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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中共建立的權力尋租制度帶來的危害

反共左派
反共左派 · 認同社會民主主義的反共異議人士

作者 何清漣 寫於 二零零八年

2008年,中國在紛至踏來的天災人禍中壹路踉蹌行走,讓中國政府壹直引以為傲的“經濟高速發展”更是衰相畢露。用“殤”、“亂”等字來概括2008年,並將其與1976年相比,則表達了中國人對未來前景的深刻擔憂。胡錦濤在“在紀念改革開放3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非常清晰地宣示了中共決策層對待政治體制改革那種“以不變應萬變”的僵持固守,“不折騰”三字表明了當局者對“變”的深深恐懼。這種對“變”的懼怕,既有來自對“前行”――推行西方民主政治的恐懼,也有來自對“後退”--即回歸毛澤東時代的恐懼。“前行”,意味著官僚階層將失去壹切特權與對特權的保護;“後退”,則意味著對私有財產的絕對排斥,這絕非已積累了巨額財富的特權階層所能忍受――這種態度正應了魯迅的壹句名言:正在闊氣的要保持現狀。

那麽,中國當局極力要“穩定”的局面,亦即中國現狀的真實圖景到底是什麽? 

從表面觀之,改革的主要成就是“國富”。但是,2008年9月以來的經濟形勢急劇逆轉,財政收入指標與各項經濟指標接連“跳水”,標識著建立在“民窮”基礎之上的“國富”實在含有大量泡沫,有如壹枕黃粱。那麽,這場已經持續30年的經濟改革究竟給中國帶來了什麽?在中國,這是壹個始終未能充分討論,更談不上深刻認識的大問題。 

顯然,在富國強兵發展方略主導下的中國經濟改革,完全忽視了民眾的各種權利需求,甚至包括最基本的生存需求。這種“國富”的追求最後還被簡化成“GDP持續增長就是成就”這樣的“舉國共識”,這壹“共識”最後出口到了西方的中國研究圈,在某種程度上就被“提升”成“國際共識”。但是,“富國”最終是為政府成為壹個自我服務型的自利型統治集團提供了強大的物質基礎,形成了“官富民窮”的局面,這樣的“改革成就”恐怕就是奠基於流沙之上的“成就”。 

壹、多個視角看中國“改革”

30年前,中國當局啟動改革時,在高張的改革大旗上,至少標示以下三項內容: 

民富:“讓少數人先富起來,再帶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 

政治進步:改革之初宣示的“政治進步”有很明確的意涵,即走向民主政治。社會上公認的用語則是“轉型”,即通過漸進改革,逐步轉型為民主政治。 

改善社會結構,形成以中產階級為主導、貧困階層大幅度縮減的“橄欖型”社會結構。 

30年過去了,中國“改革”之得失成了壹個各方探討的話題。而所謂“得”與“失”,其實全看是什麽人站在什麽立場評價。中國的特殊性在於,言論空間由官方主導控制,有關“改革”得失的討論因此也就只能迎合官方需要。 

現在對“改革”的評判,實際上無法脫離當初“改革”大旗上所標示的幾項內容。正是從這幾項著眼,有人認為“改革已死”;有人則認為“改革神話已經終結”;還有人則懷疑“改革”本來就是當政者緩和統治危機的壹種手段,而“改革”目標則只不過是用來收拾人心的口號而已。 

本文從分析30年前改革大旗上宣示的幾項內容入手,檢討中國改革的得與失。 

(壹)從社會分配的角度觀察,中國“改革”最顯著的結果是造就了壹批富人,但占人口80%左右的民眾卻與富裕無緣。 

從判斷收入分配平等程度的指標基尼系數來看,從2003年至2006年,這壹指標就壹直在0.458-0.47之間徘徊,2007年攀升至0.48。基尼系數超過0.48,意味著中國80%的人口之收入在全民收入中的比重會下降到50%。[1] 世界銀行《世界發展報告2006》羅列了127個國家近年來收入分配不平等狀況,其中基尼系數低於中國,亦即收入分配比中國平等的國家有94個,高於中國的國家只有29個,其中27個是拉丁美洲和非洲國家,在亞洲只有馬來西亞和菲律賓兩個國家高於中國。這種狀況說明,改革以後中國的收入分配平等狀況比所有發達國家和大多數發展中國家都差。 

 另壹組數據則說明中國的財富集中相當驚人。波士頓咨詢公司(The Boston Consulting Group)發布的“2006全球財富報告”顯示,中國的150萬個家庭(約占全國家庭總數的0.4%)占有中國財富總量的70%――這還只計算了存款、股票等公開的金融資產,未計算灰色收入[2]――而在發達國家,壹般情況下是5%的家庭占有50%至60%的財富。此數據表明,中國已進入世界上財富高度集中的國家之前列。而導致財富迅速集中在少數人手裏的杠桿,就是筆者反復談到過的“權力市場化”。 

如果從民眾的福利及生存狀態考慮,目前大多數民眾依舊處於貧窮狀態且無任何社會福利。養老保險與醫療保險等社會福利至今只覆蓋了黨政事業單位及國有壟斷企業。迄今為止,中國到底有多少貧困人口還是個有爭議的問題。目前,政府設定的農村貧困線為每人每年683元人民幣。按此估算,官方認為貧困人口約為8千萬左右。[3]而世界銀行為發展中國家設定的貧困線標準是每日每人1美元(約2,300-2,500元人民幣)。美國卡內基國際和平基金會高級研究員、世界銀行經濟學家蓋保德(Albert Keidel)以亞洲開發銀行壹份報告為基礎,用“購買力平價(PPP)”分析了中國的經濟規模和貧困人口總量。蓋保德認為,以前世界銀行根據80年代末的概要數據所作的關於中國經濟規模的估計,可能從壹開始就誇大了中國按購買力平價計算的國內生產總值,必須予以修正。蓋保德指出,世界銀行2007年11月公布購買力平價修正數據之後, “中國經濟規模將比以往估計的規模小40%”。據此,蓋保德得出了如下結論:中國的貧困人口數量需要重新估計,因為購買力平價數據調整後,貧困人口的數量大大增加,生活在日均1美元貧困線以下的中國人實際上應為3億。[4] 

 不少人(包括壹些中國研究專家)曾持有這種觀點:財富集中於少數人手中並非壞事,因為這些資金可以用於投資,為社會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現在的問題是,中國統治集團的成員們在短時期內雖然積聚了巨額財富,但經過資本轉移、家屬移民等,大多已經“漂白”並存放於外國。[5] 即使將這些財富來源的合法性與道德性存而不論,這些資金對中國國內的生產就業並無促進作用。 

(二)從政治進步這壹角度觀察。30年前中國當局曾表示政治要民主化,而現在卻公開表示西方三權分立的政治體制不適合中國,有如繞了壹個圈後又回到原點。[6] 

改革初期,中國政府曾表示要向發達國家學習,知識界更是對現代民主制度充滿了羨慕與向往。從胡錦濤接任開始,當局對現代民主制度日漸采取公開否定態度,知識界中也有不少人公開發言,以否定現代民主制度作為政治表態。2005年10月19日,中國政府發布了《中國的民主政治建設》白皮書,其目的是“要澄清國內外對中國民主政治建設的壹些質疑和誤解”,試圖說明中國並非“經濟改革成功、發展迅速,但政治改革、發展滯後”。該白皮書竭力辯解,聲稱目前的“中國式民主”已深深植根於中國大地,而西方輿論對中國的民主政治建設持有偏見的主要原因是,他們以西方的民主標準來衡量中國,對中國蓬勃發展的民主政治建設視而不見。[7]被中國及西方壹些中國學者賦予無窮想象空間的鄉村選舉對中國政治改造的作用,早就被現實證明是種政治“自慰”。當下,自由選舉、自由結社、言論自由、出版自由、新聞自由等基本人權,離中國人的距離比90年代中期似乎更為遙遠。真正的異議者在國內備受孤立與排斥打擊,較之前蘇聯時代的異議者有過之無不及。[8]另壹方面,政治腐敗也演變到了不可收拾的程度,司法腐敗與權力授受過程的腐敗表明,在現行制度框架內已無法醫治腐敗這壹政治之癌。 

 即使從中國政府那種非常特殊的“人權觀”——“人權就是生存權”來考慮,今日的中國也看不到多少“進步”。實際情況是:食物數量與品種雖然大大豐富了,但食品安全卻喪失了;消費品雖然增多了,但人們的生存安全卻已沒有保證。人類賴以生存的水資源與土壤都被嚴重汙染,各種因空氣汙染與有毒食品引起的疾病越來越多。2007年6、7月間,世界銀行在中國政府的壓力下,被迫在壹個有關中國汙染的報告中刪除了“因為汙染導致中國每年有75萬人過早死亡”的內容。中國政府如此做的理由是,這壹數據公布後會在中國引起社會動亂。[9]但到了2008年9月,“三鹿毒奶粉事件”還是戳穿了中國有毒食品這個膿包,掀開了中國有毒食品的冰山壹角,社會不滿急劇擴散。 

(三)中國學界曾經有過的“中產階級”夢幻破滅了,中國至今仍然是壹個底層人數過於龐大的倒T字型社會結構。[10] 

 多項研究發現,中產階級在中國總人口中的比例始終徘徊在15%左右。目前,在中國城市化程度不高、各產業部門對受過高等教育的勞動力的需求有限、基尼系數遠遠高於西方、人均受教育程度偏低的情況下,形成壹個數量足夠大的中產階級幾乎不可能。筆者認為,綜合所有指標分析,中國的中產階級(包括中上層在內)目前很難進壹步擴大,而最近三年以來由於通貨膨脹、房地產泡沫破裂、股市低迷不振,以及大批外資撤出中國,白領階層的就業日益困難,原有的中產階級不僅資產大幅縮水[11],其職業穩定性與工資收入也大大下降。中國大陸的房地產、航空、石化、電力、印刷等十多個行業提前進入“寒冬”,萬科、南方航空、中石油等面臨降薪或裁員,而IT業“聯想”和壹些網路公司也為企業“過冬”預作準備,證券業與傳媒業也紛紛減薪[12] ,這壹切都標誌著所謂“中產階級”穩步成長已經成為破滅的夢幻。 

清華大學教授李強2005年發布的壹項研究亦證明了中國底層社會成員數量相當龐大。根據2003年的人口普查資料,李強將中國的城市階層結構定義為“金字塔結構”,即城市的底層人數達55.3%,中層占26.5%,高地位群體組占18.2%;而農村社會則呈“倒丁字形社會結構”,約有96.7%處於底層,即倒“丁”字的那壹橫。 

 在中國的政治環境下,另壹個關鍵問題很少被觸及,即中產階級可能發揮什麽樣的社會功能。以中產階級為主的社會之所以出現穩定的社會政治進步,並不單純取決於中產階級的數量,更大的程度上取決於中產階級的政治權利(當然也包括所有社會成員的政治權利)。在中國,考察中產階級的政治權利可以分為兩個層面:第壹,中國的新興中產階級有沒有參與社會公共事務的機會?換言之,中產階級的結社權利在中國是否得到保障?而事實是,中國的中產階級至今不能按職業或者利益關系自由結社,他們不僅沒有影響公共事務的政治管道,也沒有表達自己權益的利益訴求管道。第二,中國中產階級的政治態度究竟為何?可以說,中國的中產階級大體上是現存政治秩序的受益者,其主體仍然是黨政事業機關工作人員――在中小城市尤其如此。也因此,這個群體既是這個體制的受益者,又是這個體制的維護者。例如,教育行業(尤其是高等院校)是“教育產業化”最大的受益者,醫療衛生行業是醫療市場化的受益者。而私營企業主階層雖然是壹些人寄望最高的“社會變革力量”,但從他們的存在、資本的積累以及發展壯大中所依賴的關系等方面來看,他們與政治精英之間是壹種利益共生關系,他們的發財致富,與其說是通過市場競爭贏來的,還不如說是官員們“施舍”的結果,因為官員們憑借手中掌握的資源分配權力,將自己變成了“可以造就國王的人”;至於在外資企業工作的白領與高科技精英們,從他們的價值取向來看,去政治化和講究小資情調成了這個群體的時尚追求。目前,與其說中國的中產階層的主流是希望民主化變革,還不如說他們更希望穩定。 

 現在,占總人口65%以上的農民階層的生存處境越來越困難。30年前與今年10月召開的兩次“三中全會”,都把農村土地列為“改革重點”。所不同的是,30年前農村改革的重心是通過農村土地家庭承包責任制,將農民從人民公社這壹體制的束縛下解放出來;而今天的所謂“新土地改革”,卻是要通過土地承包權的流轉,將土地從農民手中“解放”出來,為既得利益群體攫取土地資源消除最後的障礙。 

這種倒T字型的社會結構與T字型的國民收入分配結構,導致社會仇恨情緒急劇蔓延。 

(四)從經濟發展與技術進步的角度來看,中國絕大多數產業至今未形成獨立的技術開發能力,在國際市場上也幾乎沒能以自有品牌開拓市場。而過度發展的虛擬經濟又高度泡沫化。 

中國經濟體質的脆弱性雖經部分學界人士以多種方式指出,但政府方面卻認為這種批評屬於“唱衰中國”。遲至2008年中國經濟危機畢顯,胡錦濤才在11月29日的公開講話中勉強承認“我國傳統競爭優勢逐步減弱”。[13] 

中國雖然號稱“世界工廠”,但與當年的“世界工廠”英國、日本之實力卻完全不能同日而語。中國不象英國、日本那樣,能在經濟發展過程中形成技術上的領先地位。相反,中國的經濟發展以犧牲本國環境生態及透支勞動力的生命福利為代價,在勞動密集型的終端消費品,如紡織品(含制衣)、玩具、制鞋等行業維持較高的國際市場占有率;而在其他的技術密集型制造業,如家用電器、汽車、工程機械等行業,則始終停留在消化使用引進技術的層次,由於不具備核心部件的技術開發能力,壹直依賴進口成熟的技術專利。因此,與其說中國是“世界工廠”,不如說它更象是“世界工廠”的壹個組裝車間。[14]不幸的是,從2007年3月開始,有關“中國制造”質量低劣的報道,開始成為世界各國媒體的話題。中國出口到美國的寵物食品原料含有三聚氰胺[15],中國玩具的油漆含鉛[16]等等,這壹切使得中國的對外貿易(拉動中國經濟的“三駕馬車”之壹)出現了難以逆轉的頹勢。在內逢人民幣升值、通貸膨脹、勞動力成本攀升諸種壓力,外遇美國經濟受次貸危機影響、美國人消費能力下降等因素,以紡織服裝、制鞋、玩具等勞動密集型產業為主的中國工業,從2008年初開始,不得不經歷國際市場需求“寒流”。[17] 

從90年代開始,中國經濟呈現壹個明顯的特點,“財富”並未在各個領域齊頭並進地增長,只是在幾個特定的領域和板塊中迅速膨脹。中國式國民財富的“尋寶圖”上赫然書寫著這幾個詞:地產、金融、股市、礦產資源。它們被稱為近10年來中國財富增長的“四大金剛”,它們的過度成長恰恰標識著中國經濟結構的畸形化。地產與礦產資源系不可再生的資源,這些資源的過度透支意味著用明天經濟發展的基礎來支撐今天的增長;而金融、股市領域的財富增長,則與政府用掠奪民財的方式轉嫁金融風險有直接關系。中國的金融行業始終存在嚴重的問題。安永公司(Ernst & Young)於2006年5月4日發布壹份年度報告,稱中國的銀行壞帳高達9,110多億美元。[18]中國幾大國有銀行在過去15年裏形成的巨額不良貸款,通過它的中央“點”金公司轉了幾個戶頭,就“變”成了股市裏的“優質國有資產”。對比中國銀行業上市前後的壞帳率,就可以發現,操控股市就是當局“圈錢”的重要手段。為便於比較,此處只引用中國政府公布的數據。2004年3月底,中國4大國有銀行的不良貸款為18,900億人民幣,約占貸款總額的19%。2006年各銀行陸續上市後,情況大有改觀。到2007年末,中國、建設、工商等5家大國有銀行總資產29萬億元,不良貸款率降到歷史新低,平均不良率僅為8.05%[19]――須知這些年中國的銀行業除了裁員之外,其經營手段並未有明顯改善,腐敗也並未減少;如此情況下,不良貸款率大幅減少,股市圈錢之功實不可沒。 

這樣的經濟結構和經濟增長,構成了自90年代以來諸種社會矛盾的根源。 

二、國家能力的畸型發展與社會矛盾的激化

解析這壹問題,必須先從中國政府經常使用的“加強執政能力建設”這壹詞語說起。該詞語出自2004年9月15日召開的中共十壹屆四中全會,自那時開始,“加強執政能力建設”壹詞頻繁見之於中國的媒體及政府文件之中,並被官員們經常宣之於口。為什麽要“加強執政能力建設”?新華社旗下的《瞭望新聞周刊》緊緊抓住全會公報中的“堅持國防建設與經濟建設協調發展,建設壹支現代化、正規化的革命軍隊”這句話,心領神會地詮釋出壹篇大文章。[20]該文用大量篇幅闡釋中國“面臨的內外形勢仍然十分復雜,改革發展的難度甚大,社會矛盾增多,國際環境詭譎多變”,“境外各種思想文化大量湧入,主流意識形態受到嚴峻挑戰”,這種解釋完全是冷戰思維在新形勢下的“與時俱進版”。其實,對中國現實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自中國開始改革以來,給中國社會帶來最大危害的是各級政府的嚴重腐敗,而腐敗則源於中國的政治體制。中共十壹屆四中全會公報對腐敗問題只輕描淡寫地壹筆帶過,然後將“征用土地、城市拆遷”這兩個近年來官商結合最緊密的腐敗高發領域,歸結為“維護群眾利益”與“壹些黨政職能部門、執法機關的工作作風簡單粗暴”問題。 

自此以後,伴隨著社會反抗逐年增多,反抗的形式日漸激烈,中國政府“加強執政能力”的側重點便主要放在加強社會控制能力(鎮壓各類社會反抗,加強輿論控制)上。各地的民眾反抗事件壹律被當作“社會不安定因素”,被“制止於萌芽狀態”。當年胡耀邦在任時設置了“上訪辦”,如今,這些機構不但不受理上訪者的冤情,反而成為各地政府“截訪”與打擊上訪者之幫兇。以言獲罪者近年來逐漸增多,各種媒體只能緊閉“政治”大門,壹味走俗。中國青年壹代令人瞠目結舌的性開放無度,不能不說是媒體推波助瀾的結果。國安部則成了中國公民社會生活中壹個無處不在的影子。 

這種完全出於政府之自利目的而有選擇地強化的“執政能力”――亦即奠基於政治高壓之上的“社會控制能力”,或許短期內能延續執政黨的生命,但從中長期看,只會使各種社會矛盾更加激化。謝嶽在“社會抗爭:國家性變遷的民間反應”壹文中,很有見地地指出:日益激化的社會矛盾正好與中國國家能力的畸型發展有直接關系。[21] 

國家能力包括汲取能力、強制能力、規範能力、保護能力與分配能力等。從近20年的社會現實來看,中國政府主要關註的是如何發展完善汲取能力和強制能力,至於另外3種能力卻日益弱化。 

(壹)國家汲取能力的超強發展與民眾生存權利被剝奪 

 所謂國家汲取能力,主要指各級政府的征稅能力與抽取資源能力,此處先分析征稅能力。說到這壹點,中共應該感謝朱镕基1994年開始實行的分稅制。這壹制度充分保障了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的財政汲取能力。

 表1:中國GDP增幅與政府財政收入增幅之比較

年份 GDP總量 (億元) 增長率(%) 政府財政收入 (預算內+預算外)[24] 增幅(%) 總量 占GDP比重 1995年 58,478.1   8,648.7 14.8%   2000年 89,468.1 53.0 17,221.66 19.2% 99.1 2002年 105,172.3 17.6 23,382.64 22.2% 35.8 2004年 136,875.9 30.1 31,095.47 22.7% 33.0 2006年 209,407.0 53.0 45,373.38 21.7% 45.9 2007年 246,619.0 17.8 59,304.00 24.0% 30.7 數據來源:歷年《中國統計年鑒》,2007年數據取自中國媒體的報道。

表1數字顯示,從1995年至2007年,中國的GDP總量由58,478.1億元增至246,619億元,13年間增長了321.73%,年平均名義增長11.7%;同期全國財政收入則由8,648.7億元增至59,304億元,13年間增長了585.70%,年平均名義增長16.0%,財政收入的年平均增長幅度比GDP增長幅度高4.3個百分點。與此相對應的是,全國職工工資增速遠遠低於政府財政收入的增速,從上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直至2007年,全國職工工資每年增速均未超過12%。[22]由此可見,國家汲取能力的超強發展已經達到了反常的程度。 

自從1994年實行分稅制以來,政府建立了中央與地方兩大稅務體系,在稅收征收上采取了比較徹底的劃分稅種辦法,主要稅種歸中央,零星稅源歸地方――用形象的話來說,就是中央政府把堪稱“肥肉”的稅種全留給了自己,而將那些“榨不出幾兩油”的稅種分給地方政府。政府征稅機構也是兩套:中央稅務系統在省市縣設國稅局,負責中央部分的稅收收入及共享稅的收入;地方政府則設地稅系統,負責地方稅的征收。[23]這種稅收體系構成了中央與地方政府不同的利益來源與不同的資源抽取方式,而各級政府對資源的過度抽取則導致日趨激烈的社會反抗。簡言之,從20世紀90年代後期開始,中國經濟的增長主要依賴哪幾個領域,政府對資源的過度抽取就集中於這幾個領域,民眾針對這幾個領域裏過度汲取的社會反抗因此也格外激烈。至今為止,中國的社會抗爭主要還局限於經濟類抗爭,絕少上升到政治層面。從時間上來看,這些經濟抗爭幾乎與政府實施的每壹項“改革”相隨發生。之所以會如此,原因如筆者說過多次的那樣,從90年代末期以來,所謂“改革”往往是通過各種公共政策對國家資源與利益實行再分配,而這壹利益再分配過程幾乎都以犧牲社會底層的利益(主要是生存資源)為代價。可以說,公共政策決定了經濟增長的模式,而分稅制決定了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抽取資源的不同管道,這兩者共同塑造了中國社會抗爭的類型。 


在這壹時期,經濟增長主要依賴房地產和礦產資源的開發,社會抗爭也往往發生在這兩大領域――由於這類社會抗爭的主要目的是民眾維護其生存權利及其它經濟權利,故此國內將其形象地概括為“維權運動”。 社會抗爭的第壹大類型是土地維權,在城市裏是拆遷問題,在農村裏則是征地問題。直到2007年,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設拆遷、環境保護、企業重組改制和破產、涉法涉訴等5大問題仍然是信訪重點。[25]社會抗爭的第二大類型是環境維權,與環境汙染威脅民眾的生存直接相關,這些汙染往往是資源不當開采和排汙型提煉的結果。1997年以來,環境汙染糾紛呈直線上升趨勢,每年上升25%,至2002年超過50 萬起。2003 年群眾上訪超過8.5 萬批次,2004年較2003年又增長了約1,400批次[26];2006年環境投訴高達60萬人次,比2005年增加30%。[27]自2006年起,全國平均每兩天發生壹起水汙染事故。[28]民眾為了生存這個起碼的目標而被迫奮起抗爭。社會抗爭的第三種類型與基層幹部的貪汙腐敗相關,許多案例都涉及幹部貪汙征地補償款等問題。從上述三類社會抗爭的類型可以看出,各級政府對資源的過度汲取是發生社會抗爭的重要根源。 

土地出讓金及與房地產有關的稅收早已構成地方政府的“第二財政”。擴大地方財政收入的方式也主要是兩種,其壹是在城市裏大興土木工程,於是不少城市居民的住房成為他們掠奪的目標。其二是在農村裏掠奪農民耕地。城市近郊土地主要批租給房地產公司,遠離城市的地方則建立開發區。筆者曾在“國家角色的嬗變――政府行為的黑社會化”壹文中,分析過各級政府對農村土地資源的過度抽取導致大量農民失去了家園。中國國土資源部提供的數據表明,從1996年到2007年,全國大約有1.4億畝農村土地被征用[29],若按人均2畝才能維持農民的最低生存需要來計算,這12年間全國已有近7千萬農民因土地被占用而失去生存條件。2005年與2007年,日內瓦的國際人權組織“住房權利與驅離中心”曾兩度宣布,中國被列入年違反住房權最嚴重的國家之壹。該組織指出,近10年來,中國有370萬城市居民因政府強制拆遷而失去了住房。[30]與此相對應的是,在最近7-8年,地方財政高度依賴土地出讓金與房地產業稅收收入,地方財政預算內外收入的45%到60%來自於這些收入。[31]由此可見,政府的汲取能力基本上建立在剝奪農民的生存權利與城市居民的居住權利之上;換言之,政府為了維持國家機器和官員利益而斂聚了巨大財力,而民眾的付出則逾越了生存底線。這就是近年來社會反抗越來激烈的原因。 

中國各級政府采取這種竭澤而漁的掠財方式事實上無法長久維持。假定房地產市場興旺不衰,可占用的土地資源也是有限的。2006年,北京大學教授平新喬率課題組調查了全國8省市、十幾個縣的土地出讓收入情況,他們的結論是,1個縣、1個市持續地以賣地作為財政收入,頂多維持5到6年;而在廣東,壹半以上的縣、市都只能持續2到3年。[32]事實上,中國的房地產市場紅火了十多年之後終於在2007年走到了盡頭。在需求下降和資金流動性緊縮的倒逼之下,以政府為唯壹賣家的土地壹級市場交易日漸慘淡。據國土資源部下屬的全國地價監測中心的統計,2008年5月至9月這5個月間,全國各城市的土地流拍數量呈激增態勢;20個大中城市已有超過120幅的土地流拍、流標或未成交;上海、重慶等直轄市以及廣州等許多省會城市財政的土地出讓金收入嚴重滑坡,廣州市財政2008年上半年的土地出讓金收入僅相當於2007年的1/4。[33] 

面對房地產市場不景氣、土地交易萎縮的局面,多年來依靠土地收益作為財政預算主要來源的各級地方財政遭遇到相當大的資金缺口,這個缺口甚至直接威脅到公務員工資、教師工資、低保人群的社保等剛性支出,更何況目前剛開始推行的醫療衛生體制改革還需要地方政府投入大量補貼。隨著“土地財政”走到盡頭,面對財源枯竭的困境,各地政府現在能想到的唯壹辦法,就是向中央政府懇求允許發行地方政府債券。[34] 

環境汙染其實與中國的經濟發展戰略有關。因為造成環境汙染的並非只是地方政府及其扶持的小企業,從本世紀初開始,中央大力扶植壟斷型國有經濟寡頭企業,以培植資源型企業來涵養稅源,於是重化工類大企業大量建成投產,它們也是環境汙染的主角。2005年與2006年中國的納稅排行榜500強中[35],許多納稅大戶是中央所屬的重化工企業。這種發展模式的“優勢”是政府無須雄厚的技術資金投入就可獲得大量稅收,但對中國的環境生態與民眾的生命安全來說卻是災難性的。例如,2005年11月13日吉林石化分公司雙苯廠的爆炸事故造成了松花江嚴重的水汙染,該廠便是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在中國納稅500強中位列第七)的下屬企業。國家環保總局曾對7,555個化工石化建設項目的布局做過調查,發現81%的此類企業(其中不少是國家級項目)都布設在江河水域、人口密集區等環境敏感區域。[36]采用這種布局可以減少企業的排汙成本,相應地增加稅收,但是,壹旦發生汙染事故,對水體和環境的破壞則必然是災難性的。近年來中國的化工生產事故不斷,四川沱江、廣東北江、松花江、黑龍江等水域先後發生過重大化學汙染事故。2006年中國10大環境汙染事件當中,壹半是化學物品滲漏造成的汙染災害。[37]至於對環境破壞巨大的所謂PX項目,這壹時期更是在中國遍地開花。[38] 

(二)國家規範能力與保護能力的嚴重弱質化 

現代國家的規範能力指規範政府、企業及社會成員行為之能力,保護能力則指保護社會組織的合法利益與社會成員權利的國家能力。這兩類國家能力主要通過法律制度與司法系統實現。中國政府的立法本身就具有只考慮國家利益、忽視公民權利的基本特性,法律在實踐中形同具文,司法系統的犯罪現象比比皆是。筆者註意到壹組令人吃驚的數據:中國的司法人員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即黨政官員)的犯罪率遠遠高於普通民眾。法學學者陳忠林曾根據1999年到2003年的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的報告(簡稱“兩高報告”),計算出這樣壹組數據:中國普通民眾犯罪率為1/400(0.25%);國家機關人員犯罪率為1/200(0.5%);司法機關人員犯罪率為1.5/100。換言之,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犯罪率比普通民眾的犯罪率高壹倍,而職在懲治犯罪的司法機關工作人員的犯罪率則是普通民眾的6倍。[39]另壹組數據也說明了中國政府對官僚集團的約束力非常軟弱:2003年至2006年,全國共查處縣處級官員職務犯罪10,431人,其涉案金額往往達上千萬元。[40] 

這些均表明國家的規範能力與保護能力嚴重弱質化。汶川地震救災中的腐敗現象與學校校舍的建築質量就充分證明這點。[41]中國有關建築工程質量標準的各種條文中,規範發包者與承包者關系、以及工程施工監工驗收的程序壹樣不缺,但最後的結果是不少學校校舍成了“豆腐渣工程”,受害者連問責都要受到當局嚴厲打壓。[42]2008年9月曝光的“三鹿毒奶粉事件”也是說明國家的規範能力與保護能力嚴重弱質化的典型事例:政府不僅完全放棄規範廠商的責任,甚至出於利益需要還用國家信譽為不法廠商的有毒產品作榮譽背書。[43] 

唯壹獲得中國政府大加涵育與發展的是國家的強制能力。這裏且不討論政府宣稱用於對外的軍力與政府部門軟性的強管制能力,只談國家暴力,即用於國內管制的警力與“準警力”(不在編制內的保安隊伍)。目前中國控制網絡言論的有網絡警察,用於維護城市秩序的有“城管”,用於管制政治言論與行動的有“國保”與“國安”,用於對付群體性事件的有龐大的防暴警察隊伍。這類強管制能力每年到底用掉多少國帑,因被中國政府視為“國家機密”,很難查到精確數字,但它帶給民眾的震懾力與恐懼感卻無處不在,僅僅城管部門每年造成的暴力傷害致死事件就發生多起。楊佳殺警事件引起的社會反響,充分說明了中國政府與民眾關系的尖銳對立。[44]壹直高度迷戀暴力的中國政府,面對非常尖銳緊張的社會矛盾,也不得不讓公安部長孟建柱出面宣布要堅持“三個慎用”,即“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強制措施”,“堅決防止因用警不當、定位不準、處置不妥而激化矛盾,堅決防止發生流血傷亡事件”。[45]孟建柱此文發表後,有的地方如深圳、重慶等地遵照指示在處理出租車司機集體抗議事件時放軟了身段[46],但更多的地方在處理矛盾時卻仍然采用暴力鎮壓,比如甘肅隴南行政中心搬遷而引發被拆遷戶大規模的抗議事件,就遭到政府強力鎮壓,被捕者多達30余人,國內媒體報道也將抗爭者稱為“擾亂社會秩序的不法分子”。[47]

上述分析可以證明中國的國家能力處於畸形發展狀態:汲取能力超強導致國富民窮,失地農民與城市拆遷戶淪入生存絕境;國民收入分配的偏倚決定了受惠者是權貴精英集團;規範能力與保護能力的弱質化導致種種不法橫行,而國家又不能保護守法者並懲治違法犯罪者。所有這些導致了社會反抗頻發,而超強發展的強制能力則將民眾的不滿與反抗強行壓制下去。如此狀態之下,中國政府自然有很強的危機感,防堵各類“顏色革命”就成了當前要務。 

(三)從社會福利公共品的提供看國家分配能力的弱質化 

所謂“分配能力”,主要是指對國家資源的分配,以及通過稅收、福利制度形成的社會財富分配能力。現代政府的基本職能之壹是為國民提供公共服務與公共物品,其中最重要的公共物品與服務是社會福利。在發達國家,社會福利被視為人的基本經濟權利。在中國,由於“內部性”(internalities,也稱為“內在效應”,指公共機構尤其是政府部門及其官員追求自身的組織目標或自身利益而非公共利益或社會福利)與政府擴張,中國各級政府最後都墮落成壹個個自利型集團,導致已經建成的社會福利體系的覆蓋面極其狹窄,受益者主要是黨政事業機關的公務員與國有壟斷型企業的工作人員。而占人口大多數的國民或者是無緣沾光(如農村居民,包括在城市工作的“農民工”),或者是只能得到可憐微薄的壹點福利救助(如城市的“下崗”工人)。這種情形,無論是對比改革前的中國,還是其他前社會主義國家,都是絕無僅有的“特色”。 

以下分析構成中國社會福利制度的三大保險,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與醫療保險的現狀。 

 1、中國養老保險正面臨嚴重危機,第壹是參保面過於狹窄;第二則是政府積欠的養老金日益龐大。 

 按國際標準,中國在2000年已經進入老齡化社會,至2007年,60歲及其以上老年人已達1.4億之多,占總人口的11.03%,[48]占世界老年人口的1/5。截至2007年底,全國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20,137萬人[49] ,養老金發放為平均每月963元[50]。《中國青年報》2007年9月曾發表壹篇文章,據該文引用的民調資料,受訪者當中,有20.2%認為自己養老部分依賴政府,59.7%感覺贍養壓力大,87.8%擔心自己老了之後的生活,73.8%認為政府應該更重視為低收入者提供養老保障。[51] 

美國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簡稱CSIS)與美國保德信金融集團(簡稱“保德信”)曾發布壹個題為《銀發中國——中國養老政策的人口和經濟分析》的研究報告,指出中國實行的養老金制度僅覆蓋了全部勞動力的25%。其中,基本養老保險占15%,公務員系統占3%,農村系統占7%。[52] 在CSIS的《銀發中國》發布之前,不少外國投資者都曾希望到中國開辦各種與老年人消費有關的產業,如養老院、老人公寓、老人家庭護理等等。當這個報告公布以後,“銀發產業”之投資主張從此銷聲匿跡。 

盡管養老保險支付額很低,但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基金監督司司長陳良仍然表示,到2006年底,全國的空賬額已達9千多億,這壹空賬缺口還在以每年1千多億的規模迅速遞增。[53]存在著這麽大的缺口,僅靠當年繳納的養老保險金以及這壹基金的運營收益來填補,是完全不現實的。對此,國家財政本應承擔更大的責任,但至今未見政府安排必要的投入。 

更糟糕的是,被稱為“養命錢”的養老保險金還時常被壹些官員挪用,或利用職權冒領。國家審計署對全國社保基金審計後於2007年1月宣布,在全國範圍內,除上海和西藏以外的29個省市自治區共有71億元社保基金被地方官員違規使用。[54] 

中國的“農民工”人數逐年猛增,1994年為6千萬,2000年是8,840萬,2003年達1.14億,2006年已接近2.5億。如此龐大的勞動力完全沒有養老保險。重慶市綦江縣壹位私營企業家馮秀乾個人出資,在全國範圍內做了壹次“農民工養老保險問題調查”,也證實了這壹點。[55] 

 2、醫療保險制度基本失敗 

90年代中期開始的醫療保險體制改革陷入失敗,面對現實,官方也不得不承認這壹點。2005年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中國醫療改革研究報告”的結論是:中國醫療衛生體制出現商業化、市場化的傾向是完全錯誤的,它違背了醫療衛生事業的基本規律,“目前中國的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基本上是不成功的”[56]。中國社科院在《2007年中國社會藍皮書》中指出,城鄉家庭人均年消費總支出中,醫療支出占11.8%,這個比例甚至高出10.6%的教育支出比例,從壹個側面反映了近幾年城鄉居民家庭醫療支出負擔上升過快的問題。[57] 

病有所醫是現代國家社會福利體系不可或缺的壹部分,也是衡量國家分配能力的壹個重要方面。在中國諸種“改革”當中,醫療保險體制遭舉國痛詬,公認這項改革有三大缺陷:個人醫療費用負擔過重、政府投入不足、醫療服務公益性缺失。上述國務院發展中心的報告指出,在同等水平的發展中國家裏,中國的醫療費用在GDP中所占的比例相當高,但是醫療的公平性卻在世界上名列最後幾名。[58]目前,近八成的農村人口和近半數的城市人口,亦即全國近四分之三的人口,壹旦遭遇醫療風險,都無法得到政府的扶助。[59] 

筆者現在僅從醫療保險公益性的缺失來分析政府責任的缺失。對中國醫保制度失敗最常見的指責是,醫保體制改革失敗的原因在於過度市場化。醫療體制改革的缺陷不難總結,但將其失敗歸咎為過度市場化卻過於簡單。從各國的歷史經驗看,正是市場經濟催生了平等理念及與之相對應的社會保障制度,它要求法律認可並平等地保護每壹個人的權利,遏制特權和壟斷。而中國的醫療保險制度的弊端在於,它既不能讓本國公民平等地享有最低醫療保險,同時又在醫療保障中設置了按照幹部行政級別分級享受醫療待遇、分級給藥的規定。這些都與市場經濟的原則相悖。 

其實,無論在哪個國家,醫療事業都有其雙重性,既有市場屬性,即追求盈利的壹面,也有其公益性的壹面。所謂“市場屬性”指的是醫護人員的服務及醫療設施的使用均需付費;所謂“公益性”指的是政府應該拿出錢來,為本國民眾購買醫療服務,這裏說的“購買”就是政府要用公共投入建立醫療保障體系,讓醫療部門既能盈利,又能保持其公益性特點。兼顧公益性與市場屬性,其實就是國家與市場關系的調整。雖然各國醫療制度有諸多差異,但兩大趨勢卻是共同的:壹是醫療保障體系趨向普遍覆蓋;二是醫療服務體系趨向“有管理的市場化”。而中國卻正好呈現出兩大相反的特點:壹是醫療保險覆蓋率過低;二是醫療市場缺乏有效監管,從而導致醫療制度面臨公益性不足與市場化不足的雙重困境。 

國家與市場關系的調整有賴於社會制度的改變。醫療制度只是社會制度的壹個子系統,它的所有問題不過是中國的社會制度缺陷在醫療領域的折射。醫保改革失敗,首先歸因於政府放棄了在全民醫療保險中的責任。這體現為公共投入嚴重不足,結果既導致保險覆蓋率偏低,也導致個人支付的醫療衛生費用迅速上漲。《2005年中國衛生統計提要》的數據顯示,中國當年的衛生總費用開支高達6,623多億,其中政府支出只占17.2%,社會支出為27%,個人支出則高達55.5%――而發達國家的政府負擔了衛生總費用的73%,發展中國家負擔了57%―59.3%左右。[60]其次,中國社會缺乏商業性醫療保險等籌資機制。其中原因非常復雜,壹是商業保險的歷史很短,二是整個社會信用缺失,市場風險很大。商業性醫療保險這壹險種雖經保險公司推出多年,但鮮有人問津。表面上看,缺乏多元化籌資管道是醫療市場化不足所致,但其深層障礙卻是道德信用缺失,人們對各種保險商品缺乏信任。第三是監管力度不夠,導致醫藥費失控。[61]由於政府投入大量減少,醫院為維持運轉便提高對患者的收費標準。醫療行業是壹個醫生(醫療服務的賣方)與患者(買方)之間信息嚴重不對稱的“賣方市場”,醫生掌握病癥分析、用藥的有關信息,極易形成“誘導性過度消費”。加之中國的醫療體制又是醫藥不分,醫院既是藥品廠家最大的購買者,又是最大的銷售者。對這個市場如果缺乏監管或監管不力,就等於放縱醫生利用職業位勢誘導或迫使患者消費。而作為醫療市場管理者的中國政府又高度腐敗,在這種制度環境下,希望中國醫療市場走向管理型市場化無異於緣木求魚。也正因為醫療體制所折射的是中國社會體制的弊端,在社會條件沒有改變的情況下,中國醫療體制的改善很難取得進展。在極大的社會壓力下,中國政府從2007年開始在全國79個城市推行城鎮居民基本醫保試點的改革,剛開了個頭就遇上了2008年的地方財政危機,這壹改革極有可能胎死腹中。 

 3.失業保險成了“強勢勞動者俱樂部” 

在中國社會福利制度的三大分項裏,失業保險壹直是個弱項,主要問題是覆蓋面非常狹窄,許多失業者不在覆蓋範圍之內。中國的失業保險制度始建於1986年,其主要目的是配合國有企業和勞動制度改革。這壹年國務院頒布了“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對國營企業職工實行職工待業保險制度,參保單位以國有和集體企業為主。近年來,不少國有企業效益下滑,經營困難,對失業保險費支付便能拖則拖,出現了許多欠費大戶。盡管中國的失業保險金非常低,甚至不足以維持失業者家庭的基本生存需要,但仍然有許多在非國有企業工作的員工及農民工等需要失業保障的弱勢人群被排除在失業保險體系之外,所以國內有研究者將中國的失業保險稱為“勞動力強勢群體的俱樂部”。 

據勞動與社會保障部部長田成平提供的數據,2008年全國城鎮失業人口可能突破5千萬人,農村突破2億人,總數將達2.5億以上[62],占勞動力年齡人口的三分之壹左右。然而,如此龐大的失業人口的大部分並不在失業保險的覆蓋範圍之內。除了農村的失業人口完全沒有任何失業保險之外,以下4大城鎮群體也沒有失業保險:其壹是外資企業與私營企業的員工。其二是國有企業的“下崗職工”,盡管“下崗職工”是事實上的失業者,但中國政府宣布,2007年以後國企失業職工才能進入失業保險範圍。[63]其三是初中、高中畢業之後從未在國有或集體企業就業的失業青年,這壹群體被勞動學學者和社會學家們稱為“新失業群體”。已有的壹些小範圍調查揭示,在壹些中等城市裏,“新失業群體”的人數已超過“老失業群體”。[64]根據2005年中國青聯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聯合發布的“中國首次青年就業狀況調查報告”,15歲至29歲的青年總體失業率為9%,高於6.1%左右的社會平均失業率(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所謂“登記失業率”僅為4.6%),72%的失業青年處於長期失業狀態(指失業壹年以上)。[65]其四則是自90年代末開始、至今已延續近10年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含研究生)群體。“目前以高校畢業生為代表的新增勞動力正在取代下崗失業人員成為中國就業壓力的最大來源之壹”。[66]但是,由於教育部將高等院校畢業生的就業率與學校業績考評直接掛鉤,各高校便在就業率數據上弄虛作假[67],現在連這個群體的失業真相都被完全掩蓋了起來。 

高校畢業生畢業即失業的困境意味著社會向上流動的管道阻斷,壹個社會階層固態化的社會是壹個陷入結構性緊張而無法自拔的高風險社會。這壹點,在未來的中國社會發展中將得到證明。 

三、政府墮落為自我服務型的自利型政治集團

近年來,中國政府的治理能力明顯弱化,各地政府正日益蛻變為壹個個自利型政治集團。地方政府與基層政權出於自利的目的而從事的種種掠奪行為(如征地與拆遷),嚴重地剝奪和傷害了民眾的權益,成了社會動亂的重要根源。除了在本文第二節“國家汲取能力的超強發展與民眾生存權利被剝奪”中的相應分析外,筆者兩年前對此亦有專文分析[68],這裏不再重述。

如果說各級官員的掠奪型行為往往體現為無數個案的累積,還不能以此判斷壹個政府是否墮落成壹個自利型政治集團,本文可以從另外幾個角度來考察這壹點。 

(壹)社會分配政策與福利政策向政治精英集團嚴重傾斜 

中國財富集中於權貴集團已經是不爭的事實,而當局卻壹直營造壹個愚弄公眾的說法:在中低級官員中確實存在腐敗問題,但中央高層領導卻是廉潔奉公的。至於高幹子弟們如何掙下那富可敵國的巨額財富,則永遠是民眾不可聞問的禁區。據國務院研究室、中央黨校研究室、中宣部研究室、中國社科院等部門壹份聯合調查報告中的數據:截至2008年3月底,中國內地私人擁有財產(不包括在境外、外國的財產)超過1億元以上的有3,220人,其中有2,932人是高幹子女。[69]這類經濟精英不但不會推動中國走向民主,反而會竭盡全力維護中共的獨裁統治,因為只有這樣他們才能繼續保持自己的特權地位。 

壹個政府壹旦墮落成壹個自利型政治集團,其結果必然是放棄承擔社會公共責任。從這點出發觀察中國政府行為,就不難理解近年來中國政府陸續推出的社會福利政策與工資政策為何會向政治集團的成員全力傾斜。在工資增長速度遠遠落後於GDP增長速度的同時,公職人員的工資出現剛性增長。改革開放以來,尤其是1985年以後,國家曾對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制度進行過8次調整及改革,自2001年以來給公職人員加薪的次數共計3次,加薪部分主要是職務工資和基礎工資,每次增幅都不低於15%。[70]如果將非貨幣收入如住房及各種單位福利都計算在內,各地公務員收入都遠遠高於當地中等水平。更何況,公職群體還得到社會保障體制全方位覆蓋,再加上職務的“含金量”高(有灰色收入),工作穩定等等,公務員成為中國時下最熱門的職業。以公務員為主體的財政供養人口約7,000萬人,消耗國家財政收入的58%左右。[71] 

至今在中國享有制度保證的養老、醫療等社會福利群體主要是幹部群體。比如醫療衛生資源就向幹部群體過度傾斜,這種傾斜的具體表現就是中國醫療保險體制有壹個世界上獨壹無二的“分級制度”。所謂“分級制度”,就是對參加醫療保險的人群,按照他們的政治地位、社會地位劃分等級,級別越高的,得到的醫療服務質量越高,藥品供應也越好。這壹傾斜在毛時代就有,改革以後延續下來,醫療體制改革以後仍舊如此。[72]據中國官方提供的數據,中國政府投入的醫療費用中,80%是為了850萬以黨政幹部為主的群體服務的。據監察部、人事部披露,全國黨政部門有200萬名各級幹部長期請病假,其中有40萬名幹部長期占據了幹部病房、幹部招待所、度假村,壹年開支約為500億元。[73] 

數量龐大的底層勞動者群體的工資卻增長緩慢,甚至未增長;[74]特別需要指出的是,構成社會保障體系的幾大社會福利如醫療、養老、失業等保險幾乎與這壹龐大的社會底層無緣。可以說,勞動力供給極度傾斜,是中國勞動者面臨的特殊困境;但如果他們能夠獲得政治制度保障的權利,尤其是自由結社、示威遊行、言論自由等能夠保障權利的權利,中國的勞工群體決不至於墮入目前這種悲慘境地。 

(二)立法的高度自利性 

足以證明中國政府墮變為自利型集團的壹大特點,就是中國立法的自利性。這壹點首先體現在立法原則過於強調國家利益(即黨的利益)至上,無視公民權利這壹點上;[75]其次則體現在立法過程中。由於相當壹部分立法項目是由部門直接組織起草的,在立法過程中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傾向廣泛存在。田湘波在“中國立法體制現狀”壹文中用“權力部門化、部門利益化、利益法規化”,對中國立法體制特性做出了精確概括。該文還用詳細的篇幅討論了中國立法過程中存在的種種問題,如借助立法增設機構,或借助立法向部門所屬企業或事業單位授權,少數部門還熱衷於在法規起草過程中擴大部門職權,如擅自設置行政審批、罰款等,導致部門利益膨脹,容易產生立法謀私等不良現象。[76]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近年來,中國政府在墮變為自利型集團的過程中,還使法律與政府法規變成為它們種種自利行為服務的工具,比如嚴重侵害民眾利益的拆遷與征地,各地政府都是“依法辦事”,這些法律與法規就是國務院於2001年頒布實施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以及各地方政府根據本地情況頒布實施的同名條例,如《重慶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等等。在民主國家,法律制度已成為最普遍、最權威的社會關系調整手段。由國家現行法律確認和保障的法定權利,更是成為民主國家人權的主要存在形態。而中國“依法治國”的結果竟然是中國人的人權(包括中國當局解釋的“生存權”在內)受到嚴重剝奪。 

最能說明中國當局立法自利性的例證是:中國《憲法》賦予民眾的權利,竟然成為壹些專門法律所要刻意剝奪的目標,如《國家安全法》、《示威遊行法》、《社團管理法》、《出版管理條例》等專門法律,所設條款無壹不在張揚國家權力並限制剝奪公民權利,尤其是言論自由、集會自由與結社自由這些用來捍衛其它權利的基本權利,其目的就是為了保障權貴集團的壟斷性政治地位及現存利益分配格局不受任何威脅。 

(三)政治權力的分配和傳承的自利化特點 

在高層,政治權力的授受過程從來是不宣之秘,高官的子弟親屬具有天然的優先繼承權。即使不是權力部門的要職,也會有全國人大代表與全國政協委員等類政治榮銜奉上。在省以下各級政府,權力授受過程則充斥官位買賣現象。王明高在《中國懲治和預防腐敗重大對策研究》(2006年)這壹報告中,在分析大量事例的基礎上,指出“買官賣官”有越級買賣、合法買賣、公開買賣、批發買賣等4種方式。[77]這種政治潰爛局面連中央政府都無法完全否認,偶爾也會做出公正姿態,聲言“必須在壹定程度上實行黨務公開,首先是用人問題要公開。……把人事安排當成黨務工作的核心機密,這種做法弊端不少,也是最容易產生腐敗的環節,買官、賣官、跑官現象就是用人問題上暗箱操作的結果。”[78]但此類指責針對的只不過是地方政府中低階官位的權力授受。目前中國的媒體較多揭露縣、市壹級政府權力授受過程中的“跑官賣官”,偶而有壹兩位副省職官員牽涉其中,仿佛中央壹級具有防範腐敗的免疫力。 

權力授受是壹個國家遴選政治精英的淘汰過程,與官員隊伍的素質及政治道德直接相關。當政治腐敗全面滲透權力授受過程中,就表明中國的政治已經爛到了根子上。“買官賣官”這壹利益鏈條將各級官員結成了壹個個利益共同體,形成了壹種盤根錯節的政治保護關系。這種政治保護有雙重作用:壹是官員在任時互相保護,二是即將卸任者將受到自己提拔的繼任者的保護,以保證自己在任時的腐敗行跡不致曝光。這樣的利益集團不可能認真履行政府的公共職能,貪汙腐敗以自肥就成了這個利益集團存在的目的。這種因“買官賣官”而結成的利益關系相互糾纏,使得所謂“清查貪腐”異常困難。因為每壹個貪腐官員的敗露,將牽扯出利益鏈條上的無數利益相關者。為了自身利益,利益相關的上級官員也會盡力相保。許多腐敗行跡敗露者盡管只是小官小吏,比如村支書、鄉長、鄉黨委書記或者中小國企負責人之類,但無論檢舉者怎樣不辭勞苦地上告,貪腐者照樣能逍遙法外,因為檢舉者無法撼動那緊緊糾結的利益鏈條。這種通過“買賣官位”獲得權力的官員,從其履任的第壹天起,就開始盤算如何將買官的費用與官位維持費用撈回來。這種情況下,以法律為主的國家規範能力幾乎不可能對官員行為起任何約束作用。所謂“學者型官員”、最高法院副院長黃松有的腐敗就是證明國家規範能力高度弱質化的壹個最好例證。黃在任時,“幾乎主導了幾年間最高法院所有的司法解釋,其著作也成為法律工作者的案頭讀本”,黃還推動建立全國法院聯網的執行信息系統,以及強制執行單獨立法。[79]黃松有這樣壹個主導司法解釋的法律界重量級人物的落馬,可視為對中國“依法治國”的最大嘲諷。 

(四)乞靈於非正當手段的統治 

 隨著政府的公信力嚴重喪失,當局與民眾之間的公開對立逐漸明朗化。在這種社會政治背景下,政府已經無法依靠正當的統治方式來維持統治集團的自利型需要,於是,當局為控制局勢采取了大量非正當的社會管制手段並將其制度化。在各種制度化的非正當統治手段當中,首先值得註意的便是龐大特務網絡的建立與告密制度的廣泛推行。自2005年下半年開始在大學裏普遍設置的“信息員”制度[80]即為壹例。多數被學生舉報過的老師往往形格勢禁,不願意公布真相,但還是有壹些案例被當事人公開。[81]其次便是“網絡評論員”(俗稱“五毛黨”)[82]制度的推廣和全面實施。而公開化的“網絡評論員”培訓活動和“優秀網絡評論員”評選活動表明,當局似乎越來越不在乎其政治形象是否因使用這種制度化的網絡特務控制而受到損害。雖然民間把從事這項“工作”的人貶低為“貼壹個為黨辯護的帖子賺5毛錢的人”,但實際上被動員參與操控互聯網輿論的“網絡評論員”,並不只有這種邊緣角色,壹些具有高級學術職稱的專家學者也擔負著網上輿論“引導”的“重要工作”。[83]當然,由於這種統治手法畢竟不屬於政府的正當作為,所以參與其中的人鮮有公開亮相者。自知統治手段非正當化的政府,在做壹些事情時往往采取偷偷摸摸的“地下方式”。僅以信息“滅絕”為例,壹些本來在政府眼中是“正面”的官方資訊,因時勢變遷而成為證明當局劣跡或笨拙的素材,於是當局便立即采取措施,在全國範圍內從互聯網上刪除相關新聞、鏈接甚至鏡像。2005年4月29日新華網刊登過壹條消息,稱江蘇省宿遷、南京、無錫、蘇州等地,以及江西、福建兩省正在組建“地下的網絡評論員隊伍”。後來,因“五毛黨”成了眾目睽睽下的“醜類”,這則最早證明“五毛黨”存在的官方信息已從網上消失。國務院特供食品中心主任祝詠蘭的講話本來是強調黨對“老幹部”飲食安全的關心,但在“三鹿毒奶粉事件”後成了黨政高官享有特供食品、政府放棄監管食品生產責任的證據,因此亦被從網站上刪除。[84] 

除了制度化的非正當統治手法之外,當局在對付民眾反抗時還不惜采用卑鄙的黑社會手段,對待批評者與反抗者經常使用國家誣陷的手段入人以罪,而經常被用來誣陷的罪名就是“危害國家安全罪”、“陰謀顛覆政府罪”與“泄露國家機密罪”。 

近年來的壹系列社會反抗事件標識著社會已經分裂成兩個水火難容的世界。僅以2008年發生的事件為例:5月發生的貴州“甕安事件”迫使地方當局無可奈何地承認,這是當地民眾長期以來“仇官、仇富、仇警”的結果[85];7月1日上海發生了楊佳殺警事件,結果是殺警者與被殺警察都被民間輿論高度政治符號化:楊佳這位官方眼中的“暴徒”被民眾通過網絡塑造成了壹個神話般的“抗暴英雄”,而被殺死的6位警察則成了中國政治制度的象征。盡管當局投放了大量人力物力,仍然無法完全控制網絡言論,任何官員的個人惡行壹旦曝光,這位官員都會成為這壹政治制度的符號遭到猛烈批評。深圳海事局局長林嘉祥在公共場所猥褻幼女未遂事件[86],在網路上引起了滔天的批評聲浪,“閨女快跑,書記來了”與“妳們是個屁”(林辱罵受害女孩家長的話)這些順口溜表明林亦被政治符號化。 

大約在“三鹿毒奶粉事件”曝光之後,網上開始流傳壹首“妳們與我們”的歌謠,其內容被網友反復加工修改,從中可以看出部分民眾日益鮮明的政治認知。這首詩歌將統治集團稱為“妳們”,它寫道,“妳們的辦公樓奢甲壹方,妳們的公車橫沖直撞,妳們的老婆孩子多在西方,……妳們的眼裏百姓是待宰羔羊……”;其中的“我們”則代表著與“妳們”利益完全對立的普通民眾,“我們的供房必須象奴隸壹樣,……我們的冤屈已無處申張,我們的權利已被妳們遺忘,……我們的父母被無情的‘下崗’,我們的子女就業非常緊張……”。[87]這首歌詞描繪出統治者與被統治者有如霄壤之別的生活與權利狀態,形象地刻劃了當前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間那道不可逾越的鴻溝。最值得註意的是,這首歌詞表明民眾已將社會不滿轉化成強烈的政治批判意識。 

結論:未來中國墮入“失敗國家”行列的可能性

本文分析已經表明,中國的現實離30年前宣示的三大改革目標――富民、政治進步、穩定型(即兩頭小、中間大的“橄欖型”)社會結構的距離日行日遠,以“改革”名義推出的經濟政策與公共政策最後使政府墮變成壹個自我服務型的自利型政治集團。那麽,這種“改革”將把中國引向何處? 

2004年,我在“威權統治下的中國現狀及其前景”壹文中曾經指出壹個社會賴以生存的4個基本要素:壹是作為社會生存基座的生態環境,這個底座堅實與否,從長期來看,決定了壹個國家與民族的生存狀態;二是調節社會成員之間關系的道德倫理,這是社會整合必不可少的文化親和力,相對政治整合能力而言,道德倫理是軟性的,但也更具有張力,在日常生活中對社會成員的行為起規範作用;三是社會成員最起碼的生存底線,衡量的具體指標是以就業為標誌的生存權;四是維持社會正常運轉的政治整合力量,這是從法律與制度層面對社會成員施加的壹種強力約束。[88]由於這四大整合要素只剩下政治整合力量,即政府的強控制還在起作用,因此中國有墮入失敗國家的可能。如今將近5年過去,中國離失敗國家的距離是遠了還是近了? 

根據現狀,我只能得出壹個結論,中國離失敗國家的距離較2004年更近。 

以生存底線為例,前文已經說過,官方於2008年初承認的失業人口就已達2.5億,日均1美元以下生活費的人口達3億(二者應有不少身份重合,即既是失業者又是貧困者);國家的強控制能力這把“暴力之弓”早已崩得過緊,以至於公安部長表態“要慎用警力”;生態環境面臨的壓力使得中國經濟發展所需要的資源供給不可持續,成為中國經濟的三大軟肋之壹。[89]胡錦濤在2008年11月29日的公開講話中也不得不承認“人口資源環境約束不斷增強”,所謂“傳統競爭優勢逐步減弱”也包含環境因素,因為所謂“傳統競爭優勢”就是由犧牲環境生態與透支勞動力生命福利而造就的廉價商品優勢。但胡將中國的穩定系於經濟發展模式的轉變之上,卻顯得非常短視。因為中國深重的社會矛盾並非“轉換經濟發展模式”就能解決。 

壹個國家的正常秩序必須從兩個層面建構,壹是基本制度(包含政治制度與法律制度),二是倫理道德,包含政府官員的政治倫理、各職業群體的職業倫理以及民眾的個人道德等。前者是強制性的他律,即制度約束(與“國家規範能力”同義);後者屬於自律機制,是道德約束。如果制度約束失靈,道德倫理瓦解,便意味著社會的正常秩序難以維系。國家規範能力前面已經分析過,這裏只分析社會的道德體系。 

壹個社會的信用體系從低往高至少包含幾個層次:廠商與消費者之間的商業信用,政府信用,法律制度信用,以及國與國之間的國家信用。中國的社會信用體系在這4個層次上都已崩解。2006年6月曝光的山西黑窯奴工向世界揭示了壹幅非常可怕的社會切面:社會中上層的腐敗與底層的貪婪交互為用,壹個地區的人們陷入集體“眼盲”狀態,對眼皮底下的不公不義與血腥剝奪視而不見、安之若素。這種由於心靈被社會汙垢裹住而變得麻木冷漠的“眼盲”[90],是整個社會墮落至極的產物。 

觀察中國信用體系的崩解,最有說服力的壹個切入口是從廠商行為看中國的制度信用與道德倫理的崩潰;最好的例證是中國食品生產的安全問題,因為它充分反映了社會信用喪失、道德倫理敗壞的現狀。中國的食品生產,在農作物和畜禽生產過程中便大量投放各種對人體有害的化學物質或藥物,在加工制作過程中又大量使用有害的添加劑,早已構成壹種“我害人人、人人害我”的社會公害。可以說,在中國的食品生產加工鏈上,投放有害物質的參與者既是施害者,同時也因必需消費其它食品而成為受害者。那些將自已食用的農產品與賣給他人的農產品區別開來的農民們的行為,不只是喪失了生產者的職業倫理和信用,也喪失了人的道德。面對這種社會廣泛參與的制假造劣行為,政府不是想方設法規範監管食品的生產流程,而是采取極不負責任的做法:壹方面將國家免檢制度作為官員們的尋租機會;另壹方面為高級官員設立“食品特供基地”(如“國務院中央國家機關食品特供中心”[91]),以保證高官們的食品安全,同時聽任民眾使用有害食品,完全放棄了政府對食品生產的監管責任。 

中國的有害食品最終通過出口輸送到世界各國。出口商品的質量代表國家信用,因為壹國的商品所承載的不僅只是該國的工藝制作水平,還有其它各種社會文化因素,比如這個國家的商業信用、道德秩序,乃至這個國家的制度狀態。2007年,中國制造的產品因質量與安全問題遭受各國質疑與抵制時,中國政府壹方面在國內加強新聞控制,不讓飽受有毒食品之害的國內民眾了解真實信息;另壹方面將國際社會對中國食品與“中國制造”的指責硬說成是“海外反華勢力制造中國產品安全威脅論”,意在“把中國產品妖魔化,達到在經濟上嚴重影響我產品出口貿易,在政治上破壞我國的國際形象的目的。”[92]但2008年9月曝光的“三鹿毒奶粉事件”給了“中國制造”致命的壹擊,國際社會普遍認為“中國人失去了道德的羅盤指針”。但實際上食品安全問題遠遠超出了單純的道德範疇,因為它雖然以廠商倫理畸變這株毒果樹的形式存在,但此樹植根於政治腐敗、經濟倫理畸變、環境生態惡化這壹社會土壤之中,在國家(政府)、市場、生產者三者之間那種病態的長期互動中萌芽生長。 

中國的食品安全存在嚴重問題,說明了國家信用失靈、政府與國民之間的信用約束斷裂、社會成員的道德倫理崩壞。從這可以看出社會整體墮落的走向,對應著上層精英的流氓化,下層社會則是痞子化。精英流氓化的結果是國家機會主義盛行,貪汙腐敗被認為是“能力”的表現;平民痞子化的結果是,將手伸進他人口袋的行為普遍化,為了滿足物欲而不擇手段,包括危害他人的生命。 

上述事實充分表明:中國政府不僅不能履行維護社會秩序、提供公共品的職能,本身還成為制造社會矛盾的根源,政府官員的作為就是中國社會的主要不安定因素。這種狀態必然導致政府的正常管制能力嚴重下降,公共權力私人化,政府行為黑社會化,國家機器高度依賴暴力和特務導致暴力普遍化與合法化。這樣壹個政府其實無法解決幾大根本性經濟社會問題:農村經濟的破產與農村社會再組織過程失敗導致的社會碎片化;農村人口向城市過度遷徒而造成城市貧民猛增與城市貧民窟化;由天文數字般的失業人口構成的失業洪峰;環境災難頻發引起生態難民增多等,……。當占人口大多數的社會底層被中國當局“折騰”到連生存都很困難的時候,他們能夠停止“折騰”嗎?可以說,中國的未來,既不由當局者“不折騰”的意誌決定,更不由壹心想“告別革命”的知識精英決定。如果當局抱持“不折騰”的政治固守之心態,那麽中國最後必然陷入翻天覆地的“大折騰”。只是由於政府的刻意控制以及鎮壓力量的空前強大,中國目前成了壹個無法革命的社會,這種情況決定了中國近十余年的前景是“潰”而不“崩”:中國所面臨的可能不是那種有浴火重生意義的“革命”,而是潰亂加沈淪。 

中國離“失敗國家”有多遠?這裏還有幾個關鍵環節:經濟衰退使得國家財政日趨枯竭,政府供養能力減弱,統治集團的底層不滿增加,執政黨的社會基礎削弱。目前中國已經陷入的經濟危機,將陸續引爆這些深藏於中國社會地底的“地雷”。改革之初,恐怕誰也沒想到,堅持“中國特色”的改革之路會把這個國家引入如此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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