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中共政權掠奪中國社會的社會財富
作者 中國網友
中國共產黨利用暴力奪取中國大陸政權後,開始逐步建立暴力公有製,實質是中國共產黨黨有製。
首先,中國共產黨沒收官僚資本,然後利用土地改革沒收地主的土地,再通過合作化沒收農民的土地,通過公私合營沒收資本工商業者的工廠、商店。中國共產黨就成為中國最大的地主和最大的資本家,全面掌控了中國所有的財富。
沒收官僚資本
中國共產黨定義的“官僚資本”是指國民政府的國家資本和大官僚的私人資本。中國共產黨在新民主主義經濟綱領中提出“沒收官僚資本歸新民主主義經濟國家所有”。中國共產黨沒收官僚資本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解放戰爭時期,主要沒收了國家資本和公營企業;第二階段是1950年鎮壓反革命運動時期,通過沒收敵產的方式沒收了屬於國民黨官吏所有的官僚資本;第三階段是1951年清理公股、公產運動,將國營企業中民族資產階級的股份和私營企業中的官僚資本、敵產清理出來。中國政府對於屬於國民政府的國家資本與各種組織、系統的公產,立即接管沒收;屬於國民黨官吏的私人資產,屬於沒收範圍的立即沒收。這樣,屬於官僚資本性質的一切工廠、礦山、鐵路、交通運輸、郵政、商業、金融等全部收歸中共政府國有,成為國營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沒收“官僚資本”後,從土地改革、到“農業合作化”,最後到公私合營,都是為了掠奪百姓資產,使得百姓從此不再有經營生產能力。在在中國共產黨的統治之下,實行計劃經濟,製定五年規劃,統籌、支配和調撥全國的各種人力和物力資源,從而達到控製中國百姓生活的目的。只要不跟著中國共產黨走,中國百姓就沒有飯吃!
土地改革
1950年10月初,中共決定出兵朝鮮,兩天後,中共就通過了《關於鎮壓反革命活動的指示》,開始殘殺他們定義的“反革命”。當年11月,中共開始推動土改鬥爭,大規模地殘害地主。
為了沒收地主的土地,中共曾經編造了許多謊言,誣陷地主階級不勞而獲,剝削農民,欺壓百姓。最為著名的地主人物是歌劇《白毛女》中的黃世仁、《高玉寶》中的周扒皮、泥塑《收租院》中的劉文彩、芭蕾舞劇《紅色娘子軍》中的南霸天。目前已經披露出來的資料告訴我們,他們是中共禦用文人捏造和歪曲的四個人物。筆者在“把謊言美化成‘真理’”一文中予以揭露。
今日,中國社會開始質疑土改必要性,實際上是質疑中共執政的合法性。
地主是土地經營管理者,他們出租自己土地是正當經營活動;富農則是經營生產能人;主要靠勞動致富。他們的財富是憑借經營生產能力而獲得的。一個現實的證明就是,1978年後,那些受盡欺辱並一無所有的地主富農的後代憑借自己的經營生產能力,又成了產量大戶、經商能手。中共迫害地主、富農的理由是馬列主義的“剝削”理論。在《馬克思是人類的恥辱》一文中,筆者已經論證馬克思的剩余價值理論是錯誤的。基於馬克思荒謬理論的前蘇共和中共關於地主剝削理論同樣是錯誤的。因為他們只看到了資本、土地的作用,沒有看到資本家、地主和富農的經營生產能力作用。正是經營生產能力使得資本產生利潤,使得土地產生地租。
中共依據馬列主義的一套謬論,從建黨伊始,就開始製造仇恨,采用暴力手段,殘酷迫害地主。
中共在其發動的第一次十年內戰時期就開始製造對地主的仇恨:
“鄂豫皖蘇區革命的火種是早期下鄉革命知識分子,當他們因各種因素回鄉動員農民進行鄉村革命實踐時,他們熟稔當地的人文生態環境,並沒有過多傳播馬列主義意識形態及共產主義理念,而是撿拾中共不斷激進化的農運政策,通過建構並整合階級仇恨觀念來形塑鄉村階級鬥爭”,“早期下鄉革命知識分子最為厲害的地方就是用階級矛盾及仇恨去整合鄉村散落的各式各樣的矛盾及仇恨。一旦各式各樣的矛盾及仇恨被整合成階級矛盾及仇恨之後,俗稱‘地主老財’的豪紳地主及貪官汙吏,也就成了農民近在咫尺的階級敵人。階級矛盾及仇恨基本都是如此構建的”(《黃文治:親歷"蘇維埃革命"》)。
在製造仇恨的基礎上,中共分子帶頭殺人,讓農民與地主“撕破臉”:“黨帶著武裝農民的政策,怎樣和農民結合起來呢?就是要和地主‘撕破臉’的鬥爭,包括殺土豪在內。因為共產黨要真和農民聯系起來,只有‘撕破臉’的鬥爭才能獲得農民的信任” (《黃文治:親歷"蘇維埃革命"》)。
在鄉村社會裏,中共分子又如何聯合農民與地主展開“撕破臉”的鬥爭?“能帶頭向地主階級鬥爭,特別是帶頭打死一批土豪劣紳,農民馬上對知識分子產生信任,看作自己人。在黃、麻北鄉,這樣的事很多。如吳煥先同誌打死堂叔叔,後又打死嫡親姑爺,農民衷心信任他,說:‘小夥子真是革命的’。農民膽子就大了,而且農民對我們黨開始是從感性方面認識的” (《黃文治:親歷"蘇維埃革命"》)。
中共發動的四年內戰時期,1946年5月4日,中共發出《關於清算減租及土地問題的指示》,把抗日戰爭時期減租減息政策改變為 “耕者有其田”的政策。“耕者有其田”是中共對農民最大的欺騙。“耕者有其田”從來不是中共的目標,因為他們要走的是蘇俄集體化的路。其目的是欺騙廣大農民參軍參戰,支援中國軍隊發動的內戰。中共在土地改革中,大肆殘殺地主富農。《楊奎松:建國後是中國被西化得最徹底的一個時代》一文中談到 :想當年1947年土改時,《東北日報》就公開報道松江省委書記的講話:農民對地主的打擊處置不要受任何條文的限製和約束,打擊得越激烈就越人道。正是在這樣一種氛圍中,僅1947年一年中共北方根據地搞土改運動,被打殺的地主富農和其他農民,就多達25萬人之眾。
1950年冬,中共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了“土地改革”運動,他們竟然定義了一個評價土改運動搞得好與不好的標準:是否大規模殺地主。
“解說:1951年4月,中南局派出工作組來廣東檢查土改工作,負責人確認為廣東土改,缺乏農村運動的高潮。
劉子健:當時的標準是什麽呢?就看你這個地方,有沒有就是大規模地殺那些地主,這是一個土改搞得好不好的一個標準。他認為你廣東沒殺幾個地主,他就認為冷冷清清,沒有發動群眾” (2013年02月25日鳳凰衛視《1951年中共批廣東土改搞得不好:沒大規模殺地主》)。
2013年7月30日,在香港中文大學中國研究中心的會議室,來自重慶師範大學的副教授譚松作《川東地區的土地改革運動》專題演講。中共土改的種種酷刑恐怖得令人脊背發涼。他指出,“死於文革的劉少奇領導土改運動,主張暴力土改,雙手染血。為了建立新政權的權威,需要殺人立威,所以土改設立人民法庭,下放殺人權,鼓勵殺人。一位當年土改工作隊員戴廷珍接受他的采訪說,‘批鬥之後就是槍斃,我們每到一個地方都要殺人?共產黨要這樣做才嚇得住人。’因此對中共來說,’土改必須是一場暴風驟雨,也必定是一場腥風血雨。’譚松在演講中說,土改中最血腥殘暴最恐怖下流的行徑還不是鬥爭訴苦會,而是向地主逼浮財這個階段,索要金銀珠寶,逼不出來,貪婪的土改積極分子就使出種種喪盡天良的殘暴下流手段和酷刑。諸如‘背火背篼’(在鐵皮桶裏裝滿燒紅炭火強迫背在背上)、’抱火柱頭’(把鋼管燒紅強迫人手抱)、吊木腦殼(把頭部用繩捆起來上吊)、‘燒飛機洞’(脫光女子的褲子用火燒下身)’、‘點天燈’(在頭上用粘土圍一個圈,註入桐油點燈,或雙手手心向上綁起,手窩盛滿桐油點燈)等等。一個地主媳婦交不出金銀,被脫光衣服遭受碳烤活人酷刑,烤得奶子和肚皮往下滴油。土改積極分子民兵多是地痞流氓,暴力被合法化,使他們得以公開對地主女子施行殘忍的性虐待。他們強迫未婚女子脫褲分開兩腿被人摸下身,將木塊、鐵條和脫粒後的玉米棒插進女人下體反復朝裏捅。一位叫黎明書的男子回憶說,他的姐姐黎瓊瑤當年二十出頭的未婚女子,被逼交出洋錢,交不出先被暴打灌辣椒水,然後被扒光衣服用豬鬃毛紮乳頭,無法忍受當天跳堰塘自殺。一位土改民兵連長李朝庚接受譚松采訪說,土改時忠縣有個未婚女子梁文華還未結婚,本身不是地主,因為是全縣著名美女,就被十多個土改民兵抓去輪奸致死。譚松說,利用地痞流氓當革命先鋒,是當年被共產國際派來中國發動革命的蘇聯顧問鮑羅廷發明的” 。
“土改”運動中,中共殺掉200多萬地主,他們用地主的鮮血,造就了血色政權。毛澤東是嗜血一代的首惡分子。
“有的地方在土改中把每個村的人都帶上紅(貧雇農)、黃(中農)、白(地主、富農)三色布條,一切由貧雇農說了算,各村農會都可以私設‘刑堂’,對地富分子實行嚴刑拷打,生殺予奪”(向明:任仲夷—我所經歷的歷次政治運動)。
不僅是地主本人並且他們的後代,不能參軍,不準上大學,工作、結婚都受歧視。當然不止是地主後代,毛澤東控製中國時期,被中國汙蔑為黑五類的地、富、反、壞、右,以及他們的後代都受到歧視。
在沒收了官僚資本和搶奪了地主的土地之後,1953年6月,毛澤東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提出了過渡時期總路線,即“社會主義的工業化和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社會主義改造就是中國共產黨公開掠奪的代名詞。中國共產黨通過對中國生產資料所有製進行所謂的社會主義改造,全面掠奪了中國人的資產。
農業合作化運動
前文中筆者談過,“耕者有其田”的口號是中國共產黨的一個騙局。中國共產黨的目標是土地國有化,實質上是土地黨國私有化。中國共產黨的農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又叫“農業合作化運動”,中國共產黨的農業合作化運動分為三個階段。
1949年10月至1953年,互助組第一階段;1954年至1955年上半年,是初級農業合作社第二階段;1955年下半年至1956年底,是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第三階段
1950年6月30日,中國共產黨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同年11月起,沒收地主的土地,分給無地或少地的農民耕種。就在這個所謂的土改運動還在進行中,僅僅十個月之後,1951年9月,中國共產黨召開了第一次互助合作會議,討論通過了《關於農業生產互助合作的決議》,並以草案的形式發給各地黨委試行。中國共產黨要把農民“組織起來”,按照自願和互利的原則,發動農民建立互助組。這就是說,農民分到手的土地還不到一年,中國共產黨就開始準備分階段收回農民的土地。在《關於農業生產互助合作的決議》指出,這種勞動互助是建立在個體經濟基礎上(農民私有財產的基礎上)的集體勞動,其發展前途就是農業集體化或社會主義化。在互助組第一階段,生產工具和土地仍然歸農民個人所有;初級農業合作社第二階段,合作社歸並了農民的土地、耕畜、大型農具等,農產品由社裏統一支配。每年農民按照土地的數量、質量和生產資料,以及付出的勞動從集體收入中獲取相應的報酬。農民可以通過土地和生產資料入股取得財產性收入,還擁有對土地的處分權和退股權。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第三階段,農民私有的土地和主要生產全部無代價地變成了集體所有製,農民已經沒有土地和生產資料所有權。中國共產黨就這樣通過三步動作,將農民的土地產權強製歸為集體所有,土地製度已經完全變為黨國公有製,實質上為共產黨私有製。
農業合作化運動不是億萬農民自主的選擇。中國共產黨強迫農民入社,對不入社的農民扣上政治帽子,說什麽,“入社就是走社會主義道路,誰要不入社就是走地主、富農、資本主義道路”。中國共產黨在合作化運動中歧視和打擊單幹戶,迫使不想入社的農民走上中國共產黨的黨國之路。
失去了土地的農民從此就不再是一個單獨的土地經營者,喪失了對土地的獨立經營權。農民失去了自主的權利,就喪失了生產積極性,筆者的一些曾經下過鄉的左鄰右舍、同學朋友經常描述農民們如何幹活時磨洋工。1958年開始實施戶籍製度和人民公社製度後,農民被中國共產黨束縛在土地上,成為了農奴,失去了人身自由。人民公社時期,由於所有人都編定了戶籍,不能隨便流動,探親訪友出差去外地,都要單位開證明,不然就算“盲流”,要被抓起來遣送回去。可憐的農民兄弟,逃荒不能隨便逃,要飯不能隨便要。要外出逃荒要飯只能找公社大隊開證明,叫做“逃荒證”或介紹信。
公私合營
中國共產黨對於工商業者,初期采用欺騙穩住的策略。時機一到,中國共產黨首先把私人工商業變成公私合營企業,然後再把公私合營企業變成國營企業。
1949年3月,毛澤東在中共七屆二中全會報告中講,在今後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允許私人資本主義經濟存在和發展,其目的是為了穩住資本家。
在1950年6月的政協會議上,毛澤東對“民主黨派”表示:“將來,在國家經濟事業和文化事業大為興盛了以後,在各種條件具備了以後,在全國人民考慮成熟並在大家同意了以後,就可以從容地和妥善地走進社會主義的新時期” 。 1950年6月,毛澤東在中共七屆三中全會上說:“民族資產階級將來是要消滅的,但是現在要把他們團結在我們身邊,共同發展國民經濟......。對民族資產階級的政策仍然是又團結又鬥爭,以團結為主......” 。
兩年後,毛澤東變臉了。1952年9月24日,毛澤東在中共中央書記處會議上提出:“我們現在就要開始用10到15年的時間基本上完成社會主義的過渡,而不是10年或者以後才開始過渡”。
1953年6月,毛澤東提出了中國共產黨在過渡時期的總路線,否定了10年以後再開始向社會主義過渡的既定決策,表示“要在10年到15年甚至更多一些時間內,基本上完成國家工業化和對農業、手工業、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
毛澤東明確提出了對民族資產階級“利用、限製、改造”的六字政策。他正式提出“變生產資料的資本主義私有製為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製,消滅資本主義剝削和消滅資產階級,這就是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的實質”。
1953年,中國共產黨開始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進行所謂的社會主義改造。對農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就是上文講過的農業合作化,中國共產黨的目的是利用合作化沒收農民土地。對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進行所謂的社會主義改造,中國共產黨的目的就是掠奪手工業者和工商業者的資產。
1953年起,中國共產黨逐步對手工業從手工業生產合作小組、手工業供銷合作社,發展為手工業生產合作社。到1956年底參加手工業合作組織的人數已占全國手工業從業人數的91.7%。手工業者喪失了獨立經營的權利,成為中國共產黨的打工仔。
1953年中國共產黨開始實施第一個五年計劃,從此開始對建設、糧食、工業、物資、交通運輸等行業實行計劃管理,逐步消滅了商品和市場,消滅了國民的貿易活動。中國共產黨控製著國民的吃穿住行等一切經濟生活,將全體國民變成了黨國的臣民。
1954年起,中國共產黨開始實施個別企業的公私合營。中國共產黨打著贖買政策的旗號來吞並私營企業的資產,派駐幹部(共方代表)負責企業的經營管理。企業由工商業主所有變為公私共有,共方代表居於領導地位,工商業主喪失了企業經營管理權。
1956年初,中國共產黨在全國範圍對工商業實現了全行業公私合營,對工商業主的私股的贖買改行“定息製度”,統一規定年息五厘。生產資料由國家統一調配使用,工商業者除定息外,不再以工商業主的身份行使職權。1966年9月,定息年限期滿,未經任何合法手續,私營股份被“沒收”為國有,公私合營企業最後轉變為國營企業。
到1956年底,全國私營工業的99%,私營商業的82.2%分別實現了全行業公私合營。整個中國的資源、土地、資本都為共產黨所占有,整個國家都是共產黨的了。
“1956年2月3日,時任中共廣東省委第一書記陶鑄在資改工作座談會上這樣總結道:‘我們在很短的時間內就把資本家的全部財產拿過來,約計全省私營工商業的資金有1億9000多萬,現在被我們拿過來了,國家發了一筆洋財。1億9000多萬元相當於19多億斤大米。廣東年產大米是18億斤,即幾天時間被我們共了一大筆財產” (2018年9月29日《從公私合營到國進民退 民營企業歷史與現實》)。
就這樣,中國共產黨沒收官僚資本後,利用土地改革沒收了地主富農的土地,然後通過合作化沒收農民的土地,再通過公私合營沒收資本工商業者的工廠、商店,將大陸中國的所有資產變更成中國共產黨的黨產。中國百姓失去了自己的資產,成為中國共產黨的勞力。
囚徒與盲流
中國共產黨政府掌握政治、經濟和思想三位一體的權力,對經濟以及各種社會資源實行了全面的壟斷,通過戶口、公社和單位對社會實行全面控製。
戶口
為了更好地管控中國民眾。1951年7月16日中國共產黨政府公安部首先公布了《城市戶口管理暫行條例》,對生死與定居遷移、還有“社會變動”(社會身份)等事項做出管製。1955年6月9日國務院全體會議第十一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建立經常戶口登記製度的指示》,規定全國的城鎮和鄉村都要進行戶口登記,要求每年一次進行統計。
1958年1月9日,中國共產黨政府頒布了第一部戶籍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確立了一套嚴格的戶口管理製度,它包括常住、暫住、出生、死亡、遷出、遷入、變更等7項人口登記製度。所有個體被普遍分“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兩大類。
《共產黨宣言》指出:要“把農業和工業結合起來;通過把人口更平均地分布於全國的辦法逐步消滅城鄉差別”。以消滅三大差別為己任的中國共產黨政府將所有中國民眾普遍分“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兩大類。農業戶口可以在所在農村獲得土地使用權,但不能在城市享受若幹政策。城鄉戶籍存在超過幾十種社會福利的差異。
由於戶籍和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等權利相掛鉤,城市和農村戶口的二元化管理致使農村居民與城市居民具有不同身份和待遇,並且剝奪了國民的遷徙自由。
我們大多數人都記得,從上個世紀八十年代起,大量湧入城市務工經商的農民幾乎不可能獲得與城市居民同等的機會及社會地位,例如身份問題、子女上學問題,甚至死亡賠償問題 。
單位
中國共產黨建政前,黨群團體、軍隊、政治機構和公營企事業中的成員一律采取單位管理製。中國共產黨建政後,由於沒有城市管理經驗,要恢復社會秩序,使城市中國經濟、政治發展步入正常軌道,將全社會組織起來,構築有效的組織體系,繼續保留了單位製度。
1958年“大躍進”時期,中國共產黨政府將單位社會管理形式推廣至全國,在城市和農村掀起人民公社運動,試圖將所有的人都納入集生產、交換、分配和人民生活福利為一體的新型社會組織——人民公社內。從此,中國農民都生活在人民公社裏。城市居民的工作是在單位裏,生活是在人民公社這個大社區裏。
1958年後,城市居民的工作都在一定的組織單位裏。
單位製具有政治、經濟與社會三位一體的功能。所有的單位都以中國共產黨的組織為領導核心。每個單位都有一定的行政級別,由幹部和城市居民組成。單位成為中國共產黨管理國家、社會的行動主體。
由於實行計劃經濟體製,中國共產黨政府控製了幾乎所有的資源,通過各類單位組織對資源的調控和配置。單位實現了城市生活的高度組織化,居民幾乎都被納入了行政權力的控製範圍之內,中國共產黨的觸角延伸到了城市的每一個角落和社會生活的每一個領域。
在中國共產黨這樣的組織化社會建構體系中,個體的社會存在被黨組織存在所替代,組織的社會特性被政黨的組織特性所替代,整個社會被中國共產黨的三位一體的單位所替代,個體與社會組織失去了自主性。
囚徒
自1958年之後,中國國民被囚禁在公社和單位裏。
在1950年代到1980年代,中國共產黨政府實行計劃經濟政策,由此糧食、布票等個人生活物品全部實行全民配給製,並依據戶籍管理製度進行配給管理。全民配給製中,戶籍所劃定的占人口絕大多數的農業人口被排除出糧食之外的配給。城市居民可以享受的科教、衛生、醫療、就業、結婚等等方面是也是根據戶口來管理控製的。他們離開本人戶口所在地的單位便沒有糧食配額、單位住房、公費醫療等等待遇。由於生產資料公有製,個體戶和民營企業全被消滅,企業都是國營的,城市居民沒有資產創業,不能自己養活自己,只有到國有企業給中國共產黨打工。
農民只能生活在人民公社裏,靠種地為生;城市居民只能生活在單位裏,靠打工謀生。中國國民每一個人都成為中國共產黨政府囚禁在公社和單位裏的囚徒。
離開公社和單位的人只能成為盲流。
盲流
盲流是為了逃荒、避難或謀生,從農村常住地遷徙到城市、無穩定職業和常住居所的人們。他們生活無可靠來源,普遍受到歧視,這是中國共產黨戶口政策和合作化運動所造成的惡果。
1949年前,中國國民黨政府的國家權力,只能直接達到縣一級為止。擁有一點土地的中國農民有一定的自治權利,即農民有經營自己的土地及產品的權利。比如,種什麽?自己消費多少?賣出多少?賣價多高?這一切都由農民自己決定的。更為重要的是農民具有擇業自由和流動自由。農民可以經營其他行業,例如,狩獵、捕魚、賣柴、木工、石工、長短途販運等。此外,經營其他行業不易的話,農民可以到城市中尋找工作,災荒之年可以逃荒到其他地區。中國共產黨執政中國大陸後,強製高合作化,沒收農民的土地,使得中國農民完全喪失了經營權利、擇業自由和流動自由。中國共產黨治下的中國農民實際上已經成為中國共產黨的農奴。1958年,中國共產黨發動的的“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運動給中國農村帶來了嚴重災難。在1959年到1961年間,許多饑餓的農民攜老扶幼,外出逃荒,形成了大規模的“盲流”。
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90條明確寫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居住和遷徙的自由”。但是,從1952到1957年期間,中國共產黨合作化政策造成的農村經濟雕敝,特別是由初級社全面轉入高級社後,農村經濟受到重創,不少農村出現缺糧現象,導致農民源源不斷外逃入城。為了阻止進城農民,中國共產黨政府多次下達《勸止農民盲目流入城市的指示》、《批轉公安部關於實施阻止農民盲目流入城市和削減城市人口工作所面臨的問題及解決辦法的報告》、《關於製止農民盲目外流的指示》等文件。
農村的饑民不允許逃荒,擅自出來逃荒的稱為"盲流",公安部門按嫌疑犯收容。在特定的戶籍製度情況下,中國共產黨政府只鼓勵由單位決策的人口流動,稱為“調動”。各種出於個人意願進行的人口遷徙被認為是無組織,無計劃的盲目流動。
1959年3月,毛澤東發動的大躍進已經造成了大災荒,農村餓死人的情況已經大規模發生。此時中共中央、國務院聯合發出了一個《關於製止農村勞動力盲目外流的緊急通知》。認定所有未經許可離開鄉土、流入城市的農民都是“盲流”。中國共產黨政府,不僅要製止農民外逃,而且指示各省、市將盲流農民收容、遣返。有的地區的外逃饑餓農民被地方政府以“盲流”名義堵截、收容,部分人員餓死在收容站。
罪大惡極啊,中國共產黨!
此文主要講的是毛澤東主政時期,中國共產黨掠奪中國國民財富的罪惡。至於鄧小平、習近平主政時期,中國共產黨如何將城市土地收回國有,實際是共黨私有,如何繼續霸占國有企業,以及伺機掠奪民有企業的罪惡,筆者將在後文講述。
2021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