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經濟社會的本質
作者 何清漣 程曉農 寫於 二零一八年
2017年6 月,上海市發布《2016年度上海金融檢察白皮書》,其中涉及非法 集資、理財產品等犯罪問題。 [14] 7 月下旬,北京市社會科學院發布《北京社 會治理發展報告(2016-2017)》藍皮書,稱北京市非法集資類犯罪發案數量、 投資 人數、涉案金額均呈上升態勢,尤其是在「互聯網+」的語境下,如「E租 寶」等打著互聯網金融旗號的非法集資等案件頻發,並引發如群體性事件等次生 問題。 [15] 將兩地報告綜合起來看,這種金融犯罪具有專業化新特點:
壹、涉案公司組織結構嚴密,專業化程度高;涉案金額巨大的案件均採用集 團化、跨區域、多層級的運作模式,能夠在短時間內迅速複製出數量龐大的公司 群,波及全國。這些公司實際控制在同壹人之手,彼此關聯,互相掩護,對投資 者具有更大的欺騙性,也 造成了參與犯罪的人員數量遠超過傳統的非法集資案件。 如E租寶、申彤大大、中晉系等均在全國各地設立分支機構,銷售層級眾多,銷售 數額巨大。
二、與新興金融業相關的非法集資案大量出現,壹些銀行等正規金融機構從 業人員參與犯罪。這種情況是指 各類依託於正規金融機構的金融公司,在「金融 自由化」、「金融創新」口號的導向下,虛構壹些理財產品吸引投資,其中最有 代表性的就是以P 2 P 為代表的互聯網金融財富管理平臺。
三、追贓減損工作難,返還比例普遍偏低。北京的返還比例10 %—30 %左 右。這與其他地方相同,2016年,山東省公安廳副廳長王兆玉在接受採訪時表示, 從非法集資案件多年處置情況來看,涉案資金發還比例極低,基本在10 %—30 %之間,有的案件可能更低,基本稱得上血本無歸。 [16] 2017年4 月,《半月 談》雜誌在非法集資案調查總結中指出:2016年,全國檢察機關公訴部門受理非 法集資案件9500餘件,其中,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8200餘件、集資詐騙案1200餘 件。返還比例最高的是E租寶,案發時,其未兌付集資款共計 380億餘元。據業內 人士計算,E租寶投資人目前可以返還的比例也僅為三成左右。大多數非法集資案 返還比例只有10 %左右; [17]
四、投資人缺乏理性,易產生極端化訴求。這話說得比較隱晦,其實就是指 容易引發群體性事件。2016年,「傳 播大數據」與非新聞曾對2015年群體性事件 類型加以歸納,作出了相同結論:與中國金融系統影子銀行的大規模商業欺詐有 關的群體性事件快速上升。 [18]
全國各地通過25 家金控平臺(即依託銀行生存的影子銀行系統)所做的業務, 大都具備跨地 區特點,國有銀行通過賦權給影子銀行系統,不斷吸納各種中小儲 戶投資,所謂P 2 P 是壹種個人通過第三方平臺在收取壹定費用的前提下,向其 他個人提供小額借貸的金融模式,「個人」、「第三方平臺」、「小額借貸」是 其中幾個關鍵詞。但幾年之後,P 2 P 業務模式就變成了金字塔騙局,中國有25 20家經營P 2 P 業務的網貸平臺,絕大多數陷入破產,只有約二十分之壹倖存下 來。 [19]
中國政府高調宣稱「金融去槓桿」,結果卻發現槓桿最高的地方,恰恰是在 正規金融系統之外、且很難被監管的 影子銀行系統,而這個影子銀行系統恰恰是 正規金融系統培養出來並授信的。中國金融系統的主幹是國有銀行,由政府信用 背書,這些銀行為了集資,通過賦權給影子銀行系統,推出各種理財產品,騙取 中小投資者的資金,經營 不善倒閉,國有銀行卻無須負任何責任。國際評級機構 穆迪2017年5 月發布報告稱,它測算出中國2016年影子銀行資產已達人民幣64.5 萬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21 %;從2010-2016年,金融系統發生了重點變化,大 型銀行資產所占比例從52 %下降到28 %,而非銀行金融機構(即「影子銀行」) 所管理的資產卻從9 %激增至20 %。 [20]
穆迪從「壹波違約浪潮會席捲整個經濟體系」中,看到了中國金融系統的危 機,決定下調中國的信用評級。
二、中國天量貨幣的第壹蓄水池:房地產
在投資興盛時期,超發貨幣的負面效果還不明顯。壹旦投資減緩,貨幣超發 的後果立刻顯現:國內儲蓄增加、遊資增多,加劇了流動性過剩困境,引發了通 膨危機。深諳中國金融情勢的央行行長周小川終於籌思 出壹個辦法,2010年11 月在財新峰會開幕式上,他首次提出了「池子理論」。
1 、中國央行行長周小川的「池子理論」
周小川原話是:「如果短期的投機性資金要進來的話,我們希望把它放在壹 個池子裡,並通過對沖,不讓它氾濫到中國的實 體經濟中去。等到它需要撤退的 時候,我們再把它從池子裡放出去,讓它走。這將在很大程度上對沖掉資本異常 流動對中國宏觀經濟的衝擊。」 [21] 這壹理論甫出,立刻引起中國財經界廣泛 關註。
為了便於讀者理解,筆者在此打個比方:長江萬裏,不斷 有各種洪澇災害, 儘管有洞庭湖與鄱陽湖作為蓄水池洩洪,但還得時時修整河道、築堤修壩,通過 引洪分流去防治洪澇災害。同理,貨幣的流動性過剩,有如中國金融的洪澇災害, 央行也得築池分洪引流。可以說,這個「池子理 論」是中國央行及其貨幣政策面 臨嚴重困境的情境產品,它成功地解決了近年來中國貨幣政策面對的「流動性過 剩」困境。
那麼,周小川為中國築的「儲水池」究竟指什麼呢?通俗壹點講,壹個是房 地產,另壹個是股市,這兩個「池子」被輪流用來做超發貨幣、應付國外湧入熱 錢的蓄水池,圈住流動性(即超發的貨幣)。房地產如果過熱,中央政府就用股 市做「池子」,號召全國人民炒股,比如2015年中國股災,就是政府運用媒體、 政策造市的結果。壹旦股市下跌,市值就蒸 發,比如2015年股災蒸發市值25 萬 億人民幣,每位股民損失高達24 萬元。 [22] 股市不振時,就利用房市做蓄水池。 這就是中國房價節節上升,高居全世界之首的原因。有人曾寫文章,戲說北京壹 地的房地產變現後,其金額可以買下整個美國。用股市與 房市輪流做蓄水池,流 動性就大大減少,暫時消解了金融危機。
2016年9 月,習近平在杭州G20峰會的講話中稱:「單純依靠財政刺激政策和 非常規貨幣政策的增長不可持續。」道理上非常正確。但如果聽者居然以為,中 國政府真能夠管住自己那只權 力之手,痛改前非,放棄財政刺激、超發貨幣等 「發展經濟」的老套路,那就太天真了。
2 、房地產市場的嚴重供給過剩
世界開始在反思全球化帶來的災難。經濟方面的反思,幾乎都認定英美兩國 2008年以前形成的房地產泡沫為全球金融危機的 肇因。B B C的系列政論片《金 錢之戀》(The Love of Money )的第二集追溯英美兩國金融危機的起因,也是 房地產。中國的房地產現在被世界公認為最大的泡沫,從2013年開始,就有業內 人士預測它的破滅。那麼,中國的房地產泡沫為何 到2016年底不但未破,北京、 上海、蘇州、深圳等地的房價還節節上升呢?下面就從三個方面來剖析中國房地 產的「中國特色」:
其他國家,比如美國的房地產市場,房地產的供給往往由需求決定,壹旦供 給過大,房屋滯銷,房地產商就會停止建房。原 因很簡單:無人買房,將導致房 地產開發商無力償還銀行貸款,最終導致公司破產。但中國房地產市場的功能與 美國、日本不同,承載著特殊的政治功能: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壹半以上來自賣 地所得,因而地方政府必須向市場源 源不斷地供應土地,且國有商業銀行的貸款 方向也要為地方政府的政策服務,為房地產開發商提供資金。這就導致新的供給 不斷產生,最後大量房屋滯銷,「鬼城」(無人居住的待售住宅區)遍布全國。 從2013年以來,「去 庫存」成了中國政府發動的壹場政治運動,但結果是庫存越 來越多,原因是銷售速度趕不上建房速度。
中國的房地產庫存究竟有多少,始終是眾說紛紜。國家統計局的數據顯示, 2007年底全國商品房待售面積僅為1.34億平方米,但2008年以來商 品房待售面 積不斷增加,到2015年末全國商品房待售面積高達7.18億平方米;與2007年相比, 2015年底的商品房待售面積是2007年的5.34倍。 [23] 然而,另有分析指出,國 家統計局公布的「商品房待售面積」不包括在建房產項目的施 工面積,也不包括 房地產企業購買土地後正計劃施工待建的面積,只有將在建面積和即將開工的面 積計入,才能得到相對接近真實的商品房庫存數;若把全國的在建面積和即將開 工的房產面積計入,則2015年底全國的房地產 總庫存約98.3億平方米,相當於國 家統計局所公布數據的14 倍,其中待售面積6.86億平方米,尚未開工的企業拿地 42.3億平方米,在建商品房庫存約49.1億平方米。行內人士估計說,中國這些年 建完了今後20 年需要建設的住房。 [24] 2016年中央政府將「去房地產庫存」當 作重要經濟任務在全國推行,國有商業銀行以極寬鬆的條件提供個人購房貸款, 但全國的「商品房待售面積」僅僅從最高峰的2016年2 月的7.39億平方米降到8 月的7.08億平方米,只去了0.31億平方米的庫存,占比約4 %。 [25]
壹方面是房地產超量供給,另壹方面是中國人已經基本擁有住房。
從住房的數量及戶均擁有量來看,中國已經成功地實現「居者有其屋」:19 78年中國城鎮人均住房面積 僅為七平方米建築面積,約有47.5%的城鎮居民家庭 缺房或無房,住房問題是當時最為嚴重的城市社會問題之壹。 [26] 中國現在的 自有住房擁有率遠高於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據中國家庭金融調查與研究中心 發布的《2015中國家庭金融調查報告》披 露,城市家庭擁有房產率高達88.12%, 戶均擁有住房為1.22套。其中,擁有壹套住房的城市家庭占69.05%,擁有二套住 房的城市家庭占15.44%,擁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城市家庭為3.63%;而農村家庭 擁有住房率則高達94.72%,戶均擁有住房為1.15套,其中80.42%的家庭擁有 壹套住房,12.2%的家庭擁有兩套住房,2.1%的家庭擁有三套住房。
[27] 「美國夢」的傳統標誌之壹是擁有自己的住房,實現屋主夢,而根據美 國人口普查局 的最新報告,截至2014年第三季度,美國人的住房擁有率僅為64。 4%。 [28] 兩相對比,中國人的住房擁有率已經遠高於美國,可是中國的房地產 開發卻仍然蒸蒸日上,這凸顯出中國極不正常的經濟發展模式。
可以想像,中國城市裡那11.8%的無房戶應該是無購買能力的城市貧民。北 京大學中國社會科學調查中心曾發布《中國民生發展報告2014》指出,中國的財 產不平等程度在迅速升高,1995年中國財產的基尼係數為0.45,2002年為0.55 , 2012年達到0.73;頂端1 %的家庭占有全國三分之壹以上的財產,底端25 %的 家庭擁有的財產總量僅在1 %左右,最底端的貧病型家庭僅能勉強維持生存,根 本無力購買住房。 [29]
房地產市場的本來功能只是滿足居住需要,而在中國,隨著 貨幣過度投放, 城市居民們為了避免財產在通貨膨脹壓力下縮水,把房地產當成了實現財產升值 的投資品;不僅在國內如此,中國的富人還大量購買國外的豪宅。最近幾年,西 方國家反洗錢活動卓有成效。2014年5 月6日,包括瑞士、中國在內的47 個國家 在法國簽署的《全球自動信息交換標準》中規定,47 個簽約國家有責任將本國銀 行的外國儲戶資料與相關國家交換,目的是防範各國富豪(政要)洗錢避稅。加 之《中國離岸金融解密》、《巴拿馬文件》等等揭露了中國不少 權貴政要家庭海 外藏金的情況,中國的富人與權貴海外藏金的方式,已從瑞士銀行等避稅天堂轉 為在世界各國搶購豪宅,導致這些國家的房地產價格上漲,終於引起英國倫敦、 加拿大溫哥華等地開始限制中國人購房。 [30]
3 、中國房地產高度泡沫化
度量房地產是否出現泡沫主要有三個指標:房地產投資占G D P 比重、房價 收入比、租售比。中國的這三個指標均顯示,房地產已經嚴重供過於求而呈泡沫 化。
房地產投資占G D P 的比重這壹指標,主要用於判斷房地產投資是否過熱, 以及是否可能形成未來的房產空置。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計算,中國房地產 投資占G D P 的比重,從2003年的7.39%上升到2015年的14.18%,住宅投資占G D P 的比重從4.93%上升到了9.55%,這個比例的上升,對中國的房地產市場來 說,顯然不是好消息。與諸多發生過房地產周期波動的國家相比,中國住宅投資 占G D P 的比重已經處在非常危險的水平,日本上世紀房地產泡沫最嚴重時,該 比例的最高值 也不過8.7%;而美國次貸危機期間該比值最高只有6.5%。 [31]
房價收入比是指住房總價與居民家庭年收入的比值,用於判斷居民住房消費 需求的可持續性。據維基百科顯示的2016年各國房價收入比資料,在全球102個 可統計的國家中,中 國為24.98,位居世界第6 ;美國為3.73,位居世界第90 ; [32] 也就是說,美國的平均房價僅僅是人均年收入的3.4倍,而中國的平均房價 卻是人均年收入的25 倍,顯然,按中國居民的平均收入和現在的房價估計,中國 民眾的住房購買能力僅及美國人的八分之壹。在這樣虛弱的房產需求狀態下,中 國還拼命擴大住宅建設,必然會導致房產嚴重過剩。
租售比則是住房售價與月租賃價格的比值,用於判斷住宅是否具有長期投資 價值。按照國際慣例,租售比是衡量壹個地區房地產運行良好的重要指標, 國際 標準通常為1:100到1:200,即住房的月租金相當於房價的百分之壹或二百分之壹。 《中國房地產報》記者曾從《中國城市房價30 強》與《租金排行榜30 強》中, 選取20 個重點城市的租金與房價指標比值排序,結論是,目前這20 個城市的房 屋租售比均高於1:300,其中排在第壹名的深圳之租售比是1:732,第三名的北京 為1:625,第五名的上海為1:607。 [33] 以深圳市的租售比為例,如果有人現在 買房出租,要61 年之後才能收回購屋投資的本金,至於屋主為購屋按揭(貸款) 所付的利息,以其有生之年,可能是無法從房租中回收了,如此則以租養房註定 是筆賠本買賣。
4 、中國房地產為何大而不能倒
從1960年以來,世界上房地產投資占G D P 比例高於6 %的國家,其房地產 泡沫最後都歸於破滅。但是,中國的房地產泡沫卻不同,在全世界「倒也,倒也」 的預期中,至今北京、上海、深圳、廣州、杭州、蘇州、南京、成都等少數經濟 發達的大中城市,房地產泡沫還在繼續脹大,其他二三線城市的 房地產泡沫似乎 也並沒有崩盤的跡象。究竟是什麼因素在支撐著中國房地產泡沫的繼續脹大?主 要是三重原因:
⑴ 房地產業在中國經濟中的「龍頭」地位
早在2009年,中國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官員余斌曾公開表示,房地產業占到 G D P 的6.6%和四分之壹投資,直接相關產業達60 個,已成為中國經濟的命脈; [34] 到了2015年,房地產業占G D P 比重已高達14.18%,當然更是不可斷絕的 中國經濟命脈了。在中國,唯有製造業占G D P 的比重大於房地產業的比重,但 製造業包含了工業的所有部門,而房地產業只不過是建築業和服務業當中的壹個 子行業,如今卻成了中國經濟的「擎天壹木」,雄霸中國,這樣的經濟結構,絕 對畸形。目前房地產對經濟增長的帶動作用高達24.1%,對於關聯 產業的拉動效 應約為二倍; [35] 壹旦房地產市場出現大波動,依靠房地產的幾十個行業都將 受到嚴重影響。中國實體經濟過剩產能的形成,主要就在與建築業相關的鋼鐵、 煤炭、水泥、玻璃、石油、石化、鐵礦石、有色金屬等八大行業。房地產業蕭條, 會導致 這些行業的工人大量失業。
中國房地產業壹旦崩潰,還會導致國人的財富嚴重縮水。據《中國家庭財富 調查報告》的數據,在全國家庭的人均財富中房產淨值的占比為65.61%,在城鎮 和農村家庭的人均財富中,房產淨值的比重分別為67.62%和5 7.6%。 [36] 這 種家庭財富結構說明,中國人的財富主要以房產形式存在。經濟蕭條之下,以製 造業為主的實體經濟壹片狼藉,失業嚴重,如果家庭財富再明顯縮水,極可能引 發社會震動,中國政府顯然不想為維穩增加重負。因此,央行不得不繼續扮演經 濟 「莊家」的角色,不斷發鈔,即向地方政府、房地產開發商與房產購買者發 「籌碼」,讓他們對賭;否則,壹旦「輪盤」停轉,地方政府的債務危機立刻顯 現,金融危機隨即到來。
⑵ 中國地方政府的「土地財政」高度依賴房地產土地財政是指地方政府通過 「經營土地」獲得的收入,包括三部分:以出讓土地所有權為條件的土地出讓金 收入、與土地出讓相關的各種稅費收入、以土地抵押為融資手段獲得的債務收入。 僅以第壹項土地出讓金為例,1999-2015年這17 年,全國土地出讓收入總額約2 7.29萬億元,年均1.6萬億元,其中僅2015年的土地財政收入便高達3.37萬億元。
[37]
中國各地的地方政府無不「以地生財」,因此出現了壹個中國特色的名詞: 土地財政依賴度(土地財政依賴度=城 市土地出讓金/城市壹般性財政收入×100 %)。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依賴度有多高?2003-2015年間土地出讓金與地方壹 般預算收入的比例平均為49.74%,2010年曾高達69.43%,而與土地、房地產 關聯的稅收則占地方壹般預算收入的28 %。 [38] 毫無疑問,「以地生財」成了 地方政府的主要財政收入來源。在2016年房地產價格繼續上漲的城市,地方政府 對土地財政的依賴度進壹步加深。以二線城市蘇州為例,2006年前8 個月,蘇州 市的土地出讓金為966.7億元,土地依賴指數高達82.6%(2015年這壹指數為40。 58%);此外,杭州、合肥、南京等城市依賴度指數都超過50 %。
[39] 正因為土地財政支撐著地方財政的半壁江山,地方政府不得不做房市的 大 玩家,不斷向市場供應土地。
⑶ 銀行的安危繫於房市
由於房地產業在中國上升到了「大而不能倒」的地位,中國央行新增發的貨 幣主要都流往房市,因此,房市泡沫如果破裂,勢必把銀行系統拖入危機。以20 15年的11 萬億新增貸款為例,主要流向3 個方向: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基礎設施、 房地產行業。 [40] 2016年7 月全國人民幣貸款增量為4636億元,而代表居民房 貸的「居民中長期貸款」卻增加了4773億元, [41] 當月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新 增數額比全部貸款新增總額還多,顯然是銀行在壓縮給工商企業的運營貸款,同 時把所有的新增貸款都給了搶購房產的人。8 月份全國新增貸款9467億元,仍然 基本上流向房地產。 [42]
房地產價格持續高漲,意味著銀行儲蓄之類的金融資產的價值在相對縮水, 社會財富通過房地產炒作進行著再分配。中國人擔憂儲備存款相對貶值,很多人 為了財富保值和升值,便選擇加入房產炒作「大軍」,紛紛通過「房抵貸」向銀 行借款購第二套房,結果 是持續推高了壹線城市如北京、上海、深圳及二線城市 蘇州、南京等城市的房地產價格上漲。所謂「房抵貸」,是中國2015年開始推出 的壹種銀行貸款,指借款人以現有房產作抵押,向銀行申請另壹筆購房貸款;由 於現有房產未付清的按揭貸款額須從「房抵貸」中扣除,所以這樣的貸款又被稱 為「二次抵押貸款」。這種操作過程充滿了騙局,比如高估抵押者的房產價值, 從銀行裡盡可能多地貸款。由於銀行的貸款部門要完成上級下達的貸款指標, 往 往對房產高估裝聾作啞,甚至合謀做局。因此有評論者認為,這是銀行、申請房 貸者與房屋評估機構同謀,玩「龐氏騙局」。
從市場經濟的規律來看,中國的房地產市場似乎必死無疑。因為中國房市的 走勢完全依託於信貸、大量貨幣供應和債務,造成中國 的信貸占G D P 的比例畸 高。過去幾年來中國的社會融資總量規模迅速擴大,占G D P 的比例從2008年的 120%上升到2015年的200%;行內預測,2016年底這壹比率將超過250%,高居 全球之首,與中國相比,加、法、德、義、日、英、美這7 個發達國家的信貸僅 占G D P 的120%,遠低於中國。 [43] 歷史上世界各國總共出現過上百次房地產 泡沫,最近20 多年裡,曾經雄踞世界G D P 總量第二的日本、名列第壹的美國、 還有英國都發生過房地產泡沫破裂後的經濟崩盤。日本是房地產泡沫慢慢 地癟下 去;而美國則是瞬間崩盤,且呈斷崖式崩塌,引發了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機;20 08年的這場金融危機其實始於英國,但美國隨後爆發的危機吸引了全世界的關註, 英國的危機反而被忽略了。從經驗觀之,盛宴必散,中國的房地產泡沫早晚有破 裂的壹天,只是如何死的問題。
但從中國政府的角度看,房地產崩盤的後果非常嚴重,第壹塊倒下的多米諾 骨牌就是必將出現的地方債務危機,緊接著便是金融危機。為什麼?因為地方積 欠的巨額債務,包括用土地作抵押的銀行貸款,以及房地產業數十億平方米滯銷 房屋、在建樓盤,都是銀行貸 款在支撐。
加上在行政命令支配下銀行對國企的貸款,中國銀行業早已形成巨額壞帳。 圍繞中國銀行系統壞帳水平的估算和爭議從未曾間斷過,儘管官方數據稱,中國 商業銀行不良貸款餘額約1.4萬億元人民幣,不良率1.75%;但外國同行的估算卻 高得多。2016年2 月對沖基金黑曼資本管理公司(Hayman Capital Management) 創始人凱利.巴斯(Kyle Bass)曾指出,中國銀行業的資本虧損可達3.5萬億美 元(約合23 萬億人民幣);法國興業銀行(Société GéNérale)在同年4 月的 壹篇報告中則披露,中國銀行業的整體損失可能會達到8 萬億人民幣,相當於商 業銀行資本的60 %、國家財政收入的50 %、中國G D P 總量的12 %。 [44] 2 017年8 月,前惠譽金融分析師朱夏蓮(Charlene Chu)在最新報告中估計,到年 底,中國金融體系中的壞帳總額將達到51 萬億元人民幣(合7.6萬億美元),這 個估算數字意味著壞帳比例為34 %,是中國官方承認的不良貸款率5.3%的五倍 以上,也就是說,中國金融體系實際壞帳比官方數字高6.8萬億美元。 [45] 所 以,在政府看來,房地產是傾政權之力必救之地。
因此可以預期,只要央行繼續放水,房價就會持續上漲,因為中國不缺投機 者。
壹些專家建議,政府要想辦法為房市降溫、控制房價。這些專家是從長遠考 慮、從市場角度考慮,但他們的考慮重點顯然與中國政府不同;中國當局考慮的 是政府的錢袋,要保持錢袋飽滿,就得玩龐氏騙局。在美國,龐氏騙局破產,那 是因為玩家、銀行 與政府(裁判)是利益不同的三家人,政府會盡到監管責任; 而中國不壹樣,裁判是中央政府,莊家是央行,大玩家是地方政府,涉入龐氏騙 局的三方都是政府的壹部分,雖有經濟利益之爭,但在保住政權這壹要害問題上 卻利益壹致,不會弄翻了房市這條「船」。
央行把房地產業當作過剩貨幣的儲水池,用信貸支撐著房地產市場,這樣的 經濟維穩之道不斷推高房價,造成了房價通貨膨脹,榨乾了中產工薪階層的消費 購買力。通貨膨脹是壹個逐漸稀釋社會財富的過程,在沒有外來軍 事威脅與內部 難以壓制的反抗的情況下,並不會直接導致政權垮臺,比如津巴布韋(辛巴威) 的惡性通膨比中國要高不知多少倍,但也沒有導致政權垮臺。加之中國政府還有 壹整套控制房地產市場的方法,比如限購、限售、限價 ,其操控房市的迴旋餘地 相當大,收放裕如。壹個政府兼做莊家、裁判及賣地大玩家的市場,泡沫可以吹 得比當年的日本與美國還大,護持房地產泡沫的能力也同樣非常大。
上述分析清楚地指出了中國房地產泡沫特殊在何處:英、美、日三國都是以 私有制為 基礎的市場經濟,政府沒有能力做到壹手管控銀行的印鈔機,另壹隻手 管控房地產市場包括土地供給。中國的房地產泡沫如此巨大卻仍然看起來「堅挺」, 不是因為中國政府特別有能力,而是因為中國政府能夠既管控土地資源, 又操縱 房市運行、銀行操作:地方政府根據自身需要,低價強徵土地、強拆民房;中央 政府用印鈔機來維持房地產市場的興盛,既為地方政府提供徵購、開發土地的資 金,又為房地產公司提供房產投資,還為購房者提供買房貸款 ;更絕的是,政府 還可以隨時修改、變更相關政策和房市交易規則,把購房者的投機資金引向政府 希望他們去買房的城市,從而為地方政府積欠的債務買單。
有人曾經問我,中國的房地產什麼時候崩潰?我的回答是:中國的房地產價 格,如同中國股市壹樣, 早就不是單純的經濟問題,而是政治問題,只要政府不 放棄扶持政策,利用民眾擔心資產縮水的心理,就能夠維持畸形的虛假繁榮。如 今的房地產早就成了壹場中國的所有「槓桿」(銀行貸款)使用者與央行的壹場 對賭。炒房者 玩的是「擊鼓傳花」遊戲,都希望別人成為最後的接棒者,想賭壹 把運氣;房地產開發商賭的是,地方政府要想活下去,就不會冷酷無情地「逼死」 所有的房地產開發公司,比如著名房地產商人任誌強認為,開發商不會先死,因 為開發商手頭的現金可以維持壹年不開工而不倒閉,但地方政府沒錢了就必須立 即想辦法自求活路;至於地方政府則賭的是自己與中央政府的「父子同體」, 「黨爹」、「央媽」怎麼也不能讓「兒子」們死在前頭,無人「盡孝」 。
時至2017年,中國金融系統面臨許多問題,而外匯保衛戰成為重中之重;同 時,中央政府開始金融整頓,讓房市價格既不能上揚,也不能下跌。於是,各地 政府頻出高招。例如:房價漲得最快的北京,市政府於3 月17 日推出房市新政, 收緊銀行房貸,提高買家首付比例,購買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 %, 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80 %,房市頓時降溫。來自雲房數據與北 京房地產中介協會的數據顯示,目前近九成的中介都面臨「零成交」。 [46] 北 京「317新政」預示著中國政府調控房市的基本方向,即用收放銀行貸款加上直接 幹預房市交易的方式調控樓市。敏銳壹些的經濟界人士已經看出中國政府對資本 市場政策的長期導向,天風證券首席經濟學家劉煜輝撰文 指出,2017年5 月開 始的這輪「新老劃斷」式的金融整頓具有可持續性,中國人將進入資產冰凍期, 過去18 年中國的房子只漲不跌,這回不太壹樣,政府往樓市裡面「釘釘子」, 「每壹顆釘子砸下去,釘住的是資產背後的流動性,釘死的是資產未來創造貨幣 信用的能力。」 [47] 這篇文章的核心意思是:從現在開始到今後很長壹段時間, 房市上的各種賺錢機會都非常非常小;將來的趨勢是,許許多多的投資人和房產 所有者都會虧錢,是慢慢地虧,壹點壹點地虧,壹起虧,壹直虧下去。這種資產 慢慢萎縮的過程,讓 政府得以避免房市的斷崖式崩塌;對房產主而言,則避免了 資產驟然縮水帶來的痛感。政府刻意養育成這種「溫水煮青蛙」效應,意在避免 社會混亂。
三、中國股市:國企的提款機,貨幣的洩洪口
1949年中共建政以後,國民政府時期的股市被當 作「資本主義社會的賭場」 被取締。現在的中國股市於1990年創辦,以上海證交所與深圳證交所作為兩大中 心,目前總市值在世界各大證券市場中位居世界第二。但這個股市幾乎從誕生之 日開始就不是壹個正常的投資之地, 而是壹個在中國政府的政策引導下、以投機 為唯壹目標的賭博場所。無論從政府開辦證交所的目標還是從實際效果來論,說 中國股市是壹臺由政府操控的財富榨取機,非常形象。
1 、股市是國有企業的提款機
股市是國有企業的提款機。1990年代朱鎔基總理主政時期就定下了「股票市 場要為國有企業脫困服務」的基調。簡言之,當時中國政府將股票市場作為搞活 國有企業,甚至實現國有企業「3 年脫貧解困」目標的工具,把壹批經營不善, 甚至難以為繼的國有企業 推上股票市場。
因此,在政府主導下,股份制改造、發行股票上市,在很長壹段時間內是國 有企業的專利,非國有企業很難有機會上市融資。在政府政策鼓勵下,國有企業 將股票市場作為圈錢渠道,母公司又將上市的子公司當成「提款機」。據研究者 稱,中國股市的市場規模「十年走完國外壹百年歷程」。
親身經歷過那段時期的陳東升回憶說:「朱鎔基還做了壹個大事,所有企業 的都去上市。……當年的資本市場改革很清楚,……壹個省份壹個億的指標,都 想上,搞5 家、6 家。中國今天的資本市場怎麼來的?最初資本市場是為國企圈 錢、解困,今天還是這樣壹個東西,為什麼資本市場搞不好呢?今天還是這樣, 新華國有,總理壹批就上市,這是壹個事實存在的。」 [48]
以後的國企改革基本沿著這個套路進行。2015年6 月12 日《第壹財經日報》 記者發表調查報導,再次詳細揭露了中國股市成為國企提款機這壹事實。該文稱, 自從國務院推動兩家高鐵公司(中國南車與中國北車)合併、造就了壹波財富盛 宴之後,國企改革就 成了中國資本市場最重要的炒作主題之壹,不少國企大股東 乘著市場的國企改革炒作浪潮紛紛套現,這背後或許是地方政府賣地收入減少而 「缺錢」。這些效益不佳的大股東大量減持,不少散戶卻紛紛接盤。 [49]
由於實行了對外開放,中國股市這壹提款機功能,有時也被外資加以利用。 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當年曾想在華爾街大展宏圖,通過首次公開募股 (Initial public of offerings,IPO)上市圈錢,為此誠邀新加坡的淡馬錫( Temasek)、瑞銀(UBS)、美國銀行(Bank ofAmerica)、蘇格蘭皇家銀行(R BS)等多家外國銀行及李嘉誠基金會等,作為「戰略投資者」入股,將自己包裝 成符合美國口味的「現代金融機構」 。後來因當時的美國證監會主席考克斯(C hristopher Cox)防範甚嚴,中資銀行不得不改在香港及大陸上市。 [20] 這些 外資銀行因為與中國銀行業同進退,享有中國政府提供的種種便利,在中港兩地 股市賺個盤滿缽滿,據說年賺萬億; [51] 到了三年「鎖定期」壹過,它們就將 手中股票出手。 [52] 中國有人對此很氣憤,認為當年讓這些外資銀行賤價買進 國有銀行的股票,如今卻讓它們在中國股市上提款走人,實在太便宜這些外國銀 行了,因此提出,要追查當年中國金融行業賤賣國有資產之罪。只 是氣憤歸氣憤, 這壹追查行動在法律層面上得不到支持,未能成行。
這壹特點至今未改。2016年9 月中國證監會發布《關於發揮資本市場作用、 服務國家脫貧攻堅戰略的意見》,核心內容是,為中國592個貧困縣的I P O 開 放「綠色通道」(快速審批),讓貧困地區政府能夠上市圈錢,解決他們的財政 困難。 [53] 2016年10 月推出的「債轉股」,也是讓金融資產管理公司(A M C )接手銀行的壞帳,然後再將國企欠銀行的債務轉化為股權,最後目標還是上市 去坑中 小股民。為什麼要經過國有A M C ?原因是中國人民幣要國際化,必須遵 循法律,中國《銀行法》規定「銀行不得直接將債權轉為股權」;另外,《巴塞 爾協議》
制訂的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規定,銀行被動持有企業股權,兩年內風險權重為 400%,兩年後上升為1 250%,而正常貸款的風險權重僅為100%。
按照這個規定,銀行若持有企業股權,會在評級時受到不利影響。
2 、股市是國企高管財富變現的洗錢機
中國國企的重要改革之壹是「經理人持股」(Management Buyout,簡稱M B O ,亦稱管理層收購),即把國企上市公司的部分股份變相送給高管們。對於這 壹改革,外界壹直認為,這是國企高管層憑藉職權瓜分國有資產,新華網亦曾在 推動「經理人持股」之時發表文章表示質疑,認為國企高管利用「改革」直接 切 「蛋糕」(指獲取股份)分給自己,而不是在盈利後作為酬勞分「蛋糕」,有自 肥之嫌。 [54] 在國企任高管的紅色家族後裔,如國務院前總理李鵬的女兒李小 琳等,就是這項改革的最大獲利者之壹。
質疑歸質疑,國企經理人持股並拿特別高的薪酬的「 改革成果」,卻壹直延 續下來。習近平的反腐終於讓國企管理層的好日子到頭了。從2014年開始,中國 當局反覆強調黨對國企的終極領導權,並於11月成立了「國務院國企改革領導小 組」。由於十八大以後的反腐中不少國企高管落馬,國企高管們擔心以往那 種 「空手套白狼」的經理人持股會被劃入「腐敗行為」之列,於是紛紛將自己持有 的國企股票在股市上套現。據統計資料,截至2014年10 月17 日,中國上市公司 高管大幅度減持股票,套現474.31億元。 [55] 2015年上半年國企高管又減持套 現達5000億元,創史上最大規模減持潮, [56] 這正是2015年股災的成因之壹。
3 、股市是吞食股民財富的工具
從1992年至今,中國股市已經歷了十餘輪大漲跌。從中國股民炒股的歷史來 看 ,虧者多,贏者少。但是,希望賭博致富的大有人在,通過股市輕鬆賺錢的願 望支撐著他們屢敗屢戰,直至無法再戰。
以下選取2008年以來中國股民在三個年份中的集體成績單:
2008年的A 股市場以超過70 %的巨大跌幅載入中國股市史。《上海證券報》 聯合證券之星做了壹次「2008年股民生存現狀大調查」,全國共有25110位投資 者參加了該項調查,結果是:逾九成股民虧損,其中在股市中虧損幅度超過70 %的,占比多達60 %;截至調查時止,仍有盈利的股民僅占6 %。 [57] 2011 年的調查則顯示,80 %的股民虧錢,不到10 %的股民賺錢,約10 %的股民不賺 不虧。 [58]
2013年中國股市被稱為「亞洲表現最差股市」。新浪網於2014 年1月做了壹 項調查,這篇〈2013年中國股市投資者大面積虧損〉的報導披露,2013年虧損者 占比約65 %,其中,26.3%的人虧損了20 %—50 %,7.5%的人虧損高達80 %以上;因為炒股,有32.2%的人生活水平明顯下降,9 %的人生活面臨困難。 [59] 2015年情況更糟,全年股市蒸發市值25萬億人民幣,每位股民平均損失高 達24 萬元。
如果將中國股市與美國股市做壹比較,會發現有幾個本質差別,即:
1。 中國股市只有投機者,沒有中長期投資者。股民 們並不在意企業的真實 經營狀況,只在意這支股票是否被機構資金或者炒作者拉擡;許多股票的股價完 全脫離企業經營業績、財務狀況,而是隨機構炒作者與操盤者的炒作行為漲跌。 西方國家的股市如美國股市,是短期投機者與 中長期投資者都有,企業經營狀況 與盈利能力才是股價的基礎。
2。 中國政府是股市操盤手,它用各種政策與手法調節股市漲跌。而美國政府 只作為股市的看守者,用成熟的法規規範、管理股市,絕無中國政府的類似作為。
3。 眾多股民進入股市,並不意味著中國股市是多數人參與的利益分享之地。 所謂中國股市融資成本低,實際上是參與者重在投機獲利,不看重企業的盈利能 力及股票分紅。全世界只有中國股市才讓絕大多數投資者血本無歸。
筆者早就指出:中國股市是國企的提款機,也是國企高管等既得利益者將巧 取豪奪來的不義之財變現的洗錢機,又是利益相關者依靠政策、內幕消息與位置 優勢斂錢的財富榨取機。所有這些特點,完全符合「攫取型經濟」那種剝奪多數 人的利益為政府及少數人 服務之特點。
中國經濟的龐氏增長,體現了典型的「攫取型經濟」的特點,這些特點正好 驗證了制度經濟學壹個著名論斷,即制度在經濟發展中起巨大作用,決定壹國貧 窮還是富裕。美國新制度經濟學家達榮.阿西莫格羅(Daron Acemo?lu)和詹姆 斯.魯賓森(James Robinson)曾合著《權力、繁榮與貧窮的根源:為什麼國家 會失敗?》,書中提出了解釋國家繁榮與貧窮根源的兩個重要概念,即「包容性 制度」(Inclusive institutions)和「攫取性制度」(Extractive in stitut ions,也譯成「榨取型制度」)。包容性制度指壹種多數人參與、利益分享,因 而人們具有勞動與創造積極性的多元制度;攫取性制度指權 力和財富高度集中, 被少數人壟斷,整個國家制度建立在剝奪多數人而為極少數人服務的基礎上,大 多數人沒有勞動和創造的積極性。根據該書作者的大量研究,世界上所有國家和 地區,凡是選擇了前者的,都實現了經濟的持續 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持續提高, 而選擇後者的則相反。 [60]
支撐壹個社會需要四根支柱:社會成員的基礎生存條件(最重要的是就業)、 正常的生態系統、維繫社會的道德倫理、強制性的政府權力。這四根支柱的狀態 不僅關係到壹國人民今天的生存質量,還關係到這個國家承載的文明之存續。前 四章解析了中國的 經濟模式是壹種掠奪型模式,這種模式的特點是不斷掠奪國民 的生存資源並透支生態環境,在短期內促成經濟發展,結果是通過極不公平的收 入及財富分配,造成了社會成員之間極大的貧富差距,最後導致四根社會支柱當 中的三根嚴重傾斜甚至坍塌。目前,中國社會只剩下壹根支柱未曾傾斜,即中國 政府的強力維穩。
壹、中國經濟模式與社會抗爭之間的關係
考察近20 餘年的社會反抗事件,就會發現社會抗爭類型與經濟增長模式之間 有極強的相關性。從20 世紀90 年代後期開始,中國經濟增長所依賴的四大領域 分別是地產、礦產、股市與金融,而農民反抗徵地、市民反抗拆遷,以及以市民 為主體的環境維權等社會反抗,都與中國的經濟增長模式有關。中國政府的資源 抽取方式決定了公共政策的偏向性,而公共 政策則塑造經濟增長的模式,從而決 定社會抗爭的類型。
1 、政府的資源抽取方式決定了社會反抗模式
從20 世紀90 年代後期開始,中國經濟增長完全是依靠對資源的過度抽取, 經濟增長依賴哪幾個領域,哪幾個領域的社會反抗就非常激烈,民間 的社會反抗 直線上升,群體性事件逐年增長:2005年為8.7萬起,2006年超過9 萬起, [1] 2008年為12.4萬起; [2] 以後中國官方不再公布具體數據,只有清華大學教授孫 立平曾經引用過壹條數據,指出2010年壹年內中國的群體性事件 (即社會反抗) 高達28 萬起。 [3] 2012年習近平接掌權力後,增強了對維權人士、反對者及批 評者的打壓,各種抗議活動的空間大大縮小,處於低潮。
2016年初,有官方背景的「傳播大數據」發布《群體性事件輿情年度報告》, [4] 歸納了群體性事件的類型,但沒有總體數據;另壹份是「非新聞」所做的 《2015年群體性事件統計》,該網站根據2015年內記錄到的群體遊行、示威、集 會等加總,計算為28950起。 [5] (「非新聞」由民間誌願者盧昱宇開辦,盧及 其女友後被中國 當局抓捕。 [6] )將「傳播大數據」的信息與「非新聞」的統 計數據相比對,情況類似,這段時期所發生的群體性事件類別,也與中國經濟形 勢密切相關。壹類是經濟衰退引起大規模失業;另壹類與中國金融系統影子銀行 的大規模商業欺詐有關。值得註意的是, 「傳播大數據」認為,較大的群體性事 件均呈現組織嚴密的特點,在信息聯絡與社會動員上,社交媒體起了重要作用, 越來越多的群體性事件通過線上組織形成了策劃、招募、安排、總結甚至發放報 酬的壹整套流程,線上安排與 線下實施同步推進,重大群體性事件的組織已經呈 現出典型的「互聯網+特點」。互聯網新興經濟形式與社會的深度聯結,以及因 監管滯後、行業發展粗放導致的社會問題,成為群體性事件發生的主因,這種狀 況壹直延伸到20 17年。 [7]
迄今為止,中國的社會抗爭主要還侷限於經濟類抗爭,絕少上升到政治層面。 從時間上來看,這些經濟抗爭幾乎與政府實施的每壹項「改革」相隨發生。其間 原因,筆者曾做過分析:所謂「改革」,就是通過各種社會公共政策對國家資源 與利 益再分配的過程。從90 年代末期以來,這壹利益再分配過程幾乎都以犧牲 社會底層利益(主要是生存資源)為代價,並導引中國的公共政策與財政稅收體 制的方向性變化,塑造了中國社會抗爭的類型。
2 、中國社會抗爭的主要類型
第壹類是圍繞土地徵用發生的社會反抗,在城市裡是拆遷,在農村裡是徵地。 2007年國家信訪局承認,土地徵收徵用、城市建設拆遷、環境保護、企業重組改 制和破產、涉法涉訴等五大問題成為那壹階段信訪的重點。 [8]
關於中國失地農民的數據,我曾參考中國農業部的推算方法(耕地減少面積 /人均耕地二畝=失地農民人數),以及浙江師範大學教授王景新2003年在河北、 山東、湖北、廣西、浙江、雲南等11 省134個縣所作抽樣調查,全國失地農民達 1.27億左 右。 [9]
城市拆遷方面缺乏總體數據,但在城市拆遷高峰期的2003-2007年,有壹個 據說極為保守的官方估計:全國城鎮每年拆遷住房占城鎮住房總面積的3 %多, 這4 年全國城鎮住房的總面積平均為94.25億平方米,每年的拆遷失房面積計 算 為3 億平方米,4 年之間全國城鎮住房共計拆遷失房12 億平方米。不少學者認為, 城鎮住房拆遷率高達4 %—5%; [10] 如果以學者估算為準,拆遷失房面積將高 得多。不管採用哪種估算,不爭的事實是,大量城市居民失去了棲身之地。2005 年與20 07年,總部設於瑞士日內瓦的國際人權組織「住房權利與驅離中心」曾兩 度宣布,中國被列入當年違反住房權最嚴重的國家之壹。該組織指責說,1997— 2007年這十年當中,中國有370萬城市居民因政府強制拆遷而失去了住房。 [11] 這類大規模城市拆遷壹直延續到2011年,直到房地產市場上住宅供應嚴重過剩, 加上習近平接任後大規模反腐,城市拆遷才算基本停息,但小規模的拆遷仍時有 發生。
第二類是因為基層村幹部貪汙腐敗問題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即維權運動)。 自20 世紀90 年代中期開始,壹直延續至現階段,涉及村財務帳目不清、村幹部 貪汙徵地補償款與國家扶貧款、基層選舉、集資債務糾紛、利用公款參與賭博等 多方面。據中國最高檢察院公布,2013-2015年7 月中國最高檢察院開展專項工 作,全國共查辦涉農和扶貧領域貪腐犯罪28894人,占同期檢察機關立案查辦職務 犯罪總人數的兩成,其中「小官巨貪」及抱團腐敗(集體腐敗)現象明顯。 [12 ] 據官方資料,村幹部貪腐占據了基層違法案件總數的70 %以上,由此引發的信 訪數量占農村信訪總量的50 %以上。 [13] 在湖南等地農村的群體性事件當中, 40 %與村幹部貪腐有關。 [14]
必須說明壹下「小官巨貪」的含義。中共總書記習近平習慣用「老虎蒼蠅壹 起打」來表示中共反腐決心,這裡 的「老虎、蒼蠅」指的是官職級別,不是貪腐 數額。最高檢察院查辦的村官腐敗案中,有12 起涉案總金額高達22 億元人民幣, 其中,與土地、拆遷相關的有7 起,其他案件則涉及安置房、貪汙集體資金、國 家農資補貼等領域的腐敗。貪腐數額超過千萬元的村官 大多來自廣東、浙江、江 蘇以及北京等經濟較發達地區。 [15] 媒體報導這類案件時,用的標題是「小小 老鼠亦可吞天」。
第三類是環境維權,指環境汙染嚴重,陷民眾於生存絕境,因而引發的社會 反抗。自1980年代以來,中國各地遭受程度不壹的環 境破壞,造成水、土地、空 氣全方位的立體汙染。因環境汙染導致的傷害與恐懼,從21 世紀初期以來已成為 造成中國社會動盪的首要因素。有境外網站透露,1996-2013年環境維權事件年 均增長達29 %,2011年環境重大事件增長120%。 [16] 若只看環境維權事件的 增長率,讀者無法了解,究竟發生了多少起環境維權事件。作者從其他文章中查 到了如下數據:
2002年發生的各種環境糾紛超過50 萬起; [17] 2006年高達60 萬人次向政 府投訴,其中引發衝突的達8 萬餘起。 [18] 從2008-2013年這五年當中,中國 發生的大規模群體性反抗,大部分與環境維權有關。 [19]
第四類是工人因失業、企業欠發工資而引起的社會抗爭。「傳播大數據」報 告及「非新聞」都指出,工人的群體性活動主要類型是討薪,而不是爭工資與福 利待遇。這種討薪抗爭基本上發生在工人離廠之前;壹旦工人失業離廠,有的回 鄉,有的另謀出路,就成了壹盤散沙,很難再組織針對原就業工廠的抗爭活動。 2015年企業因破產、外資關廠撤退等原因 ,至少有壹億幾千萬工人失業,但因為 工人分散而較少發生抗爭事件,但這並不說明中國失業現象不嚴重。2016年,中 國勞動年齡(16-59 週歲)的人口為9.1億,政府公布的城鎮登記失業率僅為4。 02%,但真實失業率高達22.9%。星火記者聯 盟在比對各種數據並詳加推算後, 得出結論:由於中國統計慣例是農村人口算全員就業,用勞動年齡人口減去就業 總人口,說明城鎮戶籍總失業人數維持在2 億左右。 [20]
第五類是大量影子銀行經營的理財產品,因破產而中斷兌付引發的群體性事 件。「 傳播大數據」稱,泛亞、MMM、卓達等借貸機構利用準入門檻低、缺乏監 管等條件,推出名目繁雜的理財產品,依託互聯網平臺,頻頻打出「金融創新」 的旗號,以遠遠高於銀行存儲利率的利息來吸引投資者,使網絡平臺成為 詐騙、 洗錢、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的溫床。據「非新聞」分析,欠薪、商業欺詐引發的 群體性事件占2015年統計到的中國群體性事件總數的壹半。
長達20 多年的群體性事件類型變化表明,中國社會反抗發生的原因與中國經 濟發展模式密切相關,參與者 多因利益嚴重受損,希望通過溫和的社會反抗滿足 利益訴求。出於政治原因的抗爭,在中國政府的高壓之下幾乎毫無冒頭可能。
二、生態安全:國家安全的最後壹道屏障
上述五大類抗爭,有些會隨著中國政府的經濟政策重心變化而消失或弱化, 比如 工人失業、理財產品因破產遭受整頓而暫時淡出等,只有環境維權將長期延 續下去。
1 、中國的汙染已成不可逆轉之勢
中國當局現在也承認生態危機已成「水陸空立體型惡化」之勢。比如,3.49 億畝耕地被嚴重汙染,約占耕地總面積的五分之壹(19.4%); [21] 水資源問 題嚴重,中國本來就是世界上13 個貧水國之壹,加之現有河流近二分之壹的河段 受到汙染,十分之壹的河流長期汙染嚴重。 [22] 據統計,目前水中汙染物已達 2221種,主要為有機化學物、碳化物、金屬物,其中自來水 裡有765種(190種 對人體有害,20種致癌,23 種疑癌,18 種促癌,56 種致突變而誘發腫瘤),8 9 %的飲用水不合格; [23] 空氣汙染帶來的災害也非常嚴重,據《2010年全球 致病量研究》(2010 Global Burden of Disease Study ),中國壹年有120萬 人因空氣汙染而過早死亡,約占全球總數的40 %。 [24]
中國受重金屬汙染的耕地面積已達二千萬公頃,占全國總耕地面積的六分之 壹,這是中國工程院院士 、華南農業大學羅錫文教授於2011年接受採訪時透露的。 [25] 中國的汙染之嚴重,有高發的癌癥為證:據《2012中國腫瘤登記年報》公 布的數據,「全國每六分鐘就有壹人被確診為癌癥,每天有8550人成為癌癥患者, 每7-8 人中就有壹人死於癌癥。」 [26] 據專家分析,癌癥高發與高汙染密切相 關。但這種高汙染讓中國人無處逃遁:農作物與食品汙染幾乎形成了從種植者到 生產者全員共犯結構;空氣汙染、水汙染無處不在,其主角重化工業都是中國大 型國企,它們在各地的 大量投資,對提高當地G D P 很有幫助,這種利益共謀, 使企業很容易與地方政府形成共犯,導致對環境資源的掠奪性利用。
2010年8 月中國甘肅省舟曲市被泥石流吞沒後國人方才發現,中國已經進入 地質災害高發期,而地質災害緣於人類過度的開發活 動,例如大量砍伐樹林、水 電開發等。據《2010年上半年全國地質災害通報》
披露,2010年1-6 月全國共發生地質災害19552起,是2009年同期的十倍; 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透露,全國共發現地質災害隱患點20 萬處,其中類似於舟曲 的特大型和大型地質災害隱患點1.6萬處,這種隱患點主要分布於雲南、貴州、四 川、重慶、甘肅、陝西、湖南、湖北等山多坡陡的省市。而地質災害緣於人類過 度的開發活動(包括砍伐樹林、水電開發等),地質災害中人為活動的因 素占到 50 %以上。 [27]
2 、中國為何會失去生態安全
中國的人口與資源關係歷來就比較緊張,為何會在短短30 餘年時間內徹底失 去了生態安全,產生了無處可去的1.86億生態難民? [28] 對其間原因,我寫過 許多文章,認為破壞中國生態安全的根本原因就是現行政治經濟制度。
外國人經常會問:中國政府為何不通過立法,保護本國環境生態?
比如,日本在上世紀60 年代也曾經歷過嚴重的環境汙染,最後就是通過環境 立法遏制了汙染。在分 析現行政治、經濟體制如何破壞中國的生態安全之前,先 得破解這個許多讀者可能會有的迷思,以中國的近鄰日本為例,也許是最合適的 參照系。
⑴ 中國的環境立法雖多,管用的不多
20 世紀60-70 年代,既是日本經濟飛速成長時期,也是汙染問題
成為社會公害的時期。在這壹期間日本政府先後出臺了《公害對策基本法》、 《大氣汙染防治法》、《噪音規制法》、《水質汙染防治法》、《海洋汙染防治 法》、《惡臭防治法》和《自然環境保護法》等壹系列環保法律,形成了比較完 整的環境法規體系,為治理環境問題打下了良好的法律基礎;與此同時,日本還 不斷加強環境管理體制,在特定事業所設立了「防治公害專職管理部」;日本國 民的環保意識也不斷得到提升。正因如此 ,日本防治環境汙染經驗為世界所稱道。
上世紀80-90 年代中日關係尚算友好,兩國政府不僅交流過防治汙染經驗, 還有不少日本民間人士主動幫助中國人做環保。為何中國竟然未能學習日本經驗? 說起來讓中國人很慚愧,中國在環保立法方面確實學了 日本經驗,立法之多,名 列世界前茅。早在2006年,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的環保立法就突破1600多項, 只是這些法律絕大多數流於虛文。從中央直到省、市、區、鄉,各級政府也都設 有環保部門,專司環境評估、監 督職能。但事實卻如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嶽所 說:
「我國環境立法雖多,但管用的少,很多法律條文似乎還停留在理想主義層 面」;除了立法空白之外,更重要的,「缺少壹部專門約束政府行為的環境法律, 地方保護幹擾正常 執法現象普遍。」 [29]
⑵ 企業與政府環保部門之間的共犯關係
在政治與金錢合謀之下,中國的各級政府與企業之間形成了壹種汙染共犯結 構。具體說來,這種共犯結構的形成出於兩大因素:
首先,地市級黨政壹把手出於升遷的利益考量,必然在經濟發展(G D P 增 速)與環保之間,將G D P 作為優先考慮。地方官員的這種考量與中國官員的政 績考核體系有關。新加坡國立大學、中國清華大學等四所大學曾共同發布壹項調 查報告,該報告分析了2 000-2009年287座城市、976名書記和1075名市長的相 關數據,所得出的結論是:下級政府執行上級指示是有條件的。如果省級領導更 為看重交通基礎設施投資,地市級黨政幹部將加大本地區的交通基礎設施投 資; 如果省級領導更為關註環境指標,地市級黨政幹部卻未必迎合。決定地市級官員 態度的因素是:加大對交通基礎設施的投資,短期內將來帶來更高的土地價格、 更多的土地出讓收益,有助於提高次年的G D P 增長率,增加官員被提拔晉升的 機會;但對環境基礎 設施的投資,並不能促進G D P 的增長,於官員的晉升並無 助益,甚至存在負面影響。 [30] 這個報告正好印證了中國官場壹件舊事:2005 年時任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嶽曾試圖推行「綠色G D P 核算體系」試點,兩年 後因遭遇地方政府共同抵制,無疾而終 ,潘本人從此仕途折翼。
其次,基層環保局成了吸附在汙染企業身上的寄生機構。地市(縣)級領導 既然追求G D P 高速增長,當地的環保局自然得配合「壹把手」。按照政府賦權, 環保機構負責對轄地企業進行環境評估、監測環境變化、以及懲處企業的違 法違 規行為。不幸的是,無數事例證明,許多地方的汙染企業是當地政府的「壹把手 工程」,「壹把手」的意誌不但導致環保審批制度失靈,更導致監管失靈,基層 環保部門早就陷入「收錢養人,養人收錢」的怪圈──「學術」 壹點的說法是: 監管者與被監管者形成了壹種利益共犯結構。
近年來,中國各地推行了排汙費徵管「環保開票、銀行代收、財政統管」的 「雙線運行」機制,以便「確保排汙費足額用於環境治理」。
但新華社記者調查發現,地方財政將環保部門徵收的「排汙 費」繳入國庫後, 經預算安排仍返還環保部門,名義上是用於環保自身能力建設,實際上是默許環 保部門將此經費用於人員開支。河南審計部門2009年曾針對某市六個縣(區)排 汙費做過壹次審計,發現六個縣(區)環保局 實有人員765人,其中自收自支人 員606人,占總人數的79.2%。養活這自收自支人員的費用就來自於對汙染企業的 收費。 [31]
基層環保部門與汙染企業形成的共犯結構,讓所有的檢查與監管失靈。中央 電視臺(CCTV)曾在《經濟半小時》 節目裡列舉了四川岷江流域沿岸數家企業直 接排汙,造成嚴重汙染,讓15 萬人飽受癌癥威脅之苦。這些企業之所以明目張膽 地排汙,就是因為與地方環保局已形成了共犯結構。當地群眾反映,每當市環保 局檢查時,環保局內部就有人向企業通風報信,汙染企業就 臨時停止汙染排放。 而當地村民向政府部門舉報或反映後,卻常常受到企業主的威脅、報復、毆打。 該報導強調,這樣的情況在全國各地都普遍存在。 [32]
中國的汙染具有對外擴散效應,國際社會的相關指責從未停止,於是中央政 府的對外部門便承擔了 壹項經常性職責──為中國的汙染出口辯護,乃至於徹底 否認。 [33] 早在21 世紀初,各國對中國的「汙染出口」就頻頻抱怨,原因是中 國的水源汙染、空氣質量惡劣和工廠廢氣等常見的環境汙染,越來越多地殃及鄰 國。例如,吉林省2006年發生化工廠爆 炸,有毒物質汙染了松花江,毒水流至俄 羅斯;源於中國(中國境內稱瀾滄江)的湄公河和源起於西藏的印度河(Indus) 等亞洲主要河流的上遊河段在中國境內受到汙染,於是禍及下遊各國;中國的工 業煙霧導致酸雨侵襲 南韓和日本,汙染空氣和粉塵甚至有時飄過太平洋,到達美 國西岸,就連遙遠的非洲森林也有受到破壞的痕跡。 [34]
⑶ 環境評估中的利益集團「俘獲國家」(Capture State)現象壹個國家的 生態安全有三道屏障:法律限制、環境評估與依法監管。為了保護生態環境,企 業投產之前必須依法進行環境評估。但中國的環境評估存在嚴重的腐敗,作者將 這種現象稱為「環境評估中的利益集團俘獲國家現象」。所謂利益集團「俘獲國 家」,是 西方政治學界使用的壹個概念,指企業或金融集團通過遊說、賄賂等方 式,影響政府或者國會,制訂有利於這些利益集團的法律、政策並讓其執行,而 任何不利於這些利益集團的法律、政策則形同虛設。
2011年遼寧省大連市福佳大化發生防波堤潰壩事件 ,導致二甲苯等劇毒化工 產品外洩汙染。媒體對這壹事件追蹤報導,根據國家環保部網站上《關於2010年 11 月份受理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和調查結果公示的通告》,發現這個 福佳大化PX 項目早在獲批試生產前十個月、國家公示環保驗收結果之前17 個月 便正式投產。在發生潰壩事件之前,當地居民便發現周邊海域的魚蝦大批死亡, 曾向當地政府舉報,未獲任何回應。潰壩之後媒體調查揭示了兩點:壹是這家企 業是當地的納稅大戶,其PX 項目年產值約260億元,可納稅20 億元左右;二是該 企業在環境評估上有腐敗行為,其PX 項目的審批速度創國內石化行業之最,對環 境風險估量不足。從環境評估到違法投產,再到事後監管,該危險品生產企業能 夠在各環保執法環節上不受任何法律約束,原因在於,其部分股權有官方背景。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