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给陈士杰版宪法打几分?
打五分以下的朋友我希望您给出理由,谢谢
陈士杰打倒共产党!打倒习近平! 一院制,议员按照人口分配。因此西藏、青海这种人口稀少的省份在国会里面肯定被忽略,这就导致大选期间各党的党主席都会尽量拉拢广东、山东这种大省的席位,而对西藏、青海没人在乎。
洗净萍反左反川 讲真,一院制对于中国确实不怎么合适,因为地方差异巨大,并且对于人口稀少的省份极其不利,导致实际上许多人没有代表
洗净萍反左反川 缺乏对政党的规定,没有规定政党的合法标准
洗净萍反左反川 地方权力过小,缺乏地方分权。宪法修改的第三种方式不合理,过于草率
洗净萍反左反川 没有宣布议会选举制度,这可是必备条目。
洗净萍反左反川 其他还有,比如国家机构章节太多,缺乏社会福利,教育所必需的内容,过于简单。附则(十)侵犯人权。在权力制衡方面也表现一般,司法机关处于不利地位,宪法中有一些条目涉嫌干涉司法独立性
洗净萍反左反川 大体内容还可以吧,宪法意志体现了民主。不过现实中肯定不能实施,因为经不起抠字眼,如果是专业的法学家眼里,问题肯定非常多
陈士杰打倒共产党!打倒习近平! @洗净萍 <#139655>
美国就是国会和州议会联合修宪的。
能做到全民公投修宪的,只有韩国、台湾、新西兰这种小国家。
修改美国宪法,须先获得三分之二的参众两院国会议员支持、以及四分之三的州议会两院(38州)支持,才能使宪法修正案生效。
我已抬高修宪门槛:
宪法修改的三种方式:
①由五分之一以上的国会议员提议,并由国会以全体议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再交付全国各省议会全体议员、全国各直辖市议会全体议员和各特别行政区全体国民委员表决,并由全国各省议会全体议员、全国各直辖市议会全体议员和各特别行政区全体国民委员的总数五分之三以上的多数通过;
②全体有选举权的公民数量的五十分之一联署提议,公告一百八十日之后,交付全体有选举权的公民由公民投票的方式决定。参与公民投票的人数不得少于全体有选举权的公民数量的二分之一,公民投票以过半数通过;
③由五分之一以上的国会议员提议,并由国会以全体议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公告一百八十日之后,再交付全体有选举权的公民由公民投票的方式决定。参与公民投票的人数不得少于全体有选举权的公民数量的二分之一,公民投票以过半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