益至上、中共干部从不怕吃苦不怕牺牲的革命者,变成脑满肠肥、作威作福的新贵族,人民被叛卖被戕害,也反映承诺的不可靠、人心的易变、政治的险恶,非常值得人们反思。
而只有真实的民主政治,包括政治多元化、普选、言论和新闻自由、开放包容型制度和社会氛围,能够最大程度弱化特权、减少不平等。虽然剥削压迫和不公正仍然会存在,有人就会有黑暗面,但还是好于一党专制权力垄断。未来的中国,当然应该走向民主。
到那时,经历“转型正义”和必要清算前提下的中共,也同样可以与其他党派和平竞争。或许那时的中共,能部分找回1921-1949年一些真诚的共产党员的初心,愿意真的站在左翼和马克思主义立场为穷苦和弱势者发声、促进社会公平和人际平等。东欧一些在冷战时一党专制的共产党民主化后“社会民主党化”的变迁,就可以作为某种可资参考的前例。尤其作为在野左翼,共产党对执政党的监督和批判往往是很有力的(但若自身执政就很容易蜕化),就像民国时期中共对国民党及社会黑暗面的激烈而有力批判那样。如果中共真的愿意如此,也算对旧日之恶的一种弥补,对早期理想的追回。
只是,中共断然不肯放弃权力。因为中共从上到下都“尝到了权力(好处)的滋味”,再也不肯放弃既得利益。1949年后许多人加入中共,正是为了特权、特殊利益。改革开放后的“入党者”,更加公开的功利化、党员间心照不宣。当今的党员没有几个真诚信仰共产主义及相关思想,而普遍就是为了名利、物质欲望。
而且中共背叛了革命理想、杀戮了放弃权力且放下武器的投诚者、压迫和遗弃了弱势民众,也害怕自己放弃权力招致同样后果、被新掌权者杀戮、被人民报复。即便有放弃独裁实行民主的“回头路”,中共也不愿、不敢、不会走。起码,没有外力强力推动和压力,中共断然不会自行结束专制、实现民主和政治多元化,也不会放弃特权和公平分配。
那么,也只有中国人民努力抗争,实现民主,才能终结中共持续的对其历史承诺、对人民、对国家民族的背叛,也才能最大程度减少剥削压迫和不公不义。人民的抗争也可促成中共在压力下内部的反思和部分有良知者的改变。那样对于中国人民,对于各弱势群体和受难者,乃至对于中共,都是好事。
一个世纪前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浪潮,让中共在内若干标榜反对剥削压迫、为受苦受难的穷苦人代言的势力迅速崛起,共产主义运动在全球共振。古老的、从昏昏欲睡中觉醒不久的、内忧外患的中国,也深度卷入这股历史洪流。饱经苦难和内外欺凌的中国人,面对共产主义的美好愿景,许多人被深深吸引,为了那“乌托邦”奋不顾身的战斗与牺牲。还有更多人因各种原因被裹挟入革命。
在中共真真假假的承诺、虚虚实实的旗号、亦真亦幻的愿景引导下,中国大陆“换了人间”。“新中国”的朝气蓬勃与暗处的肮脏并行,工业生产的机器轰鸣与镇压异己的枪声混杂,土改丰收的喜悦与饿殍遍野的饥荒前后到来,破旧立新的号角下有形文化与无形道德不分良莠被践踏。毛时代的悲剧尚未足够反思,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到底是什么、又将走向何方,也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而不厘清历史,人们也会更加浑浑噩噩。
中共的崛起、当权、背叛,有许多需要人们正视和反思的地方。虽然相关研究和反思已有很多,但相对于中共对中国历史与新时代巨大影响、纷繁复杂的细节、留下的诸多问题,显然还要更多、更客观、更认真的梳理、发现、思考。这不仅是过去的历史,也是正在进行的现在;不只是学术与谈助,还是事关国家与个人命运的现实;不仅关乎政治,还涉及对人性根底和重要社会规律的认识与应对。
中共对工人阶级的背叛
两年前,着名媒体人、前中国央视记者王志安在推特上发表了一系列针对工会及罢工问题的评论,包括以下内容:
“美式工会就是寄生虫,制度毒瘤。今后美国如果完蛋,大概率就死在工会手里。
我要是竞选美国总统,竞选主张就是宣布禁止工会组织强制性罢工,企业有权解雇参与罢工的工人。
让美国再次伟大,就必须消灭美式工会对企业家的剥削。
曹德旺和美国工会之间的斗争,我是完全支持曹德旺的。那些工会就是应该统统赶出工厂,否则将来一定会把工厂搞死。
曹德旺才是工人的合作者,没有曹德旺,那些工人没有工作,没有收入。和曹德旺相比,工会就是寄生虫,他们本身不创造价值,只想把创造价值的企业家弄死。
……
我觉得工会组织罢工是他们的自由,但是你不能阻止其他非工会员工上班,也不能阻止雇主解雇你。经济类罢工应该在自由交易的基础上博弈,但现在美国很多工会,组织罢工的时候,不让其他人上班,这是啥道理?
这不就是黑社会么?
我觉得英国首相玛格丽特当年对抗矿工的大罢工就极有魄力,当年矿工罢工导致燃料短缺,整个英国差一点陷入瘫痪,但她没有妥协,说:
“我必须告诉你们,我们要应对的是企图用暴徒规则取代法律的做法,这种做法绝不能得逞。这种做法绝不能成功。那些人用暴力和恐吓方式把他们的意志强加于不想接受这些看法的其他人….法治必须战胜暴徒的规则。”
玛格丽特像个政治家,我比较支持她的主张。
……
富士康不是血汗工厂,是现代企业。薪酬低是因为在农村种地更血汗,更奴工,只不过给自己做奴隶而已。
……
自愿交易无剥削,剥削是马克思经济学中扩大化解释的一个词汇,流毒甚广。
……
有人说没有斗争资本家会涨工资么?显然会啊,竞争的结果。30年前北京的保姆一个月几百块钱,现在估计六七千,月嫂上万。
他们斗争了?没有吧。是市场供需改变了。
越来越多的家庭收入高了,想要雇保姆,但劳动力供给减少了,于是价格就上涨了,就这么简单。
我一直支持劳方的非经济方面的需求,比如不能歧视,不能有工作之外的各种要求,等等。但经济需求我只支持法律意义上的最低报酬,这之上都应该通过自由交易解决。我不支持任何最低报酬之上的结伙性质的要求,比如工会的集体谈判。
美国工会都要缴纳10%甚至更高的收入做会费,我个人觉得他们的存在是增加了交易成本,而不是相反。
……
这些工会的人得到了加薪,但是,那些明明愿意以更廉价的工资工作的人却失去了工作。那些人才是工人阶级中更弱势的群体。工会维护的从来不是什么工人阶级的利益,而是特定利益集团的利益。而且,当他们维护成功时,一定会让更多,更弱势的人失去更多的利益。
……
中共过去的国企,人浮于事,铁饭碗,缺乏考核和监督机制,属于摆烂社会主义。
……”
以上摘录的只是王志安相关言论的部分内容,其他因为篇幅问题无法全部摘录,但这些基本可以反映其对于工会及罢工权问题的观点。
简而言之,王志安认为,工会组织工人罢工,乃至工会存在本身,阻碍了生产力提高、降低了经济效率、破坏了经济自由,不利于企业家及企业发展、也有害于工人自身。王志安还认为应该废除工会、禁止甚至镇压罢工、市场竞争高度自由化,尤其反对工会组织和工人集体行动、也不承认剥削压迫的存在,要工人努力工作、提高效率、靠自身奋斗获得收入,社会整体也会受益。王志安还明确说明这些言论并非开玩笑,而是他认为的“常识”。
王志安言论一出,引发激烈争议。有不少右翼的泛自由派人士支持他的观点,也有不少反对声音。而反对者有的是就事论事反对其对工会与罢工的观点,也有的只是出于反对王志安其人而反对他。其实中国自由派中持与王志安类似观点的,应是大多数。支持和反对者中,有一些仅仅表达观点,有些则简单阐述了理由,但较少有系统性论述工会及罢工问题的。
笔者虽然并非劳工领域专业人士,但作为一位对于国际工运史及中国工人境况有所了解的人,在本文就王志安的言论及与工会和罢工相关的问题做些评论,希望能够让更多人了解工人组织与罢工权的起源、价值、正负两面影响,以及世界各国工会及罢工权问题、中国工人面对的真实境况及捍卫其权利与尊严的重要。
人类罢工活动的起源、发展、形式的演变
狭义的罢工运动,是指17世纪工业革命以来,产业工人为主体的人群,通过停止工作、拒绝完成企业主任务、为工程制造障碍等方式,争取权利和保障自身利益的活动。
而广义的罢工,则与人类文明史伴生,古代奴工(如手工业者、服务于贵族的仆役)和农民及所有劳动者,都曾以各种罢工或怠工形式,来对抗主人的剥削压迫、争取相对较好的待遇。只是人类早期的罢工往往以消极怠工的形式,而不是积极对抗的方式。但也有像中国西周时期“国人暴动”和古罗马“斯巴达克起义”那样由自由民或奴隶为主体的大规模反抗横征暴敛的暴动。但无论消极怠工还是武力暴动,都反映从人类出现部落和国家形态、阶级分化、分工,罢工和反压迫就随之产生,无论东西方都无处不在。
古代徭役和农奴制之所以效率低下,即便用皮鞭和棍子逼迫奴工,也仍然无法激起奴工积极性,正是因为奴工敢怒不敢言、无力直接反抗,就在劳动中尽可能偷懒和磋磨,以缓解自身劳动的劳累和被暴力压迫的痛苦。这种怠工往往没有明确的领导者,而是依靠奴工们心照不宣的默契。奴隶制生产形态下,更没有创新创造力,生产力发展缓慢。社会变革往往需要长期摸索和依靠运气。
近现代各国纷纷废除农奴制和庄园奴隶制,如1861年俄国亚历山大二世改革、林肯时代美国废除奴隶制,也正是为解放生产力、提高劳动效率。相对于奴工,自由民有了更多自由和尊严,也有着更强劳动积极性。而废除奴隶制的国家,之后经济都更迅猛和良好的发展。这也反映了有权利自由的劳动者,要比被强迫的劳动者更利于生产力发展和产业革新。
工业革命后工人恶劣的生存境况;罢工的规模化与组织化、现代工会的出现
而工业革命后,生产方式发生翻天复地变化,操作新式生产工具的产业工人出现,且数目迅速而不断的扩大。这些产业工人一方面获得了相对农民和传统手工业者更高的平均收入、区别于“男耕女织”的传统农业生活,也遭遇新的剥削和苦痛。钢铁工人、煤矿工人、建筑工人……各行业产业工人在将世界改造的天翻地复同时,自身却工作在令人痛苦和危险的环境中。
如钢铁工人要面临高温热流的侵袭、浓烟灰渣的浸染、锅炉爆炸的危险,煤矿工人更是在几乎完全没有安全设施的井下作业,发生死亡事故是家常便饭。直到20世纪前30年,美国煤矿每年有3000多名矿工因各类事故死亡,每开采100万吨煤炭,就要付出8.37条生命。而如尘肺病等职业病造成的死亡,大多数都难以统计,实际因工致死致残人数比以上数字更高。而一张反映1900年比利时矿工下井的照片中,数十名矿工被塞在狭小的下井梯中,像动物一样肮脏和蜷缩。这些都反映了直到20世纪初,欧美工人工作条件仍然危险和恶劣,更不用说更早的18-19世纪了。
而纺织工人等轻工业和蒸汽机车驾驶者等行业职工,虽然工作危险性较低,却长期过劳工作,得到的报酬与劳动成果不匹配,身心也在痛苦中。而且由于当时交通工具刚刚发展起来,安全系统缺陷很大,驾驶火车、汽车、飞机及机组人员,也会面临各种危险。纺织工人也会得各种职业病,一些职业病迄今还困扰纺织工人,何况生产技术和劳工保护条件远不如现在的17-19世纪。
总之,那时的工人工作在非常恶劣和危险的环境中,劳动工时很长、收入远低于产出的经济效益和付出的各种代价。一些工人还时常面临失去生命或重度残疾的危险。另外,工人之间也存在不平等,女工和童工收入显着低于成年男性工人、非白人工人收入显着低于白人工人(哪怕劳动成果相同,也是差异化对待)。
罢工及工人运动的诉求和抗争史、抗争成果;现代工会的诞生、发展、作用
正是许多不公不义、恶劣的工作条件和微薄的报酬,让挣扎在死亡线上的工人开始团结起来,争取权利和尊严。欧洲三大工人运动,也是后来社会主义运动的源头,法国里昂工人起义、德意志西里西亚纺织工人起义、英国宪章运动,轰轰烈烈的展开了。这些运动有暴力的有和平的,或暴力与和平兼行的,诉求包括改善工作条件、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对伤残工人予以保障等。之后还有女性的抗争,要求男女同工同酬。而产业工人的结社,也正是在此时大规模成型。
第一次世界大战及之后,世界工人运动规模更加扩大,并与反专制、反帝制、反对帝国主义国家之间不义战争、反对殖民主义的抗争相连接。女性工人也和女权主义合作,提倡男女平等和女性权利。正是在工人运动浪潮催化下,欧洲的德国、俄国、奥匈帝国等专制王朝,在内忧外患下垮台,结束了悠久的君主专制、向民主共和迈进。
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工人运动由以前的暴力与和平方式夹杂,变得主要以和平非暴力方式为主。到了1990年代之后,全世界工人运动都基本以和平方式进行。部分流血暴力事件,基本都来自于专制政权的镇压。
从18世纪至21世纪,工人运动同步于工业革命及产业转型升级,与人类近现代史交互。而工人运动都是由众多工人形成组织甚至政党,团结起来进行抗争。工会是工人组织和活动的最重要形式。而罢工等活动也由工会及其他工人组织主导。
工人们之所以组织起来,是由于单个工人根本无力对抗财大气粗、雇佣黑帮人士、还有国家机器保护的企业主。个体的抗议、罢工、辞职,显然也不能影响企业主和政府的决策。无论武装反抗,还是和平非暴力抗争,都需要工人团结和组织起来。现代的工会也就应运而生。
工会的宗旨是为了维护工人权益,并要求成员集体行动、与同事同仁共进退。工会在罢工或其他抗议时,还会有纠察队动员参与和维持秩序,对于背叛工人集体的“工贼”往往还施以暴力手段。但这是维护工运秩序的必要,否则就无法凝聚力量抗争,会被软硬兼施、同样有暴力能力的企业主及其打手、政府军警轻易瓦解和镇压。
正是在工会组织的罢工和其他抗争下,从18世纪到20世纪,各国工人阶级的权利从无到有、保障由少到多,从如奴工一样的工作机器、行尸走肉,到成为有自主性和尊严的工人阶级。如八小时工作制、工伤保障、工人医疗和养老保障(退休制度)、工作环境安全保障、工人在必要范围内的自主自治等,逐步得到实现。
不仅工人权利和保障制度的建立有赖于工人抗争,各种权利和保障制度的维护,同样依靠工会、罢工压力、各种工人运动。否则,各项保障只是一纸空文或大打折扣。法律和制度条文的诠释、使用、注解,都取决于法律的制定与执行者及其受到的各方影响。当资本家和亲资本政府力量强大时,法律的解释和执行就利于资方;当工人团结和有影响力时,有利钟摆就会偏向劳方。且双方的博弈往往可以让法律的解释和执行更加公平。而如果只有一方的影响,或双方的力量及话语权相差悬殊,法律的天平就会倾斜而不公正。
欧美之所以工人保障较好,正是在于工人的团结、工会的强大、工人运动的蓬勃。美国虽然贫富差距大,但工人运动的强大仍然让蓝领和白领工人都能得到较好保障。而像香港等亚洲地区,工人权益往往较差,很大程度在于工人组织不力、政府对工人的打压。例如香港从港英时期到中共统治至今,政府都阻止工人拥有“集体谈判权”,而工厂主和地产主在政法界和舆论界都有垄断性影响力,是香港贫富悬殊、中下层工人生活痛苦的原因之一。
此外,工会及其他工人组织,也是工人阶级相互联络、交谊、合作、构建阶级和行业共同体的平台。与基督教会、穆斯林兄弟会等宗教组织类似,工会也是工人阶级之间交际的纽带,是凝聚人心、互帮互助的团契。而工会大楼、会议厅,也与教堂、清真寺有相似的功能。工人很多是无神论者,或不同工人间信仰不同,又面对工作压力和人际纠纷,显然也需要类似于宗教组织的人际交往和心灵寄托平台。工会虽并不能完全承担这些职能,但显然远胜于无。
罢工及工会的副作用、危害的有限和更多益处、其他力量对工人罢工及工会组织的制衡
当然,工会及罢工也确实有各种副作用、负面影响。工人组织起来抗争既可以争取合情合理合法的权益,也可能争取不合现实的、过高的收入和利益。罢工活动也会影响生产进度和效率。工会在组织罢工中,对待工人、企业主及打手、警察时,有时也会使用暴力手段。而一些缺乏品德和怠工者,也会利用工会及反抗企业主的活动以谋取不合情理法的利益。大规模的罢工也会对社会秩序造成冲击,甚至酿成极左极端革命,损害包括工人阶级在内各国人民利益。
但这些问题是任何组织和社会运动都会带来的一些副作用,其危害是有限的,以及可以通过一些方式加以弱化的。即便有这些弊端,也更不应因噎废食,废弃、禁制、打压工会和罢工及其他工人运动。
首先,企业主、资本家、地产主等资产阶级和精英阶层,本就拥有巨量的资源,其不可能放任工会无限要求权利和利益。资方多数情况下都有充分的资源与劳方对抗,双方博弈下形成妥协,而不会让劳方单方获利。
第二,政府机构不可能允许罢工者无限的要求和不断损害社会秩序的行为。政府作为保守现行秩序的机构,普遍对罢工持容忍但不鼓励的态度。民主体制下的政府,对于罢工虽然多数情况下会允许,但不会无限包容。如果罢工的要求明显不合理而罢工时间过长,民众也认为某次罢工不合理且过于影响正常生活,政府就会派出军警人员强迫罢工停止,必要时还会武力镇压。而专制政府则更加普遍镇压罢工。在这样的前提下,工会和罢工工人不可能随心所欲。
第三,无论工会的组织力量,还是罢工运动,都需要消耗工人及其他参与者大量精力、损失不少收入,付出各种代价。罢工和罢市等非暴力抗争,某种程度类似于“自残”行为,首先付出代价的并不是资本家和政府,而是罢工罢市者自身。即便工会给予罢工者一些援助,也往往不敌损失。罢工者罢工期间没有收入,罢工失败还有被开除风险且必然不会补发收入,即便罢工胜利也不一定会补发罢工期间工资。而罢工往往伴随着街头抗议,同样需要抗议者花费大量时间和物质。所以罢工者会根据情况、权衡利弊、往往不得已才罢工,而不是像吃饭喝水一样随意罢工、漫天要价。
第四,工会组织虽然有一定强制性,内部往往也有不少黑幕,但仍然基于法律,成员有基本自由,大多以民主自治方式运转,不可能有人一手遮天。即便工会核心小团体影响力大,也不可能主宰会员命运。工会给予工人的庇护和支持作用,还是大于其阻碍自由和影响效率等负面作用。工会也会有一些道德准则,而不会庇护无赖和怠工者。当然在一些特殊国家特殊情况,那是另外一回事。正常民主国家,工会与其他政党和团体一样,都需要接受社会监督。而且资本家和政府也不会对工会内部黑幕视而不见,相反往往密切关注以便离间工会成员之间关系。而且,随着时代发展,绝大多数工会的暴力成分已几乎消失,核心组织者和普通成员之间的关系也更为平等和谐,成员的进出也都基于自愿(但退出前提是不能破坏正在进行或即将进行的罢工)。
总之,许多人对于工会缺点及罢工危害的看法,是夸大了其缺陷和危害,是过度和不必要的担忧。如果没有工会和罢工,那么固然没有了这些缺陷和损害,但却会让工人在内各种劳动者及社会中下层民众遭受更大的损失和伤害。当然,对于工会及罢工存在的问题,也确实需要正视和解决,工会和工人力量也需要被其他势力适度制衡,但不应超过必要限度、不能因噎废食的取缔工会和禁止罢工,也不能对工人和罢工过度的打压。
罢工权、工会、工人福利保障存在的法理与人权层面的必要性、哲学与人文主义价值
其实,罢工权利及工会组织的存在,不仅有现实必要性和意义,更有自然法权、基本人权、哲学与人文理念上的必要与价值。
如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及其他诸多纲领与宪法所说,“人人生而平等”。每个人与生俱来都与其他的人有着平等的法理权利和尊严,而不因出身、财富、性别、身体状况等而有所差异。但现实中,由于不同身份和阶层人士的权力、地位、金钱等差异,不同的人之间形成显着的不平等。而这些不平等往往又会进一步制造更多更大的权力、地位、金钱的不平等,并直接或间接影响人的尊严、所得、利益,实实在在决定人的生活幸福与不幸、物质与精神的得失。
面对法理上平等的应然、现实中不平等的实然、法理与现实的落差,人类社会就需要采取诸多方式弱化差异、减少不公、最大限度接近平等,并在部分领域实现平等。如民主选举、法律与法治、社会契约、税收,都是促进平等的手段(哪怕他们也可能被用来制造更大不平等)。
而在工人与资本家、劳动者与统治阶级之间,同样有着显着的不平等。这既有不同身份者分工差异必然导致的不平等,也有强势一方利用其权力和资源有意制造、加剧、巩固的不平等。在这样不平等下,弱势方通过纯粹讲道理、诉诸法律等方式维权,并不总是成功,反而常常失败。
在这样的情况下,弱势一方有天然的反抗权,尤其以和平非暴力方式抗争、争取和保卫符合情理法利益的权利。而对于工人和其他劳动者,停止工作,迫使企业主和权贵阶层让步,是最惯常的手段。而单独的罢工往往难以起到效用,那么组织工会、集体罢工、集体谈判,就是必然的路径和又一应有的权利。
罢工和组织工会的权利,是人权的一部分,是劳动者固有的权利。由于劳动者相对的弱势,需要赋予其独特的权利、允许其使用非对称的手段。只有保障罢工和组织工会的权利,才有可能捍卫人权和劳工独特权益,以及对抗强大的统治阶层、既得利益阶层。尤其是劳动者组织工会,以人数优势对抗资方的资源优势及政府的支持,是若干劳工权利和维权方式中最重要的权利与手段。
而工人在内劳动者获得工资、全体公民拥有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必要的保障,同样是人自然而然应有的权利,而不应剥夺。只是劳动者的收入和公民保障,除满足最基本需求之外的部分,需要与劳动价值(贡献)和劳动强度(代价)相吻合,并与其他公民相对一致,既不应被剥夺和损害权利与利益,又不应显着超出其他劳动者和公民的保障水平,以保证平等与公正。
无论劳动、罢工、组织工会、发展经济、提高效率等,都只是实现人幸福的手段。如果为了创造财富、提高效率,而要求劳动者付出过高代价、损失更多幸福,那也是本末倒置、主次不分。良好的劳动关系、经济模式、社会状态,要以人为本,兼顾效率与公平,科学合理的规划和实践经济发展,以折中与稳健方式促成社会繁荣安定,既不让理想沦为空谈和被扭曲,也不为现实不择手段、牺牲弱者利益。
保障劳动者罢工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也是现代文明社会对于劳动者的保护和关怀,是人文主义与理性主义在现实中的实践。当然这种保护和关怀并非恩赐,而是劳动者天然应有、现实中也应由其自由、有序、有度行使。并由公民社会契约和民主法治体制予以保障与协助的。
在包括劳动者在内国民权利平等问题上,中国的许多人士往往是不以为然或缺乏意识的。无论是中国官方建制派、既得利益者,还是自由派和政治反对派,普遍蔑视人与人的平等,尤其反对“结果平等”,且对“机会平等”也不屑一顾。这是社会达尔文主义和极端自由主义思想作祟、严重缺乏平等博爱的人文精神的后果和表现。中国人尤其社会精英这样的价值观,在当今世界是较为少见的,其他无论欧美还是亚非拉多数国家的社会精英尤其知识分子,普遍重视平等。中国是一个特例,且是不良的、令人担忧的特例。而这样的特例,正是来源于中国的特殊现实,又反作用于中国特色的现实中。
中国的工人、罢工、工运、工会:普遍性与特殊性结合下的畸形果实与复杂幽微情状;“中国模式”和“低人权优势”;中国工人抗争的必要性与正义性
中共建政前中国工人与工运简史
在1949年之前,中国的工人阶级和工人运动,相较于其他国家尤其亚非拉国家,是没有多少特殊性的,与国际工人及工运的主流基本一致。中国现代产业工人诞生于从清末洋务运动到民国实业救国的历史浪潮中,而中国工运的大规模兴起则是民国初年。
相较于欧美的工人阶级,中国工人的工作条件更为恶劣、收入更是微薄、生活更加拮据。这很大程度在于清末民初中国生产力和生产方式的落后、生产关系的野蛮,以及中国官吏更加残忍的剥削、对待工人的苛酷。中国工人及工业还要遭受显着先进于中国的西方企业竞争和西洋工业品的冲击。日本明治维新后,中国工业又面临日本的竞争和压力。中国共产党宣传的中国人民处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主义”这“三座大山”的压迫下,虽是为其夺权的宣传,但也是当时的客观事实。
清末时,腐朽暴戾的满洲贵族和满汉官僚残酷镇压大众,所以那时的工人要么逆来顺受,要么加入会党参加起义,而没有和平抗争的空间和舆论发声平台。民国后,社会自由空前增多,工人的和平非暴力运动、兼有暴力与和平的抗争,呈爆炸性增长。另外,由极左翼的共产主义分子鼓动的工人暴动、武装斗争,也日益增多。
民国时代的工人,既遭受国内官僚和资本家的盘剥,也受帝国主义列强的压迫及产品倾销的压力;既是遭受多重压迫苦难沉重者,也是相对农民和手工业者等较落后生产者的、代表新兴的、先进生产力的、国家振兴希望的工业劳动者。简而言之,工人既倍受压迫,又肩负重任、被寄予厚望。于是,那时的工人处于政治的中心地带、工运频繁,各方也都积极拉拢和动员工人,国民党和共产党即是联络和策动工人、发起工运的两支最重要力量。
国共主导的工运,有相同也有差异。二者都强调工人的被压迫与贡献,国民党集团相对更强调工人促成民族复兴和抵抗外侮;共产党则更强调工人的阶级属性和在社会主义革命中的角色,及反抗资产阶级中的作用。在国共合作时期,双方都致力推动工人运动,1925-1926年的省港大罢工(广东和香港工人反帝反资抗暴斗争)就是国共共同主导工运的典型。
但1927年国共合作破裂,国民党“清党”,以及国民党由革命党转为执政党后性质和任务的改变,国民政府对工人运动由支持为主变成抑制为主。而中共遭受沉重打击,虽仍希望动员工人,但力不从心,中国工运不再那么疾风骤雨。但国民政府统治下工人仍然有罢工的权利自由,全国各地的罢工、罢课、罢市仍时常发生。
这些罢工大都是为争取合情合理的权利,也基本遵守法纪,并没有阻碍生产力的发展。相反,之后十年的工运恰恰反映了工人抗争与阶级调和实现了较好的平衡。1927-1937年,民国“黄金十年”的光辉成就,和工人阶级努力工作密不可分。
而抗日战争期间,工人无论参军还是继续工作,都为抗战做出巨大贡献。这时的中国工人普遍配合抗战大局,很少有罢工行为。
抗战后,中国逐步滑向内战。在内战及战争间隙,工人在国共之间较为亲近自诩工人阶级代表的共产党,哪怕国民党及国民政府已对工人权利做了许多保障。工人通过在国统区大城市发动工运等方式,削弱国民政府的统治、策应中共的攻势。在中国东北的工人,还为中共提供了直接的军事和后勤上的强力支持,成为中共打赢内战的关键因素。
毛泽东时代中国的工人阶级:被优待的特权阶级、贫困国家的贵族、独裁者的工具、复杂的身份角色、内部的差异
1949年中共建政后,工人阶级被赋予了中国领导阶级的崇高地位。1954年及之后的多版宪法,都明确规定“中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
而在现实中,毛泽东时代中国工人阶级(准确说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工人),也确实居于领导地位,尤其相对于农民阶层,工人在政治上、物质上、话语权上、生活上,都居于优越的位置和状态。
中国在1950年代初,通过“三大改造”及没收外国财产,将民族资本主义和外资企业,都改造为由中共体制统辖的“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的企业,其中规模较大和较先进的企业均为全民所有制企业。而苏联援助中国的156个工业项目和企业,也成为毛时代中国工业的骨架。
这些“全民所有制”企业,名义上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归全体人民所有。但实际上,无论产料的调配,还是产品的配给,都由中共党干部决定,而并非真正归属全民,也非由全民相对均匀的受益。而工厂的管理、运行、生产内容和方向,也由中共党政官僚决策。
而工人自身的权利自由和生存状况,则处于一种颇为特殊的状态中。一方面,中共治下的工人并没有正常民主国家工人那样的政治自由、言论自由(甚至人身都不自由,如很难更换单位(没有自由竞业的可能)、没有介绍信不能随意旅行),也没有真实的罢工权(虽然1975年宪法中包括了“罢工自由”,但只停留在名义上,且时间短暂,后又取消),与当时中国其他群体一样被实际剥夺了政治权利,某种程度只是中共政权的工具和奴隶。
但另一方面,相较于占当时中国劳动人口约80%的农民阶层,占中国劳动人口约15%的工人阶级,享受着远超农民的物质生活条件、地位上的尊崇、令农民艳羡的保障。在当时,中国工人的医疗、住房、养老、子女教育,均由工厂或政府完全承担,个人不需支付一分钱。一些条件较好的企业,如鞍钢、一汽、一拖等,还会给予工人疗养、旅行、休假等待遇。除非“反革命”或犯下严重刑事罪行(如杀人),工厂会将其开除,否则即便不称职、常年消极怠工、打架斗殴,也可以将“铁饭碗”捧一辈子。而当工人老去,不仅自己有退休金,子女往往还可以顶替职位,世袭罔替,同样享受这些保障。
虽然以同时期发达国家及当今标准看,毛时代中国工人享受的物质条件其实仍然有限,也谈不上富裕,但在那个中国人普遍高度贫穷的时代,工人显然是“人上人”、“工人贵族”。1960年前后中国发生大饥荒,数千万人死去,绝大多数都是农民,以及少数知识分子,工人鲜有饿死情况。这正是在于中共政权宁可强制征粮饿死农民,也要满足工人需要、维持工业运转。在毛时代一些时期和情况下,因对工人的推崇和依赖,部分工人待遇甚至好过机关干部。
但同时,工人却并没有因此做出与所得相匹配的贡献。相反,工人的生产效率、产品质量,都颇为令人失望。虽然中共利用和奴役工人,但又放纵工人在非政治的生产领域的堕落,以及工人对农民等更弱阶层的压迫。无论是计划经济及公有制本身的缺陷,或者说以“反对资产阶级剥削”为理由对工人的尊崇和放纵,也往往放任工人的怠工、偷懒、“跑冒滴漏(各种生产事故和产料产品毁损)”。工业生产中也缺乏可靠的激励机制,“干多干少一个样”、“一杯茶一张报纸一把椅子(休息)一整天”。即便有时上级下命令进行工业“会战”,也不管质量匆匆完工、敷衍交差,然后再回到喝茶看报聊天的日常状态。
工人们为自身舒适,工作效率极低、敷衍了事、粗制滥造、浪费原材料,还有不少工人偷盗或明目张胆的“拿”生产材料和产品,所谓“外国有个加拿大,中国有个大家拿”。没有竞争压力、管理者担心政治批斗(严格要求工人,可能会被扣上“资产阶级法权”、“白专”之类帽子)而不敢管束工人,所以这些消极怠工、影响生产、偷盗国家资产、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不仅难以制止和惩罚,还愈演愈烈。粗放的管理和运动式生产,也进一步破坏了生产关系。
于是,毛时代的中国工业,效率极低、浪费严重,更没有创新能力,主要靠吃民国的老本(甚至使用清末一些机械和技术)、苏联的援助、日本在伪满存留的工业基础等,以及从农民那里榨取的巨量资源,维持臃肿庞大而又虚弱的工业体系、供养大量尸位素餐的工人。这时工人的福利,某种程度确实扮演着“养懒人”的角色。但工业效率低和工人怠惰,根本上并非福利问题,而是计划与指令型经济体制缺乏活力、中国特色生产管理体制不科学(相较于苏联虽僵化但有一定科学规划,中国毛时代经济更多是无序和混乱)、没有竞争和对照、市场压力和反馈缺失、监管不力等诸多原因共同造成。
而中共之所以如此优待工人,既是由于中共极左意识形态对工人尊崇的现实实践,也是为巩固其统治的手段。对中共而言,除了党干部和解放军,工人是其最可靠的统治基本盘,工业是中共政权统治的红色中国赖以生存的骨骼,工业成就是彰显中共统治优越性的标志。发展工业、优待工人,也即捍卫中共自身统治合法性和安定性。为此,他们当然不惜优待工人,而在“政治挂帅”和“阶级斗争为纲”大前提下,对于工业效率和产品质量反而并不在意。而收买拉拢工人的代价,也主要由农民(在党有土地上边的党营农场工作的农业工人)负担,中共“慷他人之慨”,自然“崽卖爷田心不痛”。
而对毛时代工人自身而言,处境是复杂的。一方面他们没有作为正常国家公民应有的许多权利(如真实的选举国家公职人员和人民代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没有哪怕在多数资产阶级国家也拥有的言论自由、出版自由、自主罢工自由,即便参与政治活动也是在中共党或毛泽东本人的指挥、授意、操纵下进行(而非自发自觉自主的参与政治)。“文化大革命”时工人参与“武斗”,也同样被拘于特定的范围和目标,而不允许其反抗中共、中共体制、毛泽东本人。但同时他们又在生产和技术方面不受严格管束(乃至非常放纵)、保障健全、在贫困饥荒年代中衣食无忧,是“工人贵族”。毛时代的工人,除少数情况下接受重要任务需加班加点干活,大多数时候并不会超时工作、不被剥削压迫。相反,这些工人工作时也能悠闲自在,反过来还借助“剪刀差”剥削农民。
不过以上主要指“全民所有制(国企)”企业的正式工人。毛时代在“全民所有制”企业之外,还有大量“集体所有制”企业、乡镇企业。除了少数大型“集体所有制”企业待遇接近“全民所有制”企业,其他企业得到的政策支持和保障远低于“全民所有制”企业。而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级别的企业,工人待遇往往也颇有差别。
而无论哪种所有制企业,除了正式在编职工,还有大量非正式(也就是“不在编”)的临时工、短工、雇工。这些非在编工人没有正式在编工人那样“从摇篮到坟墓”的优厚福利,只能得到按照工作时长或计件方式得到的直接工资,且往往远低于正式工人同时长同件数得到的工资。而且现实中,往往是最苦最累的活由临时工承担,而国企正式工悠哉悠哉当“甩手工人”,但工作周期结束后最终分配的报酬,前者所得远低于后者。
这意味着,除了工人和农民的“剪刀差”和“双轨制”,工人内部也存在“双轨制”。而“编制”,即是区分正式与非正式工人及不同待遇的标尺。编制内外的工人,不仅“同工不同酬”,福利保障更是天差地别。毛时代的编外工人甚至说完全没有任何保障。通过“编制”,中共也区分了自身统治的基本盘和非基本盘、“自己人”和“外人”、可靠者与不可靠者。
而这种“双轨制”,也是对于马克思主义及社会主义理想的嘲弄。马克思的《资本论》等着作,都非常强调工人的解放、人类的平等,且也明确主张工人内部的平等、批判“工人贵族”。只是马克思时代批判的“工人贵族”指那些与资本家关系紧密、收入较高的管理和技术人员。但中共统治下将做同样劳动的工人分为“在编”和“不在编”,对二者保障天差地别,是比马克思所批判的不平等更大的不平等。而若将“双轨制”下不同工人等同视之、都归为“工人贵族”、“懒汉”,或都当成“奴工”、“被压迫者”,显然都是错误的。
而马克思虽然高抬工人阶级,强调工人在生产力和社会变革中的先进性,也批判过农民的落后,但他更强调平等与自由,当然不会想到也不会认同中共毛政权让工人处在“九天之上”、让农民在“九地之下”的悬殊待遇。工人确实是先进的、比农民更促进生产发展的,但显然农民不应被当成二等公民对待和压榨。而且中国毛式体制和工业模式,粗放、技术含量低、浪费严重,以农民为代价也并未达成国家工业化目标,只是让一些工业企业悬空般架在贫穷落后的农业国基础上。这些“全民所有制”企业,供养来源于全民,但不能反哺全民,反而吸血和拖累全民。
显然,毛泽东和中共扭曲了马克思对工人阶级的推崇,异化了社会主义,以“共产主义”的红皮,行古代专制社会将人分为尊卑贵贱不同的等级社会之实,其工业体系、工厂运作、工人待遇,都是畸形的、违背经济规律、违反平等的。它既不是资本主义工业模式,也不是社会主义模式,而是通过强制手段塑造的、为政权服务、不顾现实和生产效率、牺牲农民等其他阶层权利,构建的畸形工业架构和工人待遇。
马克思主义,是明确反对剥削压迫,反对一部分人剥削另一部分人,反对将一部分人的幸福建立在另一部分人的不幸基础上。而毛时代中国的工人农民二元体制、工人内部的“在编”/正式工和“不在编”/临时工的“双轨制”,恰恰是马克思及马克思主义最着力批判的“一部分人压迫另一部分人、一部分人幸福建立在另一部分人不幸之上”的行径和状况。而那些工人贵族,也与马克思批判的资本家及其走狗们在本质上无异。这些剥削压迫的实质,并不是换了套皮、改了身份、变了说辞,就能掩盖的。
毛时代的工人体制下的劳动权利保障体系,是非正常的、不平等的保障制度;这样的工人,也不是正常的工人阶级;这样的工农关系、工人与其他阶层的关系,也不是正常与和谐的生产关系与人际关系。显然,也不能以毛时代工人的低效堕落,来否定正常环境国家工人福利保障制度的必要。而中国不正常的劳动体系和工人待遇,到了邓小平时代及今日,仍然处处存在,只是“不正常”的具体内容和表现有了很大变化。不过,毛泽东到邓小平乃至今日中国扭曲的工人境遇,也让中国人包括自由派知识分子对于中国工运的认知随之扭曲,并衍生诸多不良后果。
邓小平“改革开放”之后的工人阶级境况:“中国模式”下不同身份工人待遇的显着差别、经济繁荣下劳工权利的严重受损、“低人权优势”的残酷本质
1978年,中国开始“改革开放”。中国工业由“全民所有制”和集体制等名义公有制的企业垄断的历史告一段落,私营经济、外资经济蓬勃发展。而大量农民也开始进城、从事工业和服务业(二三产业)工作。这样,就诞生了农民工,即家园、户籍、出身、社会待遇是农民,又在城市或工业区做工的特殊身份群体。2000年,中国农民工数量已超过2亿,2023年已近3亿。除了农民工,还有大量作为城市户籍居民的非国企工人(包括白领和蓝领及其他类型工人)、国企外包工人,自1980年代之后也有1-3亿。而国企及大型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正式工人,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在数千万人这个量级波动。显然农民工及城市非国企工人,可称为“非公工人(公有制企业正式工以外的工人)”,构成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工人的真正主体。
虽然相对于毛时代,改革开放后的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非公工人数量暴增,但国企(邓江胡时期,“全民所有制”已基本改称为“国有制”,在名义上也脱离了“全民”)正式工人和非国企工人/国企外包工人的“双轨制”,并没有破除。虽然经历了1980-2000年“大下岗”的“瘦身”和冲击,国有企业裁汰了大量工人,但大多数工人仍然留在工厂,从事远较非公工人轻松的工作、得到优厚的福利保障,并继续以变相世袭方式世代传承。
对这些国企及国企正式员工而言,其劳工权利得到了超额的保障。他们也继承了毛时代的低效和浪费,其所得往往不及劳动价值,而其中差额由国家财政及全体纳税人承担、民营经济的盈利弥补、国家的银行和金融系统为其借贷。基本部分国企央企做出不小成就,也是建立在无限投入纳税人的钱、各种政策优待绿灯、牺牲其他企业和人群利益,来实行的。
而占到改革开放以来工人80%以上的非公工人,包括城市民营企业工人和个体户、外资企业中国籍工人、农民工、国企外包工人,则处在极为严重的剥削压迫中。
长期以来,中国各地工厂的工人都在超时、过劳、时常发生工伤的状态下工作,得到的薪水却很低。工厂主和管理人员往往使用粗暴的、侮辱性的、侵犯性的方式对待工人,为达成生产目的不惜透支工人的体力、脑力、健康。无论是着名台湾企业“富士康”在大陆的各工厂,还是国内各种小作坊、乡镇企业,都是如此。中共官方则站在资方一边,拒绝执行《宪法》、《民法通则》/《民法典》、《劳动法》等法律中对于劳动权利的保障条文。当发生工人罢工和抗议时,政府还派警察甚至武警协助维持生产秩序、弹压罢工。
而中国工人的处境,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模式”的典型体现和后果。关于“中国模式”,我另有文章论述,摘录于此:
所谓“中国模式”,即政治专制与经济开放并行,压制包括劳工运动、维权抗争、女权运动在内的各种争取和维护权利的社会运动,禁止罢工、游行、组党结社等政治行为;
依靠军队、警察及黑恶势力,采用武力威吓、限制人身自由(如户籍制度、留置、“被精神病”、社区矫正、其他“强迫失踪”手段等,及已被取消的劳教、收容、“双规”)、监视、恐吓、骚扰、拘禁、殴打及其他酷刑等暴力手段维持社会稳定;
以低工资、低福利、低社会保障压低劳动力成本和民生支出,在此基础上逼迫国民参与生产建设、以高效率拼命劳作以维持生计,而将这些工人、农民、普通职员等劳动者创造的财富的绝大多数掠走,用以为特权阶层分肥和投入再生产。
此外,该模式还有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并不惜代价达成关键目标、以纵容腐败和潜规则来激励官商民较高效工作、政府机构/国企/事业单位有严格的科层等级制等特征。
整个模式以“低人权优势”和“稳定压倒一切”为两大基本点,牺牲占人口大多数的平民人权、压制相对弱势者对正当权利的追求以换取经济快速发展;
维持社会不平等状态、塑造“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制度和文化环境,鼓励人们放弃权利维护而转向自我实力提升(且倾向于暗示不择手段),以维护特权阶层利益和刺激国民奋斗积极性;
以损害中下阶层、女性、身心残障者、边缘化人群等相对弱势、异质群体的权利为代价,导致贫富差距拉大和阶层固化加深,“损不足以补有余”赢取既得利益阶层的欢心;
放弃意识形态争论或只将意识形态作为“遮羞布”,将追求利益和实力作为第一要务,从国家政策到社会风气乃至个人价值观,皆高度社会达尔文主义化和犬儒化,官员和民众普遍道德沦丧诚信丧失;
有意营造和放任社会不安全感的滋生蔓延,为强化社会控制制造借口,也以此转移国民注意力、刺激劳动积极性,作为“饥饿政治”的一部分;
通过禁制政治抗争和意识形态竞争,保持社会秩序的相对稳定,减少了影响经济的人际群际争斗和“内耗”,将人们的精力和动力引向发家致富,确实促进了经济发展。但同时,也导致社会问题和利益冲突缺乏公平合理的解决渠道,暗处的暴力与冲突加剧、灰黑的腐败与“潜规则”盛行,制造了更多与公开政治冲突不同、但实则更为“内耗”、“内卷”的后果;
利用中国和东亚传统的重视秩序、人民较为忍耐服从、受教育水平高而工作熟练和遵守纪律、社会管制体系健全的特性,将这样的特性加以扭曲化的改造和透支式的使用;
透支资源、环境、人的身心潜能和忍耐力,实现国家整体实力的增强、经济的繁荣及一部分人(包括大量尸位素餐甚至从不工作的食利者)的高度富裕。然后以上政策不断循环下去,以维持统治存续和社会运转。
1980年代改革开放伊始,“中国模式”即初露端倪。而1989年六四事件和1992年邓小平南巡后,“中国模式”实现了“标准配置”,即政权采用“形左实右”的理念和政策,人民争取政治权利与自由的抗争被极大压缩,“闷声发大财”成为国民主动或被动接受的现实。该模式此后又被冠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之名,逐步稳固和“升级”。
它也在吸收、借鉴西方的经济学说和发展模式,例如90年代借鉴了芝加哥学派米尔顿·弗里德曼的学说推动国企改革和货币改革(伴随着悲惨的下岗潮、物价大涨和教育医疗的市场化,以及贫富分化的迅速加剧);而如今以哈耶克为代表的奥地利学派的主张又得到中国既得利益阶层的青睐。而这两套西方经济学说均主张较低的社会福利、忽视劳工保障,倾向于弱肉强食的发展模式。
中共摒弃这两个学派关于政治经济自由的主张,但吸收了其丛林化倾向的、低社会保障的、强调效率无视公平的经济理念。这些西方右翼经济理论在中共暴力机器下,将其野蛮残酷一面发挥的淋漓尽致,成为“中国模式”中保障经济发展的关键部件。
而且,中共也在实际上完全放弃了其政治纲领中“反对帝国主义、资本主义压迫”的诉求,相反全力取悦和纵容位于全球产业链上游的美日欧等发达国家及国内外权贵资本家,攫取中国资源、压榨中国劳动力,还积极镇压工农大众。而美日欧各国也愿为自身利益,默许甚至支持中共在中国的继续统治。某种程度上,中共已成为其当年最为反对的“外国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势力、大资产阶级在中国的代理人”。这是颇为讽刺的事。
40多年来,“中国模式”的确刺激了中国大陆经济的急速发展并使一部分人富裕起来,但也同时极大的侵害和压制了人权与自由,而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最大贡献者劳工阶层的权利受损至为严重。
……
这样的“中国模式”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造就了改革开放至今中国工人的命运与生活。相较于极度贫穷破败、人们被分成若干等级、旅行自由都被限制的毛时代,邓小平及之后中共统治期的中国大众,有了靠自己勤奋劳动满足温饱、改善生活的机会。尤其是以前被禁锢在农村、从事极为繁重体力劳动的农民,可以成为工人、获得更多收入、多了一点自由和物质享受。
但相较于正常国家(不仅包括欧美发达国家,也包括亚非拉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工人阶级,中国非国企工人尤其农民工,仍然严重缺乏基本的劳工保障,收入也显着低于产出(这可从收入与GDP对比来分析)、收获小于贡献。
中国工人也没有结社自由和罢工自由,1982年宪法将旧宪法上工人名义拥有的罢工权也予以取消。而毛时代工人与农民、城市与乡村、国企正式工和临时工/外包工的多个“双轨制”,在邓时代仍然延续了下来,只是部分的有所松动。但国企在编职工和“非公工人”在保障上的巨大差异,并没有消失,这两种工人显然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地位和境遇,而不可混为一谈。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工人阶级的苦况和抗争的必要性重要性
虽然根据宪法,1978年至今的中国名义上仍然是“工人阶级领导、工农联盟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但占中国工人数量80%以上的非国企正式工的“非公工人”,不仅不是被广泛尊重和保障的领导阶级,反而和农民类似,是饱受压榨欺凌的被统治者、被侮辱与被损害者。
其中规模庞大而身份特殊的“农民工”,更是遭受作为工人和农民的双重压迫,劳动内容和贡献与城市工人无异,却又没有城市居民相对略好的待遇,还往往承受与父母子女分离、夫妻分居的骨肉分离之痛,并在农村留下数千万“留守儿童”,或让孩子做与自己一起在城市漂泊的“流动儿童”。与他们的父母劳工保障缺失类似,这些儿童的教育和身心健康,都难以得到良好保障。
中国大多数工人,包括部分白领和大多数蓝领,虽然满足了温饱、维持了生命,但在看病、住房、养老、子女教育等方面,往往入不敷出、捉襟见肘。这些工人日常攒钱,往往一次大病就花光积蓄。即便侥幸无大病或硬挺过病痛,家庭开支也让他们压力巨大。即便那些外表光鲜的白领,也要从事“996(早九点工作到到晚九点,一周工作六天)”式繁重工作,有猝死的风险,而收入也并不算高,尤其面对高昂的房价,高级白领也“压力山大”。
中国工人的这些困窘,根本上都在于劳工权利保障和社会保障水平的低下、收入水平相较物价(尤其房子等刚需品价格)的微薄。这些国家社会的生产与建设者,并不能享受自己大多数的劳动成果。
而这不仅让工人自身陷于困窘,也不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拉动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投资、出口、消费/内需,其中内部消费是绝大多数国家最重要的经济动力,且最为根本和稳定。但由于中国工农等大众收入偏低、社会保障不足,所以消费能力和愿望也偏低,继而影响经济繁荣。只靠投资和出口拉动。也让经济不稳定和畸形。诺奖得主克鲁格曼、美国财长耶伦等人,都曾疑惑过中国为何拒绝提高福利以刺激消费和改善经济。
而中国之所以拒绝加强保障和提高福利以刺激消费、发展经济,是因为其构建的“中国模式”是以“低人权优势”为基底,尽可能压榨平民和弱者、以低收入和零福利刺激人们拼命劳作换取温饱。如果给予劳动者更多收入和保障,也就不再有“低人权优势”。
若更进一步的揣测,中共也是希望以类似于古代秦国专制设计师商鞅的“疲民弱民辱民”之策,或按照现代政治经济术语定义的“饥饿政治”,有意压低国民收入和保障,削弱国民生存能力,以使国民长期生活在贫乏和不安定状况下、没有能力独立和有尊严的生活,只能成为现代化下的某种形式的新式奴隶,必须通过依附体制、依赖强人、唯唯诺诺、谨小慎微、精致利己,以维持基本生存,而无力表达不满和反抗。
在“低人权优势”为基本特征的“中国模式”下,中国工人常年工作在“血汗工厂”中,没有劳动者应有的尊严、保障,收入不抵贡献。发生工伤事故,有时根本得不到赔偿和善后,有时能够得到一些补偿但不足以弥补工人损失。一些工伤致残的人更是丧失劳动能力、后半生都极为凄惨。这些都实实在在损害着工人的权利和利益。虽然最近十几年,中国劳动仲裁机制和司法体制有了一些进步、规范化和实效性都有提高,但仍很有局限,且受益者主要是白领阶层及其他正规企业的中层及以上人士,大多数劳动者难以通过正规渠道讨得公道。
如果说在1980-1990年代,由于中国过于贫穷落后,也尚未完全进入现代市场经济和融入全球化,过渡期间以强调效率、发展经济为主,劳动者也急着满足温饱而无暇考虑更多权利,尚可理解。但进入21世纪,中国已全面现代化、国家日益富强,作为国家最主要贡献者的工人(包括农民工),显然应当更多更公平的分享劳动成果,而非继续做“血汗工厂”的奴工。许多在“富士康”工厂代工苹果手机的中国工人,却买不起苹果手机,这本身就是一种讽刺。而同时,美国工人工作不到一周,所得工资即可购买最新款的苹果手机。
而所谓“福利养懒人”问题,在非国企的工人及国企的外包工人中,基本并不存在。或者说,中国工人的保障程度,还远没有到将“福利太高养懒人”加以重点考虑的水平。这就像对一个常年食不果腹、饥肠辘辘的人,不积极保障其进食救命,却考虑其营养过剩会得肥胖症、糖分摄入过多会有糖尿病,显然是脱离现实的杞人忧天,颠倒了事实、搞错了重点,影响了当务之急的救助。
生活在“中国模式”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制下的中国工人,遭受着中共权贵和官僚、本国资产阶级、外国势力和资本的多重压迫,还遭受这些势力所雇佣的打手及黑恶势力的直接伤害,既有世界各国尤其发展中国家工人遭受压迫的普遍性,也有在中国极权和丛林模式、名义上为共产党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形左实右”政策迷惑、严密的专制压迫和控制下被剥夺更多权利自由、被压榨程度更重、反抗更难的特殊性。这同时意味着,中国工人有以结社和罢工等形式反抗的更大正义性。
中国工人抗争面临的困境和“软肋”:专制体制、无组织与散沙化、社会达尔文主义与极端自由主义思潮
处在恶劣境况中的中国工人,发起过不少次的罢工和抗议活动。最近十年中,以2018年深圳佳士工人罢工、2022年底河南“富士康”等全国各地工人抵制“清零”政策与配合学生和市民“白纸运动”为典型。前者有数千工人、学生、毛派人士参与,后者参与的工人有数以万计。但像这样大规模且对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罢工,确实是少数。大多数罢工都只有数十至数百人,且往往只为具体的利益,而没有政治性或长久的诉求。而且大多数抗争都以失败告终。
中国工人难以抗争,根本上当然是专制体制的压制。中共严密控制和监视社会,对于工人运动更是严防死守。中共以工人运动起家,却最害怕工人运动颠复其统治。中共严禁任何形式的独立工会出现,哪怕是松散的结社也不允许。近两年,外卖骑手这一行业劳动者多次组织集体抗争,一些骑手结成非正式的组织,为外卖员争取权利,但很快被警方“破获”,骨干成员被拘捕。而前述的佳士工运和“富士康”罢工,工人组织也都被摧毁、主要人物被捕。而中共官方的主导或允许的工会,当然只是一种摆设,除了日常发放一些米面粮油这种形式主义,并不能为工人争取权利和利益。
对以上问题,中外都有不少研究,我在此不再详细展开。但另有一个阻碍中国工人抗争的因素,是颇为值得提及的。那就是中国社会中,无论精英还是平民、建制派还是自由派,普遍秉承的主张弱肉强食、丛林法则、自我奋斗,及崇尚极端个人主义、极端自由主义,而同时极度鄙夷平等公正、照顾弱势、福利保障,这样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思潮的泛滥。
经历毛泽东残酷政治运动和激进共产主义政策的极左时代后,中国人在遭受创伤后变得对于左翼、社会主义、平等极为厌恶,不仅反感毛泽东和列宁斯大林式极左极权,连带也对主张以和平渐进方式改良社会、促进公平的中左翼社会民主主义、高福利、劳工运动与权利保障、女权与妇女权利保障等,“恨屋及乌”的厌恶和远离。哪怕这两种“左”有着天壤之别,但人们并不加以区分。
尤其是本应代表中国良心、批判黑暗、呼唤正义的中国自由派/政治反对派人士,大多数就是反对高福利、良好社会保障、劳工权利、罢工、组织工会权利的。他们认为这会回到毛泽东时代的“大锅饭”、“绝对平均主义”,会损害劳动积极性,会损害勤劳者和富人的利益,变成“养懒人”。这些人还非常反对罢工,认为损害社会秩序、破坏经济,更将工会视为“洪水猛兽”。
这些人在认知上也出现严重偏差和错位。如今中国的问题显然是社会不平等、工人和农民等弱势群体急需得到保障,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更加重视公平,通过税收调节贫富差距等。而他们却还在强调“不养懒人”、自由放任、减少税收。他们似乎看不到中共实际的政策与中共意识形态标榜的完全相反,总是拿中共名义标榜的左翼立场作为靶子,却忽视现实中中共实行极右翼的权贵资本主义和压榨工农的政策。这些人还混淆了国企工人贵族和非国企的民营经济下的工人,以毛时代的工人及如今占中国工人少数的国企工人的待遇和怠工,遮掩了“改革开放”以来大多数中国工人工作辛苦、生计艰难的事实。
而这些中国自由派和反对派人士,也严重缺乏对于工业革命后国际工人处境变迁及工人运动史的了解,不知道在极左暴力革命之外,还有更具规模、更有影响力的非暴力的劳工抗争、社会民主主义意识形态和实践,以斗争、妥协、改良为方式的阶级调和与促进公正的进步路径。他们没有看到19世纪中叶尤其20世纪中叶以来,以和平方式为主的民权运动、平权运动、劳工运动取得了巨大成功、对人权和平民生活的极大改善,也没有看到中国的问题并非极左共产主义,而恰恰是工人农民生活艰难,需要发起阶级抗争的事实。相反他们却仍然抱残守缺、死守哈耶克等人的教条,只会更加脱离中国和世界的实际,让中国更难实现自由民主和公民权利。
文章开头引述的王志安的反罢工反工会言论,不仅是他一个人的看法,也是中国许多自由派人士共同的观点。而这又同时是中共官员和体制内精英的观点,也是中共实际上在实行的政策。在反对劳工权利、反罢工、反工会问题上,中共政权和反共自由派,居然达成了高度一致。这不得不说是非常讽刺的事。
这样的社会价值观,尤其自由派精英的这些看法,不仅停留在个人观念上,也实实在在影响了现实,阻碍了劳工权利的伸张和实现。因为他们的影响力,无论其发表反对工人运动的言论,还是拒绝参与和传播中国工人反抗的活动,都显着阻碍了中国的工人抗争,也不利于反对中共专制和实现自由民主。
罢工、工会、工运并不会导致国家专制化、工人腐败化,方式力度得当还能利于维护劳工权利、促进经济良性循环和社会和谐、推动自由民主;劳工福利提高符合时代进步要求、与物质繁荣社会相适应
这也正是我写下本文的原因。罢工和组织工会在内的工人运动和工人团结组织,对于工人阶级维护权利非常重要。无论在民主国家还是专制国家,都不可能单凭法律保卫权利。法律的制定、解释、实践、修改,也都在于各方的博弈。
而二战后欧美及许多亚非拉国家,工人运动有力维护了劳动阶级的权利,也即维护了最大多数人的权利,且并没有牺牲少数人的权利。如欧洲人民之所以在战后过上“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保障下的生活,正是在于工人的抗争,以及资本主义统治者担心高举工人权利旗帜的苏联红色政权渗透、其政权可能被颠复,而对本国中下层劳动阶层的妥协、改良了资本主义,让民主政治普惠大众。劳工权利的改善,也直接和间接助推动了妇女、儿童、残疾人、少数族裔、LGBT群体等弱势者权利的改善。这些群体中的劳动者直接受益,而非劳动者也在劳工权利抗争和受益过程中,得到了启迪和帮助,由边缘和受害,迈向平权。
欧美二战后高度发展和繁荣的“黄金时代”1950-1970年代,与国际上风起云涌的工人运动及社会福利迅速提高时期重合。而工运和工会衰落的1980-1990年代,恰是欧美贫富差距拉大、资本主义国家新的社会矛盾和新危机萌芽和逐渐恶化的时期。虽然欧美的兴盛与危机并非全由劳工待遇和公民福利保障决定,但其起码是一种原因、一个方面。
当然,欧美劳工权利得到保障同时,也保持市场经济体制、不同企业间的竞争、激励辛勤劳动者和创新贡献者,而并非“大锅饭”。欧美不仅有“高福利”,还有反垄断法及各种打击垄断、保障竞争的措施。
欧美劳工权利保障更多是对所有劳动者的“兜底”及让多数劳动价值相近的劳动者之间最大限度平等,而并不抑制辛勤劳动和创新,对后者还加以激励。而欧洲也有不少国有制企业,但主要为保障民生和兜底服务(如邮政、铁路),并参与市场竞争、受法律约束、被公众监督,且由专业人士运营和具体规划,而不会像中国国企“大锅饭”、浪费国家财政、腐败、不透明、“外行领导内行”、生产和管理缺乏科学性等。
二战后各国经济能够持续繁荣,还在于劳动阶级为代表的中下层人士有了更多收入和保障,人们有了更强的消费能力和意愿,劳动产品有了更多更稳定的销量,形成了生产与消费的良性循环。以前因为产品积压等原因导致的经济危机减少、程度减轻。而劳动阶层普遍有了钱、可以买消费品、享受生活,与富人之间的贫富差距也有所缩小、阶级矛盾缓和,也就不愿再冒着死亡、受伤、坐牢风险参与暴力革命或制造致命骚乱,社会也更加安定和谐、国际关系也更为和平。这恰恰避免了发生苏联、中国、东南亚等地残酷革命的危险和潜在悲剧。
这些国家的工人运动也未像苏联和中国那样演变为左翼极权专制、“大锅饭”,相反不少国家工人运动促进了自由民主。例如韩国、西班牙、葡萄牙、巴西、阿根廷、智利等国的工人运动,与学生、农民、市民、知识分子等群体的合作抗争,共同促进了国家结束右翼专制独裁,让国家实现了民主和政治多元化。在苏东剧变中,以波兰“团结工会”为代表的工人抗争,也成为结束苏东极权的重要因素。而工人运动、工会组织,本身就是民主的一部分,也是更多民主抗争和民主参与的训练和预备。
拿着苏联、东欧、毛时代中国等在列宁斯大林体制下发生的工运和工会被利用和滥用的情况,来否定工会及罢工必要性的,是郑人买履、刻舟求剑、一叶障目,完全不考虑更多有益案例和时代发展变化。而如果放眼这些红色极权之外更广泛更具代表性、更值得效仿的国家工人运动情况,就知道工会和工运是利大于弊的,只要没有酿成大规模死亡的暴乱、没有颠复民主体制、坚持了平等博爱等普世人权立场,就无须担忧。
欧美等国的工会及罢工,虽然也有一些弊端,如确实一定程度影响了劳动积极性,一些人宁愿吃福利也不肯工作(虽然福利仍然远低于工资),但瑕不掩瑜,整体显然利于劳动阶层利益及整个社会的可持续繁荣。劳动和生产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人民的需要、促进人民的幸福、全民的平等和谐,而非为了少部分人的暴富和骄奢淫逸,不能为提高效率而不择手段。罢工及工会有弊端,也可以加以检讨和改良,而不应否定其本身的必要性,不该因噎废食。
更根本的,经济的发展当然是为了民生的幸福,自然也包括劳动者的幸福。即便福利体系、工人抗争,会一定程度影响效率,而严厉压制工运、缩减福利,能刺激劳动积极性,但经济发展的成果不能更好普惠大众、创造财富的劳动者自身却被剥夺大多数所创财富,那么这样的发展意义何在?难道经济只是为少数人服务、大多数人只做牛马吗?
而且,“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追求平等是人的天性。虽然现实总是不平等,但这更刺激人们追求平等。绝对的平均主义确实难以达到,“大锅饭”也影响积极性、损害勤劳者利益,但不意味着适当的平等也是错的。现实中,很多收入高的人,往往并没有贡献更多,收入低的人劳动强度和贡献也未必低于更高收入和保障者。过于强调“效率”,就是丛林思维作祟,为不公不义寻找借口。在承认现实中人的个人条件、贡献、所得必然存在参差情况下,为弱势群体兜底、努力缩小人与人的差距、让人与人之间相对更平等、社会趋向公正,是必须和必要的。
对社会福利问题,还要若干特别说明。人类社会进入21世纪,物质已经高度繁荣、社会文明程度也较百年前有了根本提高,给予公民基本的教育、医疗、养老、住房、失业、工伤等保障,给予公民无条件基本收入和最低工资,都是现代社会人的基本权利、应满足的基础性的合理需求。
物质高度发达下,满足这些要求也是完全可以做到的。无论中国还是其他许多国家(尤其发达国家),有能力给予劳动者在内国民基本保障。而且物质丰富情况下,即便分配向穷人倾斜,富人的生活也不会受到根本影响,仍然会比穷人有更舒适优越富足的生活,只是与穷人差距有所缩小。
人类文明从原始社会的贫乏和朝不保夕,到奴隶社会和中古社会的森严的尊卑等级,再到资本主义社会巨大的贫富差距和不公,以及现代社会的高度发达和繁荣,不同阶段适用于不同的上层建筑(生产关系)、制度、分配方式、生活方式。在物质非常贫乏、社会文明程度有限的古代,人们也确实难以得到较好保障。而到了21世纪,物质前所未有的繁荣、人类整体文明程度前所未有提高、人权得到前所未有重视,对于人物质和权利的保障当然也要与时俱进,并尽力与同时代最先进的人权保障水平看齐(当然也要考虑每个国家地区具体情况和现实承受力),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中国古代和近代,乃至毛泽东时代和邓小平时代,囿于生产力和制度,无心无力实现良好的人权和物质保障。在改革开放初期,贫穷中的国家和人民,普遍以个人奋斗摆脱贫穷,国家福利也确实力有不逮。但在中国GDP和国家财政收入迅猛增长、物质繁荣的今天,给予劳动者在内人民更好保障、减轻人民生活负担、促进公平,显然就是既必要又有能力做到的事。而拒绝“福利社会”,则违背情理,或者说是权贵为疲民弱民以控制民众的手段,显然应该批判,并呼唤各项福利保障齐全、国民都有基本收入、劳动者权利权益得到保护的福利社会。
对王志安若干吹捧权贵资本家和赞同铁腕镇压工人抗争、贬损工运、质疑罢工与工会作用言论的评论与回应
除了本文其他章节对于王志安所发表言论的回应和批驳,在本节内容中,再更加具体、更有针对性的剖析和驳斥王志安的若干言论。
王志安重点强调的“福利养懒人”、“工会庇护懒人”等,本文对此已做了多次说明,在此再强调一些。福利虽有副作用,但在市场经济和竞争性环境下,并不会和“养懒人”划等号,也与中国国企工人贵族的养尊处优完全不同。而工人适当的得到休息,则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权利。并不是只有老板和高级管理者才“配”享受假期、和家人悠闲度日,普通劳动者也应有这样的权利和福利。这固然一定程度影响效率和便利,但工人自己难道不需要消费和接受服务吗?而且劳逸结合,更利于工人在较短工时中集中精力工作、事半功倍,利于激发工人自主活力和创新,而不是让工人在连轴转的高压工作中心力憔悴、事倍功半。
而王志安所说的“支持非经济的保障,如反对歧视、改善工作条件”、“只是反对经济要求(提高工资)”,现实中无论经济要求还是非经济保障,都需要有工人的抗争,尤其工会和集体谈判,才能实现和得以维持。而并非只靠讲道理。而罢工工人对于增加工资的要求,大多数时候都有具体的情理而非漫天要价。
王志安及其他网友在讨论中提到的“美国教师凭借工会尸位素餐、罢工阻止解雇,影响教育质量”,以此反映美式工会包庇不称职工作者。这确实是一个问题。但显然需要综合考虑教师利益、学生与家长利益,而不是偏废一方。简单的解雇固然可以促进教育改良,但会带来更多社会问题。正常社会应该求取折中的、尽可能照顾多方的方案,而非牺牲一方取悦另一方。而且对于真的很不称职的教师及其他行业人员,也会有裁汰机制,只是不能滥用、动辄开除人。对这种问题,也可以寻求更好的改良方案,而不是鼓吹取缔工会、废除罢工权。
王志安所说“曹德旺给美国工人带来饭碗,否则都饿死”,更是站在资本家和富人一方、蔑视劳工自主性和尊严的荒唐言论。工业生产及消费与盈利,是工人、资本家、技术人员、销售者、政府、社会各相关方共同完成的,而非哪一方的恩赐。而且工人处于整个生产链条的主要部位,是生产建设的主体,有权待价而沽。而中国等一些国家出现“你不干有的是人干”的情况,恰恰是不正常的、因为工人农民等群体在压榨下过于贫困和无力,不得不相互“内卷”、竞争中压低劳动价格、像砧板鱼肉一样供权贵和资本家挑选。这恰恰更说明了工人团结组织抗争、让自己不再被贱卖的重要性。
而以“低人权优势”为特征、压榨劳动者获取经济发展的“中国模式”,确实在向外国输出,但不是王志安认为的是福音,还是让世界都像中国这样不公不义的灾难。我在《强人洪森治下的柬埔寨:“中国模式”的复制》一文中有详细举例和分析,在此就不再展开。
王志安所说的富士康“不是血汗工厂”、“让中国农民得到更多收入、更好生活条件”等,后半部分确是事实。相较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及微薄的收入、村干部和恶霸的压榨,1990年代之前像奴工一样为国家和生产队劳动,在“富士康”起码有了基本工资、过上半个自由人和工业化生活。这确实是一个巨大进步。但这显然不意味着“富士康”及其他企业的劳动保障好,只是在两个烂的比较中,相对烂的较轻而已。
在中国极为贫穷落后、绝大多数人为农民时,农民进城成为“富士康”及其他“血汗工厂”工人,固然有进步性,但也有局限性。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好于“面朝黄土背朝天”但也属恶劣的“血汗工厂”,同样到了淘汰的时候。而且农民生活艰苦、遭受更沉重剥削,显然不是拒绝工人改善待遇的借口。其他发展中贫穷国家如印度、印尼、巴西等国,不少农民同样生活艰苦、进城打工,但也勇于追求劳工权利,包括组建工会、组织罢工,而不是“我进城比农村好,就甘心做奴工”这样的心态。这些国家的主要政党和公民团体也普遍支持工运。显然印度等国工人的工人阶级觉悟和人权意识、社会风气,都比中国要好的多。
王志安以“月嫂”等举例,认为“没有斗争、没有工会,也能提高收入”。这既以偏概全,也夸大月嫂等劳动者的收益。首先月嫂的工作较为特殊,其工作非常繁重、需要消耗大量体力精力,以及细心耐心,还要和屎尿屁之类汙秽物打交道,收入高一些本就正常。以前“月嫂”收入较低是中国人力过于宽裕、大众过于贫穷、穷人不惜力气不怕肮脏,所以服务价低廉。随着社会发展,很多穷人也并不需要过于贱卖劳动和尊严,劳动选择也更多,“月嫂”价格逐渐升高也是正常。且恰恰是其他劳动者的抗争,工厂等地工资提高,人们有了更多职业选择,才让“月嫂”的工资上涨。这也更反映整个工人阶级、劳动阶层团结或分别的争取权利的重要、对劳动者整体的增益。
“月嫂”照顾孩子、孕妇、老人等弱势群体身体的工作特殊性,本身也让多数主人不太敢过于压榨,以免“月嫂”不好好照顾家人甚至使坏,这本身也是一种“制衡”。而且“月嫂”和主人“斗智斗勇”、争取待遇的情况也不少,着名网络红人罗玉凤就曾讲过她和其他农村妇女做家政人员时,遇到各种“奇葩”主人及与其斗争的故事。
王志安所说“自愿交易无剥削”,也是无视不同身份者之间存在的权力、资源、话语权不对等,必然导致强者剥削弱者的现实。许多“自愿”在根本上是社会结构性不平等所致,并不是发自内心的“自愿”,根本也是“被迫”。为生计所迫、受权贵威压,即便没有直接被限制自由和强迫劳动,仍然是一种被迫。虽然资本家和技术人员因其关键性作用,是应在人均上高一些收入,但具体高多少、各方共同创造的劳动收益如何分配、工人的劳动成果是否真的最大限度得到回报,这些显然都需要详细讨论、博弈、妥协,才能得到一个较公平的结论和分配方式。如果放任劳资之间的不公平,那必然导致和加剧剥削压榨。
王志安将中国工人辛苦劳作、饱受压榨问题,及美国工人在民主体制和市场经济前提下争取劳工权利,和中国国企工人贵族的享受特权、消极怠工、腐败堕落混为一谈,以后者掩盖前者,显然是张冠李戴、以偏概全、以少数当多数,充满谬误。对不同身份工人的差异问题,我在本文其他章节段落已有叙述分析,在此就不再重复。
王志安所说的撒切尔和里根在1980年代的措施,虽然让英美两国中短期内摆脱了经济低迷和“滞胀”状态,但长远让社会更不和谐、引发广泛抗议,并遗留了大量问题。1990年,撒切尔在工人的咒骂中黯然下台。而里根虽完成两届任期,但其衣钵继承者老布什也在1992年败于克林顿,反映了多数民意并不喜欢这两个保守派典型人物及其政策。而接替他们的布莱尔、克林顿等人,所走的“新中间路线”/“第三条道路”,兼顾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逐渐恢复不少保守派执政时取缔的劳工权利,才让欧美社会重新走向平稳、贫富差距得到一定遏制。
而撒切尔所说的“法治”,只是站在统治阶级立场、选择性利用法律的“法治”。实际上其镇压劳工运动、打压北爱尔兰反抗活动、在拉美与阿根廷发生战争,都涉嫌侵害人权、违反若干英国国内法与国际法。撒切尔晚年不顾反对和压力,会见屠杀大量平民的智利独裁者皮诺切特,也反映了其蔑视民主人权的本性。而英美及拉美右翼政府对工运及工人的镇压、对罢工和工会的限制,也恰恰是自由派一直反对的政府权力扩张和镇压民众。自诩反对政府扩权和尊重公民自组织的中国自由派,却支持政府镇压工人、阻止结社,也是自相矛盾和颇为讽刺。
王志安所提及的中国企业家曹德旺在美国开办工厂,将中国那套“低人权优势”,如压低工资、加班加点工作、严苛纪律对待工人、打击罢工和工会等,运用到美国的工厂、管理美国工人,虽然确实提高了生产效率,但显然损害了工人权益,收益主要归了资本家和政府。这种“中国模式”的输出,破坏了发达国家较为平等和谐的劳资关系,损害了劳工等弱势者权益,不仅不应作为榜样,还要以此为鉴避免这种模式向世界的扩散。
王志安还曾发推文,把中国共产党及其现行政策和“共产主义”划等号。这又是典型的谬误。中共在建党之初确有共产主义理想,1949年之前和毛时代也有极左的、共产主义色彩的言行,但自1978年邓小平开启“改革开放”至今,无论经济上的市场经济、官僚资本主义,还是政治上的一党专制,都与“共产主义”无关,中共名义上当然还标榜“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但实质是权贵资本主义。而且毛泽东时代的政策,如榨干农民供养“工人贵族”、禁止言论和出版自由,很多显然也与“共产主义”基本原则相悖。从“共产主义”的弊端来测评中共执政的得失,如同以尺子称重,或以天平测长度,可谓“驴唇不对马嘴”,完全搞错了对象。
对于王志安以上看法及他其它与工人问题有关的言论,本文各章节内容都或多或少涉及和做了评论,基本上比较全面的回答了他的疑问、驳斥了他的谬误。
虽然王志安所说的一部分话,从另外角度看也并非完全没有道理,一些话也值得人们反思和认真考虑,理解事情的多面性和复杂性。但王志安的观点根本上显然是亲权贵、资本家、既得利益者,而蔑视劳工、弱势群体、受剥削压迫者的。即便一些有道理的话,也是片面的、讲了一面而忽视另一面的。他所推崇的东西,与中共“低人权优势”为基本特征的“中国模式”合拍,违背社会进步和普世人权,根本上是应否定和批判的。
总结:工人罢工权与组织工会权利现实中必要、维权时必需、法理上固有而不可剥夺
在中国,中国工人阶级为国家发展建设、经济繁荣、人民生活改善,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他们却普遍没有得到与贡献匹配的待遇,权利时常受到侵害。中国广义的工人阶层也是当今社会的主体人群,人数已超过了农民阶层。中国工人的处境和选择,某种程度也代表着中国人的境遇、决定着中国的命运。而中国若要结束专制和不公不义,实现自由民主和保障人权,也缺少不了对中国工人利益的考量、中国工人的参与和抗争。
所以,无论从工人自身利益、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实现自由民主的目标,以及参看其他国家工人抗争及取得的成果之前例,工人拥有组织工会、罢工的权利,以及言论、新闻出版、组党参政等自由,都是必须、必要、有益的。工人结社、组织工会、集体抗争,也是对抗强大的资方甚至政府和国家机器的需要。即便有些弊端和副作用,也瑕不掩瑜。当然,也要对各种弊端还副作用予以正视、尽力解决,而不能以罢工和工会正义为由加以无视或简单贬斥。
而且正如前文所说,罢工和组织工会,本就是劳动者固有的“天赋人权(自然权利)”,即便没有各种功利性益处,也是应予保障而不可剥夺的。同样,获得基本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也是人基本的权利,是实现人权的重要环节。当然在保障劳动者和公民的待遇时,也要让其收入与福利保障。和其付出与贡献匹配,并与其他公民所得保持均衡。
总之,无论在中国还是美国,以及其他各国,工人组织工会和罢工的权利,及劳动者获得福利保障的要求,都应当得到理解、尊重、支持,而非怀疑、鄙夷、批判。而中国无论毛时代还是“改革开放”以来,其工业体系与工人待遇都较为特殊、存在双轨制、对待工人与其名义意识形态不符(甚至相反)的情况,不应不加仔细分辨的判定。基于错误的认识,也不可能给出正确合理的解决方案。
面对改革开放后的“中国模式”和“低人权优势”对中国工人、农民、个体经营者等弱势群体的剥削压迫,人们更应支持中国工人等劳动者和弱势群体的抗争,对抗弱肉强食的、充满不公不义的、导致人与人尊严、贫富、人权差距都很悬殊的“中国模式”,让中国劳动阶级不再是工厂的“人肉电池”和权贵的“韭菜”,真正有尊严、有人权的生活。劳动者有了充分的保障,也能更多消费、促进经济良性循环,中国经济也能更加可持续的发展、社会也会相对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