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中國社會的社會環境的基本屬性 生活環境
作者 王慶民 寫於 二零二零年
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高覆蓋、低質量、不均衡
SPI中的第壹個維度即“人類基本需求”,某種程度就是對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覆蓋程度及質量的評價。而後兩個維度中關於教育、醫療(非基底性)等方面的數據,雖也可歸於公共服務範疇,但由於相對更為重要和特殊,將在後面單獨列舉和分析。本章僅就第壹個維度中的各項數據及第二個維度“幸福的基礎”中個別相關數據進行解析和評論。
“營養與基本醫療(Nutrition and Basic Medical Care)”
根據前述數據,在“營養和基本醫療”的方面,中國處於中等偏上水平。中國自古以來是農業大國,而建國後也對農業高度重視。雖然在1950年代中後期至文革結束這段時間內,中國農業因政治因素遭到巨大破壞,國民基本的食物供給出現嚴重短缺。但改革開放之後,中國農業迅速恢復和發展。尤其在袁隆平等學者做出開創性成果後,中國農業從數量到質量都取得了真正的“躍進”。
中共政權早年的革命鬥爭及後來的政權建設,都非常依賴農村、農民。長期占中國人口大多數的農村穩定與否,極大影響著中共統治。因此,中共對“三農(農業、農村、農民)”問題相當重視(當然這種重視並不代表將農民利益放在第壹位,更多是依賴和利用“三農”),每年均下發大量文件、出臺政策促進農業生產,糧食和經濟作物產量也得到保障。當然,中共政權對農民及進城務工的農民工的剝削是沈重的,壓的農民難以喘息。甚至可以說,建國後至今,中國城市居民得到較好的營養供應(包括饑荒時代寧可讓農民餓死也保障城市“定量戶”口糧,票證制度對城市居民的偏袒),正是以犧牲農民階級利益為代價換來的。而如《中國農民調查》和《淮河的警告》等知名調查報告,也將改革開放後許多年來農民的苦況做了詳細調查、描述,對“三農”所涉的問題做了尖銳的剖析,為改革農村醜惡現實和改善農民生存狀況發出了真誠的呼籲。
但僅就農業生產的效率,尤其對城鎮人口的糧食供給方面,中共政權做的很是成功,哪怕這些成就是建立在城鄉“剪刀差”、曾長期實行的強制征糧和課稅等對農民殘酷剝削之上的。而且,自胡溫時期取消農業稅、發放種糧補貼、推動農業保險覆蓋以來,農民生存狀況有了很大的改善,種植和養殖積極性都有所提高。此外,政府通過大量購買糧食進行儲備和糧食緊張時投放儲備糧平抑糧價等措施,也保障了糧食的相對低價和穩定供給。
因此,中國人的營養不良比率很低,還排到了世界第壹位(雖然是與許多發達國家並列,而非唯壹第壹)。而相對充足穩定的糧食供應,自然也降低了兒童發育遲緩、因饑餓夭折的情況。不考慮其他而僅就保障“吃得飽”方面,中國比幾乎所有發展中國家及部分發達國家都要成功。當然,這也有其他因素的影響,如中國的城市流浪人口、長期失業流動人口極少等。這就涉及到戶籍制度和維穩體制等更多問題,我會在後文詳細分析。
但在“兒童發育遲緩率”上,中國僅排在世界第76位,屬於中間水平。這說明中國對於少年兒童的營養供應存在明顯不足。與極低的“營養不良率”比起來,“兒童發育遲緩率”較高,凸顯了營養供應質量的相對差劣。眾所周知的是,中國各地區和城鄉發展不均衡,各階層收入差距大,自然在兒童營養供應上存在差異。在發達地區和大城市居住、中產以上階層居民的子女,幾乎完全沒有營養不良、發育遲緩的情況(除非有特殊疾病)。
發育遲緩及營養不良主要集中在本應是糧食產地的農村。有些農村地區是地理環境如山區地帶不宜種植糧食作物造成貧困和缺糧,還有的則就是城鄉差距、地域差距、階層差距以及社會保障水平低下導致。10.29分(10.29%兒童存在發育遲緩情況)、居世界第76位,只是中國整體的、平均的情況。顯然,在貧困落後地區,兒童發育遲緩及營養不良問題遠比平均情況糟糕。這即是中國資源配置和相應保障不均衡的壹個例子,但SPI並未將這種國家內部營養供給的不均衡直接描述出來。
“兒童死亡率”、“孕產婦死亡率”和“傳染病死亡率”反映的是最基礎的醫療衛生條件。在這兩項上中國都居於中等偏上水平,在發展中國家中則名列前茅。這說明了中國在最基礎的醫療服務上取得了很大成功。自從建國後帶有政治色彩的“愛國衛生運動”以來,中共政權就逐步建立了低質量但高覆蓋面的醫療衛生系統。雖然這個系統質量堪憂(如改開前乃至直到20世紀末的農村醫療系統中,是由大量缺乏系統教育和專業訓練的“赤腳醫生”擔當重任),但至少是“從無到有”,實現了全國範圍、深入鄉村的廣泛覆蓋。得益於近現代以來世界範圍內醫療衛生技術的巨大進步,以及中共政權對基層細密的滲入,建國至今全國絕大多數地區建立了可以“救命”的醫療系統。這其中也包括針對常見傳染病的預防系統。
固然這樣的醫療系統是“廣而薄”的,落後地區的醫療無法治療疑難雜癥,日常醫療的質量也堪憂,但足以將建國前醫療技術不發達、缺乏醫護情況下各種不治療可致死的“小病”治愈,也能相對及時的阻斷傳染病的大範圍傳播,大大減少死亡率。而現代醫療系統對於預防和治療流行性傳染病、兒童疾病,以及孕產婦生育安全方面,有著傳統醫療不可比擬的優勢(如婦產科團隊即便接生和保育功底再差、設備再落後,也強於傳統的“接生婆”和極為粗陋的接生環境),經過壹定訓練的醫療團隊可以很容易的實現“保命”。
因此,中國的兒童和孕產婦死亡率遠低於絕大多數發展中國家。中共政權影響力向鄉鎮和村落下滲,也帶動了醫療等公共服務更深更廣的覆蓋,解決了最基礎的、需要壹定專業化門檻但技術要求不高的醫療需求。
而在“傳染病死亡率”方面中國表現的相對更好(排第37位,而“兒童死亡率”和孕產婦死亡率分別排45位和60位),不僅有以上原因,還在於中共政權強大的社會控制力和對人口流動的鉗制。在戶籍制度、公安系統的羅網下,加上強制收容等各種變相監禁手段,以及特殊時期采取的高壓管控、大規模的群眾防疫動員,足以將以人際感染為主要染病方式的傳染病迅速扼殺。
最近的新冠病毒在全球流行,卻在首先爆發的中國幾乎絕跡,就是因為中國實行了幾乎所有國家都無法做到的徹底的、高強度的封城和隔離措施,生產生活停止,部分地區幾乎處於“休克”狀態。即便到了疫情被控制之後,中國依舊實行極為嚴厲的社會管制,如通過健康碼追蹤民眾行動軌跡、封閉大學校園等(雖然其他壹些國家和地區也有類似措施,但力度、密度均不及中國。最重要的問題是,中國是專制政權,這些隱私數據使用和強制管控缺乏透明度和監督,與民主體制下的相應措施不可等同視之),並有將疫情期間確立的管控機制和技術手段應用長期化的趨勢。而2010年代前,對麻風病與艾滋病的防治,也是將病人集體囚禁在封閉村落的方式實現的。改革開放以前,甚至存在政府主導的集體屠殺麻風病人的行為(在那時,即便不直接動手屠殺,也是讓他們與世隔絕自生自滅)。
也就是說,中國在防治傳染病方面的成功,是以犧牲公民個人權利和自由尤其自由遷徙權為代價的,反映了中國現行體制的極權主義特性。在壹些時期和壹些地點,壹部分防疫措施甚至是毫無人性的。這樣背景下防疫取得的相對成功,當然是不值得稱贊和效仿的,甚至許多措施是應被廢止、唾棄的。只有在集中優勢醫療資源撲滅疫情、動員民眾廣泛參與防疫、高密度檢測和系統性持續性診療、普及衛生防疫常識等方面,中國有可取之處。但從根本上,“中國式防疫”是弊大於利的。
“水與衛生系統(Water and Sanitation)”
在“水與衛生”這壹領域,中國排名第79位,處於中等略偏上的水準。但與營養供應問題類似,相關數據同樣未能反映中國城鄉、地域及階層間用水衛生方面的差距。中國的城市自來水供應系統較為發達,居民普遍也可得到純凈的生活用水。而在農村,使用清潔度差的水源,甚至使用井水和河湖水作為生活用水的情況依舊較多,其水質處理系統完善程度和處理質量均較城市和發達地區為差。不過,中國的水價還是較低的,民眾基本都能承受用水開支。
因此,中國居民用水及用水衛生問題,主要還是在於不同人群用水便宜度及水質的差距大,而不是整體或平均上落後。而SPI的數據未描述這種重要的國內差距,無法展示差距所反映的必需品供給質量的不平等現象,是很遺憾的。
“居所(Shelter)”
“居所”子項中,除了“通電”涉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其他兩項均是與環保有關的,在此不細述,留後與其他環保方面的指標數據壹起評論。
中國所有縣級行政單位均實現了通電,理論上電力服務覆蓋了100%的人口,與許多發達國家並列第壹,顯示了中國電力基礎設施的完善。中國的電力機構幾乎完全由國家掌控,“國家電網公司”及其在全國的分支擁有大量撥款和供電收入,還有“壹路綠燈”的政策支持,足以支撐其建立覆蓋全國包括偏遠地區的供電系統。這同樣和絕大多數發展中國家供電能力差(供電覆蓋範圍有限、經常拉閘限電、不堪負荷或因系統故障而停電等)形成鮮明對比,顯示了中國集權體制資源配置能力的強大。
但數據沒有告訴我們的是,中國電力系統腐敗和利益分贓嚴重,從最上層控制電力系統的李鵬家族,到各省、市、縣電業機構的官員和職工,都是中共體制的既得利益者,有著比普通民眾優越的多的收入、工作條件、社會保障和生活福利。中國電力事業取得巨大的成就背後,是嚴重的制度性腐敗、官僚資本對資源性產業的壟斷,以及大量德才不配位、坐享福利、收入與付出不相匹配的利益集團的形成、占有、控制及代際傳承。
電力系統與醫療、煙草、鐵路、石油等行業所屬的國家機構及成員壹樣,是中國“體制內”的組成部分,在支撐國家發展建設、為國民提供壹定服務的同時,攫取了巨量的、遠超其應得的利益,享有各種各樣的特權和政策傾斜,其成員是中共政權的受益者和擁護者,其收入是維系政權存續的重要資金來源。這些名義上是“國有”、“公有”制的企事業單位,已將理論上屬於全民所有的資產和收益據為己有,是對“社會主義”的巨大諷刺。
至於涉及居所空氣質量的數據,我個人認為相對於房價、周邊治安乃至物業服務等對中國民眾更急迫的問題,並不很重要。當然SPI將“居所”的三個指標中兩個都和環境掛鉤,說明發達國家的專家學者更看重自然環境宜居問題。而就我看來,中國民眾更憂慮於房價過高及鄰裏素質低等人文環境差劣等問題。在連買房都困難的情況下,室內空氣質量之類並不會是多數國人關心的重點,或者說只是精英階層才很在乎的“貴族指數”。
SPI未在“居所”項目中包含房價(尤其大中城市常住人口擁有自住房比例)和人文環境,不得不說是壹個重大缺憾,也讓“居所”的評分難以充分反映中國民眾在住房方面的實際困難。即便如此,“居所”方面中國以82.73分只排108位,若加上房價等因素,中國的排位將更靠後。
值得壹提的是,“Shelter”還有“庇護所”、“避難所”、“遮蓋處”的含義。既然SPI在該項命名上不使用“Housing”而使用“Shelter”,理應考慮到關於家暴受害者、流浪者、其他特殊原因失去家園者的庇護場所/臨居地點的有無及環境好壞,但SPI卻未收錄相關數據,令我不解。或許“Shelter”在此表達的並非我所理解的意思,但我還是希望SPI能關註到我所說的方面。我之所以關註中國的“庇護所”等問題,也是因為中國在弱勢群體保護方面非常落後,與西方發達的庇護機制相比,中國的庇護機構屈指可數,如家暴受害者等弱勢群體常年處於傷害和危險之中。這是國際社會應該關註的、不應遺忘的。
“個人安全(Personal Safety)”
“個人安全”方面,中國的交通事故死亡率處於國際中遊,治安處於中等偏上,涉政治的酷刑情況則相當嚴重。
與中國道路交通網絡迅速發展同步的,是中國交通事故的數量及死傷人數的不斷攀升。根據中國官方統計,中國平均每年有7萬人左右死於交通事故。而世衛組織等國際機構則認為,中國每年有超過20萬人死於交通事故。而根據得分表示的死亡率乘以中國人口計算可知,SPI采用的是世衛組織等國外機構的數據。根據中外數據統計的口徑差別(中國官方使用交管部門的統計,國際上則采用醫療機構所認定死於交通事故人數的統計)及中國官方數據可信度的低下,顯然SPI采用的數據是更接近真實的。
這說明中國道路交通安全問題還很嚴峻,交通環境建設和安全治理還需要加大投入和制度性改革。相對於對罰款和交通管制的熱衷,交管機構在預防交通事故方面所做的是不足的。而中國官方數據與國際機構數據的巨大落差,則反映了中國統計領域普遍存在的人為幹預、瞞報少報負面數據、為政績和面子不惜弄虛作假等情況,說明了中國官方部分統計數據的不可信。具體到交通方面,由於交通管理機構為政績和私利,以及瀆職等,瞞報、少報、漏報交通事故件數及死傷人數,在中國各地和各層級均普遍存在。
此外,如近幾年“壹刀切”式禁止電動車的行政手段,雖然壹定程度減少了交通事故的發生,讓各城市道路上看起來更幹凈、有序,卻造成平民百姓出行的極大不便。這是壹種變相的“懶政”行為,再次體現了專制政權為達到某種目的,而忽視缺乏話語權的平民利益、漠視復雜民情的政策特性。這並非是說政府怎麽做都是錯的,而是強調政府決策必須兼顧各方利益,在解決或緩解問題時要統籌兼顧,在不犧牲其中壹方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實現人民整體上利益的最大化。這也不是在為難政府和管理人員,這些難題本就是壹個合格政府理應合理對待的;對於民眾的苦衷,“食民之祿”的公務員們也是有責任傾聽、妥善解決的。
中國居高不下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和比率,說明中國交通安全管理和服務與發達的交通網絡(如較高的道路質量)不相稱,改善交通安全十分重要和急迫,關系到億萬國人的生命和健康,涉及數十萬人的生死和殘疾與否。不容樂觀的數據和排名,也說明了中國基礎設施等“硬件”建設突飛猛進的同時,包括安全系統在內的配套保障等“軟件”還明顯不足。
“犯罪感知”和“謀殺率”則都可以歸於社會治安領域。這是本文中重點論述的壹個部分。
首先需要註意的,是這兩個關於社會治安領域具體指標的排名,有著明顯差異。“犯罪感知”排名世界第88位,只是中間水平;而“謀殺率”則是10萬人中僅0.53起,只有15個國家好於中國。這說明了中國在打擊命案和壹般犯罪上,有著非常不同的態度和力度。
中國在上世紀80年代的“嚴打”中,對於涉嫌殺人的犯罪嫌疑人往往從快從重處理,且大多數均被判處死刑。即便到了21世紀,還有“命案必破”原則及對社會影響重大的案件“限期破案”等要求,同樣對公安機關偵破命案施加了巨大壓力,促使警方集中資源優先偵破命案,並不惜影響其他非命案的處置。這固然嚴厲打擊了致人死命的惡性犯罪,形成的震懾作用也大大降低了命案發生率,但導致刑訊逼供的泛濫,造成了不少冤假錯案。前些年平反的如呼格吉勒圖案,以及前不久才曝出的張玉環案,都是這種矯枉過正、“用力過猛”處置命案造成的惡果。換句話說,中國的低謀殺率壹定程度是建立在擠占其他案件資源、不惜刑訊逼供和“疑罪從有”的情況下實現的。這樣換來的可與瑞士等國媲美的低謀殺率是否值得,是相當有爭議的。
另壹個關於社會治安的數據“犯罪感知(指數)”,則反映了中國治安情況的復雜。值得說明的是,SPI在評價各國犯罪嚴重程度方面,並未使用“犯罪率(Crime Rate)”這壹指標,而是以“犯罪感知(指數)”代替。這或許和“犯罪率”在各國都不易統計,且各國犯罪標準及立案比率不同,以及統計數據往往多有遺漏等原因有很大關系。
而SPI不采用“犯罪率”作為評價中國社會治安的標準,就更是合理的選擇了。因為中國官方不僅對犯罪率諱莫如深,不願向國際上公開犯罪率,各地有關罪案的統計也存在各種貓膩。據疑似為對公安系統內部很知情者的說法,中國存在報案率低、公安機關立案不實(如“不破不立”、“難案不立”、“立案不準”、“已破不立”、“低估低立”)及造成的“犯罪黑數大”等問題。而中國專制政權公信力的低下和營造“和諧社會”的需要,更讓官方統計的犯罪數據不可相信。即便國際組織通過各種途徑拿到了中國官方的犯罪統計數據,也必然是經過層層修飾的。因此,SPI采用“犯罪感知(指數)”代替犯罪率,更利於評估中國真實的治安狀況。
在分析SPI的“犯罪感知(指數)”之前,首先就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治安歷史及現狀做個簡單梳理。上世紀70年代末至80年代,由於文革結束、百廢待興,社會管制又較此前松弛許多,以及經濟發展的副作用,社會治安壹度嚴重惡化,殺人、強奸、綁架、搶劫、偷盜等犯罪異常猖獗。因此就有了後來的“嚴打”運動。但由於社會矛盾的尖銳及那時刑偵手段的落後,即便在高強度嚴打下,犯罪率仍居高不下。直到21世紀初,惡性刑事犯罪才在高壓下由高峰下落。在打擊犯罪的過程中,“收容遣送”、“勞動教養”、“被精神病”等法外手段被大規模使用,數以百萬計人員受害,如孫誌剛、唐慧、王靜梅(楊佳之母)只是最具代表性的而已。
而自2008年北京奧運會至今,中國公共場所的治安狀況得到了急劇的改善。這是由兩個原因決定的。第壹是中共政權強化了維穩體制,為維持社會穩定和爭取民心以提高統治合法性,對如“兩搶壹盜”等明面上的刑事犯罪進行了高強度的打擊,並建立了高密度的安檢系統,以及在正式武裝力量之外聘用了大量社會人員無孔不入的維穩維安(這壹點在北京最為突出)。第二個原因,則是視訊與互聯網科技的爆炸式發展、普及成本的大大降低,以及所伴隨的刑偵技術的突飛猛進。近些年來,中國建立了覆蓋大中小各級城市的“天網”系統,在農村也推進了所謂“明亮工程”,利用監控攝像頭及互聯網大數據,對民眾的出行、住宿、通訊、購物、理財等工作和生活的幾乎所有重要領域實現了全方位監控,實現了古今中外都未做到的高壓管控。得到大數據的加持,極權主義名副其實。
互聯網科技的發展,徹底改變了社會治安管理的面貌。在以前,許多搶劫、殺人案件長年無法破獲,而如今則往往僅需數天甚至數小時即可告破,嫌疑人也幾乎100%難逃法網。因此,惡性治安案件呈直線下降。至於偷盜,雖然仍廣泛發生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商場等人員密集場所,但偷盜難度已大大增加,破案難度則大大減小,大件物品的盜竊更是急劇減少。此外,移動支付也讓搶劫和偷盜變得非常困難和面臨更大風險。
根據蓋洛普10月27日發布的《全球法治》報告中的民調,中國的治安良好程度以94分排名世界第三,僅次於新加坡和土庫曼斯坦。(民調中的問卷共提出四道問題:對居住地的警方是否有信心、晚上獨自行走是否覺得安全、過去壹年自己或家人是否遭竊,以及過去壹年是否曾被襲擊或打搶)。
但互聯網、大數據、刑偵、安檢等技術在全球都迅猛發展,為何中國的治安得到改善更多呢?這關鍵在於專制的中國可以完全不考慮個人隱私權,不必面臨侵犯公民隱私與自由導致的抗議和法律挑戰。在美歐等國,警察和情報機構也希望通過加強安檢措施、廣布監控探頭、采集大數據監控個人行為軌跡等方式打擊犯罪、強化治安,卻遭到國民的激烈抵制,壹些公民組織就此進行了激烈抗議,並通過訴諸法律等方式,迫使警察和情報機構放棄這些侵權措施,安檢系統從未能夠達到中國這樣的範圍和密度,壹些已布置的監控系統不得不拆除,已實行的數據采集也被迫中止。雖然這些反抗並未完全阻止公權力機構使用現代技術加強治安管控和情報搜集,但至少讓政府不敢明目張膽的利用科技擴展權力觸角,不能毫無顧忌的利用大數據侵入公民的隱私範圍。
然而在中國,則完全沒有這樣的反對力量。壹方面是國民的權利和隱私意識不足,抱著“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的心態,對安檢的冒犯性無感,也不在乎被監控,甚至還覺得這樣更安全。而最主要的原因,則是民眾根本無力抗拒官方推動的監控措施。
如今的中國是世界上罕見的高度極權國家,帶有政治性質的遊行示威會被扼殺於萌芽之中,而公民組織沒有任何存活的空間,更無力挑戰政權的決策。壹盤散沙的民眾除了發些牢騷外,處於無能為力的狀態。而中國也沒有司法獨立,同樣不可能像西方那樣通過法律途徑捍衛隱私權利。因此,中共推行的壹系列旨在建立“大數據極權”的措施,沒有遇到任何實際的阻力,也沒有任何來自政權之外的監督和約束,數字化監控體系得以肆無忌憚、無止境的擴張。這反過來又強化了政權對民眾的管控和威嚇能力、使民眾無力感更深,更難挑戰大數據極權政策的推行,形成惡性循環。
但即便如此,中國的“犯罪感知(指數)”還是達到了4分(0分為最低,5分最高),居世界第88位。這是因為,“犯罪感知”的定義為“對國內安保程度以及其他公民可以信任的程度的評估(An assessment of the level of domestic security and the degree to which other citizens can be trusted.) ”不得不說,這樣的定義的很巧妙的,比簡單比較治安水平,更能人性化的、去表層化的反映社會安定和諧的程度。
如前所述,中國利用廣設安檢、密布監控攝像頭和肆意收集分析大數據,以高壓穩控、維持治安,安保程度自然屬於高警戒水準。中共政權以戶籍制度和網格化管理為基礎、由基層派出所到公安機關為主力、黑暗的司法和獄政系統為支撐、武警和軍隊為後盾而建立的社會管制體系,組成了環環相扣、密不透風的“警察國家”。顯然,其社會表層的相對安定是以嚴酷的壓制實現的,是通過“弱民”、“辱民”等方式做到的,而非通過實現民主法治、改善人民生活、促進社會公平、發展和改革教育、允許言論自由表達自由等方式自然而然地降低犯罪率。
無論通過媒體了解還是個體感受,都可以感到國人之間是嚴重缺乏互信的,“老人摔倒不敢扶”僅僅是相對最明顯、突出的例子罷了。而依靠高壓極權、大數據監控,以及如“菜刀實名制”等極端管控措施(甚至在新疆等地,還有“白糖實名制”措施以防止利用白糖制造炸藥),,是換不到人與人之間信任的。相反,中共政權通過強化暴力機器和使用侵入式手段維持治安,剝奪人民壹切表達不滿的方式,恰恰反映了社會矛盾的尖銳和民眾互信程度的低下。極權高壓可以讓社會表面上和諧安寧,營造壹種亦真亦幻的安全感,卻無法消除制度黑暗和結構性不公帶來相互嫉恨、沖突、猜疑和欺騙,以及導致的互不信任和人心敗壞,還使得人民更為壓抑和沈淪,社會問題更無法得到發現、討論和解決。
何況,中國的大數據和監控體系主要用於維穩目的,在處理治安及維護人權方面,反而故意限縮相關功能的應用。例如在中國,發生壹些具有爭議的案件後,總是發生“監控壞了”的情況,事實上並非真的監控壞了,而是公檢法方面出於包庇犯罪者、避免形成負面社會影響有害於穩定等目的,而有意銷毀或藏匿監控錄像、拒絕調取大數據。例如在“人大雷洋案”、“豐縣李秀娟案”中,作為證明警方施暴的重要證據執法記錄儀的實時錄像均缺失。而對於各種偷盜、人肉搜索、互聯網上侮辱誹謗等,官方也拒絕使用大數據進行調查和打擊,與針對“誹謗領導人”及“辱罵民警”時的迅速出擊、嚴厲處罰,形成鮮明對比。換句話說,中國的監控錄像和大數據系統在很多時候是無助於社會治安甚至有害於執法公平的。這種選擇性執法,加劇了社會不公平和弱勢民眾的不安全感。
這樣壹個安保嚴酷、缺乏互信、總是選擇性執法的國家,即便表層的治安環境要明顯好於絕大多數發展中國家甚至部分發達國家,其“犯罪感知(指數)”排名依舊靠後,也就不奇怪了。
事實上,中國的治安環境還有更加令人不安的壹面。相對於公共空間治安的相對良好,單位的、個人的、私密的環境中各類犯罪包括暴力行為是嚴重缺乏法律介入的。例如,世界上許多國家都有壹套完善的反家庭暴力(這裏的“家庭暴力”不止包括夫妻之間的暴力,還包括虐待老人、虐待兒童、虐待殘疾親屬等對其他家庭成員的暴力;不僅包括直接的肢體攻擊,還包括長期辱罵、精神控制、餓飯、剝奪財產使用權等其他形式的暴力與冷暴力)體系。在發達國家,對家暴者的懲罰與受害者的保護機制更是非常成熟。而在中國,絕大多數家庭暴力案例均未進入法律程序,常年遭受家暴者不計其數。雖然中國近年也在建立反家暴機制,如實行“人身保護令”和設立家暴庇護機構等。但相對於四分之壹的家庭存在家暴的比例與巨大的總量,得到法律保護和獲得救濟的人微乎其微。
同樣,如鄰裏沖突、職場暴力、熟人性侵、校園暴力、虐待動物等較封閉空間的違法犯罪,都是中國治安的“黑數”。顯然,無論發生在公共空間還是私密環境,同樣是對個體的傷害,同樣是違法犯罪行為。而且,非公共空間的傷害行為往往更加持久、惡劣,受害者更為無助,遭受更大的身心痛苦。可是,中國的公檢法等機構在為保持表面安定的需要,而大力打擊發生於公共空間的犯罪時,卻嚴重忽視較封閉環境、私密空間的暴力行為,毫不顧及更加弱勢的受害者權利。每當在公共場域發生刑事案件甚至僅僅是治安案件時,公安系統和各路媒體都爭相通報相關信息,全縣、全市乃至全國皆知,警方也會快速偵破。但到了私密空間的暴力時,即便對當事人傷害遠大於公共空間的治安案件,也得不到警方足夠的重視,社會更是會忽略這些隱秘的悲劇。這也塑造了國民敏感於公共安全、麻木於非公共領域犯罪的心理特征。(誠然,各國都存在重公共案件輕私密暴力的情況,但中國顯然尤為嚴重,重表層治安而輕真正全方位個人安全的情況尤其突出)
甚至,中共政權和社會中的既得利益者,出於維穩需要,還故意放任非公共空間的暴力行為,作為社會發泄、抒壓手段,用心陰險惡毒。如在動物保護方面,中國遠遠落後於世界大多數國家,迄今未制定反虐待動物的法律法令,再惡毒的虐待動物行為都無法入刑。在中國的“知乎”等既得利益者聚集的互聯網平臺上,其輿論普遍反對立法懲處如虐貓等殘忍行為,對主張立法保護動物免受虐待者極盡侮辱謾罵。他們字裏行間都在表達著希望允許虐待動物以釋放社會戾氣、緩解社會矛盾的扭曲心態。而虐貓群體甚至結成團夥,通過人肉搜索等方式對曝光虐貓者的動物保護人士進行網絡暴力,猖狂之極。
窺斑知豹,中國虐待動物行為的普遍和猖獗,以及既得利益者拼命反對動物保護的輿論現實,也側面說明了中國社會不公造成的黑暗與壓抑已達到何種程度、人心敗壞到多麽惡劣的地步。只有骯臟和敗壞到喪心病狂的社會,才會出現數量如此之多的國民(而且辯護者多為精英階層成員。相反,平民大眾倒是對虐待動物有樸素的憤怒。這從知乎和微博對虐待動物事件的不同輿論風向就能看出來),千方百計、處心積慮、“苦口婆心”、歇斯底裏的為虐待動物辯護、反對立法保護動物。
中國針對非暴力性的犯罪更是存在執法不嚴、不公。如對互聯網上的詐騙、誹謗等違法犯罪行為,極少予以追查和懲辦。而對於公務員、企業主、白領階層的職務犯罪,更是存在普遍性的“放水”和選擇性執法,法律很多時候就是壹紙空文,只是偶爾拿來懲罰“不聽話”者的整人工具而已。這與發達國家執法嚴明形成鮮明對比。通過這些手段壓低犯罪率、制造“和諧”的社會觀感,是各國專制政權慣用的伎倆,中國也不例外。
與暴力犯罪對比,中國對非暴力但實際危害更大的犯罪懲罰量刑畸輕。相對於搶劫等刑事犯罪的處罰,官員貪汙受賄的處罰明顯較輕(當然也可以反過來說,對於搶劫等犯罪量刑極重)。如多個案例說明,對於僅搶劫數百元的行為,往往都會判處十年有期徒刑。而貪汙受賄高達數百萬甚至數千萬元,才會判處同樣的刑期。如2019年江蘇儀征壹起搶劫案,外賣小哥搶劫520元,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北京市政協副主席李士祥受賄8819萬元,同樣被判十年。即便公開在媒體上的類似判罰,就不勝枚舉,更不消說未被媒體披露但如山堆積的類似案例。中國司法體制對百姓的苛酷、對官員的寬容,可見壹斑。
此外,無論對於暴力犯罪還是非暴力犯罪、公共場域犯罪還是私人場所犯罪,執法和司法不公都是極為嚴重的問題。中國的公安、司法系統到處是利益勾兌,本是最應有公平正義的地方暗無天日,執法不公、司法腐敗,都極大侵蝕著真正的安定祥和。沒有公正,穩定就沒有意義,甚至後者起到了掩蓋醜惡的作用。執法與司法不公,遠比社會治安本身更需關註和改變。
中國治安領域還有壹個更具爭議、對民眾影響十分重大的問題,即黑惡勢力/黑社會問題。誠然,黑惡勢力/黑社會/幫派在任何國家都是重大的治安問題,對民眾造成嚴重的身心威脅、危害。但中國的黑惡勢力與專制體制之間的關系更加密切而微妙,對中國社會方方面面也有著更為獨特的影響。
壹方面,中共政權為鞏固統治、壟斷權力,以及爭取民心,對黑惡勢力采取高壓態勢,經常發動“掃黑除惡”行動,也的確取得了壹些成果。至少在表層上,中國比拉美、中東、非洲等地黑社會大庭廣眾肆無忌憚搶劫、殺人、販毒的惡劣狀況要好的多,民眾也有更高安全感。但另壹方面,則是黑惡勢力與各地政府、權貴乃至整個體制相互利用、“各取所需”的錯綜復雜的利益關系。雖然各國都有不同程度的官黑勾結,但如中國這樣的專制國家情形普遍更為嚴重和缺乏曝光與制約。
從雇傭黑惡勢力恐嚇異見人士、迫害上訪人員,到官黑勾結謀取多種利益,再到基層派出所與地方幫派的曖昧關系,黑惡勢力與體制、“白道”上的既得利益群體聯系緊密,成為中國維穩體制、專制體制乃至整個社會運轉的組成部分。而“打黑除惡”後黑惡勢力“春風吹又生”,“年年打黑年年黑”甚至“越打越黑”,就反映了黑惡勢力保護傘的強大、與現行體制剪不斷理還亂的復雜現實。
因此,中國的黑惡勢力對治安的危害,既有相對於其他發展中國家顯性酷烈度為輕的壹面,又有官黑勾結更深及體制依附性更強的另壹面,民眾在涉黑涉惡問題上的犯罪感知也應處於中遊。
總之,中國治安體系表現為各種形式的不平衡不公正、以維持統治和社會穩定為優先而輕忽個人權利與尊嚴的保護、以高壓和極端及侵入式手段維穩、選擇性執法、重表面輕裏層、重公共安全輕個人權利、重打擊暴力犯罪輕忽非暴力犯罪、罪與刑不對等(量刑畸重或畸輕)、有罪不罰情況普遍、重懲罰輕教化、執法與司法不公及不透明等。這些無法直觀的反映在SPI的“犯罪感知”指標得分中,但比整體的安全度感知及治安狀況更值得了解和關註,並促使對這樣惡劣現狀的改變。
“政治殺戮和酷刑”這壹指標,是第壹個維度即“人類基本需求”中唯壹直接涉及政治的。中國以0.42分僅排名135位,也是第壹個維度各指標中排名最低的,足見中國政治壓迫遠比經濟與社會狀況惡劣。
進入21世紀後的中國,“政治殺戮”是極少見的,但“政治酷刑”案例卻眾多且情形嚴重。不同於俄羅斯普京政權對極具威脅的反對派人士頻繁進行暗殺,也不像盛行於中東、南亞等動蕩地區的政治殺戮、涉及民族與宗教的政治性仇殺,中國在國內大多數地區(新疆除外)采用的是以拘禁、軟禁、監視等手段為主的政治迫害措施,很少直接致人死命。
這並不是中共政權比其他國家的專制政權或宗教極端勢力寬容溫和。相反,正是中共有著絕對的社會控制力,可以以多種方式限制個人自由,不需直接殺害即可令反抗者在公共場域包括互聯網空間徹底銷聲匿跡、喪失影響。
以俄羅斯為例,俄雖為威權國家(某種程度也可以認為是專制國家),但有壹定程度的政治自由,國民可以示威遊行、結社抗爭,反對派人物也有很大活動空間。即便被拘捕,他們的支持者也可以通過相對自由的媒體和自媒體發聲聲援,甚至將其在獄中的言論播散出來。而且,普京政權無力完全限制反對派人士的人身自由和言論自由。因此,面對壹些聲望卓著的反對派領導人,或挖出政權巨大“黑料”的記者,只能采取暗殺以肉體消滅。
而中國與俄羅斯等國不同,如今公民組織沒有任何生存空間,傳媒也都在政權控制之下,反對派人士、維權人士能動性十分有限,根本難以形成大的聲勢、引起廣泛呼應。同時中國又有著堪稱世界上最嚴密的監控與監禁體系,完全可以在不“肉體消滅”的情況下,實現“毀聲滅跡”或將其影響削弱到忽略不計的程度。此外,如此密不透風的極權下,也沒有哪個反對派人士的影響力和威脅性值得政權必須去殺掉。當壹切都扼殺在搖籃裏,抗爭者沒有多少閃轉騰挪的余地,局勢沒有“失控”的危險,自然不需要實施容易引起國際註目、可能導致國內某些圈子騷動的暗殺了。顯然,鮮少殺戮不僅不能說明中共仁慈,反而說明了極權空前強大、可將國民完全操弄於股掌之中。
關於中國的“政治酷刑”,最典型的莫過於中國維權律師群體所受的各種酷刑。包括“709大抓捕”在內,王全璋、余文生、江天勇、李和平等律師均遭受殘酷折磨。而早前已被捕的高智晟律師更是被曝出遭受電擊和竹簽捅生殖器等殘酷刑罰,雖壹度獲釋,如今又下落不明。而還有人數更多的普通上訪者、維權者,遭到地方政府長期騷擾、限制人身自由,甚至被官方雇傭的黑惡勢力綁架、毆打,甚至性侵。而中國的政治犯在監獄服刑期間,普遍飽受殘酷的監獄環境折磨。這些都可以歸於“政治酷刑”中。
“政治酷刑”的危害不僅在於對當事人的傷害,還在於其制造的恐懼感對民眾參與政治的阻遏、對潛在維權者的震懾。而參與政治生活、維護個人和權利和公共利益,本是人類不可剝奪的基本自由、基本需求。中共政權通過包括酷刑在內的各種手段,讓整個中國變成壹個政治無處不在,民眾卻無法自由自主參與政治的“政治監獄”,是剝奪公民生存和發展權的醜惡行徑。
“人類基本需求(Basic Human Needs)”維度分析綜述
綜上所述,中國在“人類基本需求”這壹維度總體表現尚可(尤其和後面要闡述的另兩個維度相比),以第81位勉強超過總共163個國家的排名中線。其中,中國在基礎設施方面表現良好、基本公共服務和供給方面壹般,環境和安全方面較差,而涉及政治的指標非常糟糕。這即是中國在國民基本需求方面整體及各局部的表現。
但遺憾的是,“人類基本需求”中的各指標均未能反映出中國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等資源的配置在國內不同階層、不同區域(尤其城鄉之間)存在的巨大差異和深刻的不平等。對於階層差距懸殊、城鄉和地域間差異明顯、存在“國家折疊”現狀的中國,SPI僅從全國整體和平均水平進行描摹,顯然是不足的、不能揭示中國資源分配嚴重不均衡這壹極為重要的事實的。這殊為可惜。
即便如此,“人類基本需求”還是相對真實的反映了中國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在總體上的狀況、在世界上的水平及與其他國家的對比。可以清楚的看到,即便在中國相對“擅長”的領域,也還有很大的改善空間。
教育、通訊、醫療與環境:有得有失、有成有敗
SPI的第二個維度“幸福的基礎”,涵蓋國民生活必不可少的幾大方面,是中國民生狀況的寫照。相對於第壹個維度偏向於生存性的指標,本維度主要是對人類發展性需求的考察。
“獲取基本知識(Access to Basic Knowledge)”
在“獲得優質教育”方面,中國僅以1.57分排名第109位,或許會讓部分人士感到有些意外。因為在壹些人看來,中國的教育系統還是比較完善的,基礎教育覆蓋面廣、高等教育也算發達。
但SPI中“獲得優質教育”的定義是“高質量的基礎教育保障所有人,足以使他們能夠行使成年公民的基本權利”。換句話說,“優質教育”指的通過基礎教育,即足以培養能夠建立和參與公民社會、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的現代公民,包括擁有參與政治生活的能力,而不僅僅只是學會識字、作文、算術、做工等工具性技能。
顯然,中國的基礎教育中,關於公民教育的方面基本是空白的。雖然小學的“社會”科和中學的“思想品德/思想政治”有類似的意味,但無論內容還是教育形式都與民主國家真正的公民教育大相徑庭。進壹步說,中國的相關科目不僅沒有真正的教育學生行使公民權利,相反在不斷灌輸忠於中共政權、忠於“社會主義”制度、服從公權力機關的思想,進行洗腦教育、愚民教育。雖然中學教育中也有關於監督政府、行使公民政治參與權等內容,但都流於形式,普遍是“假大空”,且只是作為很次要的內容進行說教式宣傳。最重要的問題,是現實中相關參與的途徑不通,專制體制下民眾根本無法履行公民責任。社會現實是反民主的、禁錮公民的,沒有與現實的連接,又怎麽可能有真正的公民教育呢?
此外,中國的教育還存在嚴重的應試化、功利化現象。中國自小學至高中的教育均以贏得高考勝利為核心目標,廣大師生長年累月陷於“做題競賽”之中,使教育喪失了其本來面目。即便到了大學,以應試和功利為目的的教與學,仍舊無處不在。這樣的教育下,培養出的是大量的“做題機器”和精致利己之徒,而非德才兼備的現代公民。
這也反襯出中國推行公民教育、人文教育、實用教育的重要性和急迫性。我在另壹篇關於教育改革的文章中就提到,要在總體上改革教育的內容與形式,要加強人文素質、公民素質教育,尤其要強化法治教育,讓中學教育真正成為塑造學生、激勵學生、升華學生的手段,增強語文、思想政治等人文科目的實用性、批判性、多元性,提高學生分辨是非、認識世界上各種人和事情復雜性的能力,培養具有平等、自由、自尊、自信、博愛、公正、法治理念的學生,讓他(她)們有愛心、同情心、同理心、正義感、責任感,尊重多元,扶弱救貧,敢於與惡勢力作鬥爭,成為真正的現代公民。讓公民教育取代愚民教育,讓通識性教育超越工具性教育,是中國未來教育改革的必由之路。
當然,這壹切在中共專制極權體制下,是無法實現的。沒有民主,就沒有真正的公民教育。只有推翻專制,建立自由民主的共和國之後,中國教育才能迎來轉機,實行徹底的大變革;民主體制建立之後,也必須要推動公民教育,才能鞏固和發展民主,讓公民們懂得如何參與民主、積極捍衛民主,主動而高效的維護公共利益、自身和他人的權利。
而在“未受過教育的婦女”指標上,中國排名第66位,高於多數國家,但也並不十分出色。中國在女性教育方面還是相對進步的,這得益於中國世俗主義的社會形態,以及建國後中共壹度大力推動的婦女解放運動。雖然近些年中國女性權利有退步趨勢,但當今中國婦女還是享受了前幾十年女性權利發展的余蔭。
而中國另壹個指標“中等教育中的性別均等”中排名第91位,低於前壹指標。也就是說,中國婦女雖然普遍接受了以識字為主的小學教育,卻在進壹步提升知識和技能的中學教育中落後於男性。這與中共政權並無直接關系,只是說明在中國社會中的重男輕女觀念影響著對不同性別子女的教育培養,對女性接受教育方面的重視和投入不及男性。如果要說與體制相關的,那就是政權沒有做到在教育上對女性、女孩的足夠扶助。
SPI的“小學入學人數”缺乏數據,是令人意外的。事實上,中國在這方面的數據並非空白,官方有相關信息公布。據中國教育部官網的《2019年全國教育事業發展統計公報》,“2019年,(全國擁有)普通小學16.01萬所,另有小學教學點9.65萬個;招生1869.04萬人;在校生10561.24萬人;畢業生1647.90萬人。小學學齡兒童凈入學率99.94%。”中共政權在這方面沒有造假的強烈動機,且與現實中許多人感受到的情況基本相符,因此數據應是可靠的。
根據以上數據,中國在基礎教育中的基礎,即小學教育領域,做的還很到位,基本實現了適齡孩子全部入學的要求,要好於絕大多數發展中國家。但這僅僅是從數量和比例而言,並沒有體現小學教學的質量,更未描述不同小學之間師資、硬件、服務等教學環境和教學質量方面的差距。顯然,在北京朝陽、上海浦東就讀的小學生,和在中西部農村的小學生,所享有的教育質量是差距懸殊的,日常的課內外生活也是天壤之別的。這種差距,是遠大於多數國家內部存在的教育差距的。這既與中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而導致的各地發展水平迥異造成,也和政權資源配置不公、制造差別和放任差距有關。
而擁有中學程度學歷的,占適齡人口的78.60%,居世界第66位,同樣是劣於發達國家但好於大多數發展中國家。而與前述許多指標相同的問題是,該指標同樣沒能反映不同階層、城鄉、地域等異質群體所受中學教育質量的差距。簡單從入學比例看,中國的中學教育的確不算落後,但不同中學之間的質量天差地別,比小學之間的差異更大。由於中學涉及中考、高考,因此不同教學質量的學校對學生的前途有著巨大的差別化影響,關系到學生壹生的前途命運。即便在壹個城市、壹個縣城,不同中學之間的師資水準、教學水平、升學率、教育模式等,都差別巨大。這些中學及所屬學生當然不能等同為壹體來評斷。而SPI涉及教育的指標,均未能反映這種同級別教育中不同學校的巨大差異,以及其所反映出的階層、家庭、城鄉、地域之間存在的教育鴻溝,是非常令人遺憾的。
而且,即便考察總體的教育水平,簡單的以入學率/畢業率作為標準,也是失之偏頗的。因為這只能從數量上、名義上、表面上看到其教育的成就,卻無法從質量上、實質上、裏層中評判這個國家/地區實際的教學水平和教育成果。而中國作為深受“斯大林體制”影響的國家,權力自上而下賜予而非自下而上授予,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盛行,往往只強調數字上的政績而忽視實實在在的成果,導致只重視數量卻輕視質量、在數字上弄虛作假等情況盛行。因此,中國在教育上取得的成就,即便拋開存在的巨大內部差異,從總體上看也是很有水分的。
需要特別提及的是,中國在基礎教育、中等教育方面的投入是不足的(高等教育也有發展畸形的問題),例如教育工作人員的收入就遠低於醫療領域人員。這說明了中國體制缺乏對長遠益處的關註,社會急功近利,對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教育事業沒有真心的關註和扶植。相對於醫療領域瘋狂的“吸血”使醫療管理人員及醫護人員(尤其醫生,護士收入還差不少)賺的盆滿缽滿,大多數教師及其他教職工則較為清苦,有些甚至處於貧困狀態。這是不應該的,教師教書育人、責任重大,理應獲得豐厚的物質回報和更多尊重。如果壹個國家、社會及每個個人只討好急救者而輕視育人者,只知道肉體疼痛的煎熬而不在乎知識的貧乏和思想的空虛,是沒有靈魂和前途的。
當然,對中國教育做出這麽多批評,並不是要完全否定中國在教育上的成就。如果只談工具性的教育,中國還是有很大成績的。但是既然是評論,自然以批評為主。何況中國的教育存在系統性的、根本性的弊病,沒有起碼的教育自由和教育公平,其主流本來就是負面的,以批評為主是理所當然的。
“獲得信息和通訊(Access to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在“使用在線治理”方面,中國以0.96分位居世界第9。它反映出的事實是兩面性的。壹方面,這說明中國政府在使用信息技術進行在線治理、推動電子政務方面,走在了世界前列。另壹方面,卻可以透出大數據極權已發展到極高水平的可怕現實。
不可否認的是,中國在信息技術的使用方面,無論官方還是民間都已達到很高水平和覆蓋面。從民間是的網購、電子支付、外賣業務的高度發達,到官方電子政務的管理和服務系統的建設和普及,都超越了幾乎所有發展中國家和部分發達國家和地區。這與中國良好的網絡基礎設施建設、非政治層面的互聯網生態較為寬松、社會對於信息化生活需求強烈等密切相關。
在電子政務方面,由於中國政府可以不計成本的投入,足以讓信息化治理得以迅速發展。而且,由於線下辦事程序繁瑣、官僚主義濃厚等帶來的極大不便,民眾也對電子政務有著強烈的需求。雖然事實上電子政務並未非常有效的改善官僚主義、形式主義下的各種“辦事難”現象,但至少對此有所緩解。相對於態度冰冷,甚至經常口出惡言、侮辱刁難的公務人員,民眾當然更喜歡和沒有感情但是至少不給自己臉色看的信息化顯示頁面打交道。
但正如前段所提到的,信息化並未真正解決中國民眾在與政府打交道時遇到的各種問題,電子政務也未充分替代線下辦事流程。大多數事情還是要親身的、多次的跑腿解決,辦事效率依舊低下。而那些需要找關系、走後門及其他受“潛規則”支配的事情,就更是電子政務無法解決的了。因此,中國的電子政務有著很大的局限性。它在技術上是領先的,但在實際應用時受制於官僚主義的大環境,不能全面發揮其相對優勢。
更令人擔憂的,是專制主義下政權以信息化的政務警務手段,加強社會管控,鞏固極權統治。在前文關於社會治安方面,已提及技術革新對於強化極權的重大作用。而電子政務、在線治理方面也不例外。對民主政權而言,提高的是為民服務的效率;對專制政權而言,增強的卻是肆虐暴政的能力。在缺乏監督和透明度的情況下,以互聯網為主要媒介的在線治理,很容易異化為大數據極權,信息技術加持的極權主義對公民的監視和控制無處不在,遠超歷朝歷代任何專制社會。所以,專制的中國在“在線治理”方面排名很高,從本質上看,不僅不是可喜可賀的,反而十分令人擔憂。
關於“媒體審查”,在中國是壹個非常重要的問題,也是老生常談、已被反復議論的問題。中國以0.28分(滿分4分)排名第159位。我未能查詢到該項排名總共包含多少個國家和地區,但根據“無國界記者”發布的2019年世界各國“新聞自由指數”,中國在180個國家和地區中的177位,位列倒數第四,僅高於土庫曼斯坦、朝鮮和厄立特裏亞。據此推斷,SPI中“媒體審查”指標中,中國差不多也應是排名倒數的。換句話說,排除那些影響力很小的國家,中國是世界上媒體審查最為嚴酷的國家。而“自由之家”在評估世界上65個國家的互聯網自由度(不包括朝鮮)後,在報告中指出,“沒有哪個國家比中國的審查制度更嚴格、更系統”。
自2013年的“南周新年獻詞事件”始,再到2016年《炎黃春秋》被停刊和“偷梁換柱”,中國的敢言媒體早已被“整頓”殆盡,輿論界萬馬齊喑。到2019年,中國已沒有了任何具獨立性的傳統媒體、規模化媒體。自媒體則同樣普遍受到嚴厲審查,且在審查機構“拉偏架”情況下,呈劣幣驅逐良幣的狀態。除了部分低調委婉、借古諷今、借外喻中的隱晦批判,激烈的、正面的、直白的批判性言論基本已不復存在,歌功頌德和選擇性發聲/沈默成為常態。
根據SPI“媒體審查”的定義,中國的分數屬於“直接且常規的審查”類別,即擁有最直接和常態化的審查機制,而非僅在特定時間、針對特定信息進行有限度的審查或幹預。事實上,中國的媒體審查比這樣的描述更加嚴重。中國所有的傳統媒體均被中宣部及其下屬機構直接而嚴密的控制,沒有絲毫的出版自由、言論自由。而互聯網平臺上的刪文、刪帖、限流、封號時時刻刻都在發生。至於“五毛”水軍參與引導輿論、制造謠言、惡意舉報,在中國已成為龐大的國家產業。當然,還有“防火長城”對境外輿論的屏蔽,以及越發收緊的對VPN使用的控制。中國的媒體審查可謂是“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即時性”的,無人可以幸免。
雖然由於互聯網的龐大繁雜,民眾有壹定的發言自由,也能在特定的圈子裏談論較敏感議題,但是這種自由是相當有限的、被框在極小範圍內的、無法形成廣泛影響和聯動效應的。同樣,各大媒體和自媒體也會有壹些旁敲側擊宣傳普世價值的內容,但相對隱晦、節制,且經常面臨被刪除、限流等禁制措施,無法明確的闡述要真正表達的觀點,也不能形成有規模的輿論效應。這些進步的話語也很容易淹沒在官方主導的反動輿論環境中,難以發揮其廣泛的啟蒙與喚醒作用。(值得特地說明的是,涉及侵害他人合法利益的互聯網言論,尤其謠言、誹謗性的言論,是不屬於“言論自由”的。這方面中國倒是沒有積極禁制。如BBC壹篇文章稱,中國互聯網“既是高墻圍困的牢籠,又是極端放任的叢林……只包括履行政治審查的義務,而不包括其它;處於歐美國家無法想象的放任狀態……”這顯然不代表言論自由的蓬勃,只能說明中國互聯網的叢林化和低劣化)
在這樣的審查機制下,中國有著幾乎為世界最低的新聞自由指數,在SPI的“媒體審查”指標中也位列倒數,也就不足為奇了。
“互聯網的使用者(Internet users)”,中國以54.30%的比例排名第106位。這說明了中國仍有龐大的非網民群體,這壹群體主要由老年人、偏遠地區的農村居民及部分殘障人士等弱勢群體構成。不過隨著時間的推移,中國網民人數會繼續攀升,網民比例也會大幅提高。
而手機的擁有比例高於100%,平均每百人有115.53部手機,與世界上其他人均手機超過壹部的國家並列第壹。這包括使用智能手機和非智能手機兩種情況。有賴於移動通訊技術的發展和通訊基礎設施的完善,中國在手機的普及比率上遠好於各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相比也不遑多讓。
中國手機普及率之高和政府在線治理技術能力之強,與中國媒體審查(包括自媒體審查)的嚴酷,形成鮮明對比。壹方面,中國在現代信息技術的應用領域成績喜人,技術成熟、硬件完備;另壹方面,在使用的目的和管理上卻非常反動,千方百計鉗制民眾獲取信息尤其政治信息的自由,將信息技術作為強化統治和實現政權意誌的工具。這很清楚的體現了中共專制極權的特色,即在技術、工具及其應用方面成績斐然甚至領跑世界,但在價值觀念、意識形態上卻保守反動,用心險惡,並以技術上的成功鞏固其專制統治,利用工具的發達達成惡毒的目的。
“衛生與健康(Health and Wellness)”
在“獲得優質醫療保健”方面,中國僅以1.39分(滿分4分)排名第120位。但在“獲得基本醫療服務”方面,卻以81.60分(全覆蓋為100分)排名於45位。這兩項數據對比,清晰的說明了中國醫療的現狀,即高覆蓋之下整體上質量較低,醫療體系壹方面可提供基本醫療服務,但另壹方面醫療質量、醫療環境遠達不到優質。這與第壹個維度“幸福的基礎”中有關於中國醫療衛生成就的數據及排名情況契合。
中國的醫療領域的最大問題,與教育等其他公共服務問題壹樣,均為資源配置的不均衡、不同階層、城鄉、區域間存在嚴重的不平等。
在中國,優質的醫療資源被政府、軍隊、重點企事業單位及其成員和家屬占有,其中又以高級幹部占有其中最為優質的部分。當占人口比例很少的特權階層占用了核心的、優質的醫療資源(包括優秀的醫護人員、高水準高質量的醫療保健設施及服務、巨額的資金和昂貴的醫療物資等)之後,剩余的醫療資源才被薄薄的攤給超過十億的普通民眾。
根據“環球網”在2013年引述“21世紀經濟報道”的文章稱,“2006年原衛生部副部長殷大奎曾披露中科院調查報告的數據,政府醫療投入的80%為850萬以黨政幹部為主的群體服務了。但在此後,官方則很少再具體披露此類數據。這也使得公眾很難了解幹部醫療的具體情況。而該問涉及公立醫院服務結構的調整、醫保制度的改革等公立醫院改革的諸多方面,牽壹發而動全身。”連高度支持政府的《環球時報》旗下的“環球網”都曾引述了如此言論,可見中國醫療資源不平等情況何等嚴重。
而中國的多軌制醫療保障系統,更是在讓特權階層普遍享受優質免費醫療的同時,令平民背負了沈重的醫療負擔。改革開放以前,中國平民名義上享受免費醫療保障,但實際上只能得到極低水準的醫療服務。在改革開放後的約20年間,中國部分城市居民和絕大多數農村居民處於幾乎完全沒有醫療保障的惡劣境地,許多得病的民眾被迫放棄治療,忍受病痛甚至等待死亡。直到21世紀初,才開始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普遍的醫療保障。但無論是城鎮居民醫保,還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其報銷比例都是有限的,民眾還是需要負擔很大壹部分醫療開支。
在中國,醫療產業化、商品化是眾所周知的事實。雖然中國絕大多數醫院為公立,且冠以“非營利性機構”的名號,但實際上醫療行業在瘋狂的吞噬著中國民眾的財富。其中,以“以藥養醫”、“過度醫療”為典型特征的盈利模式是中國各地醫院的“標配”。需要說明的是,“過度醫療”並不是所提供的醫療物品和服務過度充分,而是指醫療的性價比之低。這不僅讓民眾面臨巨額醫療開支,也讓國家醫保系統承受著沈重的負擔,消耗著國家財政儲備。而國家財政的收入,也都是來自人民的稅款。
廣大普通民眾是現行醫療體制的受害者,受益者則是中共統治集團及醫療利益共同體。中共統治集團通過把醫療開支轉嫁給民眾,作為低人權低福利的壹個環節以刺激勞動生產,並將更多原本可投入醫療領域的財政收入用於直接和間接的中飽私囊。而從中央到地方,從衛生系統官員到醫護人員,均更加直接的從醫療行業巨大的收益中分得各自的利益,還進壹步利用其地位和資源優勢獲取各種特權,並相互聯系、相互庇護、同聲共氣,形成了龐大的階梯型利益共同體。當然,其中越是身居高位的、身為管理人員的,其攫取的利益相對也就越多。他們為壹己私利,利用其積累的權勢、財富、人脈,把持著醫療議題的話語權,阻撓著力度本就有限的醫療改革,讓民眾面臨的“看病難”、“看病貴”等問題雪上加霜。
世界上的大多數國家和其中幾乎所有發達國家(美國除外),均實行免費醫療。免費獲得醫療保障已經成為國際主流社會公認的壹項基本人權。而在中國,受到中共專制體制的壓制和醫療利益共同體的阻撓,全民免費醫療遙遙無期。而醫療資源的配置更是越發呈現不均衡、不公平的狀態,無論是不同階層之間,還是不同地域之間,醫療資源都存在著極大的不平等。例如北京許多戶籍居民尤其其中的權貴階層,享受著免費、優質而舒適的醫療服務;中部小縣城和農村居民則需要日夜排隊,才能等到三甲醫院醫生粗糙的診療,在異地還要承擔異地診療更低的報銷比例。數十萬甚至百萬計家庭的資產被無底洞般的醫療費用耗盡。還有更加貧窮和弱勢的家庭,因無錢看病只能坐等家人死亡,連“過度醫療”都享受不到。
但正如前文所述,由於中國的集權體制和政權對基層的下滲,中國有著比多數國家更完整齊備、覆蓋全國的基層醫療體系,哪怕它是低質的、粗糙的。這不僅是前述的在防治傳染病及婦產領域取得成就的原因,也是中國在民眾獲取基本醫療方面排名較高的重要因素。在這壹點上,我們的確需要贊揚中國基礎公共服務的相對完善。
同樣因此,中國在“非傳染病導致的過早死亡比率”和“60歲時預期壽命年限”方面,表現也位居中等略偏上。顯然,中國的醫療體系在“保命”方面的表現要好於“治病”。中國醫療的現狀在中短期內沒有改變的可能,“看病難”和“看病貴”將繼續困擾大多數民眾,醫療領域的種種問題積重難返。醫療結構僵化和醫療資源分配固化,將成為中共治下中國的壹大基本國情。即便未來中國走向民主,如今積累的醫療問題和不公正也很難解決,因為已形成的既得利益集團,無論何時(民主化之前和之後)都會竭力阻撓對醫療問題做根本性的改革。
“環境質量(Environmental Quality)”
“環境質量”是中國在SPI中除涉及政治的指標之外,表現最差的領域。在“溫室氣體排放”方面,中國超過美國與印度,排放量“高居”世界第壹;“顆粒物問題”則排名第165位,與“室外空氣汙染造成死亡”的高比例和低排名相吻合;在保護生物方面,中國排名更低。
中國的環境問題,從建國以後的工業化時期就已存在。雖然當時工業生產規模遠不如改革開放之後,但如“大煉鋼鐵”中各種極度粗放的工業生產模式,造成了相當程度的環境汙染和資源浪費。改革開放以後,隨著中國工業規模的不斷擴大,環境問題也日益突出。但秉著“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先發展,後治理”的理念,環保問題長期居於次要地位。即便官方有時在強調環保,並列入基本國策,也是雷聲大雨點小。可以說,建國以來中國都在以透支資源和環境來促進經濟發展。
直到胡溫執政時期,由於國內日益增加的中產階級對改善環境的訴求,以及國際上要求中國負起保護環境責任的壓力,中共政權才開始真正關註和著手改善環境問題。中國政府強化了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還壹度提出了“綠色GDP”的概念,大力推進節能減排,環境惡化的趨勢壹度得到遏制。習近平執政之初,還搞起“環保風暴”,以粗暴激烈的手段實現環保目的,短期內取得了壹定成效(不過,習的“環保風暴”往往是揀“軟柿子”捏的,有明顯選擇性和運動式的。如政府經常禁止露天燒烤、禁焚燒稭稈,但對環境汙染的主要來源工業排汙排廢卻治理不力)。
但隨著經濟下行壓力的加大,經濟發展與保護環境之間又形成了顯著張力,加之專制體制導致的環境治理實效不彰,中國的資源與環境問題重新惡化。到了習近平的第二任期,穩定經濟又成了主軸,環保再次被放在次要位置。至於“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之類的口號,只是壹種政治宣傳罷了。雖然習近平在包括聯合國大會等場合宣稱要保護環境、節能減排,甚至誇口聲稱要在2060年實現“碳中和”,但可信性是非常值得懷疑的。
從國際形勢來看,在美國特朗普政府已退出巴黎氣候協議等國際環境規約,以及世界各國反環保的民粹主義、孤立主義大行其道之時,難以想象中國會逆流而動,承擔起保護地球環境的責任。相反,美國等國放棄環保原則,只會使中國在環境問題上少了外部的壓力與約束,加劇中共治下中國對境內及全球環境的破壞。例如,中國從亞馬遜雨林的破壞性開發中得利,並且毫無停止跡象,很大程度可以反映如今中國在全球環保問題上的奉行的實際政策。
不同於經濟和就業,大多數環境問題造成的危害並不是立竿見影的,而是需要很長壹段時期才會以各種形式顯現出來。中國民眾只有在涉及PX工廠建設等“鄰避問題”時,會積極甚至過度關註和發起抗議。但對於諸如氣候變暖、顆粒物汙染等更重要的環境危機,只要還沒形成非常直觀的、貼近自身的重大危害,包括國人在內的各國民眾往往對此麻木和“順其自然”,沒有強烈改善環境的欲望。國內外甚至有許多人,還把氣候變暖等環境危機視為環保人士制造的“大騙局”,根本不承認、不相信,遑論重視和解決了。
而當改善環境需要壹定程度上以犧牲就業、個人和家庭收入為代價時,民眾更是會普遍抵制節能減排的努力。即便在發達的美國,“銹帶州”的民眾也普遍對氣候變暖等環境問題不屑壹顧,不願意為改善環境付出影響自身生活的代價。在經濟和民生都很薄弱的中國,民眾自然更不願意讓環保影響到個人生計。而以維持政權穩定為第壹要務的中共政權,更是會放任環境汙染和過度耗能,以保證經濟引擎的轉動,穩定就業和國民收入。至於長期性的環境危害,他們顧不得,本身也缺乏長遠意識和為子孫後代著想的責任心。
對於“生物群落保護”,也有必要做壹個單獨的說明。首先,在資源和環境遭受破壞的大前提,對生物群落、生物多樣性的保護自然不容樂觀。中國雖然建立了許多自然保護區,壹定程度拯救了許多珍貴的生物及生物群落,但存在管理不善的情況。而在保護區外,如濫砍濫伐濫捕、盜獵搶掠等情形很是嚴重。官方和民間雖均努力進行過生態保護工作,但成效有限。如“三北防護林”防風固沙、黃土高原治理水土流失,沿海地區實行“休漁期”等,都沒有達到預期的目標。這既有環境自然變得惡化的不可抗力,更有人為的對自然環境的破壞。不過個人對於中國在保護生物群落方面排名如此之低,還是略感驚訝的。畢竟,中國還是有著壹套較完善的生態保護系統,或許它太腐敗和低效了。
根據未來中國國內經濟下行和社會矛盾激化的狀況,以及國際形勢的演變,中國的環境問題只會更趨惡化而不會好轉。新冠疫情讓本已下行的中國經濟雪上加霜,中共政權為“促就業、保增長”,維持統治穩定,就更顧不得保護環境和節約資源了。而國際局勢目前雖然混沌難明,但大體是越趨民粹化和本土主義化,各國無法就全球環境問題協調壹致、共擔責任。相反,各國會為壹己之私,不顧溫室氣體排放等環境問題造成的各種長遠危害。
這樣的情形下,中國在環保領域所受的國際壓力大減。而國內關註環境問題的民間組織,也在前幾年對公民社會的掃蕩中被迫解散或轉趨低調,已無力對政府及企業進行監督。沒有了國內外對節能減排的約束,中國各地過度的耗能和超限的排汙將更加肆無忌憚。這對於中國和世界的生態環境,都將是巨大的不幸,國內外生態災難的加劇不可避免。
“幸福的基礎(Foundations of Wellbeing)”維度綜述
第二維度即“幸福的基礎”,中國以總分64.79分排112位,明顯低於在第壹維度即“人類基本需求”方面82.93分、第81位的分數和排名。與各項具體數據所體現的特征壹致,即中共治下的中國,民眾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可以獲得較好保障,但生存質量和進壹步的發展性權益的獲得就相對差劣了。
具體說來,中國在教育和醫療方面總體排名中遊,通訊和互聯網治理排名很高,但媒體審查和環境保護方面表現極差。這反映了中國在保障民眾生存和發展權方面的復雜現狀:既有進步和優點,也有落後與缺憾;在技術性、工具性、兜底性方面成就不俗,但在涉及人權、自由及提升性指標上與世界平均還有很大落差。
總之,國人“幸福的基礎”是不牢固的、不平衡的,個人基本的生存和發展需求還不能得到較好滿足。這既有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有限的因素,也有制度性結構性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