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西方國家建立的民主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
作者 秦暉
在批判“瑞典模式”的人中,通常都會提到這壹模式只是“分配社會主義”,國家只搞分配,不搞生產,生產領域90%以上還是私人資本。所以它仍然是資本主義,而社會民主黨這麽幹,也證明它們還是代表資產階級,屬於“資產階級政黨”,只是有點“改良主義”而已。
僅就當代瑞典而言,確實它的“社會主義”主要就體現在“高稅收高福利”的強化二次分配、增加分配平等上。除了某些特殊領域(如北部的富鐵礦區)外,瑞典的生產企業幾乎沒有國營企業。但是,即便不談分配而僅就產權結構而言,瑞典所謂的“私營企業”是不是就是馬克思意義上的“資本主義”也還值得商榷。瑞典社民黨執政時期對工會持股、雇員持股是下了很大功夫的。這對“資本家”的產權壟斷難道不是壹種改變嗎?
現在瑞典的大公司幾乎都沒有自然人控股者或家族控股者,而控股法人本身的股權結構也極為復雜和“社會化”,因此在瑞典誰是“資本家”其實真是很不好說。舉個中國人可能熟悉的例子:“李書福收購沃爾沃”(其實只是收購其部分股份)似乎是壹件很“長國人誌氣”的新聞。誰都知道李書福是吉利的老板,然而誰能搞清楚瑞典沃爾沃的老板是何人?是哪個“資本家”把沃爾沃這個“資本主義企業”部分股權賣給了中國老板?其實,無論是多年前福特收購沃爾沃,還是後來福特吃不消又由李書福來接盤,他們主要的談判對手都是沃爾沃的工會!平心而論,沃爾沃的經營困境在壹定程度上體現了“瑞典模式”的局限性,人們不必對這種模式過於迷信。但是老板明確的中國吉利和沒有真正的資本家、很大程度上是工會說了算的瑞典沃爾沃究竟哪個更像“社會主義”,難道還不清楚嗎?
更重要的是如果從大範圍長時段看,說社會民主主義只是“分配社會主義”就更站不住腳。不管是最早開始掌權的瑞典社會民主黨,還是英國工黨,甚至第三世界國家中這種模式曾經的典型代表印度,其實本來都是想搞“生產社會主義”的。但不是它們不想搞,而是後來發現國營企業很難經營,而且最大的困難還不是“資本家”的反對。在民主體制下搞生產型國有制,的確相當難,難就難在民主條件下搞“紅色血汗工廠”不太可能。
不要說民主國家,就連歷史上有過社會民主主義傳統和工會運動傳統的東歐也面臨這個問題。東德剛剛建立沒幾年就發生了1953年的罷工潮,就是工人運動,提出的主張就是“反對紅色血汗工廠”。既然搞社會主義,怎麽能允許血汗工廠比資本家都搞得厲害?資本家都不能讓我們幹那麽多,掙那麽少,“社會主義”就意味著我們有權比資本主義工人幹的時間要短,工資要高,福利要多。妳現在相反,居然要我們“壹不怕苦,二不怕死”“先生產,後生活”“小車不倒只管推”?資本家都不敢這麽要求我們,是不是?
經濟學家通常講國有企業是“預算軟約束”,其實民主條件下的國有企業“預算軟約束”是最典型的。在專制條件下這個問題倒不壹定很突出,因為專制條件下官僚唯上是從,完全可以對勞動者進行“硬約束”,把國有經濟搞成“紅色血汗工廠”,要勞動者幹得更多,掙得更少。例如列寧就對泰羅制很著迷,他認為蘇維埃經濟的優越性之壹就是可以強制普及泰羅制。布哈林更是赤裸裸地提出“無產階級專政”不僅是對付資本家,也包含“對工人階級自身的超經濟強制”。他列舉的強制方式包括:禁止罷工、“勞動軍”制度、強制無償勞動、變勞動權利為勞動義務、取消“勞動自由”(“勞動自由與有計劃地分配勞動力不相容”)等。(見布哈林:《過渡時期經濟學》,三聯書店1981年52、126頁。)
但社會民主主義這麽幹就不行。當初瑞典社會民主黨掌權以後,是國有化了壹批企業,之後就發現經營很困難。1924年後,經過黨內、工會內乃至社會上的討論。社民黨就基本放棄了發展國營企業的打算,轉向在分配方面做文章了。
為什麽?因為民主條件下的國有企業往往工會就很強大,民主條件下國有企業管理者也不可能像有些國家的國企幹部那樣,上面的指令完成得好就可以升官。民主國家政府官員,政務官靠選舉,事務官靠“科舉”(專業考核)。沒有“廠長受上面賞識就可以提部長”這種升遷渠道。既沒有升遷激勵,又沒有資本積累激勵,所以國有企業“預算軟約束”是非常難解決的。東歐國家劇變初期之所以急於處理國有企業,主要並不是什麽“新自由主義經濟學家”的影響,而是因為民主化以後國有企業的預算軟約束變得更厲害。講得簡單點,既然民主化了,廠長就不是討好上面,而是要討好工人,工廠又不是廠長的,工人和管理者大家壹起吃國家。包括南斯拉夫的“社會所有制”企業,後來也碰到了這樣的問題。
從生產社會主義角度講,有壹個時期很多工黨和社會民主黨執政的國家國有經濟的比重也搞得很大。比如英國工黨,有人說它比瑞典社會民主黨“右”,其實那是在政治上英國人更加溫和,“告別革命”比瑞典人更徹底,但要講經濟上的國有化,工黨卻比瑞典人更熱衷。當然有些國家的社會黨,像奧地利社會民主黨,比英國工黨還積極,經濟國有化壹度比英國的比重還要大。但是後來到1970年代,就普遍認為國有企業很難辦。還有壹個典型就是印度,印度所謂的馬哈拉諾比斯社會主義,就是“政治學英國,經濟學蘇聯(不是學瑞典)”。印度國有企業辦得怎麽樣?記得改革初期1980年左右,我國體改部門有個代表團訪問印度,回來後做了個報告,我印象深的壹點是說印度的國有企業辦得不如我們,但是印度的私營企業辦得比我們好。請註意,1980年的時候中國沒有私營企業,所謂不如我們和比我們好,都是與我們的國有企業比。簡單地說就是印度民營企業的狀況比我們的國有企業要好,但是印度國有企業比我們的國有企業要差。政治民主化延伸到企業內部,變成企業民主化、“工會治廠”,資本積累激勵和政治升遷激勵都沒有了以後,搞國有企業的確是難度很大。結果印度到了1990年代,拉吉夫•甘地時,也向市場經濟轉軌了——比中國晚了十多年。 民營經濟經營得也不錯。
這樣,“社會民主主義”的國營企業經營困難,逐漸就主要轉向“社會主義分配”了。有人說這是社會黨“變質”了,被資本家收買了。其實民主體制下的存量國有化壹般也是贖買而非沒收,增量國有化就和資本家的偏好更難相關。國家是把資本家的企業贖買下來由政府自己經營,還是搞累進的高稅收、讓資本家主要是給國民而基本上沒法給自己掙錢?資本家對哪個的抵觸更強烈?這是不壹定的。道理很簡單:贖買也好,征稅也好,兩者都有條件是否優惠的問題。對資本家來說,企業要是可以賣個大價錢,這錢還是我的嘛,我怎麽壹定會更願意交那麽高的稅讓妳把我賺的錢幾乎全拿走?所以瑞典左派放棄大辦國企而轉向“分配社會主義”,與資本家的偏好無關,而是絕大多數選民(主要當然是勞動者)的選擇,實際上就是可行性的緣故。這個體制發展到現在,已經在發達國家中成為普遍的形態,即使在美國,我們知道美國的國營企業不多,但就再分配而言,國家財富中公共財政所占比重也是相當大的,而更重要的是民主制下那公共財政就是“公有”而不是官有、皇有的,不可能用於皇家或官家,是用於“社會”、取向於社會平等的,那還不是“社會主義”?過去古代專制皇帝的“鹽鐵官營”倒是管生產的,難道那才是社會主義?
有人說,國企比重很小的經濟即便分配再平等,也不能叫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應該叫“社會市場經濟”。其實人家也不想跟妳搶這個名詞。從社會平等這個社會主義的根本目標講,在本質上這有什麽區別?
為什麽會出現福利國家?長期以來已經有了各種各樣的解說。如“民主社會主義”說強調本國工農運動的壓力與社會民主黨思想的演變;李普塞特的“托利社會主義”說指出統治者(迪斯累利、俾斯麥等)的“父權制保障”創造了最早的福利制度;坎特伯雷大主教W•坦普爾認為基督教價值觀是福利國家的源泉;西方歷史傳統說指出福利制度與市場制度壹樣源遠流長,古雅典的國家贖俘、觀劇津貼,古羅馬的國家保障“面包與馬戲”,17世紀英國的伊麗莎白濟貧法等,都是福利國家的源流,甚至有些福利國家的批評者認為古羅馬的滅亡就是因為“國家福利”搞得太多了……
而在我們這裏,影響最大的恐怕還是“學習蘇聯”說。據說資本主義國家本來是不管勞動人民死活的。但是蘇聯出現後,那裏的社會平等與福利保障就產生了強大的感召力,使得統治者不得不有限度的“學習蘇聯”搞些福利,以緩和社會矛盾。在蘇東劇變後,這種說法甚至成為壹種為蘇聯體制辯護的主流見解,對此,日本左派學者鹽川伸明自嘲道:似乎東方人搞社會主義不是為自己謀福利,而是為西方人謀福利?
但是,這樣的說法並沒有什麽根據。例如有人說羅斯福新政是學蘇聯。羅斯福上臺時蘇聯正經歷類似我們“三年人禍”那樣的體制性大饑荒,烏克蘭農民餓死十分之壹,政府不僅不救濟,把人禁錮起來不許逃荒,還從餓殍口中奪糧用於出口!說羅斯福搞社會福利是學蘇聯,未免太異想天開了吧。
當年美國是有羅斯福學蘇聯這種說法,那是右派為了攻擊羅斯福,把他說成赤化分子。嚴肅的學者怎能當真呢?在羅斯福時代,想學蘇聯的美國共產黨根據那時共產國際的指令,是罵新政的(二戰時代因為美蘇結盟,蘇聯對新政壹度比較肯定,但二戰結束就又罵了,不願罵的美共名人如洛夫斯通、白勞德都被共產國際授意開除)。而另外斥責說新政想學蘇聯的,實際是讓羅斯福背黑鍋——請註意,在這種語境中的蘇聯不是“榜樣”,而是“黑鍋”。而支持新政的人沒有講學蘇聯。羅斯福提到的新政思想淵源有古羅馬,有傑斐遜等,但對把新政與蘇聯相聯系的說法他只有駁斥。支持新政的是什麽人?他們是追求公正的“自由主義者”(直到今天,“自由主義者”在美國語境中仍被視為“左派”,這就是新政時代形成的傳統,今天反對新政傳統的右派,則要被說成是“新自由主義者”)和普羅大眾,包括工會。而眾所周知,美國的工會比商會更反共,經常譴責老板們為了與蘇聯做生意而不顧人權,說他們支持羅斯福搞新政是在於羅斯福想學斯大林,不滑天下之大稽嗎?
其實把他們的社會福利與蘇聯模式拉到壹起,是那裏“反福利政策”的“右派”抹黑(也可以說是“抹紅”)對手的慣用手法,直到近年來的美國“選戰”中,仍然有美國“右派”支持者把民主黨(通常被視為“左派”)總統候選人奧巴馬稱為“毛巴馬(MAOBAMA)”、“奧巴毛(OBAMAO)”的鬧劇。有趣的是,他們穿的那種奧巴馬身著毛式軍裝擺出文革姿態的漫畫T恤衫(網售時被稱為“反奧巴馬T恤(Anti-Obama T-shirt)”)基本是進口自中國勞動密集型工廠的產品。我們這邊也居然有人說奧巴馬的進步是因為學了毛主席。我想奧巴馬聽了這種“恭維”不知作何感了。
不過,近年來隨著我國國民福利問責意識的覺醒,我國開始出現另壹種聲音,即不是把“福利國家”當成“他們學我們”的壹種好事,而是當成“他們影響我們”的壹件壞事。《環球時報》2010年曾刊出整版文章,抨擊“西方自羅斯福新政以後,對老百姓實行甜頭主義”;“西方現在的問題說白了就是(福利國家使)人變懶了。……中國人比妳勤勞肯幹,且肯忍受較低生活水平”有什麽不對?認為血汗工廠比“福利國家”優越,擔心西方的“福利病”傳染到中國,這樣的說法近年來越來越盛行。
福利國家的確也有不少問題,全面評價福利國家之利弊並非本文的任務。不過,以上說法倒確實指出了壹個事實:社會民主主義的福利國家不可能是那種要求勞動者比人家“勤勞肯幹,且肯忍受較低生活水平”的體制傳播過去的。
就蘇聯而言,在蘇聯晚期的確社會保障比較發達。但是正如1920年代的蘇俄理論家普列奧布拉任斯基所坦言:社會主義意識形態固然有社會平等、福利保障方面的訴求,然而這是未來“社會主義積累規律”的事。現在的“蘇維埃經濟”遵循的是“社會主義原始積累規律”,猶如“資本主義”的自由交換之前有個暴力掠奪消滅小農的“原始積累”階段壹樣,“社會主義原始積累”的任務不是平等對待(占當時蘇俄人口絕大多數的)農民,而是在掠奪農民上“比資本家拿得更多,而不是更少”。集體農莊就是為此而設,它考慮的不會是什麽社會保障,而是怎樣從農民那裏“比資本家拿得更多”。無怪乎會發生大量餓死農民的慘劇了。
蘇聯集體農莊的最低收入保障制度是1966年才建立的,我國農民的社會保障現在還剛起步。今天我們不僅從西方學市場競爭,也在學如何搞社會保障。政策導向曾趨向於學美國,現在有人說美國的不行,應該學歐洲。但總不會是歐美學中國吧?西方的民權進步的確不僅應當歸功於自由主義,也應當歸功於社會主義-社會民主主義,但豈能歸功於斯大林主義?!如今我們不僅要向西方學習自由主義,也要向西方學習“社會主義”。但這種“社會主義”對於我們基本是新東西,而不是原來有過、現在“恢復”的東西。
西方的福利國家當然可以說是“逼出來的”,但那是在它們的憲政民主體制下、被它們本國的民眾逼出來的,也可以說是被民主國家的勞工運動即社會民主主義運動逼出來的。然而那與專制主義(即便是打“社會主義”旗號的專制主義)何幹?19世紀歐洲迪斯累利、俾斯麥在英、德勞工運動壓力下開始搞近代福利制度時,世界上哪裏去找斯大林式國家?
其實早在古希臘,亞裏士多德就講過民主制導致“窮人政治”的道理。古希臘羅馬的民主共和制度也曾造成過從債務豁免到“觀劇津貼”、從“面包與馬戲”到兒童補助之類的“古代福利國家”制度,從來沒人說那是從波斯帝國學來的吧?今天香港的張五常、李嘉誠諸先生也成天擔心“民主化會導致福利社會”,但他們卻不擔心中共治港會導致福利社會!
古代的事情就不說了。從現代“福利國家”的發展歷程也可以看出“學習蘇聯”說之謬。平心而論,在負面信息被封鎖的條件下,蘇聯在壹定時期也確實對部分西方民眾有相當感召力。眾所周知,除了對少數共產黨人外,蘇聯對西方壹般公眾的價值吸引力,主要是在1929-1956年間。在此以前西方經濟繁榮,而蘇聯那時還談不上什麽經濟成就,媒體上報道的是它經濟貧困、時有饑荒、政治專制、缺少自由,壹般西方公眾對此難有好印象。
1929年以後情況大變:西方出現大危機與大蕭條,公眾怨聲載道,而蘇聯經濟卻高速增長,實現了工業化,令人刮目相看。加上後來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蘇聯打敗納粹德國,更使當時與之結盟的西方公眾產生好感。西方各國共產黨正是在這時隊伍明顯擴大。因此要說“學習蘇聯”,也就是這時了。而到1956年,赫魯曉夫開始揭露斯大林時期的黑暗,匈牙利事件的血腥壹幕更在西方公眾中引起極大震動,這個體制的聲譽便壹落千丈,西方各國共產黨幾乎都出現了退黨狂潮,影響劇降,如英國共產黨就損失了90%的成員。可以說這時蘇聯對西方壹般公眾已經成了“反面教材”了。
換言之,如果蘇聯的影響真是對西方福利國家的形成有重要作用,那麽西方福利制度就主要應該是這壹時期建立的。但事實恰恰並非如此。我們知道西方各國的社會保障經歷了長期的發展,古希臘羅馬且不論,僅近代就從17世紀的濟貧法、19世紀的“托利社會主義”到20世紀的福利國家。其中1929-1956年蘇聯有道義影響的時期只是壹小段,而除美國的“新政”出現在這個時期(但如前所述也很難說是“學蘇聯”)外,其他西方國家公共福利制度形成的關鍵進展幾乎都不在這壹時期。
英國主要社會保障制度立法壹般認為主要有63項。其中:19世紀出臺7項,1900年代7項,1910年代8項,1920年代11項,1930年代4項,1940年代7項,1950年代3項,1960年代1項,1970年代8項,1980年代2項,1990年代5項。也就是說大致有14項形成於上述時期。通常認為,英國福利制度從1601年伊麗莎白濟貧法開始,至今400多年有三次大改革,即1834年新濟貧法、1870~1914年福利改革(以1908年養老金法和1911年國民保險法為標誌)和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工黨政府的改革(這次改革使1948年工黨宣布英國建成了“福利國家”)。但是,我國學者丁建定認為只有1870~1914年的那壹輪才是“根本性轉變”,1834年濟貧法只是“舊濟貧法”的調整,而戰後的工黨改革只是“對1870~1914年建立的新型社會保障制度的修改和完善”,兩者都不是根本性的。
聯邦德國的福利制度雖然起源於俾斯麥時代,高度發達於二戰之後的“社會市場經濟”時代,但關鍵性的進展是在魏瑪共和國時期實現的。1918年魏瑪共和國成立不久,就頒布了工人保護令、失業救濟令、勞動時間法、團體協約法。1919年魏瑪憲法公布,其第165條規定建立工廠委員會制度,從而開始了後來所說的“工業民主制”。1920年又推出工廠會議法,1922年推出工作介紹法、工業法院法、勞動擴張法、勞動仲裁法、兒童保護法。1923年推出殘疾救助法。1924年:公共救助法、失業救濟法;1926年:勞動法院法;1929年:職業介紹與失業保險法;1930年:經濟代表組織法;等等。顯然,這些關鍵步驟也都與蘇聯影響無關。
至於瑞典社會民主黨,它上臺前就極力鼓吹民主社會主義,1920年上臺後便付諸實踐。與德國社會民主黨和英國工黨壹樣,它們都是老牌社會主義政黨,甚至還是俄國社會主義運動的“老大哥”。說它們是學了蘇聯才要搞福利國家,就更莫名其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